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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四章 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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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京筑城的历史,可追溯至西汉,当时被称为候城。到了唐朝时,改名为沈州,元代时,因沈州位于沈水(浑河)之北,称为沈阳路。到了明代,沈阳路改称为沈阳中卫。后来,努尔哈赤将都城从辽阳迁至沈阳,皇太极又于崇祯七年,将沈阳改称为盛京,至今已有三年多时间。汉人们仍然执着地将盛京称为沈阳。

    努尔哈赤攻占沈阳之前,沈阳城并不大,城中仅有两条十字形大街,分别连接四个城门。后来,明军与女真人在沈阳爆发大战,除了北门外,其余城门均被毁。之后,皇太极继位后,开始着手对沈阳进行扩建,将城墙加厚、加高、加固;将明朝的四门改为八门,八旗军各守一门,城市通道由明时的十字街变为井字街,井字的正中央,便是满清鞑子的皇宫。

    至此,沈阳城虽远不能与京师、南京和荆州相比,但总算有了点都城的气势。

    沈阳东北角,有一家毫不起眼的酒楼,挑着一面旗,旗上大书三个字:闻香楼。这家酒楼规模虽小,来头可不小,据掌柜所言,大明第一任辽东指挥使闵建曾在此饮过酒。

    每日,酒楼总能聚集一批呼酒买醉之人,多以汉人为主。旋即,什么唱小曲的,拉二胡的,接踵而来,非常热闹。下酒,总免不了花生米、肉类等食物,一帮酒鬼喝醉后,就会在这里大呼小叫:“小二,来一碟花生米……”

    “小二,来半斤熟牛肉……”

    酒保总是拉长了声调:“好……咧……半斤熟牛肉……”

    当然,能吃得起半斤熟牛肉的,经济状况一定不错,没准是一名经常上战场的勇士。不过,即便能吃得起熟牛肉的汉人,地位也不见得有多高,无非就是跟随主子立了一些战功,劫掠了一些战利品而已。

    酒楼内,总是吵吵嚷嚷的,行令声、小曲声、喝骂声、吆喝声混杂在一起,算不上什么清静的好去处。这日,酒楼正喧闹着,一精壮汉子身着翻毛裘衣,从门口大踏步地走了进来。

    随着这名汉子的进门,酒馆突然安静下来,众酒客偷偷地看了汉子一眼,又装着没看见,自顾自地喝酒。

    只见这名汉子神色冷漠,目不斜视,径直走向酒馆的东北角。酒保早被惊动,三两步跑到汉子身后,点头哈腰地搭讪道:“鲁爷,早留好了座位,您老请坐。”

    说完,拿出一条抹布,将桌子擦了一遍又一遍。

    汉子走到桌前,也不坐下,鹰隼似的双眼瞅了酒保一眼,冷冷道:“今日有新鲜獾子腿么?”

    酒保被汉子阴冷的目光盯得浑身一哆嗦,苦着脸道:“鲁爷,只有昨日送到酒楼的,您老看看……”

    汉子露出不耐烦的神色,挥手打断酒保的话,道:“昨日的就算了,待有了新鲜的再说!先来一壶酒,切一盘熟牛肉!”

    酒保如同解脱了一般,拉长嗓子,吆喝道:“好咧……一壶酒……一盘熟牛肉……”

    随着这名汉子的到来,正在吃酒的酒客们收敛了许多,不是喝着闷酒,就是小声地窃窃私语,仿佛稍微大点声,就会惹怒这名汉子一般。

    酒楼的西北角,一名书生打扮的中年人冷哼了一声,压低声音,不屑道:“狗奴才!仗着主子的势,拽什么拽!”

    中年人对面,坐着一名孔武有力的青年人,显然从未见过那名冷傲的汉子,一边不停地观望,一边低声问道:“文先生,这人是谁?好大的派头!”

    书生满脸怨恨,凑近青年人,恨恨道:“还能是谁?正白旗的包衣鲁少飞!天聪五年被掳掠至盛京,跟主子一样,残忍好杀。六年时,开原汉人暴乱,随主子征战,勇猛异常,一双手上沾满了汉人的血,后被升为佐领。升为佐领后,又随睿亲王征战蒙古,立了不少功勋。因通文墨,被皇上看中,招入了内秘书院担任文秘侍从。这家伙性格急躁,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对汉人尤其残忍,曾于闹市手刃汉人,也无人追究。一般人,都不敢靠近他的。”

    青年人越听越惊,忍不住又回头看了那名汉子几眼,道:“看起来粗鄙,没想到倒是一名文秘侍从!这蛮夷……”

    “嘘……”书生马上打断青年的人话,斥道:“人多口杂,可不要胡言乱语!”

    青年人也意识到不妥,脸色涨得通红,问道:“既然他深得皇上信任,为何跑到这里来喝酒?”

