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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筑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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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后初睛。莱茵城整个城市披上一片银色。阳光透过树梢的冰棱折射出缤纷的色彩,城市中的一切肮脏与丑恶似乎都已经被清洗干净了。今年莱茵城的冬天来得略早了些,贵族和富人们正合心意。贵夫人和小姐们又到了展示新的冬款礼服的时候了。

    西南部索伦区是城市的贫民区,是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从事各种低等职业的人集中在这里,这里也是罪犯的天堂。冬天对这里的人们可不是件好事情,破旧的房子需要修补,过冬的衣物燃料需要准备。

    在索伦区的边缘,罗格正站在一栋老旧的二层小楼前,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新窝。小楼位置极佳,当然这仅是对少数人来说,比如罗格。小楼不远处就是一座不大的坟场,楼周围种着几棵高大的橡树。即使是晴天,这里也显得有些阴森。

    罗格心情愉快的开门走了进去。小楼看来闲置了一些日子,不多的家俱上集满了灰尘和蛛网。百叶窗有半数不大好用,客厅边一座木制的楼梯通向二楼。二楼有三个房间,一大两小,大的,罗格准备给自己用作书房,至于那两间小的,一个作贮物间,一个是实验室。天知道罗格能实验出什么来,至少是现在。

    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这座小楼仅仅花了罗格50个金币,就在一周前,这还是罗格一年的生活费和学费。可如今的罗格口袋里还有350个金币,一周前从佣兵法师那里抢来的法杖质量不错,上面的水兰石品级可是不错,对喜爱水系的法师来说帮助不小。由于罗格战绩辉煌,一个人就摆平了对方两个战士和一个魔法师,伦斯等人都毫无疑义的认为法杖该归罗格所有。而罗格在用了几天时间总结了那天的战斗之后,认为这东西对自己现在意义不大,就把魔法杖卖了400个金币。

    罗格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的钱,老里弗斯子爵一年的各种租税收入不过300金币,自然不会有多少富余给儿子。何况没落贵族也是贵族,必要的交际排场还是要讲的,沉重的经济压力使老里弗斯脾气日益暴躁。

    等把楼内布置好,又是一周以后的事了,新的家俱花了罗格20个金币。现在罗格满意的躺在自己书房的床上,(在他的品味里,丝毫不觉得书房里有张床有何不对),身边堆满了金币,天知道一个没落贵族的儿子对金币有多大的渴望。在翻来覆去的数了无数次之后,罗格终于倦急而眠,第二天又睡到红日西斜。“啊啊啊````````````!”伸了巨大懒腰的罗格从床上一跃而起,带着数个金币叮叮当当的落在地上。这声音可真是悦耳。

    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就是罗格的幸福生活。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罗格时不时会回到自己的小窝,并且给里面添置了许多陷井和机关。伦斯等人先后来过罗格的新窝,几个人也都出了不少主意,自然是恶搞的居多,然而也偶有出人意料的点子出现。当然,这几个菜鸟布置的东西威力有限,只是阴险上有些可取之处。

    这期间,罗格又学会了一个新法术,火焰手指。靠从手指上喷出的一小股火焰来杀伤敌人,然而这个二级法术自然威力也极为有限。

    在发现精神力还可以当绊马索使之后,罗格又曾以一腔热血开始苦练。但除了扔出去的猫肥了一点之外,一月以来毫无建树。罗格终于明白了胖子不是一口吃成的道理,热血消退,又开始找埃特他们开始鬼混。

    罗格几乎忘了自己还有个骷髅。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点道理罗格还是懂的。“老橡树”一战留下的诸多伤痕也让埃特等人用切肤之痛明白了这个道理。几人不约而同的采购高品质的装备,自然也包括一些不那么符合骑士身份和贵族风度的东西。罗格就买了一把精致的精灵臂弩,一次可以装三支弩箭,上面附加了简单的符咒用以小幅增加魔法穿透力。“这个可比菜盘子好用多了。”罗格厚颜无耻的对埃特说,埃特深有同感,并建议箭上加麻药,马上被罗格采纳。

    几个损友老实了一个月没出去鬼混。除了采购装备花去了他们不少月份钱之外,主要原因还是怕再遇到那几个佣兵。那几个家伙,随便一个认真起来,就足以打跑他们所有的人。虽说对方不至于公然杀死一个贵族,但一顿皮肉之苦是免不了的。况且佣兵大多是用刑的好手。每当想起女武士奇微的那记撩阴腿,伦斯总是不寒而栗,下意识的夹紧双腿。

