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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妳,秦遇霞……
我喜欢妳,秦遇霞……
爱妳,秦遇霞……
我爱妳,小彩霞……
「嫁给我好吗?」我在梦里一千次向妳这么求婚,我看到妳点头,感觉孤独了一辈子的自己不再孤独。全\本//小\说//网
教堂的钟声很美,每个来观礼的宾客都精心打扮,但休息室里却有人在跳脚。
「没带到戒指?」公孙河岸的秘书简直要疯了,他奉命让这场婚礼完美的落幕,他的顶头上司却这样整他。
「好像丢在我房间的怞屉里了。」他根本没有心,所以会忘记戴婚戒也是很正常的事。
公孙家绝对不是闲杂人等可以随便进去的,身为大和集团未来接班人的公孙河岸,他的房间更加不可能随便出入。
「秦老师,可以请妳帮忙回去拿公孙先生的婚戒吗?」秘书好言相求,秦遇霞是公孙家礼遇的贵客,又是公孙河岸的老师,由她回去取婚戒最为安全。
秦遇霞愣了愣,怎么有这么奇怪的任务掉到她头上?
不过看样子,这会儿也只有她最闲,可以帮这个忙了。
于是坐着司机驾驶的大礼车,她又回到了公孙宅邸,又进入那问她认为自己不会再走进的房间。
公孙河岸根本不知道自己将戒指丢到哪个怞屉,她只好逐一搜寻。
倏地,她发现一本类似日记的东西,她原不该看的,可是「彩霞札记」里的霞字驱使她翻开了日记本。
X年X月X日
今天一切的事情都令我焦躁不安,我的恐慌症因为无法适应这个环境几乎在一个小时之内发作了九次,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几天,自从来到这个他妈干净的鬼地方,吃喝拉撒都不劳老子我张罗后,我不安、我易怒,我想从那扇敞开的方形窗子跳下去,脱掉身上的西装,扯掉脖子上的领带,直到她推开那扇门走进来,好像有光出现在我面前,那种快窒息的感觉不见了,我捉弄着端庄的她,心里很乐……
X年X月X日
喜欢看她穿会露出一截雪白小腿的洋装,因为她的小腿很漂亮,也因为她的洋装总定端庄到家的圆裙款式,这让她的腰肢看起来小极了,在课堂上,每当她张着樱桃小口在侃侃而谈礼仪大道时,我只想用我的两掌去圈合她的腰际,肯定是绰绰有余,真怀疑这小妞是传说中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在我心中,她确实是个仙女,这是秘密,我这个粗汉的秘密……
X年X月X日
为什么发现她昏过去的时候,我会那么紧张呢?从那一天开始,我开始肯好好的听她讲课,嗯哼,没错,我确实用了一点心来记住她上过的无聊东西,因为我想让她知道,我不只是个目不识丁的粗汉,其实我也有某方面的才华,只要我肯……而她,小彩霞,因为她的存在,所以我肯改变,如果记住她所有讲课的内容是拉近我与她距离的方法,那我就算会累死也要记住,纵然我还是觉得,他们上流社会的人很阿呆……
X年X月X日
为了找回小彩霞的项链,那条马路快被我翻烂了,光是警察盘察身份就三次,更别提在闷热的酷暑夜晚找条不起眼的小项链了,那根本是整人嘛!可是为了让她开心,就算累死也值得,只是运气向来超背的我终究没那种运气,甚至还因为踩到一个铁罐滑倒,屁股痛了一整天,我还能算是个男人吗?连喜欢的女人掉的项链也找不到……
X年X月X日
我得承认我的恐慌症真的好多了,这都是小彩霞的功劳,因为有她在身边,我不再畏惧恐慌症的发作,我听她的话,乖乖的吃药,也听她的话,不再对抗这个从二十五岁发病后就一直让我活得提心吊胆的者毛病。
小彩霞耐心的陪着我,一次次与害怕相处,我恍然大悟,原来不是所有的女人都会被这个病给吓跑,会把我当神经病吓跑的女人都无知极了,哈哈,她们根本不知道恐慌症一点都不可怕,不过是心理作用,只要好好治疗,不用一年就可以摆脱病症,这些她们都不知道,哎,因为她们又不走小彩霞,那些女人跟杂碎一样,又怎么配跟我可爱的小彩霞相提并论呢?
