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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会场里有著不自在的琴声,曲子不算流畅,就算不去在意那个明显弹错的音符,整首曲子演奏下来,就像是在告诉所有人演奏者有多么紧张。
结束了一首曲子的演奏,瘦削的国中女生卑微的站了起来,朝著台下那些一脸木然的观众们行礼,接著黯然退回舞台后方。
赵友晶一下台,另一个在十分钟前也上过台的女孩马上迎了上来。
“怎样?”戴著眼镜的小安问道。
“我有一个地方弹错了。”赵友晶懊恼得想掐死自己。为了这个演奏会,她打从三个月前就开始练习,哪知道本以为会完美无缺的演奏,结果还是出了状况。她本来认为自己应该已经不会出错了,可是却还是大意的跳了一个音。
“我还不是一样?刚刚有一整段直接跳了过去咧,我连弹都没弹到”小安没好气的说。
正当她们两个还在为刚刚的演出情况懊恼的同时,一旁却传来刺耳的讥笑。
“你们两个小女生别一脸担心的样子,放心好了,你们在弹的时候,台下的观众老早就睡死了,不会有人注意到你们哪里弹错,哈哈哈”小安和友晶两人回头看了说话的人一眼,发现他们正是经常在同一个音乐教室里练习的高中生乐团。不敢回话的她们只能低著头默默坐在一块,谁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种场面。
说话的那伙人看起来就像小混混,偏偏又都是音乐能手,明明都是学古典乐长大的孩子,竟组了个流行乐团,不过是高中生的年纪而已,却嚣张得跟什么一样,平常在音乐教室里租了一个练习室,隔音墙都挡不掉他们喧闹的乐声。
尤其是他们那个吉他手什么乐器都会,长得也不赖,至少在这些国中女生眼里,像他那种长相还有身高,的确很有当白马王子的条件。可惜这群高中生的嘴巴一个比一个坏,而且还特别喜欢欺负他们这些还在努力学习古典乐的国中生。
“放心好了!接下来这演奏会的高潮就靠我们啦!”团长开心的说道,话一说完,其他团员也跟著欢呼。有几次像这样的演奏会里,他们这个乐团总会穿插在当中表演,而最让友晶气不过的,是他们的表演总能成为演奏会当中的高潮。
在全是正统的古典演奏之后,他们那一个摆明了是要进军流行乐的乐团当然比较占优势,哗众取宠的表演方式和那些弹奏古典乐曲的表演相较起来,流行乐当然较受一般人欢迎,他们自然也能得到最多的掌声。
所以每次跟他们一起表演,老显得他们这些弹古典乐的像傻瓜一样。
长得很帅的吉他手背好了吉他,看着一旁那几个乖宝宝状的演奏者,忍不住说道:“你们这些小笨蛋,每年有那么多人从音乐学院毕业,最后真有几个人可以变成莫札特或萧邦?到头来,你们唯一的出路还不是只能当老师教音乐去?这种工作只能说是音匠而已,唯有创作才是王道啊!你们懂不懂?你的爸妈花钱来给你学音乐,难道就只是希望你们永远都弹别人写的曲子?弹上一千遍、一万遍那又怎么样?别真以为自己弹一弹就会变成贝多芬,有点自我吧!”
柄中生哪懂什么自我?更何况是他们这群从小就学音乐,并立志要成为音乐家的孩子们。
在一阵沉默之中,一个女孩的声音打破了寂静,赵友晶站了起来,对著那个大言不惭的吉他手说道:“难道弹别的曲子、唱别的歌你们就比我们高级了吗?”
也许是刚才在台上出糗的事令她决定豁出去了吧!反正她已经受够了这群嚣张的高中生,她学音乐可不是为了让他们来对自己冷嘲热讽的,而且此时她需要做些事情来发泄、心中的不满。
“如果你真的觉得自己不低级,就应该更认真的看待自己的演奏会,我听你练了那么久,一点进步也没有,你还真觉得自己高级吗?”
