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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杜鹃花开笛声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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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你看。杜鹃花习”杜诺突然伸手指着田野尽头的匠腻”红,黝亮的眸子里突然炙热如火,就连苍白的脸色似乎也突然地泛出了奇异的瑰红。

    和奴隶商队中的其他人不同,杜诺是唯一一个坚持每天都要洗脸的人,虽然他只有十二岁,用其他人的话来说,他还只是一个小屁孩子,所以还不懂得自己身份的意义。

    都已经做了奴隶了,这脸洗不洗的,还有什么打紧。

    走在他身边的是一个比他高了将近一头,看上去已经有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她虽然也和其他的奴隶们一样满脸的尘土之色,但是一路行来,那额角鼻翼处偶尔被汗水冲去尘土的地方,却还是露出几分极为少见的腻白瓷色,再加她脸蛋儿生得极是周正秀美,因此不难猜想,一旦收拾一番,这定是一个美人胚子。

    此时她闻言抬起头来,顺着自己弟弟的手指看过去,见远处竟真的有一大片正开得烂漫的杜鹃花,那火红的颜色,似乎正在烛亮蔚蓝的天空。

    低下头来慈爱地摸摸小杜诺的脑袋,她笑了笑,弟弟叫她看花的意思她当然明白,因为自己的名字就叫杜鹃,还因为在姐弟两个出生并生长了十几年的那个小村落周围,就是开满了杜鹃花。

    看见那抹炽烈的火红,就突然想起了家。

    这个时候,家里的杜鹃也应该已经是红得漫山遍野了吧?只是不知道这帮强盗们的一把火,在烧毁了村居的同时,是否也烧死了那些杜鹃。

    “诺诺,还疼吗?”杜鹃伸手轻轻地婆娑着弟弟脊背上的鞭痕。

    这一路行来。姐弟俩和其他的奴隶们一样,除了满面灰尘之外,也早就已经是衣不蔽体了,尤其是小杜绿色小说。

    在一个十二岁男孩那黝黑而瘦弱的脊背上,那一道道殷红的鞭痕是如此刺目,直若杜鹃啼血一般,每次看见都让他的姐姐忍不住想要流出泪来。

    杜诺的瞳孔突然一缩,疼得浑身打了个哆嗦,却很快就挺起脊背,昂然道:“姐。我不疼,你放心吧,我一定可以保护你的!”

    杜鹃缓缓点头,泪中带芜

    这个十二岁的小家伙一直都固执地以为,是他每天的挺身而出保护了自己的姐姐,所以。尽管脊背上那些每天都在增加的鞭痕总是让他疼得半夜睡不着觉爬起来悄悄地哭,但是当着姐姐,当着那些可憎的强盗们,他却总是挺直了脊背,用自己那已经伤痕累累的脊背,保护住自己的姐姐。

    杜鹃实在不忍心告诉他。其实自己没有被拉去和其她的女人一样成为强盗们一路上的泄品,只是因为那些精明的强盗知道自己长得很漂亮,将来可以卖出更好的价钱,所以才把自己的处子之身给留到了现在。

    每次看见小杜诺这副坚强到令人心碎的模样,她就忍不住想要告诉他小诺诺,咱们都已经成了奴隶了,你是护不住姐姐的,所以,不要再为了姐姐去挨打了。保护好你自己,你才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需要保护的,是你自己啊!

    但是她明白,或许到了现在,保护自己这个姐姐,已经成为了他心目中生活所留下的最后一抹光亮了。

    犹豫良久,她凄然一笑“姐姐相信小诺诺一定可以保护姐姐

    小杜诺狠狠握拳。眸中的杜鹃花怒放如火。

    “不许说话小杂种,再他妈说话老子这就叫兄弟们把你姐姐给轮

    小杜诺愤然望去,却再也不敢说话,饶是如此,那一脸凶相的强盗还是纵马过来,刷的一鞭挥下,鞭子是冲着女孩子杜鹃打过去的,但最后却还是落到了小杜诺的背上,疼得小杜诺又是一阵呲牙裂嘴。

    似乎是早就知道这个小屁孩一定会去替他姐姐挡鞭子似的,那强盗收回鞭子,哈哈大笑,一扬手,又是一鞭要打下去“老子打死你这个小杂种!”

