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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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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韬还是第一次看到十几万骑兵在面前列开队伍,他觉得,这一刻的壮阔他这一生必然无法忘记。站在一个略微高一点的山坡上朝下面看去,仿佛触目所及都是士兵,都是嘶鸣着的战马,都是林立着的各种兵器,仿佛整片大地都欢呼着的战士们覆盖着,仿佛他们的欢呼都能凝聚成实质。

    而从它所在的山丘一直到大地的另一处隆起,在人群中间,有一条宽阔的通道。在这条通道里,戴云高举着剑飞驰而过,朝着一个个部族的战士们高声喝出不同的语句,而她的声音立刻就会被战士们的高声回应淹没。在戴云的身后,一列铁云骑的骑兵和一列血麒军的骑兵高举着各色旗帜,这些旗帜有的代表现在的全军统帅戴云,有的代表云州,有的代表东平有的代表血麟军,而在士兵们的身后是各个部族的最英勇的战士高举着自己部族的旗帜,他们也一同领受了战士们的欢呼。而这些,就是一个简单的誓师了。十几万的骑兵不可能长时间呆在一个地方。从后勤补给,从日常消耗来看不可能,从维持纪律和安定方面来看也有相当大的难度。在誓师之后,士兵们将返回各个部族自己的营地,散落在整个奔狼原上。或许会有少部分部族的精锐战士在部族首领和长老们的带领下多留一天,进行一些草原上特有的游戏和比赛,来加强友谊或者就互相之间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做出个了断。

    毕竟,草原联军就这样形成了。这也让叶韬着实松了一口气。有些出乎意料的是,在推举联军统帅的时候,按照实力排列。最为强大的索洛部族首领戈兰放弃了指挥权,而是派出了自己的儿子安洛指挥自己的部族的战士,他推举了戴云出任联军统帅,却取得了绝大部分部族首领的支持。

    “叶大人”就在叶韬欣赏着誓师大会的恢宏气势的时候,戈兰悄然来到叶韬的身后,弯腰致礼道。

    “戈兰首领,您太客气了。”叶韬连忙托了一把。哪怕他非常清楚这个老头的力气不是一般的大,*自己的力气想要阻止他行礼。那是绝对做不到的。

    “科尔卡纠集的部族联军距离这里还有两天的路程。”戈兰平静地将这个消息告诉叶韬“夏帕部族的骑兵给我们送来了这个消息。戴督军正在和大家打招呼,我就先来把消息告诉您。”

    “两天。”叶韬回味了一下,说:“如果只有不死不休的局面,不知道两天后,三天后,二十天后,三十天后,这里的那么多优秀的战士们还有多少能够活着。”

    戈兰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豪迈的笑容:“大人仁慈的种子要能够在草原上生长,是需要鲜血来灌溉的。”

    叶韬苦笑着说:“我哪里有什么仁慈的种子。”

    戈兰坚定地说:“不,大人,您有。只要您提出的那些条件不,说是条件不好。应该说是方略能够实行,草原上的部族能够大大得益。这些勇敢的小伙子们愿意豁上性命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自己的家人,为了自己部族里的人能够更好地生活?我们现在不能跟科尔卡那帮混蛋讲道理,但过得几年。当他们再看到我们的生活,他们会后悔没有早一点归于大人的麾下。到时候,他们要再打仗吗?来吧。我们不再怕他们。光是能够有充足的盐和茶叶,我们这些部族每年能够少死多少人啊。”

    叶韬缓缓地,但同样坚定地回应道:“我一定会尽我所能让这些方针得到落实。不管是对于部族,对于东平,我相信至少其中的一些措施会产生很好的作用。至于那些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我希望大家能一起想办法来慢慢改进。战争这个方式,在我看来,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的手段。”

    戈兰点了点头,问道:“大人,我听戴云说过,血麟军是您建立的,您为什么不愿意领军作战呢?您一定也是一个伟大的将军。”

    叶韬摇了摇头,说:“血麟军并不是由任何一个人建立的,血麟军里的每个人都是血麟军的一部分。再说,就算是我建立的,也不证明我是个好将军。你部族里的女人会帮着母羊产下羊羔,会把羊羔养在帐篷里躲避风雪,可是等羊羔长大了,还是要放到羊群里去的。”

    戈兰理解地点头,说:“没关系,您有戴云。她很厉害。”

    叶韬呵呵笑着,赞赏地说:“我从来没有想到一个女孩子好吧,这么叫习惯了,戴云年纪比我还大一点从来没想到一个女孩子能够那么有威信。而且,好像在草原上,戴云认识好多人啊。”

