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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上三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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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过来的廖靖华,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回到了八王府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他听见窗外正鸡一嘴、鸭一嘴的争论着,只是争论的内容让他有些迷糊。

    “不、不可能了――”这是张学和的结巴声音“那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而且事实已经在眼前了”赫连春水立刻反驳到“但是猪牵到哪里都应该是猪啊”接下来是周少云有些困惑的声音道“不对――”这回张学和居然和赫连春水一起反驳他道:“猪如果牵到天柱峰顶就绝对不是猪了”!听了三个人的话廖靖华立刻振奋起来,对,只要上了天柱峰,一切都可以变得不同了,他立刻翻身而起推门出来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三个人终于异口同声的问道“不知道,我正好醒来听见你们说天柱峰,我要上天柱峰――”廖靖华很实在的回答“好啊!”三个人又异口同声的回答完,看见廖靖华莫名其妙的眼神儿,不禁有些尴尬。

    “你要上天柱峰干嘛”相互白了彼此一眼后,周少云首先开口问道“羽裳不知道为什么昏迷不醒,我要上天柱峰找神仙救她”!“噗嗤――”张学和口里的茶直接喷了出来,看见赫连春水的表情后,他讪讪的擦了擦自己的嘴。

    “好呀、好呀,古人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佳话,廖兄能为了爱人找神仙,可喜可佩”赫连春水一本正经的的话又换来了周少云的白眼儿。

    “攀登天柱峰?岂是一句话就可上得的,其间的磨难、艰辛和危险不是说上就上的”周少云半是劝导半是警告的说道,为了那样一个理由上天柱峰?这是有史以来他听过的最匪夷所思的故事,尤其要去的人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就算你有这个决心和毅力,可能也还是需要些运气吧”赫连春水叹了口气“你的资质、攀登、攀登天柱峰是有希望的,可是为了那个、哦,那个杨羽裳值得吗?或者换个理由可能会更好些,比方说、比方说上了天柱峰你可以成神仙”张学和竟然一反原来的结巴,也循循善诱的对廖靖华说道。

    廖靖华始终就不明白他这三个朋友,怎么一直都对羽裳的反应怪怪的,羽裳不过就是出身在醉仙楼么,她又不是天生就在那里长大,又不是真的人尽可夫,就算他们不喜欢,但是这也不耽误他爱羽裳和蹬山的决心:“当神仙?我才不要当什么神仙呢,难道你们都没有听过这句‘你羡鸳鸯不慕仙’的经典话吗?”廖靖华不以为然的回答道。

    “好一个只羡鸳鸯不慕仙啊,希望你真的能这样”赫连春水啧啧的赞叹又引来了其余三个人一起的卫生球儿,这话连廖靖华听着都不怎么高兴起来:“我是真的要去,不是和你们开玩笑,羽裳就是我的生命,为了她我可以付出一切”

    “好,不管为了什么理由,只要真你能坚定自己的信心就成,或者有一天你真的登上了天柱峰顶,或者不用我们劝,说不定你就改变了主意”周少云爽朗的一笑“我倒是希望他永远不会改变主意”赫连春水不以为然的低低嘟囔了一句。

    当然不会改变自己的主意,廖靖华傲然的一笑,转身回去收拾自己的行装,三个人互相对看了一眼,在身后很有默契的一拉水跟进了廖靖华的房间,廖靖华收拾了一下简单的行囊准备第二天清晨出发,一回头看见杵在门口的那三个朋友不禁笑了:“今天最后一次我请客儿,咱们大家不醉不归吧”门口的三个人相视一眼后,一起点了点儿头。

    原来想喝醉也是不容易的,几坛子酒下肚后,廖靖华的神志反而更加清醒起来,这时候赫连春水突然一笑,在身上拿出了一个锦囊推到了廖靖华的面前:“廖兄此去蹬天柱山,小弟没什么相送的,就送廖兄一锭黄金做盘缠吧,请靖华兄一定收好不要遗失了,这个锦囊也是家传的锦囊,这个只是借与廖兄,待得廖兄蹬山回来,再还于为兄”

    看着笑嘻嘻的赫连春水,廖靖华觉得他简直有些借椟还珠的荒谬感觉,送他一锭黄金却借他个锦囊,而且还要归来的时候还给他,或者这个兄弟是为了鼓励他平安归来吧,于是他感激的点了点儿头拿过锦囊挂在脖子上。

    看见赫连春水赠黄金,周少云也不甘示弱,随手不知道在何处摸出来个半寸左右的小靴子,然后也放在廖靖华的面前道:“这个是祖传的靴子,也借给靖华兄蹬山用吧”看见这么小的一个靴子,廖靖华不禁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觉,看来这个呆子喝高了,这么小的靴子怎么能穿得,他接过靴子看了看咕哝道:“再大十倍或者能穿吧”

