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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科幻世界2001年3月号)
看到陈平,我才真正看清了以前的自己。
以前的我和她一样在乎存在的意义。她选择以不懈的追求去证明那个意义,而我却一直在和它捉迷藏。
我等待它,我又逃避它。它就是我的戈多。但是,现在我已知道了,存在本身胜过一切意义。
上篇
这是个荒谬的时代。
傍晚,路过中央大厦的时候,从楼顶上辟哩吧拉地掉下几个人来,像下了一场阵雨似的。大大小小的“雨点”溅落在人行道上,离我仅几步之遥。一滴红色的液体从某个破裂的躯体里飞逸而出,停在我的手背上。
早就提醒过自己:路过这条街时要撑把伞才行。
新世纪也没有什么不同。上个世纪的人寻短见多半是因为破产、失恋、受迫害,而如今不过再加上是“新人类”这一条——借腹生子的产物、3p人、基因优化人、与机器组合的人类或者还有秘密制造的克隆人,谁知道呢?
要说这些人的举动,其实挺普通的。每当我从47楼的破烂公寓向窗外望去,心里老是痒痒的,禁不住想往下跳。如果一时按捺不住,真那样干了,多半和他们是一样的下场。没人会理睬我,只当是下了一阵雨。
不,不,这种可能性我从未正经去想过,它会令我莫名的饥渴,仿佛全身的细胞都被抽去了水分。
我一边健步如飞地绕过路障,一边掏出纸巾,狠命地擦拭手背。红色的血点不见了,但粘腻的感觉却怎么也擦不掉。
“女士,请支持亚丹农!”一个表情慷慨激昂的青年把一张传单发到我手里。
我用眼角余光扫了一扫传单上的字样,随手一团,扔进路边的可燃垃圾箱。“捍卫亚丹农!他是人类社会的英雄!”——这种口号根本是无稽之谈。亚丹农是凶手,被控杀害三名五至七岁的3p婴儿,他本人对此已供认不讳。
“3p婴儿的出生固然违反了自然规律,但孩子自身无罪,一旦已成为人类社会的一分子,就应拥有生存的权利。”路边商店门口的巨型电视屏幕上正播放电视台的采访录,接受采访的是一张熟悉的面孔,带着令人讨厌的正义感。那是一位同行,不久前他替亚丹农作过独家采访,很出风头。
我正打算把视线移开,忽见电视台记者变戏法似的抖出一份太阳报,他指着头版的照片和文章问:“陈小姐,你对3p婴儿的维护是否因为你的男友孟澜也是一个‘新人类’?孟澜可以说是个‘半机械人’,你们”
刹那间,默周刊红牌记者陈平的脸上现出极度疲倦的神情,但又刻恢复了常态。她笑了笑,打断采访者的话:“不,孟先生不是我的男朋友。这张报是愚人节出版的,您没注意到?”厉害的女人。那份报当然不是愚人节出版的,她语意双关,要把报道的作者、读者一网打入傻瓜的行列。但那又如何?我早已修炼到刀枪不入——当然,我就是那篇桃色新闻的作者。
我拽紧皮包快步前行,包里有具特殊功能的相机。据可靠消息,陈平今天和孟澜要在“水晶宫”附近的法式餐厅会面,一篇追踪报道可以卖两千英磅,如能配上精彩照片就能卖到五千磅。
天色微微向晚,喧扰的市声到这里也变得低微而辽远;我沿着大道轻快地前行,仿佛走进了珍妮的画像里那个绵延着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神秘花园。
这条路原来叫“落日大道”现在的名字叫“水晶宫”几千米长的大道整个笼罩在水晶弧顶之下,在日暮时分,晶莹剔透的顶盖反射出千万道瑰丽的光华。难怪设计如此简单大方的改建作品能名列21世纪初世界十大新建筑的第三位。这座美轮美奂的殿堂已成为世界知名的艺术圣殿,而在“水晶宫”举办画展变成了全球艺术家的最高理想。
旅美华人作家孟澜的个人画展正在这里举行。我在入口处出示了记者证,一边的保安人员微笑点头:“小姐,这两周几乎每天都能看到你呢。”
只是路过,我想,只是想抄近路去那家餐厅,至于以前,则是为了工作,要写孟澜的逸事,总应先了解一下他的作品。
“这些天人少了。”我说。一眼望去,大厅里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清脆的脚步声在“水晶宫”里回荡。不应该是这个情形的。孟澜是被传媒炒翻天的红人——在国际艺术界暂露头角的青年才俊原来装了一双机械眼,简直成了比上世纪的绵羊多利还轰动的话题呢。
“今天一大早,有宗教狂热分子向警署打恐吓电话,要求终止画展,说是在大厅里装了定时炸弹。”保安感触良多地摇头“警察疏散了参观者,上午搜查了整个展馆,还真的找出了三枚炸弹。下午虽然重新开馆,但一般人已不敢进场了。”
“这么快就重新开馆,合适吗?”我随口问。
