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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小山沟。当地人烧石灰,把小山烧得满目疮痍。
跟烟草专卖局的朋友,从城区驱车前往,颠簸了近四十分钟,那里已经被布置成了一个焚烧假冒烟卷的执法现场。
起初以为围观的群众,只是来看热闹的,男女老少,挤在一起。直到警方的人墙筑起,电警棍劈啪作响,才明白他们是来抢假烟的。
火光冲天,堆成一座小山的假冒烟卷终于付之一炬。现场的秩序却随之动荡,人群开始骚动起来。一个老汉扛着铁耙硬从人丛中挤出,一个蓬头垢面的妇女盘腿坐在地上,疯疯癫癫地叫喊:“抢喽”另一个妇女目露凶光,已经和一名工作人员争吵起来,嘴里振振有辞:真是阎王好说,小鬼难缠。你凶什么凶?!有你这样的嘛?!一名中年汉子举着一张铁锨要砸警车,说烧烟熏坏了他家的树苗
人群汹涌,半胡闹半偏执地向黑烟滚滚的火堆拥挤。蓄势待发的惊险一幕,仿佛义和团起义的电视镜头。感觉中间蕴藏着巨大的力量,一种凝聚在一起的暴力。心中不禁泛起巨大的悲哀:这众志成城的群众,仅仅是来抢假烟的!朋友感叹:山里人哪,还是愚昧啊。
我们离开那里之后,听说现场还是失控了。两个孩子从火堆里往外刨烟时,被烧红的铁棍烫伤了手。
我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却感觉一切又是那么自然。可想而知,以前焚烧劣质食品时,又是一个何等悲壮的场面。这难道仅仅是因为贫穷吗?
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有时却仅仅只是一股力量,集体无意识的暴力。
群众经常有站错队的时候。当他们沉溺于自身的愚昧无知之中,当他们被种种歪理邪说撺掇起来,当他们一味遵循趋利避害的自然法则,自自然然轻轻松松就背离了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等等一切禁令。因为他们本身团结起来就是一切!法不责众的尴尬存在,即正常秩序向集体无意识的妥协。
善于利用群众的人们,口口声声歌颂:要相信群众,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其实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有时群众只是乌合之众。但却是一种可以操纵的力量,一笔无形的财富。
群众在多数情况下的所谓“觉醒”也只是扎起堆来,在一条趋利避害的自然法则的驱使下,去争取他们自私的所谓的“权利”以及保卫自身的针头线脑的利益。尽管那套法则常常违背现代文明精神,甚至跨越伦理道德的底线。于是,集体掠夺理所当然,聚众闹事理所当然对自身利益无损又不利的时候,群众只是一盘散沙,他们懒得团结,懒得结盟,懒得出头,于是见义勇为的个人英雄主义变成了神话,变得弥足珍贵。
不必列举古今中外林林总总的案例,大家都知道,人类度过的愚蠢岁月,要比辉煌的历史漫长得多,曲折得多。群众始终扮演着一个没头苍蝇的角色,他们爱起哄,喜欢盲从。时刻要树立偶像,唯偶像马首是瞻,很少有人觉悟自身的价值。群龙无首之于群众,简直就是致命的打击,面对这种打击,他们通常只是坐以待毙。人中龙凤的脱颖而出,就是他们的希望,也是人类的希望。
我不会说什么漂亮话,我也不会极端地说,我不相信群众。我只想说,群众,也就是那么一堆人群,他们涣散的时候多,团结的时候少。因为,我也是群众中的一分子,我无法站在一个高于或者低于群众的角度去俯视或者仰视群众。直视时,我总是对我们现在的国民素质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