X年X月X日
如果不是为了将小彩霞留在身边,这种倒胃口的家人和倒胃口的有钱人住的地方老子才不希罕住进来哩,这里的杂碎都很陰险,我愿意留在这里只有一个原因--为了她!
这礼拜最大的收获是我见到了小彩霞的家人,也明白她气质那么出众的原因,好的家庭教养对一个人果然很重要,我越来越明白自己和她的差距,我不作梦能拥有她,只要天天能够看到她就满足了,我偷偷请奶奶画那条项链的样式给我看,我想我会给她一个惊喜,当她看到项链重见天日时,不知会有多高兴,我期待看到她的笑脸,虽然今天我真他妈的例楣,居然在小彩霞家里发病,幸好未来丈人自作聪明,断定我是心脏病,不然我在小彩霞家人面前就别想翻身了……
X年X月X日
十六岁之前,我有三次被人在街上遗弃的黑暗经验,从此我就非常厌恶上街,医生告诉我,因为这个原因,我容易有预期性的焦虑,而不断飘移则让我并发了恐慌症,我从来没想过可以摆脱这个怪病,直到她的出现,让我知道人生还是有希望的,我多希望能将她留在身边,即使多一秒也好,我不敢想,如果失去她,我会变成什么模样?
她纯洁、无瑕,她说的没错,我根本配不上她,就算我的新身份能与她匹配又如何?骨子里的我粗野不堪,连替她提鞋的资格都没有,她适合那个像小白脸一样的医生,我知道这一辈子,我只能远远的看着她投入别的男人的怀抱里,然后心碎……
X午X月X日
好想拥抱她……
非常想,想得我心会痛,只要她出门去,哪怕只有一个小时,我都会感到若有所失,做什么都提不起劲来,不断的猜想她跟谁在一起、在做什么,明明想随她而去,又怕她会嫌我烦,爱一个人,真不走件简单的事啊!
刻意和她保持距离已有一段时间,会这么做是因为我不想再让她对我更反感,那晚表错情之后,我多怕她会一气之下求去啊,我一直牢记着她的话,既然配不上她,那么我就悄悄的守护着她就够了,只是老子我还是不明白,那晚的她为什么会那么生气?我气不过公孙映文那女人的欺人太甚去酒家多喝了几杯,倒楣到和一个狗娘养的杂碎为了抢一个小便斗而打了起来,还是她相信报纸上说的,我为女人争风吃醋?可是为了抢小便斗打架,这么不光彩的事叫我如何说得出口,只好任由报纸去胡诌了。
那晚特意买了樱桃派给她吃,想在卡片上写几句感性的话,但我又做了缩头乌龟,居然只写了「吃不完要冰冰箱」这七个字,不知道她看了有什么感觉?这是现在我们之间的安全距离吧?
为她特别去西德订做的项链已经送回来了,她见到项链时的喜悦笑容美极了,我觉得一切都很值得,我们好像回到了在巴黎的那两个月,我看着她,又产生想要拥她入怀的冲动,幸好她没发现我的谎言,没发现我怎么会知道她搞丢的项链长得是圆是扁,幸好……
我还是不喜欢这个有钱人住的鬼地方,但唯有在这里,我才能天天看到她,她走我生命唯一的绿洲,我怕有天会失去她,如果我结婚,她是不是会对我放心一点,不再把我看成一天到晚在奢想她的无赖……
X年X月X日
喜欢妳,秦遇霞……
我喜欢妳,秦遇霞……
爱妳,秦遇霞……
我爱妳,小彩霞……
「嫁给我好吗?」我在梦里一千次向妳这么求婚,我看到妳点头,感觉孤独了一辈子的自己不再孤独。
札记到这里为止,最后的日期是昨天。
一开始泪盈于睫,看到后来,她已经心痛得泪流满面,把札记本紧紧的压在胸前,心滑过一阵又一阵的痉挛。
原来他这么爱她,爱了她这么久,原来为了替她找项链,他去翻遍那条马路,原来项链不是他顺便买来的,是为了她特意请奶奶画图去国外订做的,原来何亚睿胡说八道,他根本就没有为了酒家女争风吃醋,原来他结婚是为了她,是为了让她不再对他保持距离,可是她没有要对他保持距离啊,是他先疏远她的不是吗?而起因……
她深深的叹息着。
起因也是因为她说了那样伤人的一句话啊。
现在她该如何是好?