    “这里算什么,哪怕在北面,”戈兰指了指科尔卡部族即将到来的那个方向“戴云一样认识很多人。她小时候就把整个草原跑遍了,去过许多部族的勇士们也不敢去的地方,爬过雪山,也到过极北的、据说很美也很冷的大海。不知道多少部族勇士爱着她,却自认为配不上她。戴云虽然是汉人,虽然是女孩子,但她毫无疑问的,是整个草原的骄傲。说句不好听的话,就算我们战败了,科尔卡部族的那个混蛋胖子敢把我们都杀了,但他也只能放了戴云。不然,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人捅他黑刀子。”

    叶韬哑然失笑,说:“原来戴云那么厉害,难怪把血麟军里那些纨绔子弟们收拾得服服帖帖。”

    戈兰仿佛有点心痛地说:“我有个女儿,和戴云差不多大,现在都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戴云那么厉害,不知道谁敢娶她。这一次,她统领全军是众望所归,不过,却让她更难嫁了。”

    叶韬有些不自在地移动了一下肩膀,他感觉到戈兰说这句话的时候看着他时目光很有些审量的意思。

    戈兰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他笑着说:“大人,等云州事了,我希望您能允许我去东平、去丹阳。我把部族交给我的儿子安洛,我只带自己的几十扈从去,可以吗?”

    叶韬奇怪地问:“为什么不行?您是尊贵的客人,也是我们的朋友,到时候,我和妻子会在丹阳好好招待您的。”

    戈兰倒是有些奇怪:“您不留在云州吗?您带着血麒军来到云州,战胜了西凌,还要带领着我们战胜科尔卡的联军,朝廷不是应该将云州交给你管吗?”

    叶韬龇了下牙,有些无奈地说:“这个么事情有些复杂。对了,您想去丹阳做什么呢?”

    叶韬当然无法向戈兰解释自己是怎么来云州,又怎么来到奔狼原的,主要是,他并没有理所当然地在最后决战之前就将自己视作胜利者、征服者。哪怕在胜利之后他也不会那样想。能够太太平平地回到丹阳,对他来说就完全可以满足了。虽然被草原秀丽的风景和宏大的场面吸引,被金戈铁马激发过心底深处的狂热和野蛮,但归根到底,他还是叶韬。

    戈兰叹了口气,说:“我想去见见戴冶。那家伙现在也老了。年轻的时候我和他打过仗,也在他手下打过仗。自从他不带领铁云骑了,到现在大概已经有十几年没见他了。我去找他喝酒,顺便问问他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做生意。”

    “什么生意呢?”叶韬笑着问“做生意我也有点心得,而且我和那些大商人大商会的关系不错呢。”

    戈兰嘿嘿笑着说:“还不就是马匹、羊毛什么的,光*平常跑来这里的那些商人不成。那帮家伙实在太黑了。还是自己把这些东西贩出去,再把盐和茶叶贩进来,倒不在乎是不是挣钱。就是图个能四处走走看看。我没有戴云那本事,再向北,人老了顶不住那寒气,南面比这里暖和,应该过得去。”

    叶韬哈哈大笑道:“好啊。你不妨叫上各个部族里想出去看看的人一起,中原有商人,再向西北的胡商其实也不少,倒是你们,有点太老实了。大家凑齐份子来做生意也不错啊。到时候记得叫上我凑一份。”

    或许几十年后叶韬想起此刻的时候,会记得自己和戈兰随口的约定和之后逐渐膨胀起来的垄断企业,但在此刻,这仅仅是两个闲着没事做的位高权重的人的随口胡扯而已。

    在誓师之后,戴云也被告知了科尔卡联军距离奔狼原只有两天的消息。作为全军统帅,戴云表现出的沉稳让大家刮目相看。虽然大家都是因为信仕她,加上权衡部族、云州和东平的平衡才让她担任统帅,但戴云的出色表现很快就让大家心服口服。

    虽然戴云鼓舞了联军的士气,但戴云却充分认识到了仓促成军的云州部族联军和有强大的科尔卡部族统一指挥、已经相处配合了一段时间的北方部族联军相比,战斗力还是有着不小差距的。要说骑射功夫,大家差不多,马匹质量差不多,大军配合是科尔卡联军强,而论武器装备、对地理环境的了解则是云州联军占优而且,云州联军在士气上,在补给上,在即将得到援军等几个方面,都有一些优势。

    于是,戴云针对这一系列的优势劣势对比,指定出了歼敌于奔狼原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