这个国中女生的琴室就在他们练习室隔壁,每个星期一、三、五都会出现她那清汤挂面的瘦弱身影,她琴不是弹得不好,而是明显的没有进步。不过瞧她平常一副乖巧模样,此时此刻她那白净的脸庞上竟带著不容妥协的神情,这倒是和她给人的印象颇具差异。
“我我有课业压力啊!”友晶不甘心的回道。
“你才国二耶,我们今年高三了,一样有升大学的压力,但我们还不是天天练,你有听过我们凸槌吗?少拿那些课业做借口,我告诉你,你要是真想弹那些死人歌一辈子,那就好好弹,我甚至现在就可以告诉你,你这辈子的下场会是怎么样!你永远找不到自己,永远只能活在那些包袱底下,搞不好你长大了也只会变成像孙小姐那样的欧巴桑!”
孙小姐是个常在音乐教室里出现的欧巴桑,看起来虽然像是菜市场里卖菜的阿姨,穿得随便,身材也早已有了中年肥态,配上那花白的头发,怎么看都和再平凡不过的中年妇女没两样,但孙小姐却拉得一手好琴,而且她手上拿的小提琴还是出现在音乐教室里最贵的一把。可是她却始终只有一个人,常在音乐教室里出入的人都一定看过她。
孙小姐老是找间空的教室,就这么一个人在里头拉上一整晚的琴,什么话也不说,就那样孤零零的一个人,而她流畅的琴声中永远都带著百般的无奈,所以他们私下都说孙小姐那把价值近百万的琴是“奈何琴。”
“你说什么!”友晶简直气炸了,虽然她不可能比那个吉他手高大,但是她可不想就这么认输,更何况这家伙还把她说成老姑婆。“你以为你是算命的啊!随便说说别人就要照著你的话活吗?”
“我说你会那样就是会那样,你这个性摆明了就顽固不冥,你就是我所说的那种人,顽固而且不肯接受现实,退缩而不肯面对进步,我现在才不想浪费时间向你多做解释,反正你什么也听不进去。等你老了,你就知道我说的话有多切实,当你后悔自己蹉跎掉青春时,就会发现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你已经变成另一个孙小姐了。”
“你这个白痴,你这只蠢猪,你”友晶只想扑过去扁人,但后头小安和其他一起学琴的国中生们纷纷上前制止她。
“雷达,别跟那种无聊的小孩子吵,该我们上台去了。”
他们的团长说了话,一群人拿起了各自的乐器,挺起了胸膛向舞台走去。
后台里,友晶这群人只听见外头爆出了今晚从没出现过的热烈掌声,接著摇宾的乐声顿时轰动整个会场,而在后台的他们只能远远的看着灯光照在别人身上。怀著怨愤,友晶决定一定要活出自我,让那个叫雷达的王八蛋看看他错得有多离谱!
多年后
“我跟阿汉分手了!”
赵友晶一走进咖啡厅,只见两位死党早已经在老地方等著她了,走到位置前还没坐下,她就先宣布。
“咦?”宝玉和怡怡两人都吓了一跳。“为什么?你们不是已经决定年底要结婚了吗?为什么这么突然就分手了?”
“因为我再也受不了他那个奇烂无比的品味了!”友晶恶狠狠的说道。“跟一个品味那么差的男人在一起,岂不是表示我也是他烂品味当中的一项战利品吗?而我一直以为他缺的只是一个可以帮他打理的女人,后来发现他根本不缺女人,他只要照著**旨意走就好了。”
一听到那种以母为天的男人,其他两人脸上都露出了厌恶的表情,外加一声恶心的“恶”反感的表现充分展露出能够了解友晶的感受,她们可以想见老人家的品味会是如何,那绝不是友晶想改变就可以改变的。
“我想我不会忍受永远只当妈妈儿子的男人。”宝玉开口说道。
“我觉得我比较不能忍受品味太差的男人,如果他只听**话,那只表示他是个没有主见的人。”怡怡跟著说“我宁愿我的男友跟我说他是个同性恋,也好过他跟我说他只想当妈咪的乖宝宝,至少同志还比较会打扮自己。”
尤其是风靡都会女性的美国电视节目,专由五个同性恋男子帮忙异性恋男子改头换面,经由同性恋男子独特的眼光去打造一个能上得了台面的男子汉,看过那节目的女人无不哀怨为什么一样都是男人,同性恋男子就是比一般异性恋的男人还懂得经营自己!