    这个小家伙倔强的让人心烦,却也倔强的让人好笑。旅途无聊之极,玩女人玩腻了的时候,打他几鞭子娱乐一下,也算是一桩不错的消遣。

    “张老三,行啦。没看见后面有一支军队过来了嘛,你给我收敛点。”他的同伴招呼他。

    “怕个鸟,咱们走这条道那么多次,遇见军队也不是一次了,曹国的军队还不是连敢放个屁的都没有!”张老三抬头瞥了同伴一眼不屑地道

    ,川最后他办是悻悻收回鞭子,妾下向“一杂种你给我川“用”然后纵马慢悠悠地晃回同伴身边。

    这时候,队中的其他奴隶们大多也都抬起头来看到了田野尽头的杜鹃花,一双双死灰般的眼眸突然多了一抹温润的颜色,似乎是和那姐弟俩一样,也想起了小村周围那漫山遍野的杜鹃花。

    正在此时。突然响起一道凄枪苍凉的竖笛声。

    大家下意识的看过去,只见一匹马停在了道路一旁,马上那个一路上都沉默寡言的怪人正目视着远处的杜鹃,秀美的侧脸上写满了忧伤,而不知何时,他的手中已经多了一根黝黑的竖笛。

    一曲笛音,听得无数人目泛泪光。

    静静地伫立许久。那怪人突然勒马转过身来,竖笛不知何时又已经不见了,映目而来的是他那怪异的装束,和他另一侧脸上那一道赫然的刀疤。

    那刀疤从眉心直贯到右边的下巴,刀疤处新生的嫩红望之触目惊心,直让原本秀美的他看上去陡然多了一抹凶悍之息,而且,他明明是个男人,却穿着只有新嫁娘才会穿的大红嫁衣,下身则是一条葱绿裙子,裙角处还绣着一只金灿灿振翅欲飞的凶猛秃鹫,望去森然,似乎随时都可能择人而噬。

    很多人只看他一眼就赶紧低下了头去,这人除了打扮怪异之外,就连身上的气息也怪异地让人心中瑟瑟抖,似乎被他看上一眼就将被摄去魂魄一般。

    只有那帮凶悍的强盗们看向他的目光才充满了炽热的尊敬,还有一丝下意识的恐惧。

    “原地停下,等那支军队过去了再走,都把人给我看严实了。”

    他口气森然,似乎刚才那一曲凄然的竖笛并不是从他口中吹出来的一般,而此时他的脸上也已经不见了方才的忧伤,重又恢复了一副阴鸷之色,就连那刀疤都好像是又突然活了过来,正在张牙舞爪地蜿蜒游动。

    强盗们闻言大声应诺,一阵挥斥之后,整支队伍很快就停在了原地。

    “乞丐?霍将军你说笑了。这分明就是一支奴隶商队嘛,那队伍中间的,应该就是他们要运送贩卖的奴隶了。怎么,据说霍将军家里也是开着丹药店的。应该颇为富有啊,不会连奴隶都没买过吧?”

    霍蒙当然没买过。

    当然了,其实蒋家也多得是奴隶,但蒋家父女都不是暴戾的人,待下人颇为宽厚。所以。以霍蒙平日所见,蒋家的那些下人奴隶们,其实也大不了就是以前想象中古代社会大官们家里的下人一般罢了,并不让人觉得如何凄苦,直到眼下看见这一队衣不蔽体的乞丐。他心里“奴隶”这两个字才突然一下子清晰了起来。

    在这个时代,人。是可以被当做商品来交易的。

    “这些奴隶们是怎备来的?”他下意识的问。

    “你是说来源?来源可就多了,卖身还债的,犯了死罪的,被配的,种种不一吧!怎么,霍将军也想买几个回去?我看那队伍里有几个女孩子可是不错。你别看她们现在脏兮兮的没什么看头,回去之后稍加收拾,养个半年一年的,不怕不是个可人儿啊!”说话的功夫,两支队伍已经并行起来,那支停下来的奴隶商队里几乎所有人都扭头看着这猎猎军旗与铿锵刀马,而先头部队的将士们则已经开始对着那些奴隶们指指点点起来,看他们望向奴隶商队中那些女人时炙热的眼神,想必如果这不是在行军中,又或者是如果主将们都不在的话,只怕他们早就已经开始打听价格了。

    郜鹏见霍蒙脸上已经有了些不爽的神色,便呵呵一笑“霍将军,你就别责怪将士们了。大家平日里在曹都,谁不是体面人家的公子哥儿?这一出来就是二十多天见不着女人,兄弟们只怕是憋坏了,这个时候稍稍纵他们一下。非但影响不了军心,反而会让将士们感觉你更亲近的。反正看这支奴隶商队的架势,一路走来这种事儿他们也不是第一天干了,奴隶们是早晚都要卖出去的,在卖出去之前多挣一笔钱,他们又岂会拒绝?”

    听他这话就知道。虽然他和霍蒙一样,都是才当了将军没几天,但是在此之前,他一定是从家族那里得到了如何执掌一支军队的经验,而如何处理行进中军队中的士气,和如何拉拢军心,自然也应该是其中的内容之一了。

    只是,,看着那些衣衫褴褛满面尘灰之色的奴隶,霍蒙久久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