保安笑而不语。我忽然猜到也许是引蛇出洞之计,失败一次的恐怖分子不会善罢甘休,尽早开门是等他们现身。而我,或者也成了怀疑的对象呢。真是无趣。
面前是长列的灯光,疏落而整齐,每一盏灯下,都挂着一幅孟澜的画。三米长两米宽的一幅幅画布上涂抹着人世的浮光掠影,孟澜笔下只有色彩,没有形体。或许他认为,仅仅用变幻的色彩就能将人生写尽。
但人生又是什么呢?那个人生与其说是他孟澜的画,不如说是一出荒诞派的戏剧。我们等待戈多,却不知道戈多是谁,从开场到落幕,就这样等待了一声。
近了,更近了,这是第十九次看到这幅叫灭的油画了,然而目光投向它的那一瞬间,重复了十八次的感觉又回来了:躯体、意念、一切的一切,都在弹指间灰飞烟灭。刹那的幻觉转瞬即逝,但痛苦的感觉久久不能散去,除非快步走到下一幅画前——那喷泉般涌出的瑰丽色彩叫做“世界”我感觉自己的碎片又被拼合起来,再世为人。汹涌的颜色的潮水在全身的血管里奔腾,仿佛它本身就是生命的活水。
忽然隐约有点明白:第一次看到这两幅画的时候,我以为找到了我的戈多。可是,戈多难道不是一个永远等不来的他或她么?在贝克特那出叫等待戈多的名剧中,两个流浪汉每见到一个人就去问:“你是戈多么?”问的目的仿佛就是等着被否定。换了我,我一定不问,这样一来多少还有希望留存。
沿着原先的大道向前走,孟澜的画在路两边静静地流淌,淌成两条颜色的河流,夹带着痛苦与欢乐、希望与失望、甜蜜与忧伤。
不知走了多久,感觉那两条河仍在身边默默地流着,在呼吸的空气里充溢着孟澜画布上的油彩味道,生命的味道。脚下踩的却已是带青苔的路面,离法式餐厅“巴黎香榭”不到十五米“水晶宫”已被抛得远远的。
我取出相机,找好位置,正对着餐厅西面的落地玻璃墙,调到“放大取景”
眼睛。镜头里出现了孟澜的眼睛。那是一对高精密度的微型电脑,具备与人眼相同的视觉功能。冷冰冰的“眼睛”虽然也能象人眼一样自动开合,却不能表达感情。即使是在秘密公布之前,也没有一个女人能爱上那双眼睛。
孟澜的脸。现在这张脸上的线条非常柔和,嘴角略向上收,那可以算作一个“微笑”温情脉脉的脸。然而那对灵魂之窗是最大的败笔,冷与热的奇特对比使着张脸上的表情变得非常古怪,甚至阴森可怕。
转换相机角度,便捕捉到另一幅容颜。坦然的目光,随和的表情,不带一丝厌恶,却也找不到半点同情与怜悯。这正是陈平的高明之处,她能把孟澜当成普通人看待。
调整放大倍数,两个人都进了、取景框。半身照,正合用。
她先站起来,他跟着起身,上前一步帮她拉开座椅。她仰头一笑,他忽然埋下头去,用嘴唇轻触她的脸。好小子,真配合,我的五千磅到手了。
陈平的脸侧了一下,正对着镜头,她双眉紧了一紧,又立刻弹回原处,不自在的神情在那一紧一松之间消失了。她转过头,想必用已恢复平和表情的面孔对着孟澜说了句什么,然后拾起桌边的手袋向外走。孟澜紧随其后。
我拾掇拾掇,立马跑到餐厅西面出口,一等两人先后出门“咔咔”又拍了两张照片,这才笑嘻嘻地向他们打招呼:“孟先生,陈小姐,我是太阳报的记者莉莉?苏,全世界都在关心你们的感情发展。陈小姐,你真的能接受一个‘半机械人’么?”
“怎么又是你?”孟澜皱起眉头,他的表情好像在说真是阴魂不散。
“请你适可而止吧,苏小姐。”陈平恨不能用双眼放出飞箭来射杀我。
啧啧,何至于此,只怕是为方才的事心里不痛快,正好借题发挥。
“我们怎么说也算是同行,留点职业道德好吗?你明知道我上个月采访时才刚认识孟澜,现在也只是一般朋友,你却在报纸上”她的目光忽然悲哀起来。
就是嘛,怎么沦落到跟太阳报记者争道理的地步了呢?简直是自贬身份呢。
多半是为掩饰失态的尴尬,陈平向孟澜抛下一句“再见”便头也不回地逃离战场。再见。她吐出的两个字平淡干涩,和任何美好的感觉都沾不上边。孟澜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机械冰冷的目光几乎要把我解剖。
“她是在气你。”我说。
“知道,”孟澜淡淡应了一声“你都看到了?”
“有照片为证。”
“那个吻是礼节性的。”
“你当时表情绝佳,读者自有判断力。”
“我们只是一般朋友,你的报道会令她困扰。”
“读者并不在乎她的想法,只要你有心就已足够了。”
孟澜垂下眼帘,把双臂抱在胸前,准备打持久战的样子:“我出十倍价钱买你的照片和报道。”
“没有商量。”
“为那种愚人节趣闻集锦式的报纸写花边新闻,难道不是为了钱么?”孟澜直视我的眼睛“抑或,是为了出名?那样的话,你可以自己扮演绯闻女主角,我不在乎。”
“对不起,”我已放好相机准备走人“我没兴趣。”
“那你对什么有兴趣?”孟澜冷笑“你以为你都干了些什么?”