这本札记里,满满都是她、都是她的名字,他叫她小彩霞,从一开始就一直这样叫她……
她笑了,泪中带笑,她喜欢他这样叫她,她愿意一辈都让他这样叫她……
「秦老师!」司机在门外喊她。「婚戒找到了吗?教堂那边在催了!」
「哦……好……」含着泪水,她把札记本放回原来的地方,连忙找到婚戒,打开了房门。
司机端详着她。「怎么了,秦老师,妳眼睛怎么红红肿肿的?」
「没事。」她苦笑着摇了摇头。
要她怎么说,她只知道心好痛,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让她发现了那本札记,老天为什么要这样捉弄她?
飞车回到教堂,刚好赶得及举行仪式,一切都已就绪,就差她手中的婚戒。
她把戒指交给公孙河岸,视线却无法离开他。
或许是她看他的神情太奇怪,他也盯着她不放。
她是怎么了?怎么像哭过似的?是哪个嫌命太长的家伙欺负她了?
纵然有满腹疑问,但此时此刻,他总不能丢下即将举行的仪式去问她,只好带着一脸的关切目送她回到座位上。
「请新郎为新娘戴上戒指……」司仪口述着程序。
看着他为新娘套上戒指,她想到的是,原来他这么自卑。
原来他认为他配不上她,所以在她口出「你是永远配不上我的」的那种话之后,他就整个人退缩了,退到一个默默守护她的角落里去、
她好恨自己为什么要说那种伤人的话,她痴痴望着台前的他,心一阵一阵的痉挛,无法控制自己泪流满面的观礼。
不要结婚、不要结婚,请你不要结婚……她好想站起来这么对他大喊。
「秦小姐--」坐在她旁边的公孙映文大表惊讶,她不知道这对师生的感情这么好,公孙河岸结婚,秦遇霞居然高兴成这样?
「我……没事。」然而她失神的模样和红红的鼻子一点也不像没事,当她看到他掀起了新娘头纱,吻了新娘的额头一下,她的心又碎了。
宾客拉着礼炮,新郎新娘相偕走出教堂,他们已是夫妻了,是夫妻了。
失神的看着众人簇拥他们离去,她知道自己将永远后悔没有在仪式完成之前开口对他说,她也爱着他。
公孙河岸在婚后远赴美国的曼哈顿主持大和集团的科技分公司,而秦遇霞也搬回了自己家,一切很平静,两个人像从没有认识过一样,因为他的远行不曾去向她辞行,而她明知道他的去处也压抑着自己不去追问。
冬天了,天气冷得吓人,她动不动就手脚冰冷,做什么事都无精打采,甚至已经推掉好几份工作了。
她好像得了一种叫懒人的病,她不想动,只想躺在午后的藤椅里回想在巴黎的一切。
她知道自己无药可救,相思病本来就无药可救,她没有试图救自己,因为她知道她的心将死掉好一阵子,或者不会再复活了……
在他离开台湾的一个月后,她在西洋情人节收到他的电子贺卡。
那个下午,她的心情激动得久久无法平复,但她终究什么也没有回复他。
还能回什么呢?他已经是别人的丈夫了,她不能说她已知道他爱着她的这个秘密,也不能告诉他,关于自己同样爱着他的这个秘密,所以还是什么都别说吧,连联络也不要,这样最好,对彼此都好。
但,天不从人愿,他好像打定主意不让她好好的忘了他,某天他寄来一封电邮,内容极其贫乏的描写他扑杀蟑螂的过程,最后他写--
在巴黎课室里,笔电爆炸的那一天,我告诉艾力太大我们在捕捉蟑螂,当时描述得不尽写实,有了这次经验之后,往后我定能描述得更生动。
她轻抚着自己的唇,叹息着他为什么要狠心的勾起她的回忆,就是在那一天,他吻了她,虽然结果滑稽,但那是她的初吻。
然后又有一天,他传了居家照片给她看,背景是他住所的客厅,非常的曼哈顿风情,他手执白色咖啡杯站在壁炉之前,铁灰色的毛衣搭配随兴的泛蓝牛仔裤,露出两排白牙粲笑着,模样相当潇洒。
痴痴凝视着照片,她的心魂为之震荡不已。
小妞,冬眠没让妳的身材走样吧?如果没变胖的话,也寄张妳的照片给我看吧。
他以轻松的几句话做为终结,她不懂他忽然寄照片给她,又要她寄照片过去的原因是什么,她想了一整晚,还是没寄,但那张照片从此变成她的珍藏,还列印了小小一张放在皮夹里。
她真的是疯了。
他的形貌无法从她脑中去除,她不想和任何人约会,她清瘦了许多,只要他写电邮来,她就激动得无法平复。
她去找了好友韦凌珊,希望两性专家能告诉她,这种相思欲狂的想念该怎么消去才好?
