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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喜事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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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真买了几枝绒花,一盒胭脂,还有一些细碎的小珠子,她拣得仔细,说想串个珠饰。我给她出主意,看着红色,米色,还有琥珀色的碎珠都很好。可是巫真却摇头,挑的是白色,还有深绿色的。

    卖小饰物的摊子旁边,我看到一个卖灯笼的,摊子上还插着几支竹叶竹枝做的风车,极为玲珑精巧。

    “你喜欢?”他轻声问。

    “挺别致的。”

    他摇出钱来买了一支,微笑着递了给我。

    “多谢。”

    “又不值什么。”

    竹叶摘下来后明明该变黄的,这竹叶看起来已经压制干过,颜色却青翠依旧,雪花落在上头,绿白相映,份外晶莹。

    许久之后我还会想起这一天——也许因为,快乐无忧的时光太短暂太稀少,所以仅有的那么一点甜蜜,值得好好珍藏。

    可是,也许是隔的时间久了,回想的次数又多,后来我竟然觉得,那味道渐渐变了,变成了一种酸涩,涩得发苦。

    他送我们上了马车,我低声说:“你快回去吧,明天不用来接我们,我们自己认得路过去。”

    他只是一笑,看着想说什么,不过最后并没有说。车帘放了下来,车子缓缓地向前驶。路滑,人也多,车子走得极慢。

    巫真拨弄着手帕里包着的那些小珠子,发出清脆的声响,小声说:“你和他真的……那义父知道不知道?他同意不同意?”

    说起这个,我回过神来,笑容有点苦涩:“父亲没说反对的话。”

    巫真把珠子放在一边:“可义父也没说赞同对吧?”她摇摇头:“这人,自然是挺好的。当初在涂家庄,满屋的姑娘眼珠子都恨不得粘在他身上似的。那位涂三姑娘啊,尤其……不说她了。可我觉得,这人太端着了——你都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就象刚才。咱们逛街的时候,我怎么觉得他的心思一点儿都不在这里,不知道放在什么地方了。”

    我笑着说:“那你说说,他的心思都放在哪儿了?”

    巫真撇撇嘴,她做这个动作并不难看,倒一股娇俏:“我不知道。反正啊,人家都说城里人鬼心眼儿多,和我们乡下长大的可不一样。再说,他还是京城的,这天子脚下。地方多大呀,那人的心又得有多大呀?我怎么能猜得出来?”

    “你这话,听着怎么有点酸溜溜的味道?”我笑着和她搂成一团:“别担心。我又不会因为认识他而疏远了你。”

    白权特地在大门边等候,天气极冷,他的鼻头冻得红红的,衬着那白白圆圆的脸,活象人家孩儿满月时新蒸的红心大馒头。我有些过意不去:“权叔。这样冷的天,你怎么站在大门这儿?有什么事情找我?”

    “也没有什么要紧事,就是夫人听说两位姑娘来了,打发人送了许多衣料首饰吃食来。”

    我道了声谢:“让夫人费心,原该我们去拜见夫人才对。”

    “夫人说了,雪天路滑。姑娘们不必这种天气往城外别庄赶。反正日子长着,多住些天,等时气好些再过去。一样的。”

    但是,这点事不足以让白权特意来等候我们。

    果然他笑眯眯地说:“听说,姑娘们在池园,遇着越家的人了?”

    他消息好快!是什么人传的话?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瞒的:“是啊。那位越姑娘倒是挺热情的一个人,颇有些一见如故的意思。”

    巫真在一旁说:“可不是。非硬拉着人坐,好象不显摆她的贡茶就不舒服似的。”

    我却多加了分小心。轻声问:“是不是越家与白叔叔,有什么特别的交情?”

    白权笑容不变:“交情嘛,是没有的。过节,倒是有一些。”

    巫真马上来了精神:“过节?什么过节?”

    “那都是老一辈的事儿啦,说起来离现在也有二三十年了。姑娘若是好奇,等主人回来,姑娘们自己去问吧,老头子就不在这儿搬弄口舌了。”

    白权哪当得上一个老字,搬弄口舌更是无从谈起。我所见的人里,没人比他更谨慎练达了,不该说的话一个字也不会多说。他既然点出来白家与越家有些过节,那必定不会是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若真是小仇小怨,能让人记这么多年?

    “好,有劳白权费心了,下次再见着,我们也会留神的。”

    白权目的达到,笑呵呵地让人把白夫人送的东西一一拿来给我们过目。也是一式两样,我和巫真一人一份。不过在衣裳颜色首饰样式上略微不同。白夫人我只见过一次,是个病弱苍白,但温婉优雅的女子,对白叔叔那种出名的风流做派似乎一点儿也不吃醋——我觉得这对夫妻真是奇怪。丈夫对妻子很敬重,可是不显得亲近。妻子对丈夫的广纳美姬的行为还很是赞同欣赏,果然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巫真却对越家的事情大感兴趣,她倒也没追问白权究竟白家与越家有什么过节,却问:“那个越姑娘,架子端得那么高,她们越家真有那么厉害?”