    在莱茵城西面二百里的巴伐利亚公国首府里尔城的城主府里,奥菲罗克正兴致勃勃的研究着罗格等人的报告,特别是罗格给臂弩瘁毒和罗格小窝里的机关说明。埃丽西斯,冰山与黑色火焰的结合,纤长的手指轻轻拈着奥菲罗克递过来的报告,就如拿着一件肮脏的东西。蓝莹莹的指甲在阳光下不时闪亮。她越发的厌恶这几个人了,不明白为什么奥菲罗克会对这么几个废物如此地感兴趣。

    一道黑色的火焰燃起,迅速把这些报告化为乌有,连一丝灰烬都没有留下。那冰莹的手指,在火焰中的手指,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

    黄金狮子不以为意,站起向来,走到落地窗前。窗口对着东方,夕阳将窗前的一切景物都镀上了一层血红。奥菲罗克的目光仿佛穿越了几百里的时空,落在莱茵城上。

    夕阳越发的红了,万里江山如血。奥菲罗克的血在慢慢的沸腾,他的心已在府瞰大地。埃丽西斯如同隐于黑色的炼狱之火里,注视着血染的山河,气势升腾的奥菲罗克。冰一样的眼睛慢慢的融化,银白色的光芒一闪而过,如同死神镰刀上的寒光。

    积雪第一次被春天的阳光融化了,罗格从费斯的实验室里走了出来,默默的看着屋顶上的融化的雪水一滴滴的滴落。罗格与费斯长谈了一夜,请教完一些有关魔法阵的问题之后,在不良嗜好上有许多共同点的师徒两山南海北的聊了起来。在神侃了无数传说中强大的魔法师的传奇之后,费斯突然感叹到:“想成为强大的魔法师,没钱是万万不能的。”罗格也两眼放光:“是啊,那些大魔法师哪一件装备都是价值连城啊。就是我上次从那个魔法师那抢来的那根法杖,居然也值几百金币。”于是话题自然而然的转到如何魔法师该如何赚钱的话题上来。

    “罗格,你现在也算有了点钱了。当然这些是远远不够的,甚至象样点的魔法原料都买不起。你跟我了这么久,老师也没送你什么东西。这个魔法戒指还能对你有点用。还有这块黑水晶,质量不错。不过要靠你自己把他制成魔法装备。魔法阵方面有什么不懂的,再来问我好了。其余的就要靠你自己努力了。魔力的提高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你要想迅速变得强大只有赚钱钱,有钱才能有好的魔法装备,实力强大后才能更加有钱。大陆历史上的风云人物,哪个不是富可敌国的。至于那几个大魔导师,个个都是有一两件神器的。而开国人物,帝王将相,更是没钱不行。又有哪一次战争不是烧钱的战争?”

    费斯意犹未尽。“要说赚钱,这学问自也不小。赚钱之道,首在识势,次在得人。识天下大势,知道大势所趋,顺势而为,自然处处逢源。谈到识人,要知道人力有时而穷,任你聪明绝顶,也不会无所不能。能聚天下英贤为我所用,财源滚滚自不待言。最后一点在于能弃。人贵有自知之明,能进能退,见事不可为,要有断腕认输之勇。输一次两次,只要不伤筋动骨,何愁不能卷土重来。罗格啊,你什么都好,就是少点毅力和耐心。这事急也急不来,有时间去看看大陆通史,前人走过的路,多少总会有点借鉴。要知道重要的不是你在一条路上跑得比别人快,而是在于你选择的是一条正确的路。”

    罗格只听得目瞪口呆,心中热血澎湃。哪想到这个平时呆板闷骚的费斯却能有如此见解。罗格只觉得眼前天地豁然开朗,心中充溢着金币发出的柔和光芒。

    费斯送给罗格的魔法戒指是一枚普通的魔力增幅戒指。说是魔力增幅,其实是帮助施法者更精确的控制法术,从而以较少的魔法力施放法术。从结果来看,一般能使法师多放出一个低级魔法。

    罗格迈着有力的脚步走向自己的小楼。他只觉得一生里从没有象今天这样斗志勃发,夜色下一切的景物都似乎透射出金灿灿的光芒。金币,珠宝,美女在罗格的身周飞舞。呵呵,看这高耸的胸脯,看这双长腿,真是养眼啊,好象是真的一样。“这张脸怎么有点熟?长得不错嘛,够艳。在哪见过呢?……这不是幻觉!”罗格突然从自己的幻境里清醒过来,目瞪口呆看着小巷的另一头,女武士奇薇一身的肃杀走了过来。

    “我已经找了你们两个月了!”从牙缝里挤出的声音如同丧钟一样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