“我么?”我几乎是在自言自语“我在等待戈多。”
夜雨轻轻敲着车窗,我在陈平住的公寓楼下停了车,但又犹豫着没有去推车门。
她邀我来“谈谈”大抵是为了我写过的报道或是将要写的这一篇。说不准她会放下架子求我,我倒宁可她再“义正词严”地指摘我的职业道德——那比较像她的风格。
摇下车窗,我向公寓楼上望去。萧萧夜雨中,隐约可见十楼a座的阳台上站着一个人。那是她吧?
我取出相机。大楼上下亮着不少灯,那个人站的位置并未完全背光,通过相机望远镜式的功能,不仅可以看到她的姿势,连她的面部表情都不会漏过。
陈平斜倚在阳台的扶栏上,上身前倾,头部微微上扬,目光定定地望着黑沉沉的天空中某个不可知的去处,脸上交织着痛苦、幸福、迷茫和焦虑这简直像莎剧中一个著名的场景,只差女主角张口说出那句台词——罗密欧,为什么你是罗密欧?
忽然明白了,她一定是有了爱人。在她目光投向的夜空另一端,仿佛有一个身影,活生生地站在那里。这两个人的关系远比一般恋人复杂,而为我换来大把英磅的报道会让她的烦恼百倍增长。
我打定主意便开门下车,陈平的倾情表演倒让我确定了自己的心情。到头来我坚持要做这篇报道的原因就是要让她不痛快。一看到她那张脸我就不爽。
“小姐,晚上好。”身后响起一个陌生的男声。我回转头,只见一个穿棕色雨衣的男人站在两步之外的灌木丛边,雨帽压得很低,他的脸沉在黑暗里,一片模糊。我顿时感到了危险,不理睬他的问话,顾自要走。耳后响起风声——他猛扑过来,右手捂住了我的嘴,很大很粗糙的手掌,整个盖住了我的口鼻,让我没法喘气
火焰,热辣辣的灼人的火焰在我全身的血管里奔涌。眼前也是火焰,暗红色的浓浓的火焰,火势在不断蔓延,眼看就要占据整个视觉空间——
我现在正送她去附近的失立医院。我们可以直接在医院会合不像是抢劫伤人,情形有点怪,凶手可能是变态者。他咬了她的脖子
好像有什么人压着我,挤着我,狠命地按着我全身的每一分每一寸。眼前的火焰颜色淡了一些,或许是因为缺氧?我也缺氧——
什么?去急救中心?理查德警官,现在救人要紧,我只能去最近的医院是么,原来没想到是这样
“呼”“呼”“呼”——这是我的喘息声么?全身上下仿佛有千亿只虫在咬,脖颈上却似有一只大嘴在撕扯,麻、痒、痛——我猛然睁开眼睛。
车窗。车顶。车椅背。前面的车座上露出大半个脑袋“啊——哎呀!”我想转动脖颈,伤处剧痛难忍。
前座的人回头张望,左手仍拿着手机。“啊,你醒了对,理查德警官,她已经醒了,大约不会有生命危险,那我就送她去急救中心见面再说。”
讨厌的脸,讨厌的表情,讨厌的悲天悯人的架势。为什么偏偏是她来救我?或者,事情就应该这样发展: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才是这个世界的道理。
“苏小姐,你感觉怎么样?千万别动弹,不然伤口会再次出血的。我这就送你去医院。”省点力气吧,不如让我死了干净。
“没关系,你可以不回答,我知道你这会儿没法说话。”
嘟——嘟——前排响起的手机声残酷地刺痛了我的神经。
“喂不,对不起,我没有空,正赶着去急救中心我没事,是太阳报的苏小姐受了伤你别来,嗳”陈平放下手机,忧心忡忡地回头望了我一眼。我听见自己喉间滚出几个混浊的音节来,大约就是:“开你的车吧。”
“别急,一会儿就到。”她缓缓说着,车身微微一震,明显是加速了。
一到急救中心,就有医护人员,一路小跑“你最好别插手。”
“我帮得上什么忙?”孟澜追上来,一直跟到走廊里,被一位警官拦住了去路。“先生,对不起,您不能进去。”
“孟澜,你在外头等一会儿。”陈平急匆匆地交代“理查德警官,他是我的朋友,你别见怪。”烦透了。我闭上双眼,但耳中仍捕捉到奇怪的声响。急促而纷乱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回响,有喘气的声音,身体碰撞的声音,接着是压低嗓子的呼喊:“拉住他——”
然后,听到一声痛苦的呻吟——那是孟澜。
我一个激灵,骤然开眼,却发现自己已被推进白色的手术房,关门声把我和外界的纷扰隔离开来,无法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小姐,伤口有什么感觉?”压眉帽与口罩之间的一对眼睛炯炯地望着我。
我懒得说话。
“马上就给你输血,另外还要作一个附带的检查。”
肯定有问题。我可能是感染了什么急性血液病,那个袭击我的变态狂多半也是个病人。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切的一切,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们先抽血、输血,然后又给我作了麻醉,迷迷糊糊睡过去的时候,心里忽然冒出来一个念头:孟澜到底出了什么事?