    就在廖靖华话音落处,手中的靴子蓦然的大涨了十倍,在手中突然增大的靴子,立时吓了廖靖华一跳,放在地下换起来穿上显得大了很多,廖靖华不禁又抬头对周少云说道:“突然大了很多却过于宽敞了,如果小些正合脚就好了”话音落处靴子立刻收缩的许多,不大不小的正合适套在脚上,惊的廖靖华不禁一个高跳了起来。

    “扑通――”只听得一声巨响,跳起来的廖靖华,脑袋直接就亲吻了房间的顶棚,然后被撞的头昏眼花,重新跌到座位上揉着头顶发傻,这个可大可小的靴子,原来穿上了还有可以跳高的功能,真是宝贝啊,难怪只借不送,只是这面子也太大了。

    “这个靴子名字就叫‘如意靴’的,可以随心所欲的调整大小,穿上后不但跳的高,还有一些其它的功能,你慢慢就发现了”周少云很好心的解释道。

    廖靖华感动的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看着两个朋友都送东西了,张学和只好也勉强的在怀里拿出了本书,推到廖靖华的面前说道:“我这个、这个书也是家传的宝贝,在遇见、遇见危难的时候,你只要、只要打开它、就、就可以逢凶化吉、安全的逃离”

    看着三件宝贝,廖靖华的眼睛立刻有些模糊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看着廖靖华傻傻的样子,另外三个人都不禁觉得有些好笑,立刻异口同声的齐齐的对他说道:“记得蹬上天柱峰回来要还哦”!说完后一起相视而笑了起来。

    “是的、是的,这等宝贝借去了当然得还”廖靖华立刻誓言旦旦的话,又引得其余三个人一起嬉笑了起来,然后狂点儿着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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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拂晓的时候,望着沉沉的康京城,廖靖华悄悄的最后看了一眼三位朋友寂静的窗棂起来赶路了,从此富贵烟云过眼,从此荣华无缘,廖靖华踏上了一条连自己都前途未卜的寻找之路,只为了那个曾经的爱恋和海誓山盟,他无悔的起程了。

    在廖靖华离开八王府的那一瞬间,同院本来关闭的窗户同时开启了,悄无声息的露出了三张面容“你们说他能到达天柱峰顶么?”周少云首先开口有些困惑的问道。

    “凶多吉少――”张学和很实在的立刻接口“我赌他肯定能成功”赫连春水挑起了半边眉毛抬杠一样的说道“不管怎么样,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竟然为这么可笑的事情去攀登天柱峰”周少云最后下结论般的耸了耸肩,于是三扇窗户又重新关闭了。

    当一轮旭日从东方的天空喷薄而出的时候,廖靖华已经走出了康京,来到了一个偏些的小镇,想起来这么走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他终于拿出了赫连春水所赠的那小锭黄金,在镇上的一个钱庄换成了银子,然后在镇上的早集买了一匹代步的白马,又买了一些比较利于久放的干粮和肉脯,花剩的钱正想放入那个钱袋儿,捏着钱袋他不禁呆了。

    明明已经空了的钱袋儿,竟然又出现了一锭小小的黄金,莫非这是一个取之不尽的黄金钱口袋吗?他好奇的又拿出了一锭,果然里面又出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小金锭,想起了三个朋友,他不禁叹了口气,但愿自己能早些回来。

    简单的吃了些东西后,他终于骑上了那匹白马一路向着天柱峰飞驰而去。

    一路风餐露宿、日晒雨淋终于来到了天柱峰下,天柱峰下的附近几里的范围内,是一些零星住户的村庄,在村庄中卖掉了代步的马匹,毕竟眼看就要爬山了,走山路上的时候马已经没有用处了,在村庄中添置了一些干粮,然后廖靖华又比较小心的在如意靴外又穿了层薄靴,把如意靴当成袜子,他实在怕蹬山把这个宝贝靴子磨破了。

    一切准备停当后,廖靖华用纤长有力的手紧了紧身上的包裹,眼睛微微的咪起遥望着藏在云中的天柱峰,与天柱峰相比,他就像是大千世界当中的一粒尘砂,毫不起眼,然而想起那张含羞带怯的绝美面庞,廖靖华的胸中瞬间升起了万丈豪气。

    “就算此去前途艰险无比,就算此去九死一生,也绝不言悔!仙藏天柱峰,就算是你们住在九天之上,也会把你们找出来救我的爱人。”廖靖华喃喃的自语着,将长衫抄起掖在裤带上,大步向山上行去,虽然十年寒窗苦读,身体并不强壮,可是他的步子却稳健异常,绝不像是寻常书生那般文弱和蹒跚,为救羽裳的决心在支撑着他。

