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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要塞

作者:我吃大老虎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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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除了普通的房子,这里还有一座用房子堆砌而成的标志性建筑物。

    这座标志性的建筑物,是由无数把锃亮的剑组成的。

    这些剑就这样组成了一把大剑。

    大剑?可以住人,拥有十来层的房子。

    此时,在这最顶层的房子处。正有一个面容阴鹫的老人站在剑尖,眺望着远方。

    他的身后,束手立着一名穿着管家服的中年人。

    ,正

    这中年人的手很奇特,第一眼你看上去,会发觉很白,如玉般透彻。但是如果你够细心,能观察久点的话。你肯定会发现,其实这并不是白,而是他的手正在发光一那是种闪莹洁白的光。

    “宾逊!这件事你怎么看?”

    弯下腰,中年人恭敬地道:“老爷,依属下判断,杀死柴斯切尔应该不止灭天一个人

    “哦?说说看?”

    “属下去他气息消失的地方查看过了。其中,发生激烈对抗而残留下来的力量波动,除了一股比较正常之外,好像还有一股隐隐掺有地狱黑暗的力量波动

    “嗯,你的意思是说,如果灭天不是地狱黑暗来的势力,那就是他的帮手是?”

    “这个属下只是怀疑,不敢妄定!”说到这,他小心地看向老人。

    这个柴斯切尔可是老爷的得力干将,现在突然死了,老爷却没有什么心情变化。这让他很害怕,害怕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于是,说完他就噤若寒蝉地束手在旁。

    幸好,幸好老人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好久才又开口:“你继续说”

    “是”小心翼翼地看了老人一眼,他继续道。

    “柴斯切尔的领域是老爷给的。老爷你应该很明白,他的领域就是将人吸入里面,形成一种奇异的能量空间。既然他开启了这个空间。就必然是把对方吸入了。在那个空间里,我想灭天是耐何不了他的,而耍对他造成威胁的话,那就只有外面的人了。”

    “嗯,你说得很有道理!然后,你怀疑外面的人,就是地狱黑暗的势力?。

    “是的!”中年人说完,退后两步,再没说话。

    “传我命令,让左剑干掉他。如果可以的话,用他佣兵总部的身份!”

    “可是左剑”中年人的额头突然冒出细汗。

    这左剑的实力虽然也是天级强者,可是。让他去根本完不成任务啊!

    “看来,你的脑子有点不好使了!”

    “啊,啊啊”中年人吓得倒退好几步。他真怕老人下一句话,是“你用不着这脑袋了

    只是千分之一秒,中年人就想清了其中的缘由,眼睛一亮:“老爷你是准备嫁祸于佣兵总部?”

    “嗯!那批家伙上次不是网毁了我们一个基地吗?最好就让他们狗咬狗去。”

    “老爷英”他想说英明两个字,不过想起老人最不喜欢这种拍马屁的废话,又赶紧回吞下去。

    “暴风要塞那里的事办得怎样了?”

    “我已经照您的吩咐,安排好了。相信这次天神榜组织会,我们能取到更多的血液!还有,云梦一族的青**剂,也差不多到手了。”

    “嗯,办得不错!”

    丰年人忙诚惶诚恐地道:“不敢!”

    好久都没皿应,待他睁开眼时,他才发现老人已无声无息地离开,就如同前面毫无预兆地出现一样。

    暴风要塞,是神禁大陆,人类国度中最大的一座城市。

    这座城市占地面积没有人计算过。

    为什么?没有专项的人才能计得来啊!

    单单这座城市的常住人口就有上亿,又怎是人力能计算得出来的。

    上亿啊,这可是整个大陆总斑口几十分之一!

    可想而知。这座城市有多大。

    根据大陆通史记载,暴风要塞,始建于一万年前,是用来抵抗外族侵略所用。

    所以在这屯积了万国之兵。

    于是,它又有一个响当当的称呼为“万国之都”!意思是说,这是万个国家所拥有。

    暴风要塞面对的是南火部!

    那里是一年四季都很热的地方,由于生活条件太苛刻了,人类根本在那生存不下,于是,大多生活的都是异族人。

    暴风要塞,防的就是这些异族人。

    谁不想待在好地方生活,谁不想过上好日子。这些异族人也是,拼了命挤破头都想冲进这些人类国度。于是暴风要塞就应验而生了,化成这庞然大物拦住他们的入侵之路。

    暴风要塞除了人口多,防守力量多以外,强者也很多。

    这些强者,大多是自愿守护人类的!