白色的光亮得刺眼,光源处有个声音说:“好了,好了,醒过来了。”
我感觉到撑着我眼皮的手指移开了。“苏小姐,经诊断,你已经感染了病毒性嗜血。请你与我们配合,在这里进行一段时间的隔离治疗。”
病毒性嗜血症?那么说我成了吸血鬼?那这究竟是个什么世界——高度发达的二十一世纪还是中世纪的欧洲?如此的光怪陆离,充斥着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是否一切都拜科技所赐?
主治医生的表情很怪异,似乎被我吓怕了。我这才发觉自己在“嘿嘿”冷笑。陈平站在医生后面,她张了张口,却没出声。我迎向她的目光。她的眼神瑟缩了一下,转身离开了。
走吧,走得远远的,我们原本就不是一路人,根本无法沟通。不,我甚至无法把自己当成一个“人”孟澜原本可能会明白我的,他也被当成“非人”对待。唯一的区别是,他是别人不把他当人看,我却是找不到“为人”的自我感觉。
可是,忘了问她,孟澜有没有出事。
不久,答案自己出现了。
被转送到特护病房时我恰巧看到了他,那时他正躺在擦身而过的急救车上。他被发病时逃出病房的患者咬伤,也染上了嗜血症。
看到这情形,我内心居然有几分雀跃,莫名的。
在传染病房里过日子同蹲监狱没多大区别。这里的医生护士从头到脚都裹得严严实实,如同一具具雪白的行尸走肉。惟有脸部露出或大或小、目色不同的眼睛,闪烁着同样的戒备眼神。
尝试使用的治疗方法是换血,用健康的血液替换我们身体里带病毒的血。但即使把体内全部血液都更换一遍,也是治标不治本。循环系统不是一般的容器,可以倒空、彻底消毒后再注满。新血刚刚注入体内就受到感染,这种不无痛苦的治疗方式无非是医者安抚病人同时自欺欺人的行为罢了。
随着治疗的持续,技穷的医生开始越来越多地使用镇静剂和麻醉药物。我现在清醒的时间少,迷糊的时间多,但无论是哪一种状态,身体里都仿佛有另一个生命在燃烧。我并不害怕。
有什么可怕的呢?有月亮的晚上我拉开窗帘,让自己沐浴在纯净得像水银一般的月光里——吸血鬼据说总在月明之夜露出獠牙。即使我忽然间变成狼女,也不会大惊小怪。没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我已学会接受现实。
我望着窗外的月亮,听见自己的喘息声越来越急。
月亮变成红色,愈来愈红。
我伸出双手,想用痉挛的十指把这红月亮撕个粉碎,可却只能徒然地在窗玻璃上摩搓着手指。指甲划在玻璃上,干涩的“吱吱”声让我情不自禁地磨起牙来。
我的血液里有什么东西在发烫,大量镇定药物却压抑着燃烧的欲望。
我直挺挺地扑倒在床上,把牙齿和手指深深抠进被褥里。
无须内行也看得出来:现在的治疗方式只是饮鸩止渴,慢性死亡。但这也不坏,我终于可以逃脱,出离这个“鸡肋”世界。为什么没有早点了断,这个无味的现实中又有什么让我留恋?我一直都不大明白。
死亡不见得是比活着更坏的事,虽然也不一定更好。两者都得不到证明,因为去它那里的人一概没有回来过。现在我便是从人生的滑梯上慢慢往下溜,脸上的表情很轻快,但双手仍下意识地抓紧滑梯两边。
一日,那个女人意外地出现,告诉我也许不必再往下滑了。望着她伸出的援助之手,我没来由地怒从心起,狠狠地咬了她一口。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在我住院的第三周或第四周,病员和医务人员之间流传着一种说法:所有的患者都将被送到太平洋上的皮亚诺萨岛,表面上说要送我们去治疗,私下里的猜测则多半认为是要把我们送到远离人世的地方隔离起来,甚至不排除半途就把我们沉到海里去的可能性。
集中收治病毒性嗜血症患者的一号住院楼已经是个鬼影幢幢的地方,我们大部分时间在睡觉、换血,偶尔起床,便摇摇晃晃、睡眼朦胧地互相串门;说话大都口齿不清,脑袋耷拉着,双臂下垂,如同软骨病患者。即使是这样,迷离的眼神中,依然闪烁着对血的欲望。
沦落到这个地步的吸血鬼们,因为那一个传言惶然起来。时常能见到病人在走廊上幽灵一般来去,口中含糊不清地哀叹:“听说了吗?是要把我们处理掉呢——”
隔壁的患者原本是歌手,这些天一醒过来就大唱lavierose(玫瑰人生)。
虽然我闭着双眼,
当你吻上我的脸,
我看到了玫瑰人生,
把你的爱都给我,
那生活将永远是
玫瑰色的人生。
就算真的有那样的人生,按他这种阴森森的唱法也只能叫“灰暗人生”正好给这里上演的新版地狱篇作背景音乐。
不得不承认,当陈平出现在我面前,我居然头一回不觉得她讨厌。她清澈的眼神似乎是这个迷乱的世界中唯一可靠的东西。
“苏小姐,明天我没法来送你,所以现在提前向你道个别。”
“明天?什么明天?”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没听说?明天要送你们到皮亚诺萨岛集中治疗。”
“治疗?是人道毁灭吧?”
