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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作者:二两豆酥糖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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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的哥谭都市传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漆黑的夜晚,脏兮兮的暗巷,瑟瑟发抖的歹徒,以及,当然咯,一个怒气冲冲的蝙蝠侠。

    布鲁斯?韦恩把弯成九十度的水果刀丢下,这和蝙蝠装甲比起来仿佛玩具一样的东西掉落在泥泞的水潭里,发出一声脆响。

    明明四周死一般寂静,可小混混汤米却觉得这声脆响仿佛雷声一样震耳欲聋。前辈们关于蝙蝠的种种教导和那些惨痛的医院病历一起涌上心头,使他立刻打了个寒战。

    “我上有老下有小......”

    “交出来。”

    蝙蝠侠对汤米的哀求充耳不闻,只是伸手――对天发誓这条手臂好像有别人大腿那么粗――把他从地上掐了起来。

    所以说哥谭混混总觉得生活在别处的同行们幸福得不行。

    美国队长就差把“伟光正”纹在脸上,闪电侠和蜘蛛侠还是“没断奶的小屁孩”,绿灯侠一年到头不知道在家几次,超人连猫猫狗狗都舍不得动一根手指头,更不用说把人的骨头生生打断......但在哥谭,唯有哥谭,混混们的待遇简直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用不着杀人放火,也用不着贩/毒劫狱,几张富兰克林就可能让他们遭遇“不幸”。

    而现在这个“不幸”正透过冰冷的面甲逼视着汤米,那嗓音和地狱里的魔鬼也没有什么两样。

    “交出来。”

    不用他说第三遍,两股战战的汤米就飞快地把两个口袋翻了个底朝天,可等他定睛一看,顿时傻了眼:这些本该是钞票的东西竟然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几张脏兮兮的包装纸,上面还带着一股垃圾场里臭鱼烂虾的味道。

    一阵难言的沉默。

    蝙蝠侠先是一愣,旋即反应敏锐地扭头,只见刚才还躺在地上的受害者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不见,只留下几块陈旧的钢板歪七扭八地四下散落。

    他沉下面容。

    管家阿尔弗雷德在通讯器那头诉说着什么,可布鲁斯充耳不闻,种种念头飞快地在心头掠过。

    这是最坏的情况――

    一个未知的超能力者正在他的城市里活动。

    几条街区之外,一处矮房。

    老约翰在敲门声中颤颤巍巍地把屁股从沙发里拔/出来,拿过门边挂着的猎/枪,顺着猫眼望向门外。

    墙上挂着的灯有些昏暗,黑夜里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轮廓在晃动,似乎是个穿着风衣戴着兜帽的人。那家伙微微低着头,兜帽把脸挡得严严实实,再往下看,只能看到手里抱着的一个圆形的玩意,像个篮球。

    问题是谁会在半夜三更抱着个篮球。

    老约翰于是把单片眼镜摘下来在衣服上擦了擦,戴好再次看去。这一看,差点没吓掉他半条命――

    哪里是个篮球,分明是个人头!

    冷汗一时间从他额头涔涔冒出。

    仿佛等得不耐烦了,对方又敲了敲门,抬头喊道:“约翰老爹,是我。”

    这声音就有点耳熟了。

    不,是相当耳熟。

    老约翰一把拉开门,把人怼了进来,不等对方站直就一脚踹过去,开口喷道:“你这坏种,手里捧着什么玩意,老子差点尿在裤子上!”

    对方便咧嘴一笑。

    “今天收获不错,在废铜烂铁里找到了这个。”

    他几步走进屋里,把人头状麦克风搁在桌上,摘下兜帽。映着壁炉的火光,与此处格格不入的真容终于完全显露。这是个看着二十出头的青年,有着半长的黑头发和深邃的棕眼睛,他高大、英俊,即使置身于破旧的老房子里,穿着一身脏兮兮臭烘烘的衣服,也丝毫无损他的仪表堂堂。

    但仪表堂堂对养父来说可一点卵用没有,又不是鬼父。

    老约翰看都不看那诡异的人头麦,只把猎/枪往墙上一挂,双手叉腰,凉飕飕地磨着牙:“欧文?琼斯,你最好给我一个解释,这都几点了,你干什么去了?”

    听出他的恼火,青年心虚地绕到桌子另一头,讪笑。“我也没干什么,这不,老样子,闲着没事到港口的垃圾站去晃了晃。还别说,今天的收获真不错,我都不知道哥谭人民已经脱贫致富奔小康到这个地步了,除了这只人头麦,垃圾堆里竟然还有块八成新的技嘉主板――”

    “说重点!”

