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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支持虾夷人干脆将倭国灭掉、倭人杀绝,那才是处于帝国真略的考量,否则若是传出唐军对倭人肆意屠杀导致灭族,恐怕全天底下的番邦诸国都将视大唐如洪水猛兽,所到之处尽皆抵制,将会严重阻碍大唐的全球化战略……
其实说到底,房俊是明白就算屠杀也不可能将倭人真正杀绝,这么大的地方这么多的海岛,随便躲起来就找不到,就算有几十万人在本州岛上肆意杀戮,也不可能当真将其灭种。
若非有这份理智在,房俊早就发动大军将千年后的大屠杀奉还给倭人。
这等残虐之民族,乃是人类史上最大的耻辱,将之灭族,普天同庆……
吉士驹见到苏我摩理势被房俊训斥,心底暗爽,却也不说话,低眉垂眼一副乖宝宝形象。
反正虾夷人就死死的抱住唐人大腿,说什么也不撒手就对了。
谈判的气氛并不和谐,但是过程倒满是顺利。
因为基本事宜事先都已经沟通过,
……
倭国租借佐渡岛于大唐,时限为五百年,租金每年一万贯。
倭国租借难波津于大唐,时限为五百年,租金每年两万贯。
难波津开辟为倭国通商口岸,由大唐驻军两千维持治安,使得诸国商贾免遭盗匪之害,而一应军事开支,则由倭国负担。
允许大唐商贾在倭国境内开采矿山,税赋等同于倭人商贾,不得擅自加赋、随意摊派。
倭国之所有港口,任由大唐水师临时停驻,不得驱逐。但有要求,当地衙门务必予以妥善协助,不得推脱。
倭国以汉字为官方文字,大唐与倭国联合推广儒学,由倭国置备学舍,大唐派遣教员,其中大唐派遣倭国教授儒学之教员,地位等同于大唐使节。
所有进入倭国境内之唐人,享有“治外法权”,若存在作奸犯科之事,需由大唐主官海外事务的衙门审理,倭国无权审讯……
……
这便是大唐与倭国之间的协约,房俊为其命名为《唐倭癸卯条约》。
当苏我摩理势在条约之上签字,然后就着红红的印泥加盖了倭国天皇之玺印,房俊心中颇为感慨……
后世之国人但凡听见“条约”这两字,无不立即涌起屈辱愤怒之情绪,自近代以来林林总总之条约,就没有一个好的。
追溯最早期的正式条约,起初就要算唐德宗与吐蕃签署的《唐、蕃清水盟约》。李二陛下在突厥兵临城下之时也曾签署了《渭水盟约》,但当时仅仅是“倾尽库府”而已,连番大战之后的长安附近库府之中,又有多少余钱呢?等到了《唐、蕃清水盟约》,才算是真正意义上丧权辱国,令大唐百姓饱受屈辱。
国势有强弱,月势有圆缺,强盛之时开疆拓土马踏天山,衰弱之时委曲求全忍辱负重,尽皆无可厚非,平常事尔。
然而有清一朝所签署的数不清的条约,且彻彻底底将这个国家的家底抖落个干净……
从某位严谨火器闭关锁国让手下漫山遍野的撵兔子让他射个痛快,反而被后世学者吹嘘得英明神武的“某大帝”签署《尼布楚条约》,将大明朝打下来的广阔的西伯利亚以“无用”之由弃若敝履开始,直至“宁予友邦,不予家奴”的《辛丑条约》而止,他的子子孙孙们便一直效仿伟大的能够一天射杀三百八十一支兔子的祖先,在败家的行径一路狂奔,永无止境。
然而说起最最令国人痛心疾首的条约,则莫过于《马关条约》。
割地、赔款、增设商埠……这不仅仅使得大清的财政陷入绝望崩溃之境地,经济损失,主权沦丧,使得洋务运动以来培养的民心士气遭受巨大打击,更使得倭国攫取到巨大的利益,稳固其****的发展,加速国内的现代化工业改革进程,使之一跃而成为世界上的一流强国,这更加刺激其侵略之野心。
一千年后的倭人在马关的那座春帆楼内榨干了中国的血,以之滋养倭人的****,最终使得他们残暴的将屠刀彻底的挥向了中国,给国人带来永远也不能磨灭之痛创!