    书生冷冷道:“据说,这家伙从天聪五年开始,就对这家酒楼情有独钟,而且好新鲜獾子腿,五六年来,只要有空,就从未间断过……”

    青年人听得只咂嘴,嘀咕道:“还真是一个怪胎……”

    正说着,忽然从店门口传来怯生生的声音:“掌柜的,我这里有刚打的两只獾子,这里可要?”

    说到獾子,獾子就到,酒楼里的人无不抬起头来,盯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一名二十五六岁的汉子,一身猎户打扮,肩上背着两只肥肥的獾子,用绳子绑着,一前一后各一只,在肩上兀自晃荡不休。

    这名汉子面相普通,说不上精瘦,还是强壮,总之,扔在人堆里,没有人会注意到他。

    这名汉子显然没有料到,所有的人会盯着他,拘谨地说道:“新鲜的獾子,要是没有人要,我去找下一家……”

    酒保放下手头的酒壶,一个箭步从酒客间冲了出来,喜道:“哪能不要?正缺新鲜的野味呢!”

    “掌柜的,掌柜的,有新鲜的獾子了……”

    酒保头也不转,一边喊叫着,一边就要解獾子上绑着的绳子。

    手刚刚碰到绳子,突然从东北角传来一声厉喝:“慢着,让我看看獾子是不是新鲜的!”

    酒保吓得手一哆嗦,马上垂下了手,就像獾子身上有毒药一般。

    且见鲁少飞虎步龙行,走到猎户身边,如同铁塔一般,挡住了所有人看向猎户的视线,更是将酒保挤在了一边。鲁少飞一双眼睛紧盯着绳子上的绳结,这绳结打得非常奇怪,倒像码头上缆柱上的绳结。

    鲁少飞伸出右手在两只獾子身上摸了摸,问道:“什么时候打的?”

    猎户眼睛里闪出一丝光芒,旋即低着头,看着獾子说道:“两个时辰前。”

    鲁少飞又用手捏了捏獾子的伤口,道:“两个时辰前?不像不像,我看倒像五个时辰前打的!”

    猎户道:“爷说笑了,我从娘肚子钻出来,至今已有二十七年七个月,何曾说过一句谎话!”

    鲁少飞的双手不停地抚摸着獾子,居然有点颤抖。良久,方才说道:“好吧,我信了你!这两只獾子我要了,一只八十文,如何?”

    猎户一听,大喜,连声叫道:“就依爷的。”

    说完,连忙将獾子从背上解下来,用颤抖着的双手递在了鲁少飞的手上。鲁少飞接过獾子,随手往酒保怀里一扔,冷声道:“烤一个,另一个处理一下,我带回去!”

    酒保屁都不敢放一个,立即往厨房跑去。

    鲁少飞一面从怀里掏铜钱,一面问道:“你,打的獾子不错!怎么称呼?”

    猎户道:“贱名黄小冬。”

    鲁少飞哦了一声,将一钱袋子递给黄小冬,道:“差不多一百六十文,袋子你拿去吧。以后打到了獾子,就直接送到我家!”

    说完,鲁少飞不再理会黄小冬,重新回到座位上,自酌自饮,还是那副人畜勿近的表情。待到獾子腿烤好,他大快朵颐一番,扬长而去……

    且说黄小冬接过鲁少飞的钱袋子后,千恩万谢,离开了酒楼。离开酒楼后,他又在沈阳城中闲逛了将近半个时辰。而后,他找到了一家酒摊,买了两碗酒,站立着喝掉,又掉头至市集中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方才从大南门出城,望城郊而去。

    一直走了将近一个时辰,天色擦黑,方才抵达一处庄子,钻进了他的狗窝之中。

    刚一进门,黄小冬立即将门窗关得严严实实,掏出火石,点燃了油灯。

    直到现在,黄小冬方才不慌不忙地从怀中掏出了鲁少飞送他的钱袋子,解开袋子口上的细绳,往里一望,发现里面约莫有一钱多碎银子,还有十多枚铜钱。

    黄小冬将铜钱一一掏了出来,摆在了小矮桌上,就着微弱的光亮,一枚枚地仔细观看。

    一连看了五枚,直到看到第六枚时,方才在背面找到了一只微不可查的老鹰。这只老鹰尖牙利爪,雕琢得栩栩如生。

    黄小冬紧紧地捏住这枚铜钱,将铜钱放在了胸口,脸上现出了潮红。

    就这样紧捏着,一直过了盏茶功夫,黄小冬方才将铜钱放在了贴身之处。然后,他从炕底掏摸出一个罐子,又摸出一张纸。

    黄小冬皱着眉,思索良久,似乎在努力回忆什么内容。最终,他提起毛笔,沾了沾罐子里的水,挥笔写了一连串数字。

    纸上,除了隐约可见的水渍外,什么也看不清。待黄小冬将纸张放在油灯边烤了片刻,终于连水渍都消失不见,就如一张白纸一般……

    别人不知道这一连串数字是什么意思,但是,如果这张纸传到了荆州,高龙肯定明了,这张纸上写着:“铁鹰已唤醒!”

    (感谢大明铁军的礼物,感谢“谁是山海经”的打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