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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阵叮叮当当的脆响声中,子弹被接连弹飞,而它们造成的唯1效果就是让矮冬瓜的疾冲势头稍有缓滞。
再射1枪之后,连绵不绝的枪声就此中断。
罗绩虽有两把手枪,不过手枪的弹匣容量有限。
而他又没有在子弹告罄前就射中对方,所以现在就哑火了。
挡下第7颗射向自己的子弹后,手使双刀的壮汉没再等来更多的子弹,这不禁让他心中1喜。
凭着他的经验,他知道那人的枪应该是没有子弹了。
虽说如此,矮冬瓜还是没有放松警惕。
他继续保持着高速舞刀的动作,脚下则是再次加速。
没有了子弹的干扰,他就能1口气冲到敌人身边。
只要1刀,他就能把对方拦腰砍成两段,不过他是不会这么莽撞的。
作为客人的他必须要顾到主人的面子,所以矮冬瓜决定还是先砍掉枪手的双腿再说。
发现壮汉陡然加速撞向自己,罗绩却是不惊反喜。
此时他已垂下双枪,但却没有更换弹匣。他甚至都没有后退,依然还是站在原地。
罗绩等的就是那个矮冬瓜的冲刺,只要对方发动冲锋,以那人的灵活程度就不可能再有调整的可能。
就在那状汉启动的瞬间,罗绩的身形也动了。
他如闪电般向右横跨数步,1下就脱离了壮汉锁定的方向。
如此1来当那矮冬瓜继续猛冲时,罗绩就已到了侧方向,而这个方向上就没有那两把碍事的大刀了。
“砰!”
随着1声枪响,1颗子弹从罗绩枪中射出,而这才是他的最后1颗子弹。
当罗绩发现那矮冬瓜的正面防御风雨不透时,他就留了1手。
这果然让对方产生了错觉,以为已经耗尽了敌人所有的弹药。
于是他发动冲锋,想要1举拿下敌人,结果这1冲却把他自己的脑袋送到了罗绩的枪口前。
这个使用双刀之人有着骇人的力气,但他依然还是肉体凡胎,因此1颗小小的铅弹就要了他的命。
十毫米口径的子弹从这人左耳下射入,又在他右侧的天灵盖上射出。
在射穿脑门的同时,从弹孔中还爆出了1团脑浆和几块小小的骨头渣子。
就在子弹射入的同时,壮汉的身体就失去了平衡。
当他倒下的时候,整间屋子都在颤抖,而那两把大刀则是直直地戳在地上,现在还在晃晃悠悠。
1枪放倒了这个人形推土机后,罗绩就要面对敌人的出招了。
就在这矮冬瓜向罗绩发动冲锋时,原本坐在长桌边的最后1人也已经长身而起。
不过那个人并没有急着加入战团,而是右手扶着腰间的枪柄,眯着眼睛在旁观战。
那个善使双刀的猛男是他的伙伴,他们两人都是黄金骑士的扈从,所以彼此之间很是熟悉。
现在这种1人在前冲锋,另1人在后戒备的战术,正是他们最惯用的配合。
如果只是对付普通角色,双刀猛男的3板斧就已经足够,根本就不需要后面的人拔枪,不过今天显然是例外。
看到那个双刀猛男身形突然僵直不动,早有戒备的枪手心中直到不妙,但他的心情也没有半分波澜。
就在对面敌人看过来的时候,他猛然抽出了转轮手枪。
他的左手闪电般摁压手枪的击锤,右手则是在同时连续扣动扳机,而这正是单动式转轮手枪独有的速射术。
单动式枪械是1种老掉牙的武器,使用这种枪时,枪手需要手动掰开击锤,然后才能抠动扳机。
光扣板机,击锤是不会联动的,子弹也就不会射出去。
如果是更为先进的双动式结构,就没有这样的麻烦。
枪手在扣动板机的同时,就能完成击锤后座,然后再次落下的两个动作。
因为1次扣下板机就能完成两个机械动作,所以此类武器也因此得名。
通常来说,双动式枪械的射击速度要比单动式的快。
不过如果使用单动式枪械的是1个高手,那么老掉牙的单动枪就要比双动枪更快。
单动式手枪的射速上限就是枪手的手速,他们拨动击锤和扣下扳机的速度有多快,手枪的射速就有多快。
与之相比,双动式枪械就有1个固定的机械运转时间。
无论枪手如何熟悉那把枪,也无法缩短这个时间。
坐在长屋里的这个枪手就是这样1个快枪手,他也不需举枪瞄准,就把手枪抵在腰间连续射击。
快枪手射出的每1颗子弹都好像就要击中目标,可是那个敌人却不肯好好配合。
那个灵活到不可思议的家伙完全无视牛顿3大力学的规律,他硬是凭着逼真的假动作,躲开了快枪手的6枪。
自从拿起手枪那天起,快枪手就没见过这么离谱的事情。
别说见,他就连听都没听说过。
如果他的敌人是长生种,那还情有可原。