而现在,一千年前,房俊在难波津的春帆楼内亲手给倭人套上了绞索,使其整个民族都将遭受羁绊,驯化其民族血脉之中的野蛮暴戾,并且陷入被大唐奴役之深渊。
最重要的还是关于文化的那几条,大唐在倭国设立学堂,倭国以汉字为官方文字,这就是赤果果的文化入侵,是足以断送其民族根基的野蛮行径,欧洲移民者在美洲玩得就是这一套,效果非常好。即便是结束殖民统治之后将近百年,美洲土著对于殖民者在文化上的同源同流使得彼此非常亲近,哪怕民族獨立了很多年,依舊心甘情願的成為殖民者的附庸,甘之如饴……
由此可见文化侵略之厉害。
灭绝倭人并不现实,使其子孙后代皆以华人后裔而自居,那才是真正的大成就。
试想一下,若是千年文化殖民之后还有所谓的明星舔着脸叫嚣“我是日人”,反而会被真正的倭人骂他傻逼,会不会很有趣?
……
与虾夷人之间的协约就简单得多,因为虾夷人很穷,人也少,什么都没有,好不容易抢来一块土地,还得求着大唐帮忙援建。
但是这也正中房俊下怀。
社会制度需要大唐帮忙确立,国家体制完全照搬大唐,整个文化产业尽皆由大唐所掌控,不出五十年,虾夷人恐怕会忘掉自己信奉的神祗,忘掉所有的风俗习惯,这样的一个民族,你还能说他是虾夷人么?
文化殖民,就是这么可怕。
被加诸于身,那是彻头彻尾的悲哀,而反过来若是加诸于人,那就完全不一样。
所以,无论任何时代,你首先要做的就是别人强!
人类的世界跟野兽的世界没有任何区别。
落后,就得挨打!
连交配权都没有……
大唐与倭国、大唐与虾夷人之间的协约签署完毕,最后签署的便是三方的停战协定。
这没什么好商议的,倭人不能打,要急着安抚国内封国、安置朝中百官,苏我摩理势还得准备登基,虾夷人看似勇猛,实则潜力有限,能够打到如今这个份儿上已经算是超水平发挥,再打下去也扛不住。
人都打没了,抢来土地有什么用?
虾夷人没有印玺,吉士驹直接掏出刀子在手腕上狠狠的割了一道口子,右手手指蘸着涌出的鲜血摁下一个血手印。
房俊看得眼皮子直跳,果然是野人……
他当然是没有签署协约之权力的,事实上在封建年代,任何一位帝王都不可能将这等权力下放给臣子,无论这个臣子是如何宠盖朝野、权倾天下。比如大清的时候李鸿章出去与倭国谈和,逐条诸款的内容由他主导与倭人商谈,待到谈妥之后要电报呈递给紫禁城的“老佛爷”定夺,所以彼时民间一致谴责李鸿章卖国,实在是没有道理的。
然而哪个年代信息不通畅,老百姓哪里知道朝中这些弯弯绕绕?既然谈判是李鸿章去谈的,最后也是他签字,那就是他的锅。
这也是为何那位“老佛爷”非得将李鸿章派去和谈的原因之一,李中堂德高望重权柄赫赫,这个锅背的正合适……
几份合约尽皆一式两份,放在木箱之中封存,将由战船送回长安,请李二陛下御览之后用玺,然后将其中一份保管,另外一份则原路送回,有倭国和虾夷人自行保管。
一件大事,终于大功告成。
房俊心情疏朗,兴致极佳,不出意外的话,自己在倭国的一切作为都将与那两份合约一起传诸于后世,历史赋予自己的必将是无上的荣光,而后世若是历史重演,那么中华民族所遭受的屈辱越甚,越会将自己映衬得高大,荣光就会耀眼。
不过相对来说,他倒是宁愿后世子孙们争气一些,将无数的合约摔在他的这份合约之上,然后趾高气扬的说一句:“房俊的这份合约算个屁呦!”
如果梦想成真,怕是房俊与酒泉之下亦会放声大笑,快慰酣畅矣!
房俊心情好,自然要招待双方人士以及与会各国人等饮宴,只是他刚刚在房间里洗过澡换了一身衣服,便见到金法敏一脸古怪的前来递上一封书柬,道:“敝国女王陛下,邀请侯爷过几日前往庆州会晤,说是有要事相商。”
房俊微微一愣,新罗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