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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好不容易才将胃里的东西吐干净了,呕吐物的酸腐再一次涌入鼻腔,再次扶墙干呕,这次呕出来的只有胃里的酸水而已。
“不行了,要死了。”方信搂住轩墨把全身的重量都挂在他身上。“没力气了,背我。”
轩墨又好气又好笑,拔过他的头,扔了一颗“豆子”在他嘴里,拉着他的衣领往前拖。吃下那颗豆子方信才渐渐恢复了体力。轩墨抓住时机大骂了他一声笨蛋,嫌难闻的话可以关闭五识中的嗅识呀?
我方信顿时无语问苍天,送了轩墨两根中指,因为他觉得此时一根并不足以代表他的心情。从来都没人跟他讲过可以闭五识。他关闭了嗅识,发现视线比之前要清晰许多,耳朵似乎出聪慧了些。他嘿嘿得笑了两声,没想到去掉一个碍事的反而还带来了这些好处。只是轩墨没跟他讲闭五识其实是有负作用的,以至于接下来的一周里,方某人都食不知味,鼻不能闻香。
两人动静也算是够大,引来附近两个巡楼的血奴。血奴的皮已经腐烂,鲜红的肉裸露在外面,明明一个个都干瘪得像刚从墓地里挖出来被去了布条的木乃伊,却还从肉里滴出血来。眼睛里也是一片血红。
两个血奴看到他们二话不说就往上扑,方信连忙拿出雪音抵挡,与血奴的手臂相撞发出“铛”地脆响。一身烂肉撞起来如铜墙铁臂般结识。他还来不急奇怪,从血奴手臂流下的血沿着剑身滴到他的衣服上顿时冒起了黑烟。衣下的那块皮肤也隐隐刺痛。
“该死!”他咒骂一声,狠狠得血奴踢开,翻了个身,离那该死的血远点儿。近战明显行不通。
如今之计,只有靠琴。感谢星云宗的先祖们,使得他近能杀,远能攻。感谢亲爱的师尊,给了他一把好琴。特别要感谢血宗的长老们,让他钻进了这样一个怪物的囚笼里。他是知恩图报的人。所以决定要以最热烈地方式回报血宗对他的爱。
“风雨四式”之雪。天时啊!外面正飘着鹅毛大雪,只要用少量的真元便用调用到天地寒气。外面飘着白雪,里面覆着红冰。正确的说是红雪将血奴团团围住,围成了一个巨大的雪球,方信原意是将他直接冻成冰棍再用木棍敲得粉碎,只是千魔阵给了他诸多限制。减少四成实力,他能做这也样儿也全靠手中这把青蜇,若是换成晓音的话,他没有这个自信。
有时候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他今天运气很好。遇到的这两个原本都只是袁家的供奉,而不是血宗带来的用修真者炼成地血奴。因此即使在千魔阵的加持之下也还没超出他能应付的范畴,要不他就只有躲在轩墨身后。
逃跑是可耻地。方某人虽然没有这方面的认知。但他却有必须胜利的理由。他没有仇人近在眼前,却眼睁睁看他离开的习惯。也许他爱耍计谋,心底却还有那么一丝血性根生地固得扎在口心的某人角落。
呸!他吐了一口唾沫,用雪音向大雪球斩去,瞬间,红雪球连带血奴的身体被斩成了两半,无数的血虫从血奴身体里爬出来。原来。血奴地身体除了那一层皮以外,身体里全部填满了血虫,它们窸窸窣窣直奔方信而来,速度极快,轩墨见状赶紧放了一把琉璃净火将血奴的身体连同血虫一起焚烧殆尽。
那些血虫在蓝色的琉璃净火中挣扎着,发出刺耳的声音。
从进入第三公馆的那一刻开始,方某人的头皮一直都是麻的。
呸!他已经吐不出什么东西了,包括口水。一想到血奴除了那张皮以外,里面全都是那些恶心的肉虫。血红的,肥大地。如蛆一般的身体。已不足以用恶汗来形容。
还是轩墨见过大风大浪,笑着给了他一件凤炎麒麟甲。让他炼化了穿在身上,这件白色地护甲包含了火凤和火麒麟地炎力,穿在身上,血虫在五米内不能近身。这回他可是下了大本钱。
唉!要不是知道方信和血宗之间的那些事儿,他定会以为这臭小子是为了诈他身上地宝贝才提出要一道来的。
他侧头想了想,又拿出一把刀还有一根扶柳递给方信,刚刚遇到的是凡人,也许下一刻迎接他们的就是修真者,在这样的环境里多些法宝傍身总是不错的。在人不利的情况下就只能多依靠器。
方信也不管是什么东西,笑嘻嘻得照单全收,心想着,要是能多讨要些飞剑法宝,多进几次这种鬼地方,也是值得呀这小子,快没治了。
他刚炼化完法宝就看到轩墨神情严肃得盯着楼梯口。
“怎么了?”
轩墨紧蹙眉头:“有点麻烦。”他没想到才第一楼都遇到了血将。血将和血奴不同,血奴只能算是被血虫操纵的一具行尸,而血将却能将血虫的能量吸收化有自己用,他们有自己的思维,骨头与血肉,他们的外形也和血奴不同,至少看起来是个人。
前提是没看到皮肤下蠕动的虫子。
能成为血将的人,生前无疑都是高手,就算没有千魔阵的加持也是方信不能应付的。还好,楼梯口的血将只有一人,其余两个都是血奴。
“呵呵,已经被发现了吗?”这时从楼梯口传来一句妖媚的女声,接着走出来一个身穿黑色纱衫的女人,这件衣衫的胸口开得很低,几乎要露出半个胸脯,如果不是她身后跟着两名血奴的话,相信方信很愿意叫她一声美女。
美女的长发被辫成无数条辫子,加上那双细长阴毒的眼神,让方信联想到了希腊神话里的美杜沙,那个满头是蛇,只要与她对望一眼就会变成石头的魔女。
他握着剑的手不禁有些湿了。
那血将将方信得紧张看在眼里,她一掩嘴呵呵得笑了,那笑声在第三公馆回荡着,本来就透着血色的第三公馆越发诡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