“可是就这样分手,你不觉得可惜吗?至少阿汉他也算是个人”宝玉怀疑的说道。
“但他不算是个男人啊!”友晶失望的回话“我一直希望可以改变他,他如果真的在意我的感受,就会愿意为我而改变,但是我发现跟他妈比起来,我根本微不足道。他妈不喜欢我情人节的时候送他的那件衬衫,她说那衣服阿汉根本没有场合可以穿,而阿汉竟然当着我的面要求我把发票给他妈,让他妈去那家店里换其他的衣服回来。”
“啊?你给了吗?”
“给了啊!我还顺便告诉他们,我没办法再跟他们这家人耗下去,要不然我会发疯,然后我就走了。”友晶吐出了一口大气“那真是我这半年来最爽的一天!我把那话说完之后,才了解我忍了多久,我一直都在等待那一刻,当我说出来之后,简直爽翻了!可以为自己而活、能够坦白的说出自己的感受,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啊!”宝玉和怡怡也听得频频点头。
“他妈还叫阿汉来跟我要什么他们家上次不要的衣柜,上次他妈换了一个衣柜,硬是说丢掉可惜,逼著阿汉把那破柜子运到我那儿强迫我收下。她把那破东西当礼物一样送给我,只差没要我跪下来谢谢她,分手以后我还愁著要找人来搬去丢掉呢!还好他今天就来运走了。”
“什么!连那种破东西她也要讨回去?”
“是啊,她妈还要阿汉把我送的衣服也拿来还我呢!”友晶简直气坏了“他妈还说当初愿意让阿汉跟我在一起,完全是看在我是个音乐老师的份上,以为我应该乖顺听话又懂事,因为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老师好像就是那个样儿。后来她发现错看我,认为我不适合当他们家的媳妇,还高兴著还好我跟阿汉分手了,讲得好像我真的有多不堪似的。”
“那你怎么说?”
“我直接要阿汉把那些衣服全扔掉啊,难不成还真的收下当纪念吗?阿汉还一副为难的站在我家前面十几分钟,才扛著那个破衣柜跟那些衣服滚蛋。”友晶说得咬牙切齿。
要不是她一时胡涂,以为女人真的要在年华还没老去前,就找个稳定的依靠为结婚做准备,现在也不会落得这种下场。浪费了半年时间跟一个有恋母情结的男人在一起,气得自己都快生理机能失调,谈恋爱比没谈恋爱还辛苦,把自己搞成这样又是何苦?
“往好的方面想,你现在又恢复单身了,以后总可以放心的跟我们一起在酒吧里混久一点了!”宝玉倒是已经先想到好的方面去。
“对啊!打从你跟那个阿汉在一起以后,我们姊妹就疏远了许多,分手也算好事一桩。”怡怡也很赞同。
“看来我真的比较适合单身吧,与其勉强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还是拥有自我会快乐一些。”
事到如今,友晶只能挥去心头的失落,和阿汉分手最让她失望的是她本以为自己可以在三十岁以前结婚生子,现在好像没办法了,因为光是要重新打造出一段可以禁得起考验的恋情,就不是几个月可以办得到;再加上结婚不是短时间就可以决定,更别提生小孩还要两夫妻有了经济基础才可以考虑
现在想这么多都没用了,她赶不上自己的人生计画,而她也没有心情再去为自己做其他的规画了。
反正计画永远赶不上变化,还是让一切顺其自然好了!
只是她不甘心啊难道她这辈子真的要如同那个多年前所遇见的男孩所说的那样,最后只能成为另一个孤寂的孙小姐吗?
