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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该由谁来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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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飞来横祸,遭遇不幸

    2007年,2月20日,农历是中月初三,正值小年夜。全中国的百姓沉浸在新年的气氛之中,凌晨6点,江苏省睢宁县农民袁峰已经起床,准备上七点的班,不幸被一只不知来路的狗咬了一下,眼部严重受伤。随后七点多,他由家人陪同去镇医院接受治疗,医生见后说,伤很严重,无法治疗,并建议他立即去县医院。

    他们又到睢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当时中心只有一人值班,无法用药。于是值班人员就用伤者家属的手机与取药人联系,当药拿到后又无法注射,于是再用这部手机联系注射人员。

    等到注射人员来到时,已是下午1点左右。伤者接受了6支狂犬球蛋白的注射,每支159元,共960元。并说伤口部位不好打针,这6支狂犬球蛋白是在膀子上注射的,也没有对伤口进行清洗。

    之后,注射人员建议伤者回镇防疫站按规定再注射5针狂犬疫苗,当第5针打完还不到20天,伤者病情发作。4月12日下午,病情发作的伤者被送往镇医院治疗。15日病情恶化,严重,病者家属立即向县120急救中心呼救。

    睢宁县人民医院医师诊断:像狂犬病,但又不能百分百准确。建议:立即去徐州传染病医院确诊。

    一辆救护车载着病情十分严重的病人,快速驶向徐州市,4月15日下午4点左右到达徐州传染病医院。经医师诊断,是狂犬病,已无法治疗。医师告诉病者家属说,就是走到天边也无法治疗了。病者及家属只能绝望地返回家中。

    16日凌晨3点,被狗咬伤后,染上狂犬病的患者死于家中。就在全家人悲痛地为死者准备后事而忙碌时,大约在9点左右,县防控中心在镇防疫站的陪同下,送来一瓶消毒药,叫死者家属对死者全身及住处进行全面消毒。家属们心急,并没有注意什么,第二天才发现,那瓶消毒药已经过期1年了。

    十分悲痛又愤怒的家属,一纸诉状将睢宁县疾病防控中心告上了法庭,目前案情并无多大进展。

    二生命宝贵,谁来守护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一天24小时应该有医生在的吧,难道病人要选择医生在时才敢生病?

    任何一个伤者去医院,我想,首先,医生应给伤者清洗伤口;然后视外伤的轻重打破抗,注射血清,尤其是被狗咬后,医生总是要做特殊处理的。

    我也纳闷,医院里竟没有通知医生的电话,连这点话费都要病人付?

    食品过期禁止上市,因为会影响人的健康,这药物过期,难道可以马虎草率的用于百姓?老百姓的生命就这么贱,可有可无,可当儿戏?又想:毕竟被狗咬的伤病者并不会像感冒,胃痛那样多,但药物是必须备好的,那6支狂犬球蛋白是否因此而搁置时间太长而过期,就像那瓶消毒药,否则为何没有了控制作用?

    作为国家卫生防疫部门,难道专家没有提醒:人一旦被动物如猫、狗等咬伤后,染上狂犬病毒,死亡率100%,但不要害怕,只要24小时内注射疫苗,就能保重人身安全,但要注意质量与效果。可是按时就医并没有保住生命,为什么?

    谁应该对这个生命负责?

    三“人”的责任应是与生俱来的

    韩国韩华集团会长的儿子因动手打人,被判处18个月的监禁,中国富豪的儿子打人能有韩国富豪的儿子打人一样的结果吗?从新近发生的山西黑窑事件、河北唐山黑恶势力事件、湖南富豪雇凶杀人事件等已向我们展示了一种结果,这就是,别说是打了人,就算是打死人,把人当奴隶使,在一定的法律环境下照样可以逍遥法外,并继续着他们的恶行。近些年来,媒体报道过很多大大小小的忽视或轻视弱势群体的悲剧性事件。这些事件既是触目惊心的,又是发人深省的。

    俄罗斯著名思想家别林斯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会成为木匠,会成为钳工,会成为工厂主,但会不会成为一个人还是个问题!”自从你是一个“人”你就应具有人性,有人的责任。

    “2002年9月26日中午,湖北省某市年仅12岁的黄某和同班的4名同学,私自到距离学校200米远的一处鱼塘里游泳。期间,黄某因体力不支,无法游回河岸,在水中挣扎,生命垂危。已上岸的4名同学看到后,其中一名哭着要喊救人,而另一名则制止说:“如果现在喊人,老师会知道我们私自游泳。”4名学生正在犹豫时,黄沉入水底,不幸溺水身亡。因为害怕老师和父母责备,他们将黄某的衣服藏在离水塘300米远的一块南瓜地里,随后一同返回学校。直到黄某的家人报案,警方才将其尸体打捞上来。”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对这个传之广远的朴素而又古老的道理,我以为,即便是目不识丁的乡野村夫,也不难理解和接受,更不必说本性纯朴善良,并且已经在接受着现代文明教育的这4个孩子了。在生命和责备面前,孩子们比较认同地选择了牺牲生命的代价免除暂时受到的责备。

    就是这些孩子,对同伴生命的毁灭,采取了置之不理甚至藏衣灭迹的态度。是什么东西扼杀了孩子“性本善”的天性?责任在谁?

