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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泪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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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从父、嫁从夫、夫死从子。她若想从徐大人手中逃出去,只有出嫁这一条路子。她算是想明白了。

    次日一早,剪月刚揉揉眼睛醒来的时候,正瞧见阿徐起了个大早,梳洗打扮好了,正要出门去。剪月一看,她特意穿了一件浅蓝色的百叠裙,衬的皮肤越发白皙。最不同的是,她今日竟点了胭脂。

    她也忽然转过来,瞧见了剪月正瞧着她,像是被发现了掩藏的秘密,她有些慌张,朝剪月笑笑说:“起来了?”

    剪月嘴角一扯,也不说破,只点点头,搭话道:“要出去?”

    她点点头,却好像不想再多说下去,脸上笑得有些尴尬,门一开,一闪,出去了。

    剪月又躺回床上,嗤笑一声,自言自语道:“不就是想飞上天了,当我剪月不懂呢。哼。”说完,被子一扯,呼呼大睡去也。

    阿徐出来以后,一路左拐右拐,出了小院,往小路,走去花园的方向了。听王府里的厨娘说,偶尔,王爷清晨会到园子里走一走。阿徐低头走着,手里提着食盒,正是她今早起个大早做的点心。她脚下的步子越发匆忙,像是做了坏事怕被人发现一样。

    “我怕什么……干嘛要藏着掖着……”阿徐暗自懊恼,想到这里,便直起了身板。

    对于那些没受过苦的女子来说,是得觅良人,与那位良人相濡以沫,共度一生。但是对于她来说,嫁人是她爬起来,爬到那些要害她的人头上的唯一机会。但她终究是个女子!也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所以,能嫁给王爷,是一个双全的法子。毕竟跟了他,总比跟了没见过的人好。

    不过,若是叫她在良人和未来之间选一个,她再也不会犹豫了。

    谁知这一抬头,才瞧见自己走错了路,而迎面来的,是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他身穿紫色朝服,脚蹬乌靴。但是阿徐却看不懂品级,只是知道紫、绯、绿、青这四个颜色以紫色最为尊贵,所以这人并非等闲之辈,若是此时掉头就走,只怕于理不合。

    阿徐想到这里,索性停下了步子,待那人走近,朝他一福身。只想着,就这样问候一下便走。

    没想到在这狭窄的小路上,那人并未让路,阿徐一抬头正瞧见那人瞧着自己。那个眼神十分奇怪,像是打量,像是在思索什么。此人似乎并非善茬。

    阿徐一惊,低下头。

    没想到,这人突然问道:“你是齐王新纳的侍妾?你叫什么名字?”

    阿徐回道:“小女姓徐,是王爷的客人。”

    “哦,那倒是巧——”那中年男子眼睛一眯,却也不多说什么,摸着胡须,大步流星地往前院,齐王处理公事的屋子方向走去了。只留下阿徐摸不着头脑。

    他刚走到门口,门口的小厮就迎了出来,弓着腰,笑着说:“李大人,齐王已经恭候多时了。”

    李大人笑着摸摸夹着几根白须的胡子,点点头,大笑道:“难得啊,殿下也有解决不了的难题?”

    小厮摇头一叹,“可不是么。昨日朝堂上,圣上让燕王管理殿下不日前收复的惠州。这回倒好,本来是我家王爷辛苦打下的天下,他一去倒是成了他的功劳,还受百姓爱戴。让燕王做太子的呼声越来越高,殿下昨夜一夜未合眼了,我们下人也不好受。”

    李大人,点点头,反倒一副轻松的样子进去了。留下小厮一人在原地抓耳挠腮,讷讷道:“真是奇怪了。殿下和李大人的心思怎么就猜不透呢……”

    李大人一进屋,就对着齐王一拱手,“殿下,恭喜殿下了!贺喜殿下了!”

    郑淳在一堆书案中抬起头,轻轻一叹道:“舅父打趣本王。何处可喜?何处可贺?”

    李大人一笑,“看来老夫来的不是时候,殿下还在失意呢。”

    郑淳肩上披着一件衣服,用手捏了捏眉心。然后搁下笔,靠在椅背上,微微一笑不说话。他皱着眉,本来英俊的脸上,挂上了不见掩饰的倦意。想来,一夜未睡是真的了。过了一会儿,他才说:“舅父,请坐。”郑淳抬手,手掌指向上座。

    李大人走到他面前坐下,摇头道:“殿下如今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了。”

    “给舅父看茶。”郑淳眼睛一眯,双手交叉在胸前,若有兴味的问道:“舅父此话怎讲?”

    李大人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想来心中已有计策。他没有喝茶,却反而起身走到书架前,来回踱步,最后停在了一处,说道:“殿下您自小喜读兵书,读了那么多本,难道没有想出解决之法?”