那些新时代的霸主个个都有非人的实力,就算是他这种级别的枪手,也很难击中他们。
现在与他对战的明明是个人类,但此人的灵活程度却还在长生种之上,这就让他直冒冷汗了。
来不及擦汗的枪手1边后退1边摸出新的弹巢,与他那青筋暴露的模样相比,罗绩却是不紧不慢。
此时罗绩的双枪也没了弹药,不过他却没有急着与那枪手比拼更换子弹的速度。
他毫不犹豫地松手,任由两支手枪掉落在地,与此同时他就飞起1脚,踢中1把插在地板上的大刀。
在他这脚踢出之后,那把宽阔的大刀立刻就旋转着飞出,目标正是那个枪手。
那边的枪手才刚倒出空弹壳,超大号的飞刀就到了面前。
慌张失措的他只来得及举起手臂,就被大刀拦腰砍中。
雪亮的大刀深深切入他身体的正面,划出1道可怖的伤口。
这1刀入肉之深,已经隐约露出背后的脊椎,而他肚子里的那点东西也已从刀口处滑落在地。
没有去看那个必死的枪手,罗绩的视线转向还端坐着的那两人身上。
自打他手持双枪杀进长屋起,他已经1口气干掉了4个护卫。
但是那边的两人始终都坐在那里,他们既没有惊慌失措,更没有拔出武器和罗绩决1生死的意思。
不管是乱飞的子弹,还是自家手下临死前的哀嚎,这些都不能让他们皱1下眉。
看着那两张漠然的脸,罗绩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
那边的两人中,1个是个臃肿的中年胖子。
他像是气球般圆润,还偏偏穿着1身累赘的大红袍。
他那脸上的肥肉重重叠叠,这让他的眼睛仅剩下细细的1条缝隙,看起来无比油腻。
在这人的身边,坐着1个身披耀眼铠甲的男人。
虽然他身上穿的不是最耀眼的黄金甲,但也缀满了纹章和装饰花纹,显得很是华丽。
就算是在这时,这个人也没有放下手中的酒杯。
他依然在轻轻晃着高脚的玻璃杯,嘴角则是挂着冷笑。
“吸血鬼,这是两只吸血鬼!”
看着玻璃杯里那红色的液体,感受着对面两人身上特别的阴冷气息,罗绩断定了他们的身份。
不用说,这两个就是今天的正主了。
那个大红袍的胖子应该就是庄园的主人唐顿先生,而那个还在装逼的铠甲男就是神树骑士。
在罗绩杀进来之前,这些人正在举行夜宴。
坐在靠前那张桌边的,都是人类,所以他们面前的桌上无非是鸡鸭鱼肉。
在这两个吸血鬼面前的桌上,却没有摆放人类的食物,那上面赫然摆着只有吸血鬼才感兴趣的美食。
作为1名新纪元的人类,罗绩在觉醒之前对吸血鬼近乎于1无所知。
他对这种生物的了解相当有限,他所知道的部分完全是来自于他们給他的课本。
罗绩知道,血族是不吃人类食物的。
任何人类的美味大餐在血族看来,都是华而不实的垃圾。
两个种族之间唯1共同的食物,很可能就只有酒和毒品了。
当这两个吸血鬼的护卫在享用大餐时,他们的主子自然也不会亏待自己。
他们面前的桌子只比人类所用的略短,不过也有近两米的长度,而在这张桌上却是摆着1个全身赤裸的女性。
不用走近观瞧,罗绩已经看到那个女人的脖子和1条胳膊上插着1个水龙头,而这就是吸血鬼的独特餐具。
因为做过警察,罗绩比普通市民更有见识,因此他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那些插在女孩身上的东西学名叫做开瓶器,但它并不是用来开葡萄酒,而是在人的身体上打洞的。
这种开瓶器有1个相当锋利的螺旋型钻头,使用它的时候,首先就用钻头对准人的大血管。
随着钻头的旋转,这东西就会徐徐打入人类的身体。
当那长长的钻头完全进入人体之后,吸血鬼就会用胶带将开瓶器固定在人身上。
如此1来,血族只要打开另1端的阀门,就能非常方便地从开瓶器中放出新鲜的血液。
只要随手把龙头关上,那些美味的血就不会流出。这样既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新鲜程度,也不会造成浪费。
如果吸血鬼不急着喝完某人的血,那个被选做食物的人类就不会很快死去。他们会挣扎许久,直至死于失血过多。
才看到被放在桌上的那个女孩,罗绩的心就揪成了1团。
那个女孩虽然还有轻微的抽动,但吸血鬼的夜宴已经开始了1段时间。
谁也不清楚那个女孩已经被放了多少血,谁也不敢保证她会在下1秒死去,还是会撑到下下1秒。
因为那女孩的头部是朝着吸血鬼方向的,所以罗绩看不到那张脸,不过现在他已经看到了女孩的头发。
“不是蕾妮!”
