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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章 修我矛戟,与子偕作(自传)下

作者:曹家大官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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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鞘刀,见血方回!

    俺带着那柄匕首,糊里糊涂地回到伙房,挤破了脑袋,也没有想到俺能做点啥,难不成叫俺赶着几百头猪,将这一部五六千人拱到大凌河里去不成?

    “咣当!”

    就在俺思索之际,俺的脑袋上重重挨了一记板栗,抬头一看,刘骏生的走狗亲兵,正双臂环抱,仰视着俺,傲气至极地说,“李二牛,你这贱骨头,脑子进水了?刘将军的饭食为何迟迟不送啊?哼!别以为隔三差五能陪邓将军说上两句话,就算攀上高枝儿了。在刘将军的一亩三分地儿,天王老子来了,也差点意思。我告诉你,今晚将军有大事,倘若因你饭食送迟了,耽搁了将军的事业,信不信将军得胜归来,活剥了你?”

    被那名走狗亲兵这么一敲打,俺的脑海里,忽有一丝灵光闪现,却又若隐若现,只得暂时满脸堆笑,应付地说道,“哎呦,大哥,您这可是误会小的了。小的想着刘将军今日操练辛苦,下昼特意跑到后山抓了一只野山鸡,寻思着为将军补一补,这野物之肉不易烧烂,这不,刚下火装好,正想喘口气儿,大哥您便来了。”

    “咣当!”又是一声板栗。那亲兵斥责俺,“喘气?你喘个屁气!告诉你,盏茶之内若将军还没有吃上这野山鸡,老子把你炖了,让你再也喘不了气,听到没有?”

    俺连连答应,亲兵又在伙房内耀武扬威一番,并讨要了一碗鸡汤,喝了个汗渍淋漓,方才心满意足,转身离开。

    俺来不及气恼,收心吐纳,沉念静气,刚才那一丝灵光破开肝胆,贯通天灵,顿时意解山海。

    俺不禁捂嘴大笑,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

    原来,俺在第一天进入军营起,邓将军便启用了俺。将军先是把俺安置在刘骏生大帐伙房里,伙房人多眼杂,且不易被发现,正可以让我尽情刺探消息,邓将军每隔一段时间便来一次,在不经意的闲聊中,俺又把得到的消息全数告知了邓将军,这样,俺在不经意间,便完成了情报的传递与转换,可谓悄无声息。

    俺又联想到将军赠俺的那柄匕首,心中再次豁然开朗。

    刘骏生虽是纨绔子弟,平日里做事也十分张狂无度,但却极为惜命,始终把自己包裹在亲信中心,任谁也没有办法轻易接近。除了刘俊生的亲卫,平日里能够近得他身的,只有军医和厨子。

    而我,恰恰是那个负责给刘骏生送餐的厨子。

    看来,邓将军是将让俺做专诸、荆轲啊!

    对于俺这种平民家出生的孩子来说,想要立身军旅,必立下泼天的功劳,刘骏生暴虐无道,能够斩下他的头颅,为华兴父老除害,帮助邓将军铲除奸臣,着实是大功一件,俺坚信,只要俺弄死了刘骏生,俺的军旅生涯,必会一帆风顺。

    可事有利弊,做这件事情,风险极大,一个不成,自己命丧宵小之手不说,还会连累邓将军和整个凌源城百姓,这个代价,太大了啊!

    俺心旌摇摇,难以自主。

    最后,俺攥了攥拳头,成从细中取,富贵险中求,既然只有能接近刘骏生,那就这么办了!

