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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皓一倒下就是五天,把秦可心吓死了。
初始,她对他印象不好,劫他出宫,给他的饮食照护也只是到吃不饱、饿不死的地步,称不上周全。
这一路,他两回惹火她,她都毫不留情地下手惩治,给他落下了病谤。
虽然她开始为他治病,却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费太大心思了解他的身体状况。
直到他在江州吐血昏迷,她细细为他检查,才知道糟糕。
他少年白头不止是因为过度操劳,还是服多了游方道士昕炼的“仙丹”
坊间很多人都相信尤其是那些好清谈的读书人道士炼出来的仙丹可以让人长生不老、永保康泰,更甚着还能羽化登仙。
但那些仙丹在正统大夫眼里,与毒葯无异。
不知道朝中哪些白痴,竟把这些丹丸弄进宫里,让皇帝天天服用,这不是要害他性命吗?
现在她不止要调理他的疲劳、郁闷,还得解掉那沉积于他体内五脏六腑的铅毒。
她忙得恨不能多生几对手脚出来,能一次做双倍分量的事。
这样团团转的日子倏匆到了第六日,他终于悠悠转醒,算是她再度从阎王爷手中将人抢回来。
“你觉得怎么样?”当他气息开始紊乱,从细微到强盛,她迅速飘到他床边。他喘着、喘着,好半晌,声音弱得像风一吹就散。
“老爷、夫人和大小姐呢?”
“我作主给他们收殓了,就在城东。”
这几日,她也稍微打听了一下他幼时的生活,知道他三岁娘亲病笔,是通宝当铺的老板收留了他。
而他自己也争气,虽没有正式拜过夫子,却靠着自修,先是识字、习算学、辨古董,到了十二岁,便进当铺做学徒。
饼两年,他升了伙计,大伙儿都夸他有经商的天分。
果然没半年,他一双眼便轰动了江州。
凡人进当铺,什么东西、哪里来的、是否贼赃、有无仿冒,他一眼即知。
加上他人和气,相貌又好,做生意公公道道,不过两年,便将通宝当铺的名声彻底打响。
众人皆知,通宝当铺有个小伙计,博文强记,学富五车,甚至有几家古董商行、当铺都来挖角他。
但齐皓为人念旧,他是在通宝长大的,从来没想过去别的地方与自己的老板打对台。
后来老板看重他,便升了他做掌柜,那一年他才十七岁。江州人都道,再过个十年,这江州第一商的称号非他莫属。
可惜世事演变,岂能尽如人意,他最终还是离开了通宝,更成为搞垮通宝的间接凶手。
而今,一手养大他的老板夫妻和暗恋着他、却不知如何表白,只能以欺负他为乐的大小姐都死了。
他不杀伯仁、伯仁因他而亡,百年后,入了黄泉,他有何面目去见老板一家三口?
秦可心见他面色忧郁,心里也不好受,便离了他床杨,走到几案边,掀开竹笼,端出一碗尚带余温的小米粥。
他人事不醒的几日里,她每隔三个时辰替他熬一碗粥,要让他一睁眼就有热粥喝。不过他一直不醒,倒是浪费了她很多心血。
“别想太多。”她又回到他身边,端着粥,准备喂他。“你要烦恼,也得把身子养好才行。”
他摇头,拒绝了她的粥。“先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
她心思灵巧,自然知道他想问的是冯老板一家三口究竟犯了什么事,竟落得如此下场?
她迟疑着。这事过程十分难堪,实在不适合一个身染重病的人听。
“你不说,我自己去打听。”
她瞪他,以她的武功和本事,要他生死两难就跟捏死一只蚂蚁般简单,就凭他想跟她讲条件,太自不量力了吧?
