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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名妓
头牌果然非同凡响,光出场准备就用去了至少二十分钟。
吴妈离开之后不到一分钟,两个水灵灵的小丫头就先后走进包房,甜腻腻的向朱贵和刘耀说了一声公子爷,然后就在桌子对面三四米的地方开始摆放古筝,箫管,绣墩和毛毯等物。摆放完毕之后,双双肃立在朱贵和刘耀身后,一个负责倒茶,一个负责剥瓜子皮。
紧接着,两个男性小伙计也走了进来,在桌子上摆了四样干果,四样时鲜水果,四样精致的小点心。点心还没吃几口,就又让人给撤了下去,然后上了一壶酒,四冷四热八道菜。
朱贵和刘耀都不是文弱书生,因此每样东西山来之后就毫不客气的风卷残云,腮帮子鼓鼓的,吃相极其狼狈。小锁头对这套程序非常熟悉,因此吃的很文雅,她只拿了几个蜜饯,自己吃一颗,给刘耀喂一颗,小嘴甜甜的笑,端的是温顺可人,比老婆还老婆。
两人快要吃饱的时候,吴妈才带着高梅儿姗姗来迟:“公子爷久等了,梅尔小姐一听说陈公子和刘旗总大驾光临,喜不自禁,特意梳洗打扮了一番。”
吴妈说罢,身子向左侧一让,露出后面紧随的高梅儿。
只看了一眼,朱贵心中就不住的赞叹:果然是国色天香,不但美,而且媚,的确是上天赐给男人的恩宠。
高梅儿大约十六七岁,身高一米六五左右,在明朝的女子当中算是高的了。一身粉红色的连衣裙,脚蹬一双翠绿的绣花鞋,如同红花绿叶,人未动,香气首先袭来,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高梅儿长着一张瓜子脸,细眉,大眼,鼻梁笔直挺拔,嘴唇很薄,中间一点朱红,如同一枚娇艳欲滴的樱桃。最难能可贵的是高梅儿的肌肤,晶莹剔透,细腻莹润,几乎未施脂粉,但却毫无瑕疵,在忽明忽暗的烛火中竟然有一种流动的光晕。十指纤纤,手臂修长,****虽小但饱满挺拔,纤腰细腿,一步一摇的向两人走来。
“小女子高梅儿,见过刘公子,陈公子!”声音脆若黄鹂,消魂蚀骨,回味悠长。
刘耀正抓着一只鸡腿大啃特啃,看到之后立刻尴尬的把鸡腿放下,站起来拱手说道:“梅儿小姐,早就听说你在如意坊色艺双绝,今日一见,果然……嘿嘿,果然比小锁头强多了。”
刘耀是个军人,能够说出色艺双绝已经难能可贵,再往后说却没词了,憋了老半天,竟然拿小锁头和高梅儿作比较。
小锁头娇嗔一声:“刘旗总!”
“承蒙夸奖,梅儿惶恐。”高梅儿脸上波澜不惊,盯着朱贵说道:“承蒙陈公子厚爱,梅儿有礼了!”钱是朱贵拿的,高梅儿自然知道自己应该以谁为主。
和刘耀比起来,朱贵绝对是一个雏,他的脸早已经红了,低头不敢看高梅儿。“梅儿小姐,坐下一起喝杯酒吧?”
高梅儿从一个丫鬟手里拿过酒壶,为朱贵和刘耀分别斟了一杯酒,然后给自己斟了一杯茶,巧笑倩兮的说道:“梅儿不胜酒力,就以茶代酒,敬二位公子爷吧?”
“好说,女人嘛,还是不喝酒的好。”刘耀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朱贵也端起酒杯,但是没有喝,而是扭头看着门口的吴妈:“怎么,你还有事吗?”
吴妈会意,倒退出房门:“两位公子爷请慢用!”
然而朱贵还是没有喝酒,又对身边两个丫鬟摆摆手:“这里不需要服务,你们可以下去了。”
两个丫鬟面露难色,一起望着高梅儿,高梅儿低头转目,偷眼看了一下朱贵,点点头说道:“红儿,怜儿,你们暂且退下吧。”
所有闲杂人等都走了,朱贵才把杯中酒一饮而尽,说道:“梅儿小姐请坐。”
高梅儿又给两人斟满酒,微笑道:“公子,梅儿为公子弹奏一曲如何?”
