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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再次征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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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亡七名同袍让人哀伤。

    但更多的少年们回到乡里后却是兴奋雀跃。

    尤其是那夜随罗存孝一起东城夺门的那两队壮班少年们,县令已经提前给每人颁了十贯钱的重赏,这还只是第一笔赏钱。

    县令说后面还会为他们请功,还会有更多的赏赐。

    十三四岁的少年,虽然拼了一次命,可既然没死,那就只有高兴了。

    十贯钱,对他们来说,是这辈子都不曾见过的财富。他们高兴的把一串串铜钱背在身上,把一匹匹绢帛扛在肩上,他们迫不急待的要把这胜利的喜悦和赏赐的得意告诉家人们。

    受伤较重的几个少年,除了赏赐外,每人还得了十贯钱的养伤津贴,这让有些少年甚至觉得自己可惜没受伤,要不然也能再得十贯。

    反正受点伤又没残疾,养养也就好了,这可是十贯钱呢。

    罗成让人把这些受伤少年用车送回家,还给他们每人放了长假,直到他们伤养好,他还给他们承诺,不管他们花费多少医药费,这钱最后都由乡团来付。

    这是他对这些少年们最好的承诺了,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这些。

    从阵亡少年们家中回来,罗成把三哥嗣业送回家,匆匆与母亲小妹们吃了顿饭,便又回到了溪对岸的王氏庄园乡团营地。

    招兵旗再次树起。

    本以为,有这次伤亡,乡人会抗拒征召。

    可出人意外的是,县里下令征召二百人,可仅半天时间,就有四五百的乡人涌来营前。

    罗成站在营门内,看着外面排着长队的人群。

    不仅有少年郎们,还有不少青壮,更有一些头发花白,背都陀了的老人也来了。这让他疑惑不解,当乡勇也是有可能没命的,刚刚还送了七具阵亡少年乡勇的尸体回来,怎么乡人们反而比上次更积极的来应征呢?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穷困!”身后,传来了罗老爹的声音。

    “他们为钱来的?”罗成惊讶。

    “那你以为大家为何来的?那些少年们入你乡团不过半月多点,结果就赚了十贯赏钱回家,十贯啊,你知道对许多家庭来说,也许一辈子也积攒不下十贯现钱的。而十三四岁的小子,才半月就赚回来了,而且这还只是第一笔赏钱。”

    “可是也有人连命都丢了,也有人受了重伤。”

    “受点伤算什么,不还是多给了十贯津贴吗?医药费都不用自己出,这就是赚了啊。就算死了又如何,许多人忙忙碌碌一辈子,也没什么出息。尤其是如今,课役劳重,租赋提升,百姓的日子是越来越难过了,被压迫的都快抬不起头来了。”

    人都活不下去了的时候,能用命换钱,他们就会觉得是值得的。

    谁都知道,当府兵是百姓最好的出人头地的机会,但并不是谁都有资格当府兵。而如今,罗成的乡团,居然也能快有府兵一样的待遇了。

    这对许多人来说,就是个极好的机会。

    虽有伤亡,可二百人里,不也才死了七个么,谁也不相信自己偏偏那么倒霉就是那七个。万一真是那七个之一,可死了也还能有二十贯的抚恤呢,甚至还有乡团给他们修墓立碑,听说还要给他们养嗣子,真是死也值了。

    “人命就这么不值钱?”

    罗成发出疑问,上次他遇到一个叫二狗子的少年,说命没了可以下世再投胎,钱没了就真没,钱比命值钱时,他觉得他可笑。

    而现在,居然从自己老爹嘴里也听到了差不多的话,就不由的他震惊了。

    “乱世之时,人命如草芥。就算是盛世之时,你以为人命就很值钱吗?很多时候,就算你想拿命换钱,都没有机会给你换。”

    罗成沉默了。

    “爹,听你的话,好像你经历过很多。你的眼里满是故事,可脸上却看不出半点沧桑,为何?”

    “有些事情,没必要跟你们讲,我也不想讲。”老罗淡淡道。

    看来老爹是真有故事的人。

    看着营外报名的人,罗成沉默了许久。

    最后他对负责登记的二姐夫王子明道,“既然来的人这么多,那我们就挑选一下吧,还是挑十四到十六岁的吧,咱们这是乡团,反正招来也是要轮训,一班也就当值一到两月,青壮还是让他们照顾家里。”

    “有青壮招来不更好?”王子明疑惑,上次是没办法,现在有青壮应召也不要,就奇怪了。

    “少年们没什么牵挂,招些少年郎吧。”

    少年们年轻没牵挂,也易培养,如一张白纸,容易打磨,还有更大的成长空间。

    “力均者取丁多,最好不取独子!”

    “这次平乱之后,我们乡团以后还会打仗吗?”王子明问。

    “谁也说不定明天会是什么样的,但我们得做好这样的准备。”

    罗成没有亲自去挑选少年郎们,他不愿意亲自去挑,也许他挑下来的人,将来会要他再送回他们的母亲面前。

    营地一角。

    罗老爹正指挥着罗大罗二在张罗着支起铁匠炉子。

    “小五,铁料已经运来一批了,你打算打制些什么武器?”

    “打些枪头,另外再制一批长盾和圆盾。”

    “只打枪头?”老爹疑惑问。“不打点横刀和矛头吗?步槊也可以打,我会。”

    罗成摇头。

    “枪头用铁最少,也最易打制,成本最低。矛头用铁较多,至于步槊刃也一样工艺复杂成本高,横刀看似简单,但打一把横刀的料能打好几支枪头了,何况,横刀的工艺较复杂,刀刃较长若打不好易折断,费时费力还费料。”

    做为乡兵们的武器,罗成的思路还是越简单越好。

    除了现在兼职衙门三班的这支少年团,其余招来的乡勇少年,肯定是没法常年在编的,依例是要轮训轮值,一年只当值个把月,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这样的乡勇,既没太多时间训练,也无法长时使用,所以他要求就是装备越简单越好,兵种也越简单越好。

    成本最低,训练最快的兵种,自然就是长枪兵了。

    顺便再用木头做批盾牌,弄一批盾牌投枪兵,也就不错了,训练容易,装备成本也快,适合他们乡团这种野路子。

    至于长刀啊长矛啊弓啊弩啊这些装备,自己打造太费工费时费料,罗成还是本着能从上面弄点是点的想法,反正他也不期望能弄到多少。

    “那这样的话,就用不到这么多铁料了。”老罗道。

    “多余的铁料,咱们不打兵器,打点百姓用的铁器。”

    “真打铁器?打什么?”

    罗成想想,“不如打点铁锅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