    郑淳起身,双手一拱,浅笑,“淳儿愚钝,望舅父指教。”

    “就说个最简单的。殿下读过三十六计,可知第十四计和第三十一计各是什么计?”李大人指着书架上的一本三十六计如是说道。

    郑淳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是借尸还魂计和美人计。”

    李大人仰天长笑,“殿下只知其字不知其意啊。老夫告诉殿下,殿下面前正有一桩好事。殿下府中便有一颗明珠,和太子念念不忘的那个死了的歌姬,脸上都同有一颗泪痣。与歌姬相比,这位就更为美艳动人,老夫看来,即使是与后宫佼佼者相比,也是过犹不及啊。”

    郑淳眯起了眼,眼前浮现起那张脸,那张三年前的脸,和现在的脸。两张脸重合在一起,两张脸都有些模糊,也有少许不同。唯一不变的是那怯生生的表情和眼角的泪痣。

    “怎么,殿下还打算金屋藏娇了?舍不得了?”李大人把茶碗一搁,“老夫不得不提醒殿下一句,殿下若是想成大事,任殿下有百般能耐,可万万缺不得千里眼一双。此时正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殿下可要想清楚。”

    “舅父的意思……淳儿明白。”郑淳万年不变的寒冰脸上,露出了一丝为难,“只是此女有恩与我,这样把她推入狼窝,这样的事,侄儿做不出来。”

    听罢,李大人听罢不语,而后又看到书架子上的其他书,又摇了摇头道:“殿下辛苦打天下,最后还不是拱手于他人?与燕王相比,殿下为皇上出生入死,沙场上人人敬畏。可是呢?燕王狡兔三窟反是小人得志,所以古之成大事者,必须面冷心黑,无欲则刚。殿下打得了天下,却不知怎么把一个别人,从上面——拽下来!”

    郑淳依旧不语。

    李大人连连摇头,“妇人之仁!你母亲也是如此,到最后落得什么下场,你忘了吗?”

    “侄儿不曾忘过。”郑淳说着拳头不由自主地握紧成拳。

    “那好,老夫问你,如果此女自愿入宫,殿下是否还会阻拦?”

    郑淳深吸一口气,“不会。”

    李大人听罢,仰天长笑,背着手出去了。才一出门,就吩咐小厮:“去,把你们王爷的客人,那个徐氏女给我找来。”

    阿徐万万没想到,传召她的李大人,就是早上遇见的那个中年男子,也就是眼前的这位。

    “你可知老夫是何许人也?”

    阿徐低声道:“见过李大人。”她来到府里这段日子,也略有耳闻。李大人曾为齐王太傅,殿下敬他。当日,阿徐刚刚来到王府之时,齐王听说李大人来了,也是匆匆离去。可见,李大人对于齐王的重要性。

    李大人是齐王的舅父,是已故先皇后李氏的长兄,世袭一等公。如今在朝中担任大学士一职,为皇上信任。齐王如今羽翼未丰,许多事情都要仰仗李大人。

    陛下年事已高,如今朝中分为两党,其一为燕王党,其二就是齐王党。李大人,自然是齐王党的数一数二的人物。李大人如今经过岁月的洗练,如今又是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上,更是自有一番气势,众人不敢靠近之。

    “那你是谁?”

    阿徐并不知道李大人这样问话是什么意思,她只简略地说道:“民女姓徐,名妆洗。是祥城知府家女儿。”

    “并不止如此,你还是亡国之女。”李大人说着,晃了晃手中的书信,“若不是让老夫找到你妹妹寄来的书信……哎哟,若得徐氏女,王者亡天下!你倒真是命格异数。”说完冷哼一声,把书信往桌子上一拍。

    这个声音把阿徐吓了一跳,连忙跪下,“大人,小女并非有意隐瞒……这预言是瞎说的,小女,小女……”

    她心里慌极了,立即回想起往昔。她已经被这预言害了十五年还不够吗?有家不能回,爹不像爹……难道到了新的环境,也无法逃脱这预言的阴影?天下之大,竟无她藏身之处了吗?

    “你慌什么?”李大人反倒笑了,“就是因为这个预言,老夫给你一个飞上天当凤凰的机会,就看你要还是不要了。”李大人喝着茶,一副悠闲的样子。

    她跪在地上,不禁吞咽了一下,几乎全身都要趴在地上了,“求大人指条明路。”

    李大人起身走到她面前,这才说道:“你愿不愿做燕王之妾?”

    燕王,她只知道燕王是郑淳的弟弟。阿徐抬头,正好看见李大人居高临下地看着自己。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让人看不清,捉摸不透。

    “怎么?你不愿意?”李大人蹲下来,一手钳住了阿徐的脸,“要不是因为这张天姿国色的脸,这等好事还轮不到你。还是说,你心有所属了?”

    李大人又推开了阿徐的脸,转身回到了座位上。看了看她身边的食盒,想起今早遇见她时,她拿着的那个食盒。李大人似乎一下就通了,“啊,老夫知道了。原来你喜欢齐王。”

    阿徐心跳如鼓,那种一眼被人看破的滋味,越发使她害怕了。

    “老夫告诉你,嫁给燕王,可更有意思多了。”他一顿接着说道:“关于立太子一事,燕王如今是大势。倘若燕王将来有幸能当上一段时间的皇帝,你就是妃子,是天下最尊贵的妾。你再好好用用你这张脸,就算是女人,权倾天下又有何难?”

    他见阿徐不说话,心里暗笑,继续说道:“到时候,你想叫谁跪在你的脚下,就叫谁,跪在你的脚下……就是老夫,只怕也要拜你一拜。”

    阿徐连忙磕头,“小女不敢……”

    “若你还是心里放不下齐王,老夫给你个机会,与你赌一赌。你敢是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