有道是“舍得一身剐,能把皇帝拉下马。”他现在就是这样子,豁出去了。
“我说到做到。”
秦可心翻了翻白眼,算是服了他的固执。
“因为朝廷禁商的原故,地方官员便大力打压商贩,除了一些有官方背景的,大部分的私人商行都因此倒闭,或被各世家豪族瓜分了。通宝当铺在江州的风头最盛,因此打压行动一开始,它便成了箭靶子。知府大人直接给它扫上一顶有碍风化的莫须有罪名,查抄了。但冯老板为人和善,家业虽失,却颇得人心,在左邻右舍的照护下,一家三口生活倒还无虞。只是没了当铺,他们便要转换营生方式,向官府租了块田地,做起农夫。奈何,做惯生意的人,让他们去辨五谷、搞耕种,怎么做得起来?于是一年、两年地借春贷,又还不起,最终官府判了冯小姐进司教坊抵债,冯小姐不肯,然后便是你看到的。”
“朝廷几时禁商了?”抑止跟禁绝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啊!若非亲眼所见,他真不敢相信,一条重农抑商的政令落实到地方上,能扭曲成这莫名其妙的样子。
“不管是抑或禁,都很奇怪。天地分阴阳,各有所司,就像人一样,你能想像你或我去种田的样子吗?所以我说你管太多,累了自己,又讨不到好处,还不如啥都不做,让喜欢经商的去经商、爱种田的去种田、想读书的去读书人尽其才,方是富国利民之道。”
人尽其才他看过一部治国策,其中心论点就是“人尽其才”上农工商一律平等。
但这个想法在朝中以李友合为首的诸言宫御史中,与妖异言论画上等号。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才是那些老夫子信仰的至高条例。
齐皓不觉得治国策里的论点是正确的,但他也不赞成老夫子们的想法。他认为百姓如流水,水无常态,因此需要朝廷制订各项法规引导他们定向正确的道路。但显然,他不是个合格的引导者,所以好好一个国家才会被他搞得乱七八槽。
他叹口长气,疲累地闭上眼。
秦可心则是无奈地看着手中逐渐变冷、变凉的粥,看来这一番苦心又白费了,待会儿再去厨房熬一碗新的吧!
她不打算打搅他休息,静静地起身,准备离去。
“秦姑娘。”他却突然睁眼,喊住了她。“我想吃点东西,养些体力,明日去祭拜冯老板一家。”
“不行。”她叫道。总觉得这家伙自从入了江州,整个人都不对劲了。初见时,他温文儒雅到有些软弱,随着相处日久,她发现他和善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坚定的心。而今,他圆滑的外表渐退,露出了锐利的棱角,那寒芒像极了出鞘就要见血的宝剑。
“我只是通知你,并不是征求你的意见。”他语气淡然。
她宁愿听他叫骂,也别像现在这样渗人心寒。
“你此刻的身子受不了折腾,让我帮你调养一下,三天后你再去祭坟如何?”她竟不敢再擅自点他穴道,阻止他的行动,只能软下态度说着。
“好。”
“啊?”她以为他会很难缠,想不到他答应得如此干脆,反倒吓她一跳。
“把粥端过来吧,我且在客栈里休养一二天,再去祭坟。”
此刻,他身上有一种很怪异、夺人心魄的气势,让她不由自主地乖乖照着他的话做。
她看着他喝粥,举止高贵而优雅,后知后觉地记起,这曾经的一国之君,姑且不论他是个好皇帝还是昏庸君主,也是高高在上的天授之子,他的话就是圣旨,任何人都得遵从。
以前他没对她摆皇帝的谱,所以她毫无知觉地欺负他。
如今,他虎躯一震,她却觉得四肢发冷,光洁的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珠,终于知道,这儒雅的外表下藏着高山般的威势。
三天后
秦可心在客栈的房间里,来回踱着方步,快烦死了。她指明了冯老板一家三口埋葬的地方后,齐皓便独自一人去祭坟,不许她跟随。
她其实没必要在乎他的反对,以她的轻功,就算偷跟,谅他也察觉不到。但她心里就是有个声音反覆说着:别太惹怒他,否则后果会限严重。
见鬼了,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能把她怎么样?她一根手指就可以摆平他。
她不怕他,她要紧紧跟着他,不能让他再回到皇宫去干那吃力又不讨好的皇她告诉自己,他气势再强,没有相应的武力,也是白搭。
奈何,她的心就是怦怦跳着,双脚一迈开,想要跟踪他,两条腿就开始发软。简直莫名其妙。她怎会如此顾虑这个蠢皇帝是喜是怒?
