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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常浩清,年龄24。为什么我会出现在绑匪抢劫的那儿呢?因为,除了警察以外,我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同先前的陈铭坚一样,基本上属于卧底。但是又不完全是,我在一个特殊的工作岗位,叫特别行动组。顾名思义,特别行动,专制大案要案。而我接到一条线报,今日必然会有一场抢劫案!而且劫匪来路不明。但可以确定的是,这起抢劫案的人员,他们全都经过特殊训练,而且枪械配置精良。但,当我刚刚接受到情报的时候,我报告给了我的上司,陈启荣大队长。但,这对于陈启荣大队长来说,这个线报根本就是天方夜谭!现在配置了这么多摄像头,而且四处都有巡警把守,所有的车牌都已经入了档案。抢劫,光天化日,持械。这,根本就是开玩笑,对吧?我很难和你们说清楚,这个线报从何而来。只知道...这群劫匪们,他们曾在东南亚服兵役,而且他们完全可以和警察火并。但,没有人相信。包括我自己。但,有的时候,你不能否认,命运无常。也就是这么荒谬的戏言,在这个荒谬的白天,发生了一起荒谬的事。而我,一直联系不到我的上司陈启荣。现在的陈铭坚,也失去了联系。但是根据上头指示,我要配合一个叫什么“薯条哥”的人。没办法,军人要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而警方,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百姓的护卫兵。19:15AM.卫民听了常浩清的叙述后,心理面不禁沉思了会儿。不过这样一来也好,多多少少有个照应。不管常浩清面临的问题有多复杂,还是抢劫案的压力,当务之急还得处理好无头女尸的案子。现在,有个消息还算是大快人心。卫民他们已经证明出了死者的身份,而且即将对死者的工作地进行侦查。现在,卫民开始解析,有关死者吸毒的问题。这个问题,绝对是无法避免的了。根据兴叔的尸检报告,我们大概可以推测出,死者吸毒是大约三周以前的事情。而她吸毒的量,一直在逐渐增加。这样一来,死者与帮派混混们有联系,而且还和帮派扛把子在一起,也就不足为奇。那么,死者为什么会吸毒?是偶然,还是什么呢?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在兴叔的尸检报告中,里头有一个至关重要的信息。也就是,死者脚上的茧子。我们通常都知道,一般习惯穿高跟鞋的女子,脚上都有各种各样的茧子。但,在死者的右脚上,兴叔却发现了一个比较特殊的茧子。这种茧子不是出自高跟鞋的磨损,更像是长年累月赤脚在田地里行走而留下的。这块茧子并不明显,因为有做过特殊处理,也就是被削过。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假设,也就是,死者作为一名外来客,她刚来那会儿经费并不是很充足。而且死者曾经是农村人,她的生活并不宽裕。但,来到这儿后,几乎是以突然之势坐上了一线模特的位置。在这个期间,死者经历过什么呢?而从死者使用化妆品、护肤品的迹象来看,也正正
看’)!书网:电子书恰好是三周左右的时间。她的业绩居然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果!这让人不禁大吃一惊了。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点。我认为,我们必须找到死者所居住的地方。而警方目前还正在大力排查之中,可是一直没有眉目。因为警方在各个宾馆旅店,都发现死者暂时停留过的痕迹,一时之间还不能找到死者的居住地。这样一来,我们可以从这儿入手。而死者居住的地方,极有可能可以找到死者吸毒的根源,或者吸毒的线索。她的死亡,与毒品会不会有直接的关系呢?这些问题都是很有探讨价值的,这很有可能涉及各种纠纷。死者通常会住在哪儿呢?我们可以从死者的生活习惯、皮肤、饮食来进行一个大抵的判断。兴叔在解剖尸体当中,发现了死者的胃部里,曾有过大量的快餐食物痕迹。分别有油豆腐、红烧茄子、烧鹅肉、清蒸鱼等。这些食品,是市中心一代销售较好的。但这还不能推测出死者就一定居住在市中心。那么,接下来我们可以从死者的皮肤开始推测。市中心的日头很大,相对于郊区、县城、城镇、乡村来说,市中心一代是全市日头最大的地方。