    “唔,”白权顿了下:“越家的先辈自称是剑仙于白屏的子嗣,剑仙前辈,那是多大的荣光啊……慢慢发迹起来的,后来与皇室又联了姻,有人嫁进去,还娶了公主郡主的……”

    巫真纳闷:“不对啊,一个姓于,一个姓越,怎么是一家子了?”

    “嗯,就是读的音差不多,也许当年的剑仙是叫越白屏,也说不定。”

    白权那种调侃的口气让巫真笑得险些喷了茶:“我看是他们仗着没人能查证出来,在这儿瞎攀乱认吧。”

    “诶,兴许真象姑娘说的这样也说不定。不过也真有人听说,于白屏其实姓越的,只是他从出来闯荡江湖,读字的口音就不太准,自报家门也总让听不清。后人就以讹传讹地说成是于了。还有种说法是,当时于和越是同一个字,只是后来才衍生成了不同写法和读音啦。”

    我由衷地说:“权叔,你可真是见多识广。”

    “哪里哪里。姑娘们累了半天了,快歇着吧。”他看看我手里的风车:“怎么,姑娘去逛庙会了?”

    “是,逛了一会儿,人可真多,鞋子都快给踩破了。”

    “正是,许多人已经借这机会置办年货了。那儿又是外城,鱼龙混杂,姑娘们下次要去那样的地方。还是穿男装好,方便。还要看好钱袋荷包,免得让人扒了。”

    白权走了之后,巫真兴致勃勃地在那儿看衣裳首饰,把一支白玉祥云簪拿起来。在我头上比划了一下:“嗯,你戴这个好看,我戴白色的东西就不精神,没你这么秀隽。你想什么呢?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她轻轻用肘撞我一下:“怎么,在想你的文飞公子?”

    “呸,话一到你嘴里就变味儿。我是在想越姑娘。还有那个齐伯轩。”

    “说的也是。”巫真把簪子放下:“我说,那个齐伯轩不太对劲。”

    “是啊,这人对付涂家庄的手段……”

    “我不是说那个。我是说,他看你的眼神,不太对劲。”

    “什么?”

    “你自己可能没留意,我是旁观者清。他虽然看你的次数不多,可是……总让我心里觉得有点儿不大踏实。”

    我回想了下。自己真没有什么感觉。

    “兴许人家看我长得漂亮,多看两眼呗。”

    巫真瞅我一眼:“小样儿。我也长的挺漂亮——再说,他表妹也很漂亮啊。”

    “难得难得!”我做出意外之极的表情:“能让你承认别的姑娘漂亮,那越姑娘真不简单。”

    巫真把手里东西一推,扑过来呵我痒。

    我一边笑着躲,一边在想……齐伯轩,他看我的眼神,到底有什么不同之处?

    可我真的没有什么感觉。

    “好了好了,把东西理一理,明天去文家喝喜酒,贺礼可不要忘了带。”

    “就算我们忘了,那位大管家也不会忘的。”巫真小声说:“我再没见过比他更圆滑的人了。”

    “这儿京城,藏龙卧虎,你说不准从你门前经过的哪个人里,就有惹不起的来历。他若没有本事,怎么能把上上下下打理得这么好呢?”

    我打开我们带来的包袱,里面就是我来时准备的贺礼。比去涂家庄贺寿时临时买寿桃的敷衍不同,这对鸳鸯瓶是我挑了又挑拣了又拣的,父亲也说不错。

    “这是碧玉瓶么?”巫真随口问。

    “不是,是瓷的。”

    “一点都不象啊,就象玉的一样。”

    “或许比碧玉的还值钱吧?我也说不好。”

    巫真大惊:“为什么?瓷的怎么能比玉的值钱?”

    我笑:“父亲桌上那方旧砚,你记得吧?”

    “我知道,我还磨过那么多回墨呢,哪能不记得。”

    “父亲有回说过,那方旧砚台就能买下咸州整个城呢。”

    巫真愕然:“真的?”

    “嗯,家里都是些旧东西,不打眼,就是进了贼,值钱的东西也偷不去。”

    巫真抬起自己的手看看:“我居然……在那么贵的砚台上磨过墨……”

    “那也没什么,身外之物。”我打趣她:“你若喜欢,等你出嫁时,让父亲把那砚台给你当陪嫁吧。”

    本是句玩笑,没想到巫真小心翼翼看我一眼:“那,给了我砚台,你将来又要陪送什么?”

    我怔了下,巫真连忙转开了话题:“这瓶子这么漂亮,又金贵,干嘛送给文家那讨厌的人,还不如你和文飞自己留着用。”

    我脸上微微发热,鸳鸯瓶?这瓶子……我和他……

    外面小丫鬟姚黄说:“巫姑娘,饭已经好了,是在房里用,还是到东边半闲阁里用?”

    “端进来吧,我们就在屋里吃。”(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