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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大猫也是猫,狼人……

作者:永远十六岁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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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的码头无疑是混乱且危险的。

    因为光是要应付那些多如牛毛的扒手,就已经相当令人感到头疼了。

    更不用提还有各种层出不穷的抢劫、盗窃和恶性斗殴。

    尤其是最后一种,一旦开始往往就会迅速波及整个酒馆、旅店。

    醉醺醺的酒鬼根本分不清楚究竟是谁先打了自己,只知道逮住距离最近的倒霉蛋狠揍。

    在这种雪崩式的连锁反应下,几乎没有人可以幸免。

    一眼望去,数十人不分敌我的扭打在一起显得相当壮观。

    除非附近的盗贼公会介入,不然的话通常会打到没有人能够从地上站起来为止。

    幸好!

    士兵高大健壮的体型,以及他身上穿着的全身甲,成功震慑了那些心怀不轨的家伙。

    毕竟大多数没有接受过教育的普通人对于像体型、武器装备这类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往往会有更加直观的认识。

    即便是最愚蠢的家伙,也不会轻易招惹一个看起来能把自己按在地上爆锤的壮汉。

    更何况,这位壮汉身上穿戴的全身甲,几乎可以轻松抵挡像匕首、短剑、长剑、弯刀之类的轻武器。

    只有斧头、战锤这样的重型武器,亦或是魔法武器,才有可能对其造成威胁。

    另外,凡是能穿上这么一身重甲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长时间活动,其力量和体质属性可想而知。

    凭借着升级后士兵带来的威慑力,左思和两个小狼人并未遭遇到任何麻烦,充其量只是遇到了几个浑身上下脏兮兮的乞丐。

    对于这些或是残疾、或是骨瘦如柴失去劳动能力,连成为奴隶价值都没有的可怜人,左思让士兵给了每人一个银币用来买食物。

    不是不想给更多。

    而是超过一个银币就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虽然费伦并没有像“丐帮”这样令人感到极度厌恶和恶心的组织。

    但那些恶棍和流氓们也不介意抢一下没有什么反抗能力的乞丐,然后去就酒馆里换两杯劣质的兑水啤酒。

    一枚银币既能让乞丐吃上几顿饱饭,又方便隐藏,同时不至于引来杀身之祸,最合适不过了。

    就在左思围绕码头绕了大半圈左右,披着宽大斗篷变成半人半狼形态的奥利斯,突然之间停下脚步,耸起鼻子在空气中用力嗅了嗅。

    很快,他便指着不远处一艘长度大概三十米、宽六米、载重量两三百吨上下的帆船说道:“主人!我在这艘船上嗅到了那两个人的气味。”

    “哦?你得确定?”

    左思眯起眼睛注视着停靠在泊位的船只。

    与想象中的戒备森严不同,整艘船看起来就像是普通商船,甲板上只有三名水手打扮的人在负责看管货物。

    但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通往下层船舱的入口处守着两个躲在阴影里的家伙。

    每当有人走进去时,他们都会立刻现身检查对方的身份,以及随身携带的某种“信物”。

    奥利斯用力点了点头:“我非常确定!那两个人身上有很浓郁的香水味道,我是绝对不会记错的。”

    “干得漂亮!现在,你跟范格斯可以回去休息了。”

    左思伸出手摸了摸这个狼人男孩毛茸茸的脑袋。

    嗯……

    手感稍微有点硬,但还在接受范围之内。

    男孩则有些惊讶于,“主人”竟然会愿意跟自己这种“受到诅咒”的族群,进行如此亲密的互动。

    宛如狼一样的脸上顿时露出感动和受宠若惊的表情。

    当然,他并不知道左思这些熟练的动作,完全是在地球上的时候撸狗撸习惯了,见到带毛的小动物就下意识伸手摸两把。

    为此没少去医院打狂犬疫苗和破伤风疫苗。

    毕竟在“福瑞控”的眼里,“大猫”也是猫,狼人本质上跟可爱的小狗狗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尽管在费伦很多故事和传说中,都把狼人形容成为嗜血、残暴且毫不留情的野兽。

    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左思觉得这些小家伙并不是天生就邪恶混乱。

    仅仅是有时候无法压抑天生兽化症中蕴含的诅咒。

    再加上文明社会对于兽化症患者的长期歧视、排斥跟厌恶……

    导致兽化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会不可避免变得越来越容易受到兽性支配,越来越憎恨那些曾经歧视、排斥自己的“正常人”。

    等通过魔法仪式压制住诅咒,左思完全可以祛除掉兽化症的弊端,使其变成真正得力的好帮手。

    别的不说,光是善于打探消息、通过气味和脚印追踪这两点,就足以凸显出狼人的巨大优势。

    另外,变身成为野兽形态或者半兽形态,还可以获得力量、敏捷跟体质属性的全方位加成。

    稍加训练,就可以成为天生的战士、游侠、乃至德鲁尹。

    目送两个小狼人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士兵立刻开口询问道:“主人,您打算怎么进去?要知道我们可没有接受过邀请,更没有能够证明身份的信物。”

    “这还不简单。

    对方冒着巨大的风险搞秘密拍卖会为的是什么?

    当然是为了赚更多的钱!

    所以他们没理由拒绝一个既有钱、出手又大方,而且被宠坏会一掷千金的贵族少爷。

    记住,从现在起叫我哈德曼少爷。”

    说罢,左思脱掉了用来掩盖身份的披风,露出一身半个小时前花费150个金币在裁缝店购买的昂贵礼服。

    尤其是上边大量的手工金线刺绣、镶嵌宝石的扣子,但凡不是瞎子都能辨认出,这绝对不是普通富裕家庭能买得起的衣服。

    更何况,小孩子原本生长速度就非常快。

    今年合身的衣服可能明年就穿不下了。

    能舍得给十岁左右孩子定制这样一身昂贵高调的衣服,恐怕也只有卡林港的贵族阶级能干得出来。

    不用问也知道,左思这是打算利用自己外表年龄的“优势”,直接通过胡搅蛮缠的方式混进去。

    毕竟没有人会怀疑一个看上去出身高贵、举止动作充满优越感、被明显宠坏的十岁左右男孩,会是来自盗贼公会的探子。

    刚好相反!

    这是所有拍卖会上最受欢迎的顾客。

    因为他们一旦看到了自己喜欢或者想要的东西,根本不会在意花多少钱。

    “原来如此!”

    士兵立马明白了左思的想法,立刻从随身携带的次元袋里取出一个装满金币的沉重皮口袋拎在手里。

    紧跟着,两人一前一后没有任何掩饰,径直走向了船只通往下层舱室的入口。

    当踏上船只甲板的那一刻,无论是负责看管货物的水手,还是躲在唯一入口内的两个人,都第一时间投来了警惕的目光。

    因为他们实在是太高调了。

    穿着打扮跟码头环境格格不入。

    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有钱的贵族带着手下忠心耿耿的护卫突然走进贫民窟,充满了无法用语言形容的违和感。

    为了表演好一名被宠坏的贵族少爷,左思故意用一张丝绸手帕捂着鼻子,满脸都是对周围环境脏乱差的厌恶跟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