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在于,死者在摄像头里说过,自己有很多张银行卡。说明这个人的消费很大,我觉得基于三点,死者居住在市中心一代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市中心也是很大的地方,她会选择居住在哪儿呢?市中心人流最多的地方有三处:豪宅、创业公寓、经济适用房。我们可以推测,死者有可能是居住在后两者。但是我市的经济适用房安保措施、医疗环境照顾得都相对到位,所以要进行毒品交易,相对来说是较难的。还有一点,摄像头居多。但创业公寓就不同了。而且创业公寓的屋租低、房间小而密集、监控摄像较为宽松。那么就一不做,二不休!很快,卫民的推测,受到了鼓励。“我草,怪不得警方要重新聘用你了。你还是那么牛逼。”卫民哈哈大笑,“我其实没什么特长。除了那东西特长。”“吹吧你!”常浩清扇了他的背,火辣辣的一片。而这时,常浩清开始发问了。“对了,你说过,死者和山云帮的俊哥有染,是么?”卫民点点头。既然如此,那么,我们需不需要调查俊哥呢?卫民摇摇头。“不,俊哥可能连犯罪嫌疑人都不算,姑且只能算死者相关联系人。而且他的后台硬,就算是他犯的,一下子也很难找出点端倪什么来。”好吧。常浩清略显无奈地点点头。不一会儿,他们三个都做了一个决定。那便是,夜查创业公寓!虽然这看起来有点像摸石头过河,而且是凭空猜测没有什么明显证据。但这三人还是跃跃欲试!“出发!”突然!所有人聚精会神思考案件之际,只见薯条哥大喝一声!“说走咱就走呀!你有我有全都有呀!水里火里一碗酒啊!路线不平一声吼呀...”他发现...在场的卫民,和常浩清,呆呆的望着自己。这首刘欢的好汉歌,有那么滑稽吗?21:00AM.市中心创业公寓小区。“哈哈哈哈!...”卫民和常浩清,在那儿笑个不停。薯条哥太他妈滑稽了,你能想象三个人在一丝不苟思考案件的时候,突然大喝一曲好汉歌的样子么?但薯条哥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就做到了!这个好汉歌,不仅行为滑稽,而且他的生活也滑稽得不可思议!他开着一辆70年代的绿色破皮卡拉载着卫民和常浩清!你能想象一辆满街发出怪叫的皮卡,居然去探索骇人惊闻的无头女尸案么?薯条哥便做到了!而且车子里的音乐是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这让他们一下子快还原到了70年代的乡村风格。就差几根粗厚的雪茄叼在口中,而卫民笑得眼泪鼻涕都快喷了出来。“哈哈哈...你太有才了!”“不许笑!”薯条哥似乎觉得受了羞辱,所以一直闷闷不乐。而常浩清努力克制自己,结果还笑得满脸通红,声音都给破了都!而正当他们还沉浸在欢乐的海洋中时,原来车子已经停在了创业公寓小区的停车场里。这儿很安静,连蛐蛐儿打闹的声音都能听得一清二楚。这里的后面,便是一座城中村。卫民还能清晰地听到牛蛙的呱呱直叫。这里的停车位只有四个,而且均被占满。更重要的在于,这儿没有一盏路灯...现场的气氛...越来越符合卫民的猜测了。“关掉音乐。”薯条哥虽然滑稽,但是还是关掉了音乐,三个人窝在这辆破皮卡里净看外面。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平静。而楼上,没有一丝的喧嚣。说得好听点,这里可是安安稳稳;说得难听点,这儿根本就没有人味儿!像是全死了一般。三个人,来到了陌生地儿,在停车场里守候,难免有点儿害怕。正当他们抽了第三根烟之际,突然!从不远处走来了一个人!只见这个人,稍稍驼背,戴着顶黑色的鸭舌帽,穿着一件大风衣,鬼鬼祟祟地便往创业公寓的停车场走过!他要走向大门口的小卖部了。天。这个人,会是谁呢?正当卫民深思的时候,只见常浩清瞪大了眼睛。他看见了这个人的侧脸,然后破声大喊:“老鼠哥!”卫民心里默念了一句,操蛋!然后即刻捂住了常浩清的嘴。这他妈要找死呢?没错。眼前的人,名叫老鼠哥。他看起来瘦弱不堪,而且皮肤黝黑,油头垢面,头发冽到了衣领仍不肯打理。看来这个人,极有可能是一个吸毒者。而且他目光呆滞,像是个活死人一样。突然,在小卖部的附近,走来了一个人。这个人,显得比较坦荡。他穿着一件格子衬,理着一头板寸,手臂上腾着纹身。看来这个人,也非善男信女。只见这个板寸,从口袋里取出了一个塑料袋,迅速地交给了老鼠。老鼠,敞嘴大笑,于是偷偷地藏入了口袋里。不一会儿,他们交涉几句后,老鼠又重新走回了公寓楼。这一路走来,不知道是不是薯条哥的破皮卡太丑太不显眼,还是什么,反正老鼠是没有觉察。这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