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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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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世一对妻子的话恍若未闻,目光虔诚的望着她的腹部,一条手臂把她的上身抱在怀中,另一只手在隆起的肚子上抚摸,忽然脸上掠过讶异:“孩子在动,在踢我的手。”

    阮珠的眼睛又开始湿润,却是满满的喜悦:“从六个月的时候就开始动了,有时候除了翻身动,在里面用小脚小手踢打,我有时还会感觉里面有个球,一拱一跳的,就像滚动一样在里面动着。”

    可惜,这些事情没人与她分享,云世伟不可能,吕飘香显然不合适,只有孩子的父亲才能体会血脉相连的感受。

    “我错过了多美好的时刻。”云世一的脸上有着惋惜之情:“我真糊涂,竟然在你怀孕时候离开,那些日子我不在身边,你从南疆逃难千里迢迢一路上很辛苦吧?”

    “还好了。”她含泪地笑着,那个时候她一直担心他的安全,幸好,幸好他回来了,就在她身边。她偎着他温热的身体,觉得这个男人才是自己的天。

    她的男人长久的在外奔波,照原先有些消瘦,但更显得健壮,皮肤黝黑,手心有着一层老茧,很粗糙。她细嫩的小手摸在上面,沿着手背的凸显的筋络往上摸,胳膊、肩膀、胸膛,她嫌那层衣服碍事,把它扒开,一双小手在他的胸膛摩擦。

    这具胸膛无数次出现在她的梦里,现在感到是这样亲切。

    云世一把上衣整个脱下去,任她摸着,感受她传递的温度,整颗心都柔软起来。

    天知道,他在柳州得知南疆叛乱当时的焦虑,托驿站的快马送去书信要她速速撤离。

    当他带着几大车金丝楠木星夜赶到南疆交界,才知道反贼远比想象的残酷。有钱人,商人的财务被洗劫一空,身上衣物被剥光,抓去游街示众,甚至严刑逼问财产的去向。

    他的随从云山,自告奋勇伪装成贫苦百姓来猫耳镇侦查情况。带给他的消息是几个存着侥幸心理的商人把钱财埋藏于山间,希望有朝一日能再回来取走,可是当地百姓认出他们,举报给赤眉军,抓到后打得半死半活。

    云世一知道从猫耳镇回到天楚国行不通了,在南岭国以极低得价格处理了那批金丝楠木。带着随从向西而行,进入吐蕃国,一路的艰辛自不必说。但在进入唐古拉山,当地的土司见到他们是天楚国的商人,起了贪心。

    由于吐蕃国手艺匠人稀缺,造成生存环境的恶劣,天楚国百姓或多或少都懂得种植和制造上的技术,人贩子千里迢迢,带过去的奴隶都价格不菲。

    云世一为保平安献出钱财不说,土司还要抓他们做奴隶,双方动了手,正在危机时刻,来了一帮侠士,一顿拼杀救了他们,一路上结伴他们而行,从吐蕃国西北进入汉中,来到渝州。

    他并不知道妻子也在渝州,但他被那些侠士带来了这里,便起了来舅父家看看的打算,没想到她也在这里。

    “大表哥,我一直的害怕你不能回来,那时候逃难到了榕城,实在走不动了,就打算来渝州,当时也想过你会绕道回来,但还是让暖春去城门口贴出通知你的告示。”

    “娘子,辛苦你了。”想着她怀着他的孩子,体质最虚弱的时候,还在舟车劳顿的逃难,他的心又拧了起来。

    “我哪有什么辛苦,唉,只要你活着就好。”

    “我活着,你也活着,我的娘子怀孕很辛苦吧!”他把手又放在她的肚子上,真切感受那里有一个生命存在,他和她共同孕育的骨血。

    此刻,他的心里生起了感动的情绪,拥着她和孩子脸上溢满微笑,近半年的时间在外面所受的辛苦都算不得什么了。

    分别的那段日子,多少个夜里,他一直想这样紧紧的拥抱她,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了。