在酒吧里头,一群孤男寡女眼露哀怨的齐坐在吧台前,明明满屋子的俊男美女,就是没有半点男女私情存在;空气里氤氲著的气息摆明带著暧昧,却没有任何人敢轻举妄动,只能趁对方不注意时偷偷瞄上一眼;希望自己的举动不会被发现。
像这般小心翼翼只是想保护自己的尊严,谁也不希望到了这把年纪再遇上情感挫折,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更不是感情态度开放的七年级生。上前搭讪要是被打枪的话,自尊可是会受重伤的,成功把到的妹也不见得是什么好货色,搞不好还染得一身病回家,那可就不只是难堪而已。
而这样保持著淡如水也不是全然的没交集,只是偶尔点个头,谈些无关紧要、不涉及儿女私情的话题,打打屁、乱哈拉一气都好,至少享受过放松气氛后再回家睡个好觉,这都比一下班只能在家里对著电视发呆要好得多。
“再说天气这么热,留在家里吹冷气也很耗电费”老王说明自己之所以出现在酒吧里的理由。
“说得也是,这天气热得我都不想带女人回家了。”陶胖边喝了一口马丁尼边说道。
“少来了!”众男子同时啐了他一口,所有人都清楚陶胖没带女人回家,绝对和天气热不热无关。
“你们不觉得吗?有个女的黏在旁边,热得要死又黏呼呼的感觉很不好,而她们连睡觉都要用你的手当枕头,我最讨厌这样了,那很容易造成血液循环不佳,甚至有的男人会因此手臂肌肉受损,引发某种病症,我可不是乱说的喔!上次新闻里真的有讨论过”
“问题是你有肌肉吗?”雷御达扬起眉,怀疑的看着陶胖,还手臂肌肉受损咧!他全身上下明明只有肥肉,否则怎么会叫陶胖?
“兄弟,只要我肯练,迟早都可以练得出来的。”这是陶胖一贯的回应。
“没什么迟早,你现在‘早’就‘迟’了!”
雷御达的话惹来众人一阵大笑,酒杯碰撞声再次响起,此时酒吧的门被推了开,一群女子走了进来。
“女人帮来了”男人帮出现了警示语。
众人不约而同的把眼神别开,假装没有人注意她们进来了,反正她们也不常表现出对这边有兴趣的模样,还不如大家就各占天涯一方,和平相处就好。
不过就算明明已经小心的不去注意了,眼角还是会很不小心的瞄向那帮女子,并发现今天里头多了个新面孔。
“友晶,你以后没事就过来这儿,我们晚上没别的地方好去都耗在这里,这是老板娘阿咪,那个是老板阿旺”
女人帮里的人在为那个新来的做介绍,男人帮这头则悄悄的蔓延起一片讨论声“真可怜,又一个不怕死的。”
“加入那群女人之后,简直就是自断生路”
来这问酒吧久了,就知道那群女人帮简直是新时代里有自虐倾向的女性,她们自以为有个性,拿独立来当幌子,其实喝醉的次数一个比一个多,内心比谁都还要孤单,却老是要装出一副很ok的样子。
习惯来这酒吧里的男人帮都了解这些女人在想些什么,却从来没有人胆敢跨越雷池一步,谁都知道有些女人宁可压抑自己,也不愿意让人看轻,到最后被自己的尊严给绑死的机会大过一切。
友晶坐上了高脚椅,只觉得这里的气氛有点怪。其实这间酒吧并不大,也不像沙龙或lounge,入口只有一处,而座位则是绕著中心的吧台,围成一个大大的椭圆型**,看得出来会进到这间酒吧的多半是常客,只是
怎么楚河汉界这么明显?
打从入口进门,男左女右各据一方,男人只跟男人说话,甚至连服务的人员都是男人;女人则只跟女人聊天,服务这边的也是老板娘。
“别太惊讶,到这儿来的多半都这样。”宝玉自然明白她的讶异,毕竟这屋子里的男男女女竟表现出对彼此完全不感兴趣的模样,实在不太像是都会里饥渴男女该有的反应。
“为什么?”