    想罢,俺立即偷偷潜入军医小帐,本想取一剂毒药,结果不识药理,便抓了一大把农户止痛常用的醉神草,捣碎成汁,倒入刘骏生私藏在伙房里的黄酒中,充分搅拌后,拿着一只普普通通的烧鸡,拎着兑了药草的酒,定住心神,直奔刘骏生的大帐。

    刘骏生嗜酒如命,看到了黄汤便不要命,见我携酒而来,起初还在犹犹豫豫,不肯举杯,俺装傻充愣地说‘半坛黄汤哪里能拦住将军海量’。

    刘骏生想想也是,训斥俺几声,便将俺赶了出来。

    出帐之时,俺故意大声向帐内恭维地喊了一句,“将军慢用,小的稍后再给您送猪蹄来!您吃饱了好干活。”

    说完,俺迅速跑回了伙房,利落关门,深吸一口气,已是满头大汗。

    皇甫录曾对俺说过:醉神草,性阴干,捣汁热酒,调服三钱,少顷则昏昏如醉,再无痛觉。

    俺觉得皇甫录说的没错,但为了保险起见,俺却在一坛酒里放了约莫九钱的醉神草,嘿嘿,俺实在坏得很哦。

    一刻钟后,日暮已掩门扉。

    俺估摸着时间已到,腿绑两把拆骨刀,手拎菜篮,重新走出了伙房,一路上俺如常人一般说说笑笑,外人看俺面如平水,心中却已万马奔腾。

    有了刚才的铺垫,刘骏生的帐前亲兵根本没做阻拦,便放我入帐。

    进入帐内,见无动静,便轻声试探道,“将军,您在吗?”

    帐中没有回音,我深吸一气,斗胆行得帐中,见刘骏生如死鱼一般躺在床榻之上,只管喘着粗气,身子却一动不动。转目四望,帐中只有我与他二人而已。

    俺兴奋至极,颤颤巍巍地掏出一把拆骨刀,向其走去。大意失荆州,刘骏生啊刘骏生,你纵容士卒,作恶多端,如北山之鸱,不洁其翼。

    今日,杀了你,俺便为民除害、留名史册啦!

    想着想着,俺心中雀跃,不禁加快了步伐,心里一遍一遍默念“杀人如屠猪、杀人如屠猪”,却全身冰冷,毫无知觉,战战兢兢,仅凭一股子蛮勇向榻前行进。

    毕竟,这可是俺第一次杀人呐!

    突然,枝节横生,行至帐中央的沙盘时,左腿那把没有抽出的拆骨刀磕到了案边,“当啷”一声,腿间拆骨刀应声落地,刘骏生随声而动。

    我心头大骇,不好,这犊子,醒啦!

    趁其翻身坐起之际,俺匆忙地将右手刀塞入腰后,左手捡起落地之刀,面对刘骏生,打开菜篮,叮叮当当的猛剁了起来。

    刘骏生坐在榻上,揉着脑袋,目现阴狠,“你在作甚?”

    “回将军,来时匆忙,忘记了将烧鸡除头、去尾、切块,将军赎罪。”俺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冷汗直流,表情已经难以掌控,身体颤抖不止,索性低头拱手。

    刘骏生阴厉的声音传来,“哦?刚刚不是说送猪蹄么?怎么又送了一只烧鸡?刚刚不是已经送过一只烧鸡了么?”

    我心中的暗想刘骏生‘见微知著’,嘴上却笑道,“回将军,本来是打算给您送猪蹄的,可猪蹄已冷,怕您吃坏了肚子,便送了一只烧鸡过来。将军切莫以为小的敷衍了事,刚刚那只烧鸡,是家鸡,这只烧鸡,是野鸡,两只鸡味道不一样?”

    刘骏生仍然木坐未动,对俺道,“有何不同?”

    俺小心翼翼回道,“将军,野鸡肉的肉很紧实,吃起来很有嚼劲,而且水分比家鸡少很多,所以口感也很柴。”

    刘骏生坐在塌上,上身随便活动一番,骨骼咯吱作响,听得我头皮发麻。

    冷如冬雪的声音,再次传来,“既然又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早点送来?想独吞么?”

    我急忙道,“冤枉啊,将军。野山鸡肉质粗、硬,需用大火慢炖才能入味,小人听闻将军今晚要有大活儿,在山里翻了一下午,方才逮到它,就在刚刚,野山鸡刚刚炖好,堪堪出锅,小人马不停蹄,立刻便赶来了。况且...”