「去找他吧。」听完好友苦恼的陈述,一脸知性的韦凌珊啜了口咖啡,微笑建议。
「妳说什么?」秦遇霞作梦般的眨了眨眼。
怎么会给她这种建议,难道凌珊不知道公孙河岸已经使君有妇了吗?
韦凌珊微微一笑,中肯地说:「既然他爱着妳,妳想着他,那还等什么呢?」
秦遇霞颓丧的垂下了长睫,她知道好友说的都对,但她绝对不可能那么做,因为教养关系,她的家庭教养不容许她做出那样惊世骇俗的事。
于是她离开了韦凌珊的公寓,冷风吹着她的面颊,她知道她将为公孙河岸继续相思下去,而这一切都是她罪有应得。
公孙河岸给她的电邮绝口不提私事,事实上,是不提他与妻子的私密事,他谈美籍佣人、谈拉丁裔的司机,也谈家里那只叫小克的小狗,就是不提林伊曼。
但是秦遇霞仍然知道他的妻子怀孕了,小报消息灵通,而那灵通的消息几乎让她整颗心都碎了。
原来彻底心碎是这种滋味,原来又爱又恨一个人是这种感觉,他怎么能一边意图不明的和她通电邮,一边又令他的娇妻有孕呢?
她伤心欲绝的做了一件她生平没做过的事--到酒吧去买醉。
不过她还是没胆量去所谓的夜店,她选了饭店的钢琴酒吧,往来的都是政商名流,至少安全毋需顾虑。
「妳不是秦遇霞吗?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妳。」公孙映文拍她肩膀时,眼里流露的意思很明显,就是人不可貌相啊。
没想到端庄不已的秦家小姐也会来这种地方,她以为秦遇霞是那种除了果汁,连鸡尾酒也不沾的人。
「公孙小姐……」她已经喝了几杯,不胜酒力的她,眼儿开始迷醉了。「真高兴在这里见到妳。」
「我可以坐下吗?」不等回答,公孙映文便俐落的把公事包往吧台一搁,穿着套装窄裙的双腿熟练的蹬上了高脚椅。
「坐啊,我请妳喝一杯。」秦遇霞笑了笑,脑袋晕眩。
「威士忌。」公孙映文压根儿就不相信秦遇霞会点酒,她迅速帮自己点了平常惯喝的酒。「今天怎么会到这里来,一个人吗?」她点起一根烟。
秦遇霞看起来很失意,曾经同住一个屋檐下快一年,她都看不出她内心这么狂野,居然会来酒吧买醉。
「嗯……我一个人。」她摇了摇酒杯,双眼迷蒙的看着公孙映文。「妳知道吗?刚开始我简直无法了解一个地痞混混的世界,可是最后我却爱惨了这个混混,这实在很奇怪,不是吗?」
「啊?」烟怞了几口,公孙映文看着她,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妳也不懂对不对?」她像是找到盟友了,尽情诉苦。「我怎么会爱上他呢?他老是在捉弄我,从来不用心听我讲课,还小妞小妞的叫我,一点也不尊重我是他的老师,他粗鄙、吊儿郎当、不学无术又玩世不恭,个性还很陰暗,疯狂起来的时候,谁也拿他没办法,他曾载着我飚车,飙到我昏倒也不理我,吻我的时候,居然让一台笔记电脑给爆炸了,过程好滑稽,我怎么会傻得爱上他呢?唉……」
根本不像在说给别人听,她径自说她想说的,积压在心底好久好久的,一古脑全说了出来。
「秦遇霞,妳--」公孙映文的嘴无法抑制的张成了O型。
天哪!原来……
原来以教养著称,名满社交圈的第一名媛秦遇霞,居然爱上了她已婚的堂哥公孙河岸?
她不是八卦的人,可是这件新闻实在太大了,真的让她的嘴阖不拢啊。
看着咚一声醉倒在吧台上的秦遇霞,她的嘴还是张得大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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