“好啊,好啊!”刘耀抢先表态:“我来这里几十回,还没有听过小曲呢。”
高梅儿起身来到饭桌对面,坐在绣墩上,调了几下琴弦,然后右手一划,悠扬的古筝声骤然在包厢内响起。乐曲声音低沉,充满一种哀怨的情调,然在这种哀怨之中,却隐约有一种杀伐之意。
朱贵对古筝没什么研究,也很少听古筝弹奏,然而朱贵依然可以感觉到,高梅儿的古筝技艺和后世那些音乐家们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她的指法单一,也没有其他人与她合奏,因此听起来十分乏味。
朱贵看了看高梅儿身边那管长长的竹箫,脑海中浮现出一副影视剧中才有的画面:才子佳人,一个抚琴,一个吹xiao,琴箫合奏,四目交叠,情意绵绵。或许,这就是以前那些士大夫们笔下最浪漫的事情了。
突然,高梅儿轻起朱唇,开始唱了起来。声音婉转柔和,吐字清晰,比后世那些所谓的超女们强多了。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竟然是屈原的《离骚》。
朱贵会背诵的楚辞不多,《离骚》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首,因此朱贵多少产生了一点兴趣。一个在青楼楚馆中卖笑为生的官妓,无论她以前的身世多么显赫,但那都是辉煌的过去。作为一个妓女,挑逗和勾引嫖客才是她最应该做的,怎么唱这首枯燥乏味,拗口难懂的《离骚》呢?
朱贵还勉强能听得下去,但是刘耀就不行了。
一来刘耀听不懂这首楚辞,二来《离骚》特别长,全部唱一遍至少需要二十分钟。开始的时候刘耀还满怀期待的听,可是三五分钟过后,失望已经明显写在脸上。刘耀感到很是没趣,想要打断高梅儿,但是看了看朱贵,又强自忍住,只好自顾自的喝闷酒,间或和小锁头调调情。
终于,在刘耀喝了三杯酒之后,这首冗长的楚辞也到了尽头。
高梅儿唱罢起身,柔声说道:“梅儿献丑了。”
“的确是献丑了。”刘耀不满意的说道:“唱的都是什么呀,一句都听不懂?梅儿小姐,你会不会唱《******》,《卖油郎独占花魁》,《巧大姐》什么的?那才好听,听着暖呼呼的,心里痒痒的才好。”
高梅儿的脸色立刻红了:“刘公子,这……梅儿不会唱。”
朱贵笑道:“梅儿小姐,你唱《离骚》,莫非心中有恨?”
高梅儿身体猛然一震,刹那之间眼角似乎有泪光闪现,嘴角蠕动了几下,想要说什么,却无法开口。
朱贵很清楚高梅儿的感受。一个多月前,高梅儿还是凤阳总督高斗光家的千金小姐,那是何等的风光惬意,如今沦落青楼,如何能没有恨?而高斗光之所以被崇祯皇帝斩首,原因是他在和反贼张献忠的战斗中落败,因此高梅儿的恨很可能是针对张献忠的。
朱贵想要安慰安慰这个可怜的女子,于是说道:“梅儿小姐不必悲伤,或许三年,顶多四年,逆贼张献忠就会授首,你的家仇可报。”
“公子何出此言?”高梅儿猛然抬起头,快步走到朱贵旁边,一只手抓住桌子边缘,身体颤抖着说道:“此贼真的……真的会不得好死吗?”
果然让朱贵猜到了,朱贵点点头:“千真万确!”朱贵并没有骗她,因为根据历史记载,四年后张献忠就会中箭身亡。
“真的会这样吗,真的会这样吗?”情急之下,高梅儿一把抓住朱贵的左臂,含泪的双眼死死盯着朱贵:“公子,你……你怎么知道,莫非你能未卜先知不成?”
刘耀对朱贵受到陈轩石亡灵的启发突然变聪明这件事情深信不疑,更因为他是一个军人,也盼望着朝廷早日剿灭农民起义军,因此刘耀哈哈大笑道:“梅儿小姐,你算说对了,我这个兄弟受过高人指点,的确能未卜先知。”
“好好好!”高梅儿咬牙切齿,连说了三个好字:“恶贼伏诛,我高梅儿死而无憾了!”
朱贵心中一凛,莫非让高梅儿苟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就是看到张献忠被人杀死?
“梅儿小姐,那只不过是我的猜测而已,你还需要好好活着,眼见为实啊!”
“我一定会等到那一天!”高梅儿泪水滚滚而下,十根手指深深地抓进朱贵的胳膊。
刘耀认为机会难得,突然用力一推朱贵:“兄弟,还愣着干什么?”
朱贵身子失去平衡,猛地撞在高梅儿身上,嘴唇轻轻亲吻了一下高梅儿的额头。
高梅儿悚然而惊,旋即倒退了两步,俏脸涨的通红:“公子,梅儿刚才失态了!”
朱贵正在品味齿间的余香,淡淡一笑道:“唐突佳人,是在下失礼了。”
“梅儿小姐,朱四公子来了?”恰在此时,鸨母吴妈推门进来,连连陪笑道:“刘旗总,陈公子,实在对不住了,我们刚才说好了的,那位公子一来,梅儿小姐就要过去。”
刘耀勃然大怒:“他奶奶的,一百两银子就唱了一支小曲,你敢敲诈本旗总不成?”
“旗总大人,话可不是这么说的。”吴妈脸上的笑容荡然无存:“我们可是有约在先,哪里敲诈你了?”
刘耀刚要发作,朱贵却伸手拦住,说道:“大哥,让梅儿小姐去吧。”来的可是一个王爷,刘耀要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就很难收场了。
突然,高梅儿扭头对吴妈说道:“妈妈,你去转告朱四公子,梅儿今天身子不适,就不陪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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