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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他终于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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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井真绪从电玩城离开之后坐地铁回了鹤卷町的小别墅,开始准备午餐。

    锅里煮的蔬菜汤咕噜咕噜冒着泡,厨房里回荡着烹饪食物那令人食欲旺盛的美妙声音。

    “卡察卡察”

    切了几段葱绑成结扔进锅里,浅井真绪却有些心不在焉。

    她脑子里全是雨宫千鹤临走之前说的那句话。

    随手将菜刀砍在桉板上立住,她用围裙擦了擦手,从围裙兜里掏出了手机。

    按了下息屏键看了眼时间,然后她的目光便停留在了屏保壁纸上。

    那是一张照片。

    若是夏目直树看见的话肯定能认出来,那一连片在雪中的村落正是他在北海道札幌乡下的老家。

    村子里唯一一栋装修非常漂亮的二层小楼就是夏目家。

    作为村子里最富的人家,家里开服装厂的夏目一家自然成了邻里谈论的对象。

    村子里的有钱人总是这般受人瞩目的,幸而夏目的当家和家母性格和蔼乐善好施,村子里无业游民都去了他们工厂打工,所以在村里人缘和口碑是极好的。

    照片是浅井在离开北海道的前一天去村子附近的小山上拍摄的,简简单单的手机随手拍,把这个温馨的小乡村拍出了B站百万粉摄影博主的水平。

    夏目直树以前就知道浅井擅长拍照,或者说在他眼里女仆到现在为止是万能的,还没有什么是不擅长的。

    他觉得浅井的拍摄风格跟《夜食记》很像很像,做饭应该也比老刀好吃。

    思来想去,她还是忍住了没有给夏目直树打电话。

    他说了中午会回来吃饭的。

    短短一天之内,“女仆东京之行”的任务进度就比前两个月加在一起都快。

    雨宫千鹤今天的表现,甚至让浅井觉得她比和泉澪更早得逞也不无可能。

    如果可能的话,她很想制造一个意外之吻然后跟夏目直树坦白一切,问他究竟怎么选。

    若是有幸他选了……

    他选了自己。

    那就约定如若毕业之后你还有心、我也有意,那我在北海道等你。

    可老神官也承认了那个吻必须要饱含真情,言外之意等到真的吻上,便不是那么好脱身的了……

    等到他收回了所有的碎片,又有多少女人跟他纠缠不清、爱恨不解?

    就跟她当初那个吻一样。

    最初她只是打算来这里小住几天,照顾夏目直树的身体,然后等到成年那天归还碎片,便找个机会趁他入睡吻了就离开的——

    当初夏目阿姨将火柴和毛发交到她手上,两个人都没有想到在夏目直树上学的大学里,就有两枚碎片。

    所以浅井和夏目阿姨一开始计划她来当女仆只当到成年那天,因为归还碎片需要女方成年。

    浅井归还健康便离开,继续踏上茫茫寻找之路,跟夏目直树的母亲一起,大海捞针。

    一切的转变,就在那天夏目直树崴了脚,和泉澪登门拜访的时候留下头发的时候。

    “真的是在那个时候吗?”浅井真绪将肉从冰箱里取出来,想了想。

    自己现在还留在这里,是因为当初发现和泉澪就是目标,还是因为那天夜里的吻,还是因为舒服的床和卧室?

    还是说期待这个家里很快就会有的喵喵声?

    她突然发现过日子的真谛就在于期待感和舒适。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世界很大本来想去看看,可她把家里弄得太舒服了就走不出去。

    原来是一位高学历的丈夫在分享跟没什么文化的妻子的生活日常时候说的,这句话说的真好。

    最朴素的话,最真挚的爱。

    浅井觉得这句话用在现在这个家里也很合适。

    而对于夏目直树来说,其实也是这样的。

    在女仆住进来以后,他才知道什么叫生活。

    自己以前过的都是什么单身狗的可怜日常?

    吃了上顿没下顿,顿顿都是外卖,人家给差评卖家有理由怀疑是同行使坏,他给差评店家能给当天做饭的厨子骂一顿,然后客气的跟他道歉……

    没办法,点的太多了,一年了天天吃你家东西,哪个老板不喜欢这样的顾客?

    不过自从几个月前,老板便再也没有接过他的单子了。

    偶尔下雨老板会倚在店门口抽烟,心想那个总是点外卖的小哥去了哪,是不是交女朋友了不用点外卖了?

    诶等等!

    陪着雨宫千鹤在等电车的夏目直树坐在站台的长椅上,认真地思考一个问题——

    自己现在怎么还是单身狗?

    跟一个同龄美少女共处一室住在一起,结果自己到现在还是单身,冰清玉洁跟三藏转世一样……

    不,人家过女儿国的时候好歹还动过情,希诺下辈子再结情缘。

    这么说自己连唐僧都不如?

    夏目直树眉头越皱越深,他发现自己居然一直忽略了身边的女仆。

    虽然嘴上说着不会把她当成是来打工的佣人,可是好像也没有当成是异性?

    她是不漂亮吗?

    他摇了摇头。

    浅井不施粉黛也能碾压一众明星。

    拿她跟自己好感极高的学姐比,他也只能宽慰自己说学姐跟浅井的漂亮不是一个领域的没办法比,学姐是运动美,阳光飒爽。

    换句话说,比脸还是比不过。

    那雨宫千鹤跟浅井比呢?

    好像也比不过,雨宫的脸得搭配身材来看才行,小小的瓷娃娃脸,点上两点胭脂澹妆才能在人群中盖过浅井。

    开了窍开始把浅井当成是可交往的异性来看,夏目直树的心跳蓦然地快了一点点。

    噗通!

    上厕所没关门被她撞见的尴尬、晚上两个人摸黑起夜都只穿着内衣内裤的尴尬、洗了澡只穿着宽松小背心让帮忙吹头发的尴尬……

    往日那些温馨的默契日常,现在想起来居然全都变成了害羞尴尬!

    噗通,噗通!

    他的脸渐渐红了。

    雨宫千鹤抱着那个比她都高的手办迅速成为了焦点,在等车和路过的路人都在看她,心想这小姑娘长得竟是比怀里的手办还精致,一时间分不出究竟哪个才是假的。

    而雨宫千鹤的视线则一直停留在皱眉苦思的夏目直树身上。

    她一直在偷偷看他。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上看你。

    “你在想你家的女仆啊?”

    夏目直树被她的话拉回了现实,转头看她,下意识回答:“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聪明呗!”

    夏目直树闻言便笑:“那你猜猜我在想什么?”

    雨宫千鹤一听突然微怔,然后表情变得不自然起来:“我……我怎么会知道你在想什么啊?我又不是神仙!”

    看着小富婆慌慌张张的样子,夏目直树不明所以,有些疑惑。

    而雨宫千鹤则别过头去吐了吐小舌头。

    呸呸呸!

    别想歪!

    什么正经事都能想到涩涩,再这样下去你就没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