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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转身出去,给她倒了一杯温水,递给她。她看着他,苍白着小脸,迟疑着,不敢去接。
庄毅说,干净的。
许暖神色微微尴尬。
庄毅讥讽道,我可没那么坏。
许暖尴尬,内心也只能呵呵了。
庄毅走的时候,看了她一眼,似乎犹疑了一下,最终,还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糖果,扔在了桌上。
随手的模样。
顺子在门口等他,一见他出门,就欢天喜地地凑过去,老板,恭喜啊!
庄毅皱眉,恭喜?
顺子一脸“老板,她都吐得那么厉害了,你还一脸清纯地看我合适吗?”的表情,说,恭喜老板当爹啊。
庄毅嫌弃地看了他一眼。
顺子说,老板,你既然这么嫌弃许暖,那干吗给她买糖啊?你不就惦记着她血糖低吗?
庄毅说,我买给自己。
顺子说,可你刚刚给了她……
庄毅说,我突然不想吃了!
顺子还要开口,庄毅说,闭嘴!然后就离开了。
顺子很无辜地看了看身边的马路。
马路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乖,看天吧!
顺子说,看天干吗?
马路说,夜空啊,星罗棋布,有人啊,心乱如麻。说完,又拍了拍他的肩膀,也离开了。
〔9〕
后面的日子,按照庄毅的吩咐,许暖一直待在家里。
毕竟庄毅给她安排的不是什么技术活,做一个没有思想的棋子还是容易的。
一直以来,许暖的公寓,马路会过来,顺子也会来。许暖心里觉得,他们说是前来探望自己的,实际是在替恶魔庄毅巡视。
不同的是,马路从不说话,他看报纸,玩手机,晒太阳,再离开。而顺子倒很喜欢和许暖说话,他觉得许暖让人很舒服,即使她总是一副清清冷冷的模样;而许暖最初则对顺子充满了痛恨,因为赵小熊。
可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总是不会那么纯粹,就像不会纯粹地去恨一个人恨到万劫不复,而且持续四年。顺子除了在当年的风雪夜里是一个混蛋,现实生活中,他更像一个普通的大男孩,爱说爱笑爱激动,常给许暖讲笑话,虽然许暖从不笑。
在许暖看来,顺子对自己的好,是因为庄毅。毕竟即使是庄毅驯养的狗,手下人也得陪上一万个小心,何况自己是庄毅豢养的棋子呢?虽然她到现在也不清楚庄毅最终要让自己在哪个环节去赴死。
顺子来的时候,许暖正对着手里那包糖果发呆。看到他,她吃了一惊,急忙将糖果放到身后。
顺子故意问,哎,什么好东西,这么要紧?
许暖这才发现自己的失态。她将糖果放在桌上,很随意的模样,不冷不热地回答,超市买的。
顺子笑笑。
人的通病,最没救的不过是自欺欺人。
顺子觉得自己该做点儿什么,却又不知道该做点儿什么。于是,他就如以往那般开始闲扯,只不过这次是聊庄毅,聊他身上发生过的囧事——
比如,他家保姆回老家了,他老人家边看报纸边煮面条,然后把报纸扔到了锅里,拿着挂面外包装上的说明书当报纸看,最后,早餐的水煮面变成了报纸喜乐会。
再比如,公司遇到要事,加班加点吃工作餐时,庄毅会因为埋头看方案,而将墨水当成沙拉酱倒在面包上,然后满嘴墨黑毫无知觉地跑到会议室,惊得一群员工以为老板吃了砒霜……
许暖看着顺子,她确实无法相信像庄毅这样冷漠、这样生硬、这样魔鬼的人,生活中也这样犯傻。她以为他永远都像一台电脑,会精确地计算着自己生活中的每一步。
顺子看着许暖,说,你是不是不能想象?
许暖没作声。
顺子想说,其实老板也只是个普通人……
许暖突然抬头,看着顺子,说,你告诉我这些干什么?
顺子愣了愣,说,没什么……只是……我只是觉得,我们都熟了,其实可以做朋友……
许暖看着他,说,我们怎么可能会是朋友?总有一天,你的普通人老板,会让你杀死我这个所谓的朋友的!
她的眼眸那么沉静,沉静得可怕。她说,我虽然软弱,却不糊涂。所以,你也别糊涂。
顺子突然觉得,她直白得让自己无地自容。
那天,许暖做了一些蛋挞。
之前,顺子遇到许暖制作美味小点心时,会带回去一些给庄毅。每当这时,庄毅这个魔鬼就会打电话过来,声音很冷,说,许暖,你拆墙了吗?弄一堆石头来想害死我啊!
然后,许暖就不吭声了,不过她心里倒是有一个声音在挣扎着冷笑,想害死你我才不用石头呢,我用砒霜!
这次,顺子讪讪地表示要带几个给庄毅,果然,许暖誓死抵抗,他只好悻悻离开。
回去之后,顺子无意间跟庄毅说起,今天许暖做了蛋挞,味道挺不错,本来是要给你带回来的,可是……
当夜,庄毅就打过电话来,语气中充满讽刺,四年,我供你吃穿,供你读书,你身上的衣服,就连内衣都是我出的钱!你这女人真薄凉,你给我你会死啊!