    开始的山路还不算难走,所以廖靖华攀登的很快,转眼天色渐黑,擦了擦头上的汗水转身向下望去,远处雾霭笼罩的京城已经仿佛如画中一墨点儿,显得渺小无比,站在山上,让人只觉胸中一腔热气翻腾:“此生有涯,谁得见天柱之颠。天河蜿蜒,凌霄若汉,驾云乘风千万里。大道何及忘逍遥,一朝羽去登仙位,山河指掌间。”廖靖华忍不住高声吟咏着那首传唱千百年不变的忘逍遥,直似欲羽化成仙而去一般。

    “此处连天柱山脚都算不得,小哥便在此吟颂这首忘逍遥,那若是再向上数日后,又该做何诗词?”苍老的声音自廖靖华身后响起,惊醒了正在沉醉之中的书生。

    回头望去,原来是一个苍桑老翁,背着好大的一捆柴,一身粗布麻衣,腰间还别着一把磨得锃亮的柴刀“小生有礼了,不知天高地厚倒叫老丈见笑了。”他不禁拱手作揖说道,廖靖华原本就生于贫寒之家,自然也不会对这些贫苦的人心存轻视或其他,而且他一向认为书生傲气,绝不是用于对待贫苦中人的白眼儿之上,而应该用于凛凛正气和那朝堂之中,只是此行攀峰,不知何年何月方归,这朝堂之念,便不存也罢。

    听了廖靖华回答的同时,也看见了他脸上一闪而逝的惘然,砍柴的老翁不禁有几分好奇的道:“无妨、无妨,倒是老朽出言唐突,扰了小哥儿的雅兴,还请你见谅才是。”然后笑着又探问道:“寻常读书人,到这天柱峰踏青寻雅倒是常见,却罕见小哥这样攀得这般高的,不知小哥意欲何为?”老翁看见他举止谦谨,于是放下柴担攀谈起来。

    “这说来惭愧的很,小生有些不自量力,想要攀上这天柱顶峰。”廖靖华俊脸一红没好意思回答是为了爱人要求仙,只是含糊的低声说道。

    “哈哈哈。”老翁不以为意的笑了起来,每年欲攀上这天柱峰求道的凡人不知多少,可是一半的人都中途退下了,还有一半的人却不知所踪,不知是葬身兽口、客死乱林还是真的羽化成仙了,不过就算如此,每年想登山的也还是依然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我看小哥的面像,也不似那种短命之人,登上一程煅炼一番也好,他日成大事,记得今日艰辛,却也是自身之福。”老翁笑着宽慰道,因为廖靖华的谦谨让这个砍柴的老汉颇觉得有好感的同时,自然也就高看了很多。

    “小生谨尊老丈教诲。”廖靖华连忙又躬身为礼客气的回答道。

    “小哥,眼看这天色也不早了,再向上走只怕就没有人家了,这风餐露宿虽然是练人心志,不过未来的日子还长着呢,不在这一时,老朽陋居不远,不如到我那里住上一夜再上山也不迟啊。”老翁诚恳的邀请道,伸手将柴担背到了身上。

    “那就叨扰老丈了。”廖靖华说话的同时伸手去接老翁身上的柴担,老翁哪肯给,两个人推让几番后,老翁终于扭不过廖靖华的固执,只得将柴担放在了他的身上。

    廖靖华的脚上穿着找少云所送的如意靴,行走如风,平坦之处放开步子,日行千里不在话下,可是这毕竟是山路,兼之已经攀了一天的山,所以虽有奇靴,可是大腿却也是酸痛难奈,如今身上再多了这一担柴,顿时被压得面孔苍白、冷汗直流,但一时的倔脾气发做便默不作声的奋力前行,好在这段路途相对比较平坦,又是向着一个避风的山坳走,因此他背着这几十斤的烧柴走了三、四里地倒也还勉强撑过去了。

    老翁虽然只是一个寻常的人,但是他的两间草房隐在树丛之中,倒颇有几番隐世奇人的模样,进屋后他立刻帮着廖靖华张罗着饭菜,虽是粗茶淡饭,可已行走了大半日,早已经饥饿的廖靖华,也不与老翁客气,端起大碗便吃了个痛快,只觉得很久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了,毕竟出京以来吃干粮的时候比较多。

    吃罢晚饭,廖靖华爬了一整天的山,早已经累得手足酸软,向那硬板床上一躺,脑袋刚刚枕到粗布枕头之上,便已沉沉睡去,呼噜打得震天响,隔壁老翁听见后不禁微笑着摇头叹了口气,翻了个身也休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