“怎么会这样想呢?”我的话让她不安了,她一个劲地解释“确实是治疗。皮亚诺萨岛是一个培植人造植物血的基地,我一位朋友帮忙联系的。五位接受前期实验的患者在用人造植物血替换血液后,嗜血症的症状已基本消失”
我冷笑。
为什么是她的朋友帮忙联系?这又关她什么事了?她要炫耀自己的神通广大还是单纯地“我为人人”?
“你还是不能信任我么?”她脸色暗淡下来“好吧。”她垂下头,脱掉右手的胶皮手套,把那只手递给我“告别的时候握握手吧。”
我瞟了一眼她伸出的手。那手背上贴着一块止血胶布。
按照医院规定,为避免发生以外,进入一号楼的人员都要戴大口罩和胶皮帽,还要穿上厚厚的工作服,特制的高领子紧紧护住脖子:戴胶皮手套,不得暴露皮肤。
因为顾及我的感受,她居然违反规定。
可是我的感受对她这么重要?
我忽然觉得生气,觉得受了侮辱。是的,是她脱去手套才让我怒从心起。
我从床上弹了起来,一把抓住她的右手,迅速拉掉那块止血胶布,对着那个凝结的伤口重重地咬了一口。终于扯下她的面具了!镇定如陈平,此刻也不禁大惊失色,尖叫了一声,飞快地抽回右手。
旁边的医护人员连忙冲过来。
陈平已来不及戴上手套,右手背上有两排清晰的牙印。
主治医生指着我:“快,按住她,注射镇定剂!”
两名护士把我按倒在床上,右臂上立刻感到针头扎进皮肤的轻微刺痛。耳边听到陈平和医生的对话。
“你,跟我去做检查。”
“有必要吗?这只是个旧伤口,她虽然留下了牙印,可并未咬破”
“这种事不能疏忽,嗜血症潜伏期最长的有一个月,你恐怕也得和我们一起走。”
“到岛上去?”
“恐怕是的。”
我扭头看她。她跟着医生走出病房,转身开门时,她的目光与我相遇。那样悲愤和失望的目光,简直让我有点难受了。我想自己原本没有恶意,只是下意识地想要反抗她以及她背后的一些东西。像她这种人,在一个非理性的世界里寻找道理,注定要受到如此打击。
我只是给她一个教训罢了。
下篇
我们乘坐的飞机在n国西海岸某港口城市着陆,然后一艘游艇秘密地将患者和人员总数123人送上了皮亚诺萨岛。
皮亚诺萨岛是个美丽的植物王国。9。6平方公里的岛屿上,生长着一百四十多种植物。它们都是有血型的植物,和人类一样的血型。
上个世纪后期,日本人首先发现,许多植物也存在血型反应。人类的血液是红色的,因为血液中含有决定血型的红色细胞。植物虽然没有红细胞,但却有类似其表面特殊抗原物质的血型物质:血型糖。不同的血型糖便决定了不同的血型。之后,法国人发现玉米、油菜、烟草等植物体中含有类似人体血红蛋白的基因。这表明,植物也有造血功能,如果再把铁原子加入其中,就可能造出人体需要的血红蛋白。科学家在上个世纪提出的这一设想,已于公元2010年,在太平洋上的皮亚诺萨岛上实现了。
从今以后,利用植物来制造带人类基因的血液不再是梦想。自然界繁茂的植物可以成为浩瀚的血库,将为人类提供取之不尽的血源。况且,植物给人类供血不会传染病毒,是真正安全的血。
游艇一靠岸,连我在内共73名病毒性嗜血症患者就被送进了小岛南部的血液研究中心。着是由日本、法国、加拿大三国合作组建的研究机构,科研人员大都来自以上三国。由于在植物中培育的带人类基因的血液(简称植物血)仍处于研究阶段,尚未对外公开,陈平的朋友能找到这个地方实在是有点本事。
上岛的第一天,每位患者都接受了“植物血反应测试”第二天,研究人员就开始用相应血型的植物血为我们置换体内带病毒的血液。
第一次置换了1000cc的植物血,我觉得全身发痒,不是难受的搔痒,而是春风拂面时那种柔和的感觉。
研究人员计划在一个月内逐步把我们体内的血液全部置换成植物血。在此期间,允许病人们互相串门,他们也可以由医护人员陪同,在岛上散心。我安然享受这唯一的权利,到孟澜的病房去,对他冷嘲热讽了一番。
刚开始他完全不愿搭理我,就那样躺在床上,神情呆滞地望着天花板。他身体两侧各连着一根管子,一头是输血袋里的植物血源源不断地注进去。
我的目光在两根管子之间游移。“我说,我们可以做一个游戏。”我的语调轻松极了“等下面的袋子满了,上面的袋子空了,就把它们对调一下。”
一直朝上的那张面孔终于转向我这一边:“为什么拿生命当儿戏?”
“哈,”我干笑了一声“生命不就是上帝的玩笑么?”