说完,他觉得不太对劲儿,又解释道,我说蛋挞。
许暖已经手忙脚乱地挂掉了电话。
突然,许暖发现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是不能用一种类似天平的东西衡量得斤两分明的。这不仅是说她和顺子之间,也包括她和庄毅之间。
最初的仇恨,后来的恐惧,再后来的忌惮,以至于走到现在,自己对于庄毅的感情,似乎已经讲不清了……这让许暖感到恐惧——她该恨他的!只有恨,全是恨才对!
她看着自己手里的糖果,像被烫到了一样,将它扔到了垃圾筐里。
可是,倒垃圾的时候,她又将它捡了回来。
都是红尘男女,食尽人间烟火,那些情仇爱恨是不可能如同被刀切割过那样边角分明的。
许暖从未如此不安,拿着糖果在院子里来来回回地走。突然,她拿起手机,想跟林欣说点儿什么,可最终却变成了若无其事的调侃:你总结的言情小说床戏三要素不对!
林欣:什么三要素!现在的小说,床戏只需要一个要素,那就是男主角!给一个男主角,他就可以称霸地球……
许暖:……
〔10〕
日子,就这么继续。
偶尔,庄毅会问起许暖。
顺子如实相告,她很安分地待在家里。
庄毅问,待在家都干些什么?
顺子说,学习。
庄毅笑笑,还真刻苦。
顺子说,她毕业后想做记者。
庄毅一愣,说,她想多了。
他吩咐顺子,这段日子,马路回了新安城,我手头事儿多,你多去看着。
顺子想说,老板你不是不敢去了吧?但又觉得,还是算了,自己还是别这么嘴贱了。加薪、年终奖什么的,不能让自己的嘴给毁了。
于是,顺子就多去看着了。
许暖的态度依然不冷不热。
有时候,赵小熊也会疯疯癫癫地跑过来找许暖,手里牵着蹦蹦跳跳的许蝶。
看到顺子在这里,赵小熊就会抢他的烟抽,因为许暖一直不让他吸烟。许暖不让他抽烟,他也就听她的话。即使是傻了,潜意识里他也总觉得许暖之于自己与其他人不同。
顺子就为了捍卫自己的烟跟赵小熊展开了殊死搏斗。有时候,赵小熊会没轻没重,伤到顺子。顺子就嗷嗷地叫,许暖,你不来管管你的赵小熊!
这时候,许暖就会恍惚,看着他们俩发呆。赵小熊是傻的,不记得四年前顺子他们给他的伤害了;而顺子,也一定是忘记了四年前的事情,才会和赵小熊这么厮混成一团。
时间难道真的是这世界上最好的药?
许暖回过神来,为了制止赵小熊对顺子的摧残,给他拿出好吃的来。赵小熊见到吃的,就抛开了顺子,傻笑着,吧唧吧唧毫不客气地吃得那叫一个欢畅。
他现在的样子总让许暖想起孟谨诚来。
如果当初,孟谨诚不失踪,自己不逃离桃花寨子,那么,现在的自己已经是他的妻子了吧。而自己,或许会一辈子都忘不掉孟古;而他,却也是这个世界上,自己最不应该爱的人。
赵小熊常常会对许暖说一句话,他说,我……我感觉……我……我总是在……在想一个……个人。然后,他就一直看着许暖,像是在很深很深地思考着什么。
其实,他想说,许暖,我感觉我以前一定有一个很爱的女孩。可是,我把她忘记了。但是她一直会在我的脑子里出现,虽然我记不得她是谁。
只是,他的脑袋不再灵光,再多的心事只能心里清楚,永远再难用语言来准确无误地表露出来。
许暖就愣愣地看着赵小熊,满心酸涩地看着他脸上已经被岁月隐去了的伤疤,笑笑,说,你感觉错了。
许蝶现在已经五岁了,上幼儿园中班,每天跟在赵小熊屁股后面喊小叔。大多数时间他们俩留在庄毅身边,所以,许蝶也极爱她的庄叔叔。对于庄毅来说,许蝶是个神奇的存在。他一个大男人,看着这个小家伙从一个小奶娃变成了蹦蹦跳跳的小女孩,家里从满院的尿布,变成了满院的城堡秋千……一种奇妙的亲情在日渐滋生,挡不住,斩不断。
庄毅每逢周末都会安排顺子或者马路陪同他们来看许暖。
许暖看着许蝶和赵小熊就会发呆,想起当初的自己,在山明水秀的桃花寨子里,也是这样跟在孟谨诚的屁股后面喊小叔。
生命总会在某一处,有着惊人的相似。
许蝶的名字也是庄毅给的。庄毅不喜欢她以前的名字,叫什么“细细”。不是“阮阮”就是“细细”,听着不知道多土多别扭。于是,在送给许暖名字时,顺口送给了许蝶一个名字。
顺子说,老板,你这是春节大酬宾,欢乐大派送吧,买一赠一啊。
春节大酬宾的庄毅,唯独没有给赵小熊更换名字。当然,如果赵小熊的名字是叫“赵熊熊”的话,他一定会给改掉的。
这辈子,他最痛恨的就是叠字。他身边的人,除了那个叫“赵赵”的女人,没有一个人的名字是叠字的。