    其中,天级强者也很多,他们大隐于市,默默守护着人类国度。

    天神榜组织会。也因此,开在这里。

    天神榜组织会,是一个不知名的势力所创。

    这势力之强,骇人听闻。

    手下能差遣的人级强者,竟有十名以上。

    单就这一点,他们就有这个实力,来组织这今天神榜组织会了。

    天神榜组织会

    趁着这个机会。每今天级强者,都会来到这里,或是寻求帮助,或是互相交易。

    拍卖会,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环节。

    拍卖会坐落在暴风要塞的中间!

    这座建筑之高,站在最上面,你可以环视整个暴风要塞。

    同时,众多国家也承认了其位置,不然,他们也不能占据这个暴风要塞最显眼的地理位置。

    毕竟在战争中,强者是一把尖刀。

    如果没有这把尖刀,战争有时候,根本不用打,单士气就输了。

    今天一大,李权七跟心誓,还有金光来到这里了。

    冷酷少年境界只是地级,所以根本进不了会所,只能随便找个地方住下来。

    “你有钱吗?”

    走在路上。忽然心誓想起什么似的,开口道。

    钱?

    钱对强看来说应该没什么用吧?李查当然也不会带有多少,只能摇摇头。

    “天材地宝?”

    “没有”李查想了想,自己那好像也没什么天材地宝,最珍贵的,应该属精灵族的生命源泉,但对天级强看来说,生命源泉也不算是天材地宝。

    “神器?”

    “有!不过我不想卖!”

    “心誓忍不住叫了起来:“那我们凭什么争精灵圣箭!”

    他说的很有道理!

    精灵圣箭是拿出来拍卖的,如果你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抵得上。或拥有同等价值,你怎么去拍卖这东西?

    可是。他没有想到,李查根本不讲道理。

    他只说一句话,就彻底让心誓无语了。

    那就是“我用抢的,行不行!”

    的确。李查的心思。从最早就没有想过。要拍卖下来。

    那么对势在必得的他,就只有靠蛮力手段了。

    “唉,算了,我想,还是我来帮你争取吧?”想想拍卖会在场的,可能有上百名天级强者。要从这么多人手中抢到这东西,心誓就有点头皮安麻,极力劝解道:“我这里有一株十万年份的天茎!应该是一件别人都及不上的宝物!”

    说着话。他的手中拿出一截植物来。

    这是一根金光闪耀的植物!

    其金光刺眼的程度,就如同太阳般,让人根本不敢直视之。

    “天茎!”

    就算李查再无所谓,也是惊叫一声。

    ,正

    他还真没有想到,心誓有这样的宝物。

    天茎,传说中就是大陆上最强的植物啊!

    最完整的植物,听说能一直攀长到天上去,直抵神界。

    里面蕴含的能量,就更不用说了,简直是无法形容与想象的。

    天茎,很多人称呼它为“一步登天”!

    也就是说,吃了它,你就立马能一步登天,成为天级强者。

    当然,这只是传说,要是配上药的话。作成药剂还有可能。像李查就有那么一个秘方。只要里面掺加天茎这逆天的宝物,就能让人喝下去。立马变成天级强者。

    这可是好东西啊!

    超越神器级的存在!

    就连李查都不禁眼红了,跟牛犊子一般。

    这要是别人,怕藏着掖着了。怕人知道。

    可是心誓却拿出来,要帮自己换回精灵圣箭。

    这让李查的心里涌起一股暖流,很是舒服。

    这就是兄弟,这就是哥们!

    不过,李查不能摇受,不是他矫情,这东西显得太贵重了,比神器还要贵重。

    “快收起来。”李查紧张道。

    “怕什么,我们俩人一起,还怕谁能抢去啊!”心誓没心没肺地道。

    “呃,可不行,这好东西,你还是留给你的学生吧!”李查摇摇头。

    “切,我的学生?你还怕他成不了天级强者啊,有老子在呢。给他纯粹是浪费!”

    心誓说得也对。

    他的那个学生。能这么年轻就抵达地级境界,已是天纵奇材。

    单凭这点,有生之年成长到天级强者。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事。

    “拿去吧。我记得以前。你可不是这么罗嗦的!”

    说着。心誓就把那株植物扔向李查。

    这动作,这感觉,就如同在扔垃圾一般。

    这要是让一些懂得其价值的人知道,肯定恨不得踹死心誓。

    这可是宝物中的宝物啊!

    别人要是得到,怕含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中怕摔着,可是他却用扔的”

    呃,要是他这举动在拍卖会上。肯定会让人用眼光直接杀死。

    但心誓就是这么一个人。根本不是一个会看外物的人,他的信念,那就是人比东西重要多了。

    人是有感情的,再怎样,也比东西重要!

    东西没了还可以找,但人,朋友没了,那就真没了。

    看到他这样抛“天茎”李查也有点怒了。屏住呼吸。紧张地赶紧伸手去接。

    可就在这会,异变突生,一阵风竟然从旁吹过,卷起天茎,如闪电般往天际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