他望着我不做声。
“我就是那样的一个玩笑。”我平静地宣布。
确切地说,我是一个人为的玩笑。
我是一个3p人。某个有钱的老女人想生孩子,又怕自己的生殖细胞质量不高,于是从一位年轻女性那里买来健康、有活力的卵细胞,通过手术抽出新鲜的卵浆注入她衰老的细胞里,那个生殖细胞再与一位男性的精子结合,放入子宫后经十月怀胎,就变成了我。
人谁无父母,长幼有叙,是为人伦。
3p婴儿比起借腹生子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后者在遗传学上只有一对父母,前者却有三个。我他妈的不是人。
那我又是他妈的什么东西?
孟澜侧了侧头。因为他仍躺在床上,这个动作看上去特别可笑。“后来呢?”他问,对我的故事产生了兴趣。
“我两岁那年,老女人越想越惶恐,生怕我会变成怪物,就把我送回当初做手术的研究所供医学研究之用。”
沉默。
“公布的3p婴儿最早的一个出生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可实验品早于七八年就有了。我就是。我被放在正常环境中,和正常人一起生活、受教育、求职、工作,但我知道自己是不同的。”
“为什么?”
“我始终是个实验品,我不是我自己,只是一个实验的承载体。”孟澜张了张口,却没能发出声音。
我忽然发觉自己已经说了太多的话。
“你知道我的故事。”他缓缓地说。
“是。”
孟澜是天生盲儿,父亲是位眼科专家,为儿子移植了尚在实验阶段的电子眼。靠这一双电眼,孟澜依然能够捕捉世界的美丽,并将之表现于绘画,很快跻身于国际一流画家的行列。半个月前,他才公布了电眼的笔记——那是在他父亲空难死亡的一周后。
“可是你们都不知道,”他的语调无比苦涩“我并不是天生的盲儿。”
我一颤,这话里的意义使我震惊。
孟澜成长的记忆从一开始就与无休止的头痛史纠结在一起。二十岁前,他在父亲的医疗研究室接受过七次大手术,其中的痛苦非外人所能想象。二十岁那年,他偶然发现了父亲的秘密:为了医学研究,父亲竟然把当年才一岁大的儿子完全正常的双眼替换成电子眼,以比较电眼能否达到、甚至超过人眼的标准。
这个发现使孟澜对人性彻底失望,那时他的画作屡获国际大奖,没费多少周折就移民n国,与父亲断绝了关系。
“一个月前他又来找我。”孟澜追述那段重逢时表情格外凝重“那天我正在接受陈平的采访。”
“呵,那个女人。”我已猜到事情后来的发展。那个女人的性格就是爱多管闲事。
“父亲让我跟他去作一个检查,以确定能否再为我动一次手术。
我没容他说完,就把他赶走了。之后,他的电话我一概不接听,他的书信或电子邮件我都直接扔进垃圾筒。
他灰了心,自己登机回国,托陈平捎给我一个口信。”
“那趟飞机?”
“是。”
那趟飞机起飞时与跑道上的另一架客机相撞,机上153名乘客仅19人得以逃生。这19人中并不包括孟澜的父亲孟启元教授。
“父亲托她告诉我,他这一声中最大的遗憾就是给了我一双冷酷的眼睛。他希望能做一个手术,把他的眼睛移植给我。”
“技术上可能么?”
“不知道。”孟澜淡淡地说“他若说可能,大抵就是可能的。”
我在病床边坐下,低头望着孟澜的眼睛。那是两个黑沉沉的洞穴,无论向里面投入什么样的感情,也无法激起一丝半点的回应。因为这双眼睛的缘故,我本以为我两是一样的——“非人”可现在我明白了,他得到的始终比我多。
“我要回去了。”我骤然起身。
“你一定猜不到,我去认尸的时候看到了什么。”他的话让我起了一点儿好奇心,我停住脚步。
“父亲的身体蜷成了一团,头部藏在胸腹之间,似乎用全身来保护他的脸,而他的双手,紧紧捂住眼睛。”
我一时语塞。
“陈平和我一起赶去现场,我靠在她怀里哭泣,但我的电子眼里流不出眼泪。直到那时我才明白,父亲并不是为名利牺牲自己的儿子。有那么一些人,他们相信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牺牲少数人是值得的。父亲是那样一个人。”
“可以有这种想法的只有当事人,别的人,即便是父母,也没有这个权利。”我不愿再和他深谈下去。我讨厌孟启元教授,他把儿子当成自己的东西,可以随随便便牺牲出去。能漠视一个生命就能漠视生命本身,我才不相信他们的大道理。
一转眼上岛已经快两个月了,身体里火烧火燎的感觉基本消失了。
听医生说,植物血不但对嗜血症病毒免疫,还具有一定的治疗效果,看来并非夸大其词。渐渐的,我已经不大像吸血鬼了。
孟澜听说了陈平那档子事,居然到我病房来质问我。
“为什么要那样做?”他阴着脸。
我装糊涂:“怎样做?”
孟澜恼了,甩手要走。
“其实我并不讨厌她。”我静静地说“我和她原本可以做一样的人。”
是的,我们都是女记者,都通中、英文,我也带一点中国血统,我俩的年龄也差不太多。可是,我永远无法拥有她那样的人生。
孟澜有些意外,仿佛还有点感动。
“她现在怎么样了?”我问。咦?这样温和的语气?