“听说这问酒吧以前凑成了一对情侣,不过他们后来闹翻了,两方人马也就跟著分裂,从此就这副模样了。”
“这倒好!反正我近期内也不想再有感情牵扯。”友晶认同的点了头。
反正她也没打算要重新展开自己的感情生活,这间酒吧壁垒如此分明应该也不是坏事,至少不会有瞎了狗眼的男人上前来攀谈,惹她白眼。
“你放心吧!对面那区的没人敢越雷池一步,这边就像布满了地雷,一有个不小心随时会炸得自尊心碎裂,这年头没几个男人禁得起这种考验。”怡怡将酒递给两位好友,听闻她们的讨论也跟著加入。
“不就是这样吗?这年头的男人一个比一个还要懦弱。”友晶刚分手的前任男友就是太过懦弱,什么都只听**。
“所以才会有一堆男人只肯娶外籍新娘,不敢放手追本土台湾女啊!”宝玉早已经认清了这局势。
“我看过不了多久,阿汉他老妈一定会得意的寄来他跟外籍新娘结婚的喜帖轰炸我”
一想到这儿,友晶就哀怨的多喝了几口酒,她不是难过那段感情的逝去,而是不甘心自己曾经努力经营,却仍得面对失败。
最气人的是这段恋情结束后,她左思右想就是想不起来两人曾经有过“恋情。”他们之所以在一起只为了想找个伴结婚而已,所以那些所谓在谈恋爱时会发生的“心灵相通”或是“甜蜜约定”什么也没发生过,这才是让友晶最怨恨的,这简直是失败透顶的交往。
“笑话!她想炸就炸得了吗?要我是你,她敢这么嚣张,我肯定包个白包回去给她,她敢寄帖子来就不要怕挨回马枪!”宝玉冷哼了一声。
这一说果真让全体女性差点都起立为她鼓掌,没错!做人就是要这么直来直往才爽快,哪有必要分了手还要挨闷棍呢?
这头女性同胞阔论高谈著,另一头的男人帮想假装没听到宝玉说的那些话都不行,众人脸色一白,悄悄在心里的评分表上帮宝玉再加上一次大扣分,这女人实在猛得让人不寒而栗。
“还说男人懦弱咧还不就这种女人太多,才让我们谁都勇猛不起来。”陶胖忍不住的暗骂。
“算了,那群女人也算可怜的,把自己搞得像无敌铁金刚,哪个男人受得了跟那么强悍的女人在一起?”老王早已认定了女人帮这辈子不会有搞头。
“但我们这样又算什么?她们是没人要才到这里来,我们也好不到哪儿去啊,明明是大家抢著要,却得窝到这种地方来避开烦恼。”一旁的黑糖又叫了一瓶啤酒,无奈的对著好友们说道。
众人同时叹了口气,这晚注定了要一杯再一杯
坐在最边缘角落里的雷御达倒是没跟进,酒杯里的液体还剩一半,但他没再继续添过,脑子里老觉得那头女人帮里的新面孔他似乎在哪里看过。那小巧而挺直的鼻子、大又有神的眼睛、那张脸蛋他是肯定见过的,但配合她那女性化的身躯,他就再也想不起来对方是何许人物。
不过,她手上那只充满民族风情的藤编手提袋,倒是让他多看了两眼,尤其那上头一个大大的红心,证明著她应该是个热情的人才对。
但她到底是谁呢?雷御达脑海中的记忆是泛著黄的,可见两人相识的起点应该距今已经有点历史了,她的眼神带著一些落寞,凝视著酒杯的表情也多了些不服气,而这不甘不愿的怨愤表情就是那样的似曾相识。
雷御达并不喜欢这种记忆模糊的情况,他的记性一直都算是不错的,如果他真见过那女人,不可能完全记不起来才对。
而他要是真走过去对著对方说:“我是不是在哪里看过你?”
这手法又显得太老套,但他确定自己是见过她的,只是一时无法从记忆中得到答案。
也许是被这出了断层的记忆给搞得有些不耐烦了,他提早离开了酒吧,他得想起那个女人是谁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