“唉!”偏偏,她打心底挂怀他。“齐皓、齐皓,你好歹也读过几年书,懂得些做人道理,千万别想不开啊!”她这是从白日踱步到夜晚,又从月升定到太阳高照。
一个日夜过去了,他居然还不回来,不会真的祭坟祭到想不开,随着一起去了吧?
秦可心打心底不愿再与他作对,但看着时光飞逝,她实在等不下去了。
打开窗户,也不顾青天白日施展轻功飞檐走壁有多惊世骇俗,她身子穿窗而出,直如大鹏展翅,往城东掠去。
到了冯老板一家三口埋骨处,果见齐皓提着一壶酒,坐在墓前,自斟、自饮、自言。
她没有细听他说些什么,一双眼直直地看着他的头发。
他今年才二十五,风华正茂时,却因日夜操劳,以致早生华发。但那也只是在三千青丝中,添了几点银星。
不过一日夜,银光布满头,微风扬起,成了一道苍白的发瀑。对比他大病后两颊诡异的酡红,竟成一副夺人心魄的妖冶姿容。
她定定地看着他,心脏好像被捶了一拳、又被扭了一下,又酸、又疼、又麻。
“既然来了,就过来一起坐吧!”他瞧见了她,淡淡招呼道。
她立在原地不动,注视他的目光渐渐模糊,让水雾给遮了眼。
“怎么了?”他问,依然是没有起伏的声音。
她喉咙发苦,指着他,却说不出话来。
“我有哪里不对吗?”他竟是笑了,如云似雾,明明就在眼前,却是捉不着、摸不到。
她闭上眼,深呼吸良久,涩着声答:“你的头发”
“头发?”他将束在脑后的长发拉到眼前一看,满眼俱是白,银光闪闪中,不见半根青丝。他随意地又松开了手。“我本来就有少年白,而今不过是多白一点,也没啥大不了的。”
那不是多白一点,是全白了,一夜白头!一股深沉的愧疚狠狠击中她心窝。是她累他如此吗?
他对她招招手。“你不像是会为几根头发大惊小敝的人,别想太多,过来聊两句吧!”
她咬着唇,高傲的头颅不觉低下了。见他的第一眼,她看不起他,现在,她对不起他。
“别这样,谁能不白头,除非是少年夭折。”他斟了一杯酒,递到她面前。“喝一口,缓缓心情。”
她没看他,良久,低声地吐了句。“对不起。”
“你曾经做过对不起我的事吗?”他大笑。“如果告诉一个人什么是事实是错的话,那我不知道何者才叫正确?”