“情绪有些低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身边到处是吸血鬼,人在鬼世界里肯定不适应。”他苦笑。
“不过”我望向窗外。
窗外天净如洗,绿树成荫,繁花似锦,百鸟蹄鸣。在这样的地方,她的心情也会好起来的吧?
“上次和她开了那个玩笑,忽然发现,对开她的勇气,她的热情,我或许是有一点嫉妒。”我说。
奇怪,我说话越来越不像自己了。
护士在唤孟澜回房换血,他起身时忍不住问:“这些天我感到病好起来了,你感觉怎么样呢?”
“全好了又有什么用?”我的语调像叹息一般“我的病不在血液里。”
我的病在我的基因里。不,我怎么能指望一切会有所改变?构成我身体的亿万个细胞,每一个都有3p的基因,每一个都是我的心病。
玻璃瓶里的植物血慢吞吞地吐着泡泡,顺着透明软管流下来,在肘窝处注入我的身体。人类的血浆是浓稠的,接近巧克力的颜色,而植物血的颜色是浅红的,让人想到春天的桃花。
第二十次换血治疗时我睡着了,并不是新雪中添加了镇定剂的缘故,只是觉得很舒坦,不知不觉就睡过去了。
我梦见一眼泉水突破地表。
梦中没有我,所以我没有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耳朵去听,没有用舌头去尝、用鼻子去嗅、用肢体去感觉,也没有用头脑去思考。
梦中只有一眼山泉突破了地表。
泉眼中涌出晶亮的水流,珍珠般的气泡“扑扑”地往外冒。泉水清洌,带着一丝草叶的气息,流淌着花汁的甘甜。
泉水在唱歌。那是一曲欢畅的歌。
忽然,空中传来清脆的鸟鸣,这声音过于真实,打破了某种平衡。
于是,我醒了,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晨光撑破窗帘,正照在我的脸上。
窗外,黄鸟啁啾。护士推门而入
“啊,醒了吗?”她为我拉开窗帘,一窗新绿顿时涌了进来,几乎要将我淹没。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从今天起,你们都搬进普通病房,而且可以自己在岛上散步,不用让医生陪同。”
“警报解除了?”我接过她递上的绿色胸章“这个是”
“根据患者的恢复情况,决定让你们自由行动。这个胸章是联络器,可以让医生知道你们所在的位置。万一你们迷了路,可以靠它找回病房来。”
“真的这么放心我们?”我佩上胸章,不大敢相信已获得了自由。
“从今天起,你的病房换到研究中心053室。现在,请到餐厅用早餐。”
餐厅里的人并不多,大约有七八位身着住院服的患者正在用餐。我觉得他们有点儿眼熟,但却叫不出名字。他们的模样仿佛有些相象。当然,他们年龄不同,肤色各异,或丑或俊,按说没有什么一致的地方。
我觉得奇怪,一转头,正好看见镜面廊柱上照出的那张脸。那是我的脸,那又不是我的脸。那张脸的主人是他们精神上的姐妹。
我知道了,一致的地方在哪里:表情、眼神。那么恬淡,那么宁静,那么轻松,那么祥和。
我吃了一惊,那一瞬间镜中安详的脸变样了,变回我原先知道的样子。我奔出餐厅,我要找一个熟悉的人问问:我们这都是怎么了?
我跑上海畔的山头。曾住在我隔壁的那个歌手正盘膝坐在最高的岩石上,一动不动。
我在他身后站定,微微喘息着。面前是高耸的悬崖,如刀劈一样陡峭,海浪声声拍打着崖底的礁石,卷起千堆雪。远处的海却是恬静的,海水蓝得那样幽深,同时又是那么清澈,像最明亮的玻璃,反射着阳光。
歌手闭着眼睛,悠然忘我。
“你好。近来还唱歌么?”我问。
他睁开眼帘,抬头瞟了我一眼。
“labieenrose。”我哼了一句。
歌手把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一个“收声”的手势。
“不要破坏最美妙的音乐。
我一愣。
这时,起风了。风一吹,山林中的树木摇曳:海面上波涛汹涌,风鸣声,林木的呼啸声,海浪的吼声,连同低空中盘旋的海鸟的高歌,合成天地的交响。这才是最美妙的音乐。
只有自然的音律才是完美无缺的。
我在他身边坐下,闭上眼,微微仰头。
不需要再多问什么了。
来到皮亚诺萨岛第三十天的下午,有很好的阳光。我仰面躺在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身边有一种叫不出名字的红花开得如火如荼,几只色彩斑斓的鸟雀在晴空中,一边唱歌一边做飞翔表演。微风的手指轻轻拨动我额前的发丝。
草地的碧色仿佛正逐渐浸润到我的体内,生机勃勃的小草穿透我的身体齐刷刷地往上窜。
此时我记起了一本小说中的话,那段话的意思知道今天我才真正明白——
在我看来,春天里一棵小草生长,它没有什么目的。风起时一匹公马发情,它也没有什么目的。草长马发情,绝非表演给什么人看的,这就是存在的本身。
现在,我在这里。我存在。
虽然我是3p人,使我降临人世的是非自然的手段,可即使手段不好,存在本身也依然是好的。
我仰面躺在草地上,不动也不说话。夜色悄悄地代替了白昼,蓝色天鹅绒的夜空中撒满了钻石般的星星,群星仿佛第一次离我这么近。
我是我自己,我又不是我自己。
我看,我用夜的亿万双眼睛去看。
我听,我用林中鹄鸟的儿耳朵去听。
我闻,我用秋虫头上的触角去闻。
我尝,我用溪流清冽的舌头去尝。
我感觉,我用花草树木的枝叶去感觉。
我思考,我用时间的纵横经纬去思考。
我和天地万物是同等的存在,我们是一体的。
第二天清晨,我在海滩上遇见了孟澜。那时,他正面对一块雪白的画布发呆。
“怎么,找不到灵感了?”