    俺故意装作唯唯诺诺,惹来了刘骏生的兴趣,他吐口道,“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俺微微抬头,道,“将军您从小锦衣玉食,小人害怕您吃不习惯野鸡肉,所以便没有在刚刚一并送来。”

    刘骏生的音色柔和了许多,“嗯。剁完了?”

    俺心中稍定,看来邓将军说的没错,少年、伙夫的双重身份,再加上醉神草的麻醉药劲,让这位卸甲境界的中郎将略微放松了警惕,近乎信以为真。

    “回将军,刚刚剁完!可以给您上菜了。”俺开始借坡下驴。

    “哦?这么巧?”刘骏生压低了声音,“本将军怎么记得,一场水患倒灌凌源山脉,整个山脉外围冰天雪地,哪里有野味可寻呢?”

    俺心中暗骂:直娘贼,竟给小爷设套。立即开口说道,“嘿嘿,无巧不成书嘛!将军,鸡为人间凤,茫茫荒野忽然现出此物,岂不昭示着将军今夜势必功成?”

    “呵,倒要借你吉言了!”刘骏生的声音再次压低,阴冷寂寥,“刀放下,取出鸡,双手平托,呈上来。你要是敢有半点异动,本将军立即叫你身首异处!”

    俺心中察觉一丝不妙,可还是听话照做,乖乖双膝跪地,曲背低头,跪行至榻前,双手举过头顶,恭敬地道,“将军,您请慢用。”

    刘骏生的声音近在咫尺,冷若冰霜,“平日里,本中郎两坛不醉。可今日只喝了四碗黄酒,便昏昏欲睡,浑身酥软,是不是你小子动了手脚啊?哼哼!胆子很大嘛!说,是谁派你来的?意欲何为啊?”

    还未等我作答,一丝寒芒晃过我低垂的眼眸,俺心中咯噔一声。

    刘骏生的刀,轻轻出了鞘,看来这贼子杀心已起,俺豆大的汗滴到地上,却硬撑着双手不抖,快速思考对策。

    刘骏生言语阴冷,夹杂一丝轻佻之意,“本将军早就知道你和姓邓的眉来眼去,天下就这么点,从来没有秘密,邓延老狗肯定知道本将军今夜将起兵攻城,自然料到他会派人来搞些事情,可本将军万万没想到,邓延居然被猪油迷了眼睛,派你这么一个没用的东西来杀我。哈哈哈,当真天助我也啊!”

    面对奚落,我咬牙切齿,生死一条命,今儿个,老子和你拼了!

    俺抬起头,和刘骏生冷漠对视。

    刘骏生慢慢举刀,视我如刍狗,“今夜,本将军有大事将做,缺少福物祭旗,愿借你首级一用,你...。”

    ‘你’字未落,俺抓住契机,恶从胆边生,左手单托装满烧鸡的盘子,向前一顶,满盘鸡肉散出,刘骏生本能的微微后仰。借此空挡,俺右手搂背抽刀,用尽吃奶的力气,由右至左,低身横扫了一刀后,双脚蹬榻,滚身而走。

    俺站起身来,将大半个身体藏在沙盘之后,只留脑袋在刘骏生的视线之中,直勾勾地怒视着刘骏生。

    “呵呵!这姓邓的还真是瞧不起本中郎,意欲行刺也不派个高明点的刺客。今日,先用你的童子血祭旗。明早大军杀至凌源,再活烹了你爹娘,本中郎要亲自吃了二老的心肝,让你们一家人在下面团圆。”刘骏生端坐在床上,冷笑着看我,“放心,江城主的诏命随后就到,本中郎就是斩杀百人,也会安然无恙。你要知道,贱命就是贱命,生来注定,无人可改。”