“但是”
“别但是了,一杯浊酒权充答谢,你让我看清楚了这个世界。”生活在皇宫那个备受保护、奢靡繁华、充满虚假之处,对某些人而言,也许是种幸福,可齐皓并不爱那些,他更渴望在宽阔的天地,凭自己的力量争取想要的一切。
“齐皓。”她抿抿唇,接过了酒杯。“我知道冯家人对你意义不同,与其说他们是你的雇主,不如说他们是你的家人。他们死了,你很伤心,但逝者已矣,你千万要保重自己。”
他撩开了被风吹散的白发,轻轻扬起了唇。
她第一次发现,他不止气质温文,还长得非常好看,剑质修目,唇红齿白,巍巍如山上松,清雅更胜河边柳。
一颗芳心怦怦乱跳起来,她双眼竟离不开那冠玉般的脸庞。
“秦姑娘说的是。”他举起酒壶,遥遥向她一敬。“冯老板待我如亲子,夫人就像我那早逝的娘亲,大小姐虽然常找我麻烦,却天真可爱,我也把她当自己的妹妹。我活了二十五年,倒有一半的岁月是在当铺里过的。小时候,看老板做生意,我就想,有一天,我会成为像他一样厉害的商人。后来当上掌柜,老板老在我耳边叨念,做人不可以满足现状,眼光要放远。我又暗自发誓,要存够一笔银子,自己开一家商行,并且生意要做得比老板更大。我从来没想过,原来是大小姐喜欢上我,老板才变着法子鼓励我要力争上游。”
很奇怪,她不喜欢听他谈冯家人的事,尤其是他说起冯玉宝,脸上那淡谈的缅怀神色,让她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可冯家人都死了,她这番心思却显得小气了。
就这样,她一颗心像倒满了油盐酱醋茶,百般滋味,让她别扭得说不出话来。而齐皓则是受束缚久了,一朝遇变故,好像密封的油瓶里被点了把火,把他整个人炸开了。
他就想造反、想作乱、想干尽以前不敢做的事,哪怕会因此毁灭自己,他也不管不顾了。
所以再对上秦可心,尽管知道她武艺高强,随便招惹的下场会很恐怖,还是想惹惹她。
“你呢?说说你的事如何?”
“我”她的心思一时没跟上他的话题,愣了一下才道:“我没什么好说的。我是个孤儿,被师父收养,传我医术、武艺,上头有一个师兄和一名师姐。不过我很少和他们见面,多半在外头帮人义诊。”
“你师父艺业定然不凡,才能教出你这么有本事的徒弟。”想起她几回的欺负,他心里真有些怒,语气不免带刺。
“你是在怨我踢你下水吗?”她皱皱鼻子“这也不能怪我,谁让你不洗澡,一身肮脏!”
“我天天沐浴,哪里脏了?”平凡的面孔却带了几分娇俏。
“出门在外,风吹日晒,怎可能不脏?就说你在这坟前坐了一日夜,泥灰不知沾了多少,还敢说不脏?”
他本是恼她的,可听她这番话,心里的怒气却莫名其妙消失了。
“出门远游,总有不便,哪能随时保持一尘不染?”
“所以要多洗几回澡啊!告诉你,保持干净,身子才会健康,这是我身为一名大夫给你的建议。”
什么跟什么啊?他忍不住为她这爱洁的怪癖大笑。“你的建议我没听过,倒常听人言,洗一次澡伤三年元气,所以男子汉大丈夫最好少接近水。”
她瞠目结舌,可爱的模样像只刚出生、呋拂叫着的小猫。“你别靠近我。三年不洗澡,人都长虫了。”
“长虫不至于,身上多些汗垢倒是有的。”
“恶心死了!”她俏脸白得像她身上那袭白衣,从头到脚一式的雪白银妆,还真是爱洁过度啊!
“我这样如果叫恶心,那街边长满脓疮的乞丐又算什么?我瞧你给他们看病的时候,也没露出什么异样的表情。”话里话外就是说她对他太苛刻。
“他们是生病了才会这样,怎能一概而论?”她不是菩萨,做不到救尽众生,但基本的医者父母心还是有的。
他怔了下,摸摸鼻子,反省自己太计较。
她其实性子不错,虽然累他几回大病,也治好了他,这一路从京城到江州,十天的路程,他们走了近一个月,因为她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替人义诊,不知不觉便耽搁了。
他想起她义诊时的仁善,那种发自内心希望病人康复,完全忘记自己爱洁癖性的专注,那时刻的她看起来可有半点可恶?
这世上会说好听话的人很多,但能真正做好事的人却极少,她便是那少数中的特例。
此时,他除了证佩她、欣赏她之外,心里哪还生得起一丝厌恶?
“你说的对,是我小气了。”摇摇头,他又留恋地看了冯家三口的墓一眼,撑着地,摇摇晃晃站起身。
“小心点。”她一个晃身,来到他身边,扶住了他。
“我没事。”只是坐太久,身子有些乏了。看她一脸紧张,他忍不住就想逗逗她。“我现在一身灰喔!”