他闻声回头:“是你呀。”他扔下手中的油画棒就地坐在沙滩上,长长地吐了口气。
“恐怕我得改行了。”
“咦?”“忽然发现,我每用一种颜色,就失去了其他的颜色,绘画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破坏。”
我明白了。
“对了,陈平今天上午要离开这儿,你不去和她道别么?”他说。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不是你?”
“我早就没什么心事了。倒是你,或者还有话对她说。”他身子向后一倒,躺在沙滩上晒起太阳来,眼睛眯成一条缝,显出非常惬意的样子。
是的,我确实还想见她一面。
我和她之间,仿佛还欠一个了结。
见到陈平的时候,她坐在我昨夜躺过的草坪上,等待来接她的直升飞机。
“你好么?”我上前搭话。
“是你。”她抬头瞥了我一眼,并没有觉得吃惊“我已确定没带病毒,可以离开了,你呢?你的病好了吧?”
“托福,好得不能再好了。”我的态度坦诚无比。
看到陈平,我才真正看清了以前的自己。
以前的我和她一样在乎存在的意义。她选择以不懈的追求去证明那个意义,而我却一直在和它捉迷藏。
我等待它,我又逃避它。它就是我的戈多。但是,现在我已知道了,存在本身胜过一切意义。
“刚开始那几天我几乎无法思考。”她说话时表情并不沉重“我觉得我不懂这个世界,它完全没有道理。后来,心情平和一些的时候,发现这个岛是个美丽的世外桃源,就像是童话彼得?潘里的‘neverland'’”我微笑着在她身边坐下。啊,那个西方世界人尽皆知的故事。一个永远长不大的男孩,带着一群快乐的孩子,住在一个遥远的岛上。他们飞翔、游戏、梦想,永远不会有烦恼和忧伤。
“这就是命运吧?不是因为你我一定不会有机会体验这样的生活,我本是个停不下来的人。”她像做游戏的孩子那样,把双手举过头顶,在空中击掌,一下,两下,三下。她看上去轻松自在,非常惬意。“这一个月的时光真是舒畅啊。记得在大学听翻译课的时候,我曾问老师:‘neverland’应该怎么翻,他说,应该叫做‘仙境’吧。现在想来,叫做‘永不岛’最合适了。就像这个岛,远离尘嚣,远离一切世俗的纷扰。岛上虽然没有永远长不大的孩子王,却有一群庄周再世的‘植物人’
“好消息,作为少数全身血液都已被替换的实验者,你们可以永远留在岛上,研究中心愿意同你们建立终身的合作关系,当然,不是强制性的。”
原来,到最后,我也依然是实验品。不过,不要紧,我已知道最重要的是什么。
“真有点儿羡慕你们呢,怎么会有这样悠闲自在的心境。”
“那就留下来?你也可以的,只要你也把血全换掉。”
“不,”她摇摇头“谢谢你的建议,但这样的生活不适合我。”
天空中传来一阵嗡嗡声仿佛是昆虫在拍动翅膀。一架天蓝色的直升飞机从天而降,停落在草坪上。
陈平转向我,郑重地伸出手来:“这一次,真的要说再见了。”
我拉着她的手,用力握了一握,这是我们第一次握手。“保重!”
她站起身,弯腰拾起放在一边的旅行包,向打开的机门走去。直升飞机里走出一个有点像她的男人。说有点像,是因为他眼中闪烁着和她一样的执着眼神。
他是她的同道中人。
“感觉怎么样?”他说。“哎,”她快乐地叹气“还是想做回老样子。”
“那还等什么?”他笑了,笑容很好看。
她把手伸给他,突然哭出声来。
“嗳,走吧。”她哽咽了。
那是陈平的世界,那是属于她的故事。
我仰头望着直升飞机消失在云天之上,像陈平刚才那样,把双手高举过头顶,连击三下。
如果要为皮亚诺萨岛起个真正合适的名字,那就该叫neverneverland——无法抵达的永不岛。
那不是彼得?潘用来逃避成人责任的儿童乐园,而是任何带着世俗名利,执着于物念的人们永远无法到达的福地。
极目四顾,岛上的青山层层叠叠,林木错落有致,山间的溪流在阳光下如同闪光的水晶。溪边绽放着五彩缤纷的花朵。无边的碧海环抱着宝石般的岛屿。温柔的潮水一刻不停地涌上沙滩,又走下沙滩。
啪啪啪,
拍三下,
这是我们的永不岛,
十丈红尘中的人们啊,
你们永远也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