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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中年,秃顶,山羊胡

作者:奔跑的傻兔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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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场比赛结束,对于韩墨就是真的结束了,他不会在意其他人的评价,没意义,也没那个闲工夫。但是作为经纪人的孟思不一样,他要关心这些,如果有负面新闻还要公关,不过这一场比赛,孟思也没有关心,因为如果再有负面的评论,只有一种可能,水军。

    对待水军的态度就是不理,而且这场比赛,如果还有人出来煽动网友,那真是作死。只要是关注“寻找好声音”这个节目的都知道,韩墨在台上的地位已经没有人可以撼动了,起码在新人歌手里,无论下面新晋补位的是谁,都没有威胁。

    韩墨比赛结束就去曾莹那里接小家伙回家,曾莹对韩墨的印象并不好,在她和彭野的心里韩墨是一个不学无术却又脾气暴躁的人,所以她们都不愿意舒雅跟他有联系,可是最近她们却感觉韩墨像是变了一个人。

    用彭野的话说就是:韩墨翻然悔悟要从一个混蛋变成好蛋了。

    韩墨抱着萱萱回家,天色已经很晚,曾莹建议让孩子就在她家里睡,可是韩墨还是把小家伙抱走了,原因就是他答应萱萱一定会来接她回家。

    韩墨没有车,曾莹的家距离可以打到出租车的大路还有一段距离。还好是夏天,晚上的温度也不冷。小家伙趴在爸爸的背上香甜的睡着,她可不在乎爸爸是不是和妈妈一样有宽敞的保姆车,爸爸的肩膀才是最有安全感,最舒适的地方。

    ......

    金灿灿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屋里,刚好在地板上映射出一条长长的光束,小家伙白嫩嫩的小胖手下意识的扫了下自己的小鼻子,粉嫩的小嘴嘟囔着说了句梦话,“爸爸......”然后又翻了个身骑在了被子上。

    韩墨在厨房忙碌着,舒雅给小家伙报名了舞蹈班,今天上午是第一堂课,韩墨看着时间,准备叫萱萱起床。

    叫孩子起床是一件最让家长头疼的事情,自带起床气的小家伙每次起床都要在床上翻滚许久,后来韩墨找到了一个最好的方法。

    韩墨将刚刚蒸好的烧麦盛到盘子里,热腾腾的烧麦散发着诱人的香气,端着这盘烧麦,韩墨走进了小家伙的小房间。

    牛肉胡萝卜馅的烧麦是萱萱最爱吃的,每次韩墨做烧麦小家伙就会成为升级版小吃货,有多少吃多少。

    韩墨俯下身将烧麦在小家伙的面前晃了晃,“萱萱,该起床了,要吃烧麦了哟。”

    萱萱迷迷糊糊的听见声音,清秀的小眉毛蹙在了一起,刚想发挥起床气。

    突然,闻到一阵阵熟悉的香味扑鼻而来,长长的睫毛微微动了动。

    韩墨继续说道,“牛肉胡萝卜馅,你再不起来就被小兔子吃掉了哟。”

    萱萱半梦半醒的听清了爸爸的话,烧麦,牛肉,胡萝卜。

    这几个关键词突然飘进小家伙的耳畔,小家伙咽了口唾沫,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爸爸,我要吃烧麦。”

    韩墨微笑着把烧麦端走了,“想吃烧麦就快点起床穿衣服洗漱呀。”

    萱萱呲溜跳下床,冲进浴室。

    治愈小家伙起床气的最好方法就是用她喜欢的食物引诱,韩墨用这一招屡试不爽。

    韩墨帮萱萱洗漱完毕,小家伙顶着一张白白嫩嫩的小脸,穿着粉色小拖鞋,啪嗒啪嗒跑到饭桌前,水汪汪的大眼睛放着光,开心的吃起了烧麦。

    吃完早餐韩墨就带着萱萱去上舞蹈课了,今天刚好也是和张明礼见面谈有声版权的日子,他们见面的地点就在萱萱的舞蹈学校附近。

    张明礼和胡也坐在咖啡厅里等韩墨,胡也是北都电视台少儿频道总监,今年刚刚四十岁却已经做了频道总监两年,在台里算是爬的比较快的年轻干部,本身也很有才华,几年前出过几本童话书,都很畅销,后来电视台的工作渐渐忙了起来,就没有再写过书,但是文学素养很高。

    少儿节目越来越不好做,已经到了瓶颈期,现在孩子可以接触新鲜事物的渠道太多了,一些自媒体做的也很好,竞争非常大。张明礼主持的“兔宝宝讲故事”是张明礼和一个可爱兔子形象的玩偶一起讲故事的节目,一直是少儿频道收视率很高的一档节目,可是最近的收视率明显下滑,观众反馈,故事没新意,孩子不喜欢。

    张明礼在推书网站看到了御马骑士的《小红帽》和《青蛙王子》极力推荐给胡也。

    其实胡也早就知道御马骑士这个人,在推书网站上御马骑士的书和《熊宝宝乐园》之间的事情他也知道,而且熊宝宝的作者毛一夫就是他的大学同学,虽然毛一夫做的事情有失文雅,但是作为同学,胡也或多或少的还是偏向毛一夫的。

    不过《小红帽》和《青蛙王子》出版以后无论是畅销还是口碑确实挑不出什么毛病,不管胡也心里怎么想,却不得不承认此刻买下这两个故事的有声版权是最明智的。

    “御马骑士怎么还不来?”胡也有些不耐烦的说道。

    张明礼看了眼表,“时间还没到,肯定在路上,刚才和他联系了,好像他还有点别的事,办完就来。”

    胡也没有马上说话,停了下,问道,“知道御马骑士的身份了吗?是个老头?”胡也把《小红帽》和《青蛙王子》两本书都读了,说实话确实比老同学毛一夫的作品好许多,所以在他的潜意识里,御马骑士一定是一个大器晚成的中老年男人,形象上应该和老同学毛一夫一样,是个秃顶。

    张明礼尬笑了两声,“其实我也不知道御马骑士长什么样,不过听声音挺年轻的。”

    “声音这个东西,不靠谱,我的判断不会错,中年男人,四十到六十岁,可能还秃顶。”他想一下继续说道,“还可能会留着小胡子。”胡也对比老同学的样貌猜测一番,他从事文学创作的同学大多也都是这个形象。

    这时刚好一个男人从咖啡厅大门走进来,中年,秃顶,留着小山羊胡子,还带着眼睛。

    胡也冷笑了声,“人来了。”

    张明礼赶紧站起来,准备迎接御马骑士。

    中年男人向他们走来。

    “看,我说的没错吧。”胡也已经断定这个人就是御马骑士。

    中年男人走到桌边。

    张明礼准备好伸出手和前辈握手。

    可是......

    中年男人直接从桌边走过,连看都没看张明礼一眼。张明礼沿着男人走的方向看过去,人家劲直走到一位女士的对面坐下了。

    张明礼已经伸出的手又缩了回来,尴尬的摸了摸后脑勺。

    胡也假装没看见,轻咳了两声。

    后来又进来几个人特征和胡也猜测的也相似,结果都不是他们等的御马骑士,张明礼被折腾了几次,最后决定除非对方坐在自己对面,不然再也不起身握手了。

    突然,咖啡厅的门再次打开,一个高大帅气的身影走了进来。

    张明礼瞪大眼眸,嘴巴微微张开,“胡总监,您看,这不是......”

    胡也看过去也是一愣,目光中拂过一丝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