    云世一在她的身旁躺下,拉过被子盖住彼此,搂着妻子心满意足的进入了梦乡。

    将近傍晚,两人才醒过来,眼里溢满幸福的光彩,谁也没有说话,就这么相互注视。

    门外传来敲门声,云世一穿了衣服,起来开门。

    进来的是阮玉,她眼神莹亮,很兴奋的样子,向云世一喊了声大表哥,便把目光投注在床上:“大姐,爹爹说待会在锦瑟堂给大表歌接风洗尘,慰劳他,你要是不舒服就别去了。”

    “没事的,我能去。”她怎么舍得跟他分开。

    云世一扶她坐起来:“我叫暖春打洗脸水给梳洗一下,把你打扮的漂亮些,瞧这脸哭得像小花猫,出去被舅父看见还以为我怎么虐待他女儿了。”

    阮珠嘟着嘴:“我现在身材丑得很,再打扮能好看到哪去,你就别说好听的了。”

    “咦,为什么我会觉得娘子很漂亮,这可完了,为夫的眼光是不是有问题?”

    “夫君,你的话真动听,以后你每天都要说珠珠是最漂亮的。说一百遍,我听着开心,就能生个儿子了。”

    “是吗?”云世一愁眉苦脸:“那还是不要说了,生儿子多没意思,又调皮又捣蛋,我比较喜欢女儿,像珠珠一样可爱的女儿。”

    “那……那万一是儿子怎么办?”阮珠担心起来。

    “天啊!”一旁的阮玉捂住耳朵:“原来世上还有这么肉麻的夫妻,我的鸡皮疙瘩要起来了,要命啊,我得赶紧离开,再待下去非吐了不可。”

    “哎呀,玉儿,你别走,待会咱们一起去锦瑟堂。”阮珠被她嘲笑的窘了,急忙说着留人的话。

    “算了,你们久别胜新婚,我就不打搅了,你们继续腻歪吧你们,真恶心!”

    阮玉转了身,推门离开了。

    暖春暖情得知主人醒了,都进来侍候,暖春打来了洗脸水,暖情把早已熄灭的火盆燃着。

    小夫妻收拾了一新,阮珠见他打算抱她去锦瑟堂,忙躲开:“大表哥我可以自己走的,你这样抱来抱去的,让人看了会笑话。”

    “别胡闹,外面下雪路滑,你摔倒了无所谓,我儿子的命可是重要的很。”

    云世一用狐皮披风把妻子裹个严实,横抱着楚了门,向锦瑟堂走去。

    因为年关将近,阮府打扫得焕然一新,锦瑟堂里窗明几净,窗纱都是新换过的,大厅正中梁上挂了一盏琉璃大吊灯,灯上插了一百支红蜡烛。

    大吊灯有一米大小,三层的亮晶晶流苏,在烛光的照耀下璀璨夺目。是阮子旭花十万两银子从波斯商人那儿买来,只有过年节才会拿出来用,但云世一回来了,又因为年关将近,今年便提前拿出来挂上。

    阮家的人都到齐了,正房在主位,庶子和侧门夫在末位,

    阮玉坐在阮家夫妇的右侧,左侧是云世一和阮珠,紧随着是吕飘香和云世伟,两人看见云世一和阮珠,秉着侧夫的礼仪都站起来。

    云世一把妻子放在座位上,大厅的地面是火龙组成,室内很暖和,他解去她的外套交给后面侍立的暖春。

    阮珠打量了一圈,目光和二房的阮菊不经意碰上,阮菊还想着上次的不愉快,哼了声把脸扭开。

    菜上来了,都是燕窝鱼翅之类的名贵美食,摆在阮珠面前的有鸡的脸颊肉一盘,鱼脑豆腐一盘。光这两样就值不少银子,几十只鸡才能凑够一盘脸颊肉。鱼也同样,几十条鱼才能凑够一盘鱼脑。

    当然对正房而言每一样菜都名贵非常,侧夫和他们的子女是享受不到这样好运的。

    阮珠听着云世一边给她夹菜,边解释,听着就肉疼,她回到阮家那天的接风宴因为没人像他这样细心解释,根本不知道吃得什么?