〔11〕
赵赵是春兰街纽斯塔夜总会最年轻的妈妈桑,也是整条春兰街上最年轻最有名的妈妈桑。
赵赵是个八面玲珑的女子,用顺子的话来形容,她整天腰肢款摆得那叫一个山路十八弯,对着客人露着小牙齿笑得那叫一行白鹭上青天。
纽斯塔的台前老板姓冯,背后老板是庄毅。这是庄毅的灰色生意。他不希望别人提起他的时候,总是想起情色场所,他可不想做情色帝国的霸王,毕竟他不是《花花公子》家的老板爹。所以,他所涉足的娱乐场所的生意,都有人在台前幕后替他操劳。
赵赵喜欢庄毅。
这种喜欢,用赵赵的话说,就像是命中注定一样。当她第一次在春兰街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只那么一眼,她就喜欢上他了。
那么纯粹,那么不可理喻。
那时,她只不过是初到纽斯塔的坐台小姐,欢场上卖弄风情,早已忘记了世间情爱,更不知晓,眼前的男子是自己的老板。
那天的庄毅,闲来无事,单独一个人出来走走路,散散心,走着走着就来到了春兰街的纽斯塔娱乐城外。下午的娱乐城墙壁上斑驳着日光,那些属于夜里的狂欢和疯狂,似乎与这种苍凉无关。
不同于往日的鲜衣怒马,那天,庄毅穿着象牙白的衬衫。优良的质地,上面翻腾着淡淡的云纹,苍白而寂寞,让他看起来如同由时空罅隙中走来,白云舒卷在他的衣衫上,空灵得像一个古人。
而赵赵那天正走在上班的路上,海藻一样绵密的卷发,精致而灵秀的脸庞,宽松的衣摆,如同江南水乡温柔的流水一样。
他们擦肩而过,庄毅对她微微一笑。
那天庄毅一定心情很好,他笑起来,眼底盛满了明媚的光影纹路。那一刻,在他纯白的一笑里,赵赵仿佛听到了天使在歌唱的声音。
那感觉就像一个千帆过尽的女子,终于在这茫茫红尘辗转之中,遇到了自己几生几世之前就已经命中注定的男子。
然后,一眼千年。
后来,赵赵才知道,这个男人不是常人,他是这座城市里最年轻的富豪,和他的名字连在一起的女人,不是名媛就是女明星,多得如同用青草串起来的蚂蚱。
再后来,她知道了,这个男人竟是她们店的幕后大老板。
可是,她依然爱上了他,爱得唐突,爱得沉痛,爱得毫无道理。
他仿佛是上苍赐予她的毒药,她明知道是致命的,可偏偏却要含笑吞下。
开始,庄毅并不知晓这个叫赵赵的女子对自己爱到了五脏六腑俱沸,他以为她不过是欢场上的一个卖弄风情、耍着小手段向有钱男人索取一些恩惠的女子而已。
所以,每一次,当赵赵对着他笑得如春睡中的海棠时,他如果心情好的话,也会配合一下,同她逢场作戏。
直到有一天,赵赵从身后抱住他,海藻般的长发贴在他坚实的后背上,说,庄毅,怎么办?我爱上你了。她说这话的时候,一滴眼泪落了下来,落在了他的肩膀上,沾湿了他的衬衫。
那一刻,他才知道,眼前的女人,似乎真的对自己动了真心。
那一天,他解开了她扣在自己胸前的双手,笑笑,分寸拿捏得让赵赵心碎不已,他说,赵赵,你那么聪明,应该知道,爱情这东西,太奢侈了,我们这些人,玩得起赛车,玩得起游艇,玩得起飞机,唯独玩不起爱情。
赵赵愣愣地看着他,失望,心疼,可是转瞬,她又大笑,说,庄总,你可真禁不住开玩笑啊,逗你呢!
庄毅也笑,说,那就好。
是不是真的好,赵赵自己心里清楚。
庄毅的心里也清楚。
那条叫阿诺的忠诚的狼犬曾给他挡过子弹,而这个叫赵赵的女人也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里,挺身挡住了一把刺向他的利刃——没有一丝犹豫,如同赴一场甜蜜的约会一样去赴死,那般从容。
当时的她,倒在血泊里,直到昏厥,那双黝黑的眸子都不曾闭上,一直深深地望着他。那眼神里有太多的悲哀和眷恋,让庄毅不敢细看。
赵赵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庄毅陪在她身边。医生在救护车里给她做了简单的抢救,赵赵的肺部严重穿孔。她在疼痛的刺激下偶尔清醒的那一刹那,突然握住了庄毅的手,声音闷吞地含在喉咙中,但是庄毅听得懂。她在说,庄毅,我没骗你,我也不能……再骗自己了……我是真的喜欢你,我怕我……死了,就再也没机会告诉你了……我喜欢你……是真的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