“你现在生病了。”她白他一眼。
他仰头,哈哈大笑。“对,我是病人,拥有特权。”倘若只有病着才能享受她的温柔关怀他不介意身子弱一点,好享受这难得的美人恩。
“生病很快乐吗?”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半依美人胸,人间至福啊!
“疯子。”见他脸色又红得似欲滴血,知他又发烧了,她纤手揽住他的腰,以最快的动作将他带回客栈,让他好好养病。
不知为何,自那日祭坟回来,秦可心发现自己的目光越来越难从齐皓身上移开。哪怕她正在义诊,视线也会不由自主地追寻着他。
然后,她发现,每回她看他的时候,迎上的都是他专注而欣赏的目光。这时,她的心思就会很复杂,似喜、似嗔、似羞,说不清、道不明。
她病了吗?可她几回给自己诊治,脉象乎稳悠长,代表身体康健啊!
那么种种不适又是怎么一回事?竟搅得她无法专心为人诊治,不得不提早结束义诊,免得下错方子,害人性命。
她离开客栈大堂,上了二楼客房,见齐皓目光仍随着她的身子移动转悠,心里不知怎么就有些恼了。
“看什么?从早上我开始义诊看到现在,还不够吗?”
“你没看我,怎知我在看你?”他笑嘻嘻的,视线就是锁紧了她。
这家伙,初相识时没这么痞的,怎么祭坟之后,性子却是大转变,她再想跟他斗口,一句也赢不了。
怒哼一声,她走到几案边,打开竹笼,给他倒了碗葯。“喝光它。”
“我已经好了,也没再发烧,干么还喝葯?”这一天十来碗葯汁灌下去,一连五日,他已经是闻葯欲呕。
“这不是治你的风寒,是帮你解毒用的。”
“我几时中了毒?”
“你吃太多道士炼的丹葯,中了铅毒,直入内腑,若不能将毒素拔尽,保管你活不过三十。”
“你的意思是,道士治炼能强身健体、长命百岁的金丹有毒?”怎么可能?朝中很多大员,都日服金丹一枚,以期有朝一日羽化登仙,那丹丸价值千金,若非他是一国之尊,也不能拿金丹当炒豆子吃。况且服丹后,精神体力确实增加,让他有更多的力气处理繁杂的国事。
“你若不信,取几枚金丹,再捉只鸡来试试,保管那只鸡活不过半月。”她把葯汤递到他面前。
他倒是乖乖喝了葯,不过嘴上不饶人。“为什么一定要用鸡?鸭子不成?”
“随你高兴。”
“那不如牵条牛来试葯。”
她很努力克制不让自己生气了,但这人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牛的体型那么大,你要用多少金丹把它喂到死?”
他耸耸肩。“其实不管是鸡、鸭还是牛,合着我身边都没有金丹,这试验是怎么也做不成了。”
她咬牙。气怒过了头,狠狠一笑。“有一个更简单的试验方法,你听不听?”
“什么?”
“你别喝解毒汤了,就这么熬着,看你能不能活过三十?”用力一跺脚,她转身就要离开客房。
他悠悠地对着她的背影说:“这倒是个好办法。可我担心有人会舍不得。”
她气急了,霍地转过身。“我才不会舍不得。”
“我有说是你吗?”神情一派地无辜。
就见一抹红,一路从她的脖子飞升,烧烫了娇颜。
“油嘴滑舌!”一掌便要劈过去。
他没躲没避,只淡淡地说了声:“我今天还没洗澡喔!”
她的手掌停在他胸前,很想打下去,但心里几分别扭、几分羞,可奇异地,没有厌恶。
她的目光不自觉地被那披散肩头的白发吸引了,银光闪闪,皎洁更胜天上星。
脏吗?她觉得世上再也找不出比眼前这一幕更纯净的影像了。然后,她脑海里莫名其妙浮现一段话!
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
如他所愿地,她心里充满了对他的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