在确认那不是小女巫的时候,罗绩觉得那块压在自己心头的大石头为之1松。
但是下1刻时,他心中的怒火就再次升腾起来。
除了那个被剥洗干净放在桌上的少女外,在这张餐桌的边上还有3个特制的枷锁,上面分别夹着1个人类。
被铐在上面的人只能以半跪的姿势伏在地上,乖乖伸出他们的脖子和手臂。
在这3人的身上,也同样插着吸血鬼的开瓶器,这也说明了他们的身份。
为了款待远道而来的客人,唐顿庄园的老爷不惜工本,1下拿出4个人来招待。
吸血鬼对血液的要求相当苛刻,新鲜的尤其是带着热气的肯定要比冷冻的受欢迎。
除此之外,血液的血型以及供血者的年龄和性别,都会影响鲜血的品质。
最受血族钟爱的,就是16岁至18岁的b型血少女。
如果那少女还是处子之身的话,那就堪称是极品了。
正是因为如此,唐顿才会选择把年轻的女子放在桌上。
她就是今晚的主菜,而其他3人则是配菜的角色。
那两个吸血鬼就这样公然坐在堂上,做着如此残忍之事,这如何让罗绩还能平静?
在巴托尼亚的时候,他也不是没见过长生种喝血,但那时候的他就没有现在这种强烈的憎恨。
通常来说,普通人只能看到长生种饮用利乐枕包装的鲜血。
像这种当场采血当场啜饮的画面,市民是不可能看到的。
巴托尼亚有着完善的血税制度,长生种也很珍惜他们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1直都维护得很好。
也是因为如此,那些生活在地面之上的市民就会很乐意尽到身为公民的义务。
绝大多数人都不会试图逃避每月1次的献血任务,每30天让那台机器抽200cc的血,这已经养成了1种习惯。
如果到了时间却没有献血,人们甚至还会觉得不习惯。
因为有着如此的基础,巴托尼亚的血族从来不担心会饿肚子。
在巴托尼亚,为长生种提供鲜血已经形成1条完整的产业链。人民议会为此组建了红会,由这个机构负责全程管理。
红会搜集收上来的血液,随后再进行加工,运输和配送。
虽说都是长生种,不过在他们的内部仍然有着369等的不同阶级。
不同等级的长生种所能享有的待遇是不同的,上层人物可以顿顿享用鲜榨果汁,中下阶层就只能喝便宜实惠的利乐包。
时至今日,血族再不避讳在人类面前进食。
不过就算他们在街上掏出1个血袋,然后当街痛饮,市民们也不会大惊小怪。
大家只会认为,长生种的大人们是在喝某种特别的牛奶。
罗绩曾经就是这么认为的,那时的他和其他人1样,对于吸血鬼以血为食的习性并无太大的反感。
可是今天,当他看到这场小规模的吸血鬼夜宴时,罗绩突然意识到,以前的他实在是太麻木不仁了。
对于罗绩脸上快速的表情变化,端坐在那里的两个吸血鬼却有了另外的解读。
就在神树骑士想要站起来时,此间的主人却是给他丢了1个稍安勿躁的眼色。
“人类,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从何而来。
不过我必须承认,你的表现吸引到了我的注意力。
你很强,你已经证明,你明显强过那几个死鬼。
如果这是你想出来的自荐方式,我得说你成功了。”
说到这里时,身披大红袍的吸血鬼把头转向了身旁的骑士。
“格拉斯大人,这个人类杀死了你的手下,这实在是不可饶恕的重罪。
不过谁让我很欣赏他呢,我很想收他作为我的手下。
所以我就要厚着脸皮,求你1件事了。”
“唐顿先生,你想说什么?”
“请你放过他吧!我愿意为他买单。”
“唐顿先生,他杀了我两个人!”
“骑士大人,那两个都是废物,他们不值得你为此而动怒。
如果你肯高抬贵手,我给你8个,不!我给你十个奴隶!”
“喂!那边的两只臭老鼠,你们这番自说自话,难道不觉得很好笑吗?
尤其是你,穿红袍的肥猪,是什么让你觉得你虎躯1震,就会霸气侧漏,然后我就要倒头便拜?
我可是堂堂正正的人类,又岂会做你们这种老鼠的走狗?”
就在唐顿和神树骑士讨论具体的赔偿金额时,1个声音就幽幽地响起。
闻听此言,两个吸血鬼的脸色顿时1沉。
就在刚才,这个身穿庄园警卫衣服的人类踢开大门杀了进来。
他先是打死了两个庄园的管事,随后又干掉了格拉斯的两个部下。
虽说此人大开杀戒,但两个吸血鬼却安坐不动。
这不是纯粹的摆谱,而是他们真的不怕。
被罗绩杀死的后两人都是神树骑士的扈从,那个双刀客和快枪手都堪称是好手。
可是就算他们1起上,名叫格拉斯的神树骑士都有把握在3秒钟内把2人全部搞定。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底气,格拉斯才1点都不担心。
他不担心,唐顿就更不会的。有格拉斯这条大腿,怎么也轮不到他担心的。
招纳人类中的强者,让其为自己卖命,这在萨格姆地区是很常规的操作。
萨格姆地区地处偏僻,所以这里的血族数量不是很多。
在这种情况下,长生种就需要更多的人类仆从为他们服务。
作为仆从来说,人类绝对是最优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