    “好吧,好吧,老家伙,耐心是美德。”欧文咕哝着举手讨饶,“解释就是我在尤克老街被抢了,人家拿着刀,开口就要我身上所有的钱。我哪里有钱?我怕是这条街上最穷的人了,全身上下也就这几个铁片能卖点东西。”

    老约翰从鼻子里挤出一声地狱般的冷笑。

    “是啊,你没钱,你穷的很,也不知道天天匿名给阿卡姆捐钱的是谁。”他从怀里掏出烟斗,“不过这也是应该的。感谢你那亲生老爹的名誉吧,小子,你能长这么大多少也有他的功劳。”

    欧文?琼斯的亲爸叫内森?琼斯,是个臭名昭著的疯子,杀过人的那种。

    其他城市的人也许没法理解,但哥谭是座思维倒错的城市,这座钢筋铁骨的原始森林奉行着弱肉强食的原则,从城市的平民到城市的英雄无不是恐惧之神的奴仆。在这里,科学家、医生和律师名声不显,小偷、劫匪和杀人犯却是名声在外。凶性越大,越受人尊敬,以至于到了还能庇荫后人的地步。

    老约翰吸了一口烟,直觉自己总有一天要被这臭小子气死。但他毕竟活了六七十岁,如果说阅历带给了他什么经验,那就是和毛头小伙子计较这种事,可以,但没必要。

    “抢了你多少?”

    “三百。”

    “三百?在尤克街?”他瞪大眼睛。

    “可不是,企鹅人招的新手下现在是越来越差劲了,尤克老街这种地段竟然报三百,坏了规矩,双面人和黑面具的手下听了能气死。”欧文耸肩。

    那副n瑟的小模样看得老约翰恨不得把这小子按在地上打一顿,但他控制住了自己的手,只是继续发问:“然后呢?就算三百吧,你可别跟我说你什么花招都没耍就给钱了。”

    “我倒是用了,可还不如不用呢。“欧文说,“我碰到‘他’了。”

    老约翰一下子坐直了身体。

    他们彼此都知道“他”是谁。

    曾经有社评人说过,哥谭这座城市的良心大概随着韦恩夫妇的遇害而消亡了。数十年后,矗立在城市中的蝙蝠侠雕像却传达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故事。

    蝙蝠侠是这座城市的恐惧,也是这座城市的良心,他二十年如一日不遗余力地打击犯罪,其间承受的损失不可计数。但正像蝙蝠灯象征的一样,只要还有一口气在,蝙蝠侠就会在蝙蝠灯亮起时奔赴战场。

    哥谭镶嵌在他的身体里,哥谭的大街小巷就是他的脉络。

    壁炉里的火噼啪跳动,欧文垂眸看着今日报纸上美国队长的大幅肖像。“我......我没准备现在就见他,更没准备给他添麻烦,正义联盟刚组建,英雄们都很忙......再说他大概也不记得我了。”

    “正义联盟,复仇者联盟,哼,这年头丢个砖都能砸死三个穿紧身衣的怪胎。”老约翰吐了口烟,“天上飞着氪星人,水里游着亚特兰蒂斯人,冻了几十年的老家伙活蹦乱跳,连花花公子都能穿上铠甲拯救世界――就好像这世界还有救一样。”刺鼻的烟味在房间里弥漫,他将烟斗在桌上磕了磕。“几年前我们最大的麻烦不过是脑子不够用,解不开谜语,现在倒好,人家一拳头就能把你送到太平间去。”

    欧文实在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的确,他长到这么大,每年都在报纸上看到企鹅人谜语人小丑等各种罪犯的报道,不过这些罪犯好歹是人,而现在发布的都是阿斯加德人,氪星人,黑暗精灵......

    这地球迟早要玩完。

    一声叹息。

    父子俩面对面坐着,彼此消化着这糟心的世界。许久,老约翰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嘱托道:“我是烂在泥潭里的人了,小子,可你不是。你是有本事的人,上帝作证,如果我有你这样催眠的本事,早就上银行先干几票再说了。”

    “然后被蝙蝠侠送进阿卡姆去和我老爹成双成对?敬谢不敏。”欧文夸张地摇摇头。

    老约翰便收回手臂。

    他看着养子站起身,看着他拿起人头麦和主板,看着他绕过客厅和乱糟糟的楼梯间,看着他快步走回卧室关上门。

    在木门背后,欧文拉开座椅,打开电脑,戴上耳机。

    随着音乐声,社交软件和直播平台同时在屏幕上跳出,新闻推送疯了似的在右下角刷屏。网络世界如一池热水,将他的心泡开,抚平,融化。

    这里没有堕落的哥谭,没有疯癫的阿卡姆,也没有复杂的蝙蝠侠;只有人们由衷的感谢,狂热的追捧,和不加掩饰的表达。

    只有在这里,他才能找到自己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