    云世伟把好吃的,一样一样给妻子夹过来。

    那边的阮菊听云世一给妻子介绍的菜名,直气得半死,她面前无非是红烧鱼、小鸡炖蘑菇、炸豆腐块、爆炒里脊……一些家常菜,以前家宴虽然也是这样吃的,但没人像现在会详细地连价格都说出来。

    阮家吃饭讲究食不言,庶出的子女们大气也不敢喘一声。他们在自己园子里吃用都是自个老爹外出工作赚来的辛苦钱,老爹有本事还好,若没本事连吃青菜豆腐也不容易,能在家宴上不花钱吃到大鱼大肉本来就很奢侈了。

    阮子旭提供他们住房,却没有提供他们生活费。

    但阮菊不一样,阮夫人很宠爱她,总把自己的那份给她,对此阮子旭睁只眼闭只眼,不在小事上跟妻子怄气,非但如此,为表现大度,有时候还会接济一下庶子女们的生活。

    “这是血燕,是所有燕窝中最好的一种,女孩子吃了可以益气补血,滋阴养颜。血燕是一种名叫金丝燕的鸟类在洞内筑窝形成,咱们天楚国没有,产地比较远,在南岭国以南的暹罗国,所以也最名贵,十克就要二两银子,加上万里路途的运送价格要翻上数倍。”

    暹罗国就是后世的泰国,阮珠是知道的,血燕也听过一点。

    但十克才多大点,一匙子,还是一小口?阮珠晕死,这么一点就是普通人家两个月的生活用度,就算现在灾荒兵祸不断,物价飞涨,但一个月用度也够了吧!

    “还是你吃吧!”阮珠把云世一盛的半碗燕窝粥端回去,半碗要多少银子,她吃了难受,不如不吃。

    “娘子,怎么了?”云世一诧道,脸色忽的严肃起来:“是不是肚子不舒服?”

    “没有。”阮珠郁闷的又把燕窝粥端回来,吃了一小口,不觉得好吃,滑滑的,说不出来滋味。在阮家这段日子也没少吃燕窝鱼翅,但只有这次味同嚼蜡。这也太浪费了!如果我日后也像阮家这样有钱,一定不吃鸡脸颊肉,不吃鱼脑豆腐,燕窝鱼翅也要少吃。

    吕飘香心思细腻,猜到她的心思,微微一笑,很难把她跟阮家大小姐联系在一块,瞧她苦瓜脸好像在毒药似的。对她道:“燕窝虽然名贵,也不是买不到,只要你喜欢,我给你弄些回来。”

    阮珠的脸色微白,糟糕,她忘了跟云世一交代吕飘香的事情了,她给他戴绿帽子了。

    她却忘了想,其实绿帽子早在她成亲那天就戴上了,她一次性嫁给了他们兄弟两个,并且这绿帽子是老云世一是甘愿戴上的。

    云世一在回来时候就听舅父提起过吕飘香,正想回话,哪知那边的阮菊啪的一摔筷子。

    “娘,我也要吃鱼翅燕窝,鱼脑豆腐,鸡脸颊肉。”阮菊满脸怒色的站起来,指着阮珠道:“凭什么她可以吃好的,我也是你的女儿,为什么我不能吃?”

    阮子旭面色一沉:“放肆,你在跟谁说话?”

    大厅里鸦雀无声,阮菊的生父吓得脸色发白,向女儿直使眼色。他虽然很得妻子好感,但是住在阮家,出身又低,对阮子旭一直有着恐惧心理,恐惧来自于卑微,卑微中自不乏羡慕和嫉妒的情绪,时间越久,就越想让对方不自在,哪怕对自己没好处,只要看见对方不舒坦,自己就开心。

    阮夫人把面前的一碗燕窝递给身后侍立的男仆:“眉月,你给三小姐端去,唉,不就是一点吃的,这孩子,等过会儿娘叫人出去买几两燕窝叫厨房做给你吃。”

    阮夫人把燕窝让眉月端去,却见丈夫冷冷的盯着自己,讪讪笑道:“我不是看那孩子可怜嘛,给她吃点能花多少钱,菊儿也管你叫父亲不是?”