    毫无疑问,社会大环境中长生出人性不健全的人。一个人惟有人性健全才可能真正幸福,也才可能真正优秀,一个由这样的人组成的社会才能够是一个真正和谐与生机勃勃的社会。

    我想起从前读到的两则新闻:其一,在2002年年初的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上,一只忙于捕捉飞蛾的小鸟,不小心飞进了赛场。由于这只小鸟过于集中精神,竟没发现赛场上正进行着激烈的比赛。结果,悲剧在瞬间发生了:一个高速飞行的网球子弹般击中了它,它当即坠地。照理说,接下来的事很简单,赛场上的工作人员或运动员把它捡起扔掉就是,比赛当然继续进行。但却看到了戏剧性的一幕:击中小鸟的运动员马上停止比赛,快步跑到小鸟跟前。当他发现小鸟已经死亡时,随即双膝跪地,双手合拢,同时低头祈祷,接着又在胸前划了个表示忏悔的十字,然后才起身离开。其二,2002年1月21日羊城晚报上的一则新闻:在广州市沙面大街附近,近千只相思鸟因天寒冻饿而死,环卫工人说,一早上就能扫几箩筐鸟的尸体。记者称,如果气温再降下去,聚集在此地的数千只相思鸟,可能就会全部死亡。面对鸟儿们的惨剧,附近的居民非但无动于衷,反将其视为世间奇景美美地欣赏,而根本没人向这些可怜的生灵伸出援助之手———只需搭建些人工鸟巢、撒些碎米面屑即可(某生物学教授意见)!

    我们不难看到:一只小鸟的意外死亡,即能让紧张比赛中的运动员双膝下跪,而数千只鸟儿的生命竟无人挂心,甚至还被当做奇景把玩。两相对比之下,即不免让人疑问:对待生命的态度,为何竟这般不同?

    我们的教育一直引导人们: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的心是柔软的、温暖的、善良的、仁慈的,而由此引申,人的品质是高贵的、道德是高尚的、风范是卓越的、胸怀是宽容的。在守住这个人性底线下,人的才华才会有益于人的平安、人的进步、人的幸福、人的完善;而与人有关的一切,人的亲属、人的朋友、人的社会、人的国家,也才能平安、进步、幸福、完善。否则,失去了人性的人,将会比野兽更可怕,比魔鬼更残忍,进而严重损害人本身,损害与人有关的一切,人也就不成其为人了。教育的力量,也一直影响人们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一个理性而公正的人、一个胸怀宽广的人、一个爱心博大的人。在现代文明社会之中,身为一个人,可以没有辉煌的人生业绩,而只做一个平凡的人、一个普通的人,这没有什么。尽管精英们领导着这个世界,但是,绝大多数人依然享受着平凡人的幸福、普通人的乐趣。

    还记得吗?动画片西游记中,唐僧摊开手掌,将一只蚂蚁从其掌中放生。慈悲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我们对运动员感人的一跪和唐僧将蚂蚁从掌中放生不会无动于衷吧?

    其实,我们早已经习惯了“弱肉强食”似乎这是合情合理的。而不知道,生命没有贵贱,都一样,都要有敬畏之心,敬畏弱者,敬畏一切庄严的生命,否则在物欲横流的这会里,弱者的生命就会在他们眼里变得一钱不值。多少次,我们从新闻报道,或者从现实生活中了解到类似一个残疾人只是为了一点可怜的基本社会保障,竟然上访19年,直到共和国总理批示后才予解决的现象。

    存在主义哲学家帕斯卡尔说,人是世界上最脆弱的一棵苇草,但却是一棵高贵的苇草,因为人知道自己要死亡,才使人对生命备加珍惜,因而能在积极的生命意识的作用下,努力成就自己的一生。可作为非正常死亡并非肉体生命发展的自然结局,而是人的自由意志的断然抉择。

    事实上,不管是儒家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还是佛教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以及基督教的“博爱”最基本的出发点都是尊重并且升华人性。

    敬畏一切生命吧!只有敬畏一切生命,珍惜一切生命,社会才能有和谐幸福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