    刘骏生站起,正要向俺杀来,却一个跟头栽倒在地。

    在震惊中,刘骏生低头一看,脚裸以下,已经被俺刚才那一刀齐刷刷的斩断,醉神草药效未过,遂不感疼痛。此刻,刘骏生坐在地上,胫骨裸露,血流如注,眼神空洞,仍未获痛觉。

    “大先生曾教:治贼之道,赏之不劝,杀之不畏,必渐之以风。”俺仍躲在沙盘之后,却言语激昂,目的自然是拖延时间,“你这贼子,生于太平盛世,依靠家世,欺辱乡民,该死!今天先要你一条腿,算作利息。”

    一向高傲的刘骏生哪里能受得了这番=般耻辱,听闻此话,瞬间震怒,竟拄剑起身,左摇右摆的向俺走来,胫骨与地面的摩擦之声摄人心魄,所行之处一地血痕,但见刘骏生披头散发,如不死修罗。

    刘骏生一边走,一边呲牙道,“啊哈!还有点疼。小子,今日本中郎便吃了你的心肝,然后带甲攻城。不,我想好了,要你活着,等攻入凌源城,活捉了你的爹娘,本将军要当着你爹娘的面,活剐了你!”

    那道恐怖身影左右摇晃,越摇越快,俺虽然偷袭成功,但哪里是卸甲境武人的对手,就算刘骏生身负重伤打个对折,俺也一样斗不过。

    想到此,俺慌忙向帐外跑去,刘骏生直呼亲卫,却无人一人响应。

    俺掀开帐幕,一匹高头大马拦住了俺的去路,马上,邓将军美髯长脸,带甲执戈,正笑呵呵地看着俺。一缕清风吹过美髯,尽显英气飘飘。

    对于濒临绝境的我,邓将军一汪清泉。

    我的耳边,忽然响起阵阵轰鸣之声,抬眼望去,远方一线卷起漫天烟尘,在舒缓的地势上像滚滚沉雷向北压来。

    不消片刻,大帐周围,红旗招展、铁甲密布,金鼓声振。

    地上,乔五六在内的一干刘贼亲信和挥刀袍泽者,已经受法伏诛。主动弃戈投降的兵士跪在地上,一个个唯唯诺诺。引为内应的士兵个个臂缠红布,精神抖擞。

    俺呆立原地,一时情不知所以。

    所有的一切,都在将军的意料之中,却不在我的意料之中。

    “小友,今日,你以自身性命和忠诚智慧拖住叛军主将,使贼令不得已施展,为我平乱捕获时间。”邓将军嘿嘿一笑,满脸布着春光,朗声道,“今日起,你便是我的中军小司马。众将士,有无异议啊?”

    震天动地的一声‘诺’字落地,俺的眼睛不听使唤的留下了“尿汤”。

    大哥,你看到了吧,咱可没给‘子归五小’丢人,俺是中军小司马啦!

    感叹之际,邓将军张弓搭箭,射向刘俊生的中军大帐。四面八方的黄酒也随之飞了过去,瞬间朱火满盈,刘俊生的惨叫被军士们的欢呼掩盖。

    数声之后,刘骏生人死恨消。

    俺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鄙夷道,“下去慢慢喝吧!狗贼!”

    ......

    小司马为中军司马的助手,协助中军司马主钱粮装备调动,是一名优秀将领必修的一课,俺上任之后,整日忙于学习,也都忘记了回去看看父母兄弟,时间一晃便过去了三个月。

    听闻大哥受命五郡平田令,俺激动异常。

    又听闻大哥将与应成、皇甫录闯荡江湖,俺坐不住了。

    那两个家伙,一个嘴好,一个笔好,哪里能保护大哥?

    俺立即找到邓将军请命,邓将军似乎早有预料,笑呵呵地对俺说道,“少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乃人生最可宝贵之时期也。去吧,去吧,切莫辜负了大好光阴!”

    大哥出发五日后,俺提戟纵马,率领二百精骑,出营南奔。

    大哥,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