    “娘,你这话好像不大对。”二女儿阮玉一本正经的说道:“就因为她的一句父亲便住在了我们家,风吹不着,雨淋不到的,你看她身上穿的裘皮,头上戴的发钗哪样不是我们阮家的。我也管二姨爹一口一个姨爹叫着,可没见他们送我什么好东西,做人不该是这样的喔?”

    也不是完全没送过,十几文钱玩具和糕饼还是送过的。

    阮菊气得变了脸色,大声道:“我花我娘的钱,又花没你的,你算老几,你着哪门子的急,要你管?”

    这话一说,连佣人都露出讥诮地眼神,阮夫人的钱,还不是阮老爷的给的。

    阮玉不打算放过她:“本来嘛,你花我们家多少钱我也没放在身上,可你们魏家的人养不熟,偏偏惹到我们,下毒嫁祸我大姐的事我还没跟你们算清楚,竟然不知羞臊的一次又一次惹是生非,无理取闹,你想吃燕窝,想吃鸡脸颊肉,让二姨爹给你买就是了,公开挑衅简直不如好歹。”

    “你说谁不知好歹?”

    正好眉月把那碗燕窝粥端过去,阮菊正在气头上,伸手一推,燕窝粥摔到地面,瓷碗摔个粉碎。燕窝还罢了,但那瓷碗是有名的汝州青瓷,后世有一句话“纵使家财万贯,不如汝瓷一片”。

    天楚国的青瓷没有贵重到后世那种程度,但也绝不是普通人家用得起的。

    阮菊的生父魏容急道:“菊儿,你胡闹什么,还不快跪下。”女儿太过任性,就算想让对方不舒服,也要暗中使绊子才是,明着来不是找不自在。

    “爹爹你别管,我只想问娘,我还是不是她的亲生女儿?”

    阮菊失口管姨爹叫了爹爹,这是不被允许的。

    历来的规矩,庶出子女都要称母亲的正夫为父亲。

    阮子旭被扫了脸面,登时气得脸色的铁青,冷然道:“你如果不认我这个父亲,就请离了我阮家,我阮子旭养不起你这不知感恩的东西。”

    阮菊这才露出惊惶地眼神,万一离开阮家,她还算什么千金小姐,谁还会当她是回事,就连街上的贱民都可以任意地嘲笑她。

    “哎呀,夫君,你别生气,孩子小不懂事。”阮夫人急忙说好话。

    “夫人,你看着办吧!”

    阮子旭站起身,衣袖一拂,大踏步子离开。

    “娘,我觉得你应该给爹爹一个交代。”阮玉站起来,冲阮珠打了个招呼,也相继离开了大厅。

    接风宴不欢而散,阮珠瞅瞅云世一,吕飘香,最后落在阮夫人脸上:“娘,我身体不舒服,先回芙蓉园了,你也别难过,等我劝劝爹,兴许过几天就好了。”

    阮夫人正自发愁,闻听住大女儿的手:“娘的宝贝,娘的心肝,你一定要替娘说好话,你爹心疼你,一定会听你的,唉,你不知道管理一个大家子的难处。”

    “娘,其实管理一个大家子一点也不难,只要你一碗水端平,秉着公正之心,不偏不颇,爹爹又怎么在乎几个银子。”

    个人的父亲照顾个人的儿女,阮子旭给他们遮风避雨的场所,再提供一些生活上的帮助,已经仁至义尽,做人要知足。若是再觊觎主人家的财产,又下毒,又要把儿子过继来,就让人厌恶了。

    阮菊是她的妹妹不假,但如果妹妹不当姐姐是一回事,她何必厚着脸皮倒贴。

    阮珠由云世一披上了狐皮披风,相扶着回到了芙蓉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