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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江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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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浔江畔,枭白听完江边浣纱大娘的话后立刻变得苦哈哈。

    为什么?

    因为她走错路了,她要去的壇城并不在这个方向。浣纱大娘见枭白苦着脸,笑道,“虽然浔江比不得壇城,可来一趟也不吃亏,今年咱这特产的樱桃刚下来,像你这样的小姑娘定是爱吃的,许是缘分,不出十天,镇里那棵百年樱桃树就能结出二十年一见的血樱桃了。”

    “血樱桃?”

    阿朱已经传来这里的生机很充沛的消息,枭白便不急了,继续在这里跟浣纱大娘唠嗑。

    “也算是老祖宗那一代的圣物啦……”

    据言,浔江畔的人是在几百年前从旁处迁徙来的,在浔江落脚的头十年里还相安无事,突然有一天,这里来了一只长相似虎又不是虎的庞然大兽,它四处破坏闹得人心惶惶,之后,从外地来了一个美丽的女子趁着那大兽在樱桃树下休息时,以血为封印将大兽封印在了地底。从那时起,那棵樱桃树开始结暗红色的樱桃,都说是因为女子的大无畏,将樱桃染上了神圣的色彩,镇上的人将樱桃树枝裁下来种起来,却没有一棵结出暗红色的果实,久而久之,封印大兽的樱桃树被附近的人当成护佑他们的圣物,暗红色的樱桃被称为血樱桃。

    “大娘,你不是说血樱桃二十年一见嘛?可你讲的故事里却是一年一结果,这又怎么说?”

    先不说传说是真是假,这血樱桃单听名字就能给阿朱好好补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若是真的,枭白可以多活几天,若是假的,也没什么损失。

    “一开始确实是一年一结果,只是没过几年就不结果了,我们族长想去找设下封印的美丽女子,可那女子结下封印后便离开了,由于害怕大兽再次出现,族长派人费力的寻找女子的下落,后来,虽然女子没有再来过,可是托人带来了一封信,信上,女子说是她的封印不牢靠,要每隔二十年重新加固一次,但她并不能每次都出现,所以写下了加固封印的方法,让族长挑选适合的女子学习。从那时起这个方法便开始传承,每一个选中的女子称为圣女,得到族里所有人的尊重。”

    顿了顿,浣纱大娘颇为骄傲地说道,“想当初我还参加过圣女的选拔呢,想来都是四十年前的事了,当初我才五岁,正是天真可爱的年龄啊。如今都比现任的族长老了,呵呵。”

    打定要尝尝血樱桃的主意,枭白随口问道“大娘知道这一届圣女是谁?”

    只是大娘突然非常幼稚地撇撇嘴,“是现任族长那个小屁孩的女儿,甘怡。”

    小屁孩?枭白满头黑线,如果根据二十年一任圣女来说,这一届的圣女甘怡至少也要二十岁吧,她爹也要三四十岁了好不好,看了一眼安静站在身旁真正年龄只有十八岁的方秋扬,叫一个三四十岁的大叔小屁孩,比叫秋扬大叔还惊悚好不好?

    大概是感受到枭白的想法,大娘嘿嘿一笑。

    “我也算是看着他长大的,小时候经常跟在我屁股后头乱跑。”

    所以我叫他小屁孩理所应当。

    话虽如此,对两个外地人这么诋毁你们族长真的好么?

    只是这话,枭白没好意思问出口,大娘淳朴的可爱,让枭白感觉很是亲切。

    又打听了一些风土人情的问题,枭白带着方秋扬,向浔江畔的小镇前进。

    小镇是外族迁徙而来,经过百年来的混居,对外族人并不排斥,还相当热情,这些看浣纱大娘的态度就知道了。一进小镇,入目间,家家户户的小院都种有樱桃树,真是樱熟叶茂的季节,空气中弥漫着果实香甜的味道,勾得枭白的味蕾不由自主的分泌液体。

    吞了吞口水,枭白一手拽住方秋扬的衣袖,“来都来了,要不要去尝尝这的土特产?”

    水灵灵的双眼不由自主地眨了眨,就差在脑门上贴上俩字:‘想吃’。

    真的是非常想吃,到处都是生机勃发的果树,对她益处颇多,生命诚可贵啊。

    似是意识到什么,枭白停下脚步,松开了抓住方秋扬袖子的手,只见那白色云袖上多了一个黑色的爪印,醒目非常。

    她好像,似乎,可能,在和浣纱大娘聊天的时候,拨弄拨弄河草,拔了拔芦苇,然后忘了洗手了!

    枭白别开脸打哈哈,“这个……”

    枭白对方秋扬有些说不明的感觉,这让她心生警惕。不是因为她胆子小,一个性命随时都可能丢掉的人还有什么可怕的呢?警惕,是源于这个守墓人的沉默,所以觉得不可捉摸。

    从遇见到现在,他们只进行了两次对话,第一次是草原上,方秋扬说要跟着她,对话内容是交换名字;第二次是夜晚的驿站,见证了大叔变少年的神奇,对话内容依旧停留在自我介绍上。这让枭白很崩溃。

    方秋扬基本上不说话,一路上都只是枭白说,他听,却每次她有什么需要的时候方秋扬总是能拿给她她所需要的东西。

    明明认识没几天,却好像相处很久的样子。

    所以面对方秋扬,枭白往往像小孩子一样没有底气,虽然她本来就比方秋扬小,才十五岁,只是觉得命之将尽,非要拿出老气横秋的感觉。

    这方,枭白还在支支吾吾打哈哈,方秋扬已然开口,依旧是温润好听嗓音,“没关系,衣服就是用来洗的,想必小白会对我负责的。”

    好吧,这位不是不说话,是不说话则已一说话惊人。你是让人家帮你洗衣服,对你要负什么责!

    “我没见过樱桃,既然是特产,我想尝尝。”

    方秋扬很温柔,至少对着枭白是这样,可是他的温柔不明显,枭白又太迟钝,才使得一路上都没被察觉。并且,方秋扬确实是在草原一个人呆久了,以至于有着天生的好嗓音,说起话来却不带一丝起伏,没被枭白察觉实属活该。

    但是……

    枭白双眼一亮,蹦了起来。

    “对吧对吧,咱们两个人,要买好多呢。”

    方秋扬却是看着突然凑近的小人儿身形一僵,没了反应。

    活跃起来的小人儿可没想那么多,言罢,立即蹦蹦跳跳的向前去。

    果然还是小孩子脾气。从僵硬中恢复,方秋扬宠溺的笑笑,信步在她身后。

    已经过了花雨飘落的时节,可方秋扬觉得,他眼前的景色,比满天缤纷的樱花瓣更迤逦动人……

    枭白在集市上和卖樱桃的小贩讲价时,传来了一声马匹的嘶鸣,声嘶力竭地那种,让哪怕是见惯了风浪的枭白小心肝也颤了一颤,只觉被人从背后抱住躲开了靠近的危险,眼前的景色就变了。

    抱住她的人将她安全地放在树上后并没有撒手,只是枭白注意力全放在了树下方的集市,没发现。

    从枭白这种凑热闹的心理可以看出,集市里突然变得多热闹……

    嘶鸣声一出,集市里,上至八十几岁卖菜大娘,中至卖鱼卖水果的小青年,下至用石头,草绳交换糖果的小孩子,无一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好东西躲在一旁,那训练有素面无表情的样子让枭白大为感慨。

    伴着滚滚尘烟出现的是一匹尾巴上包了块红布的马奔驰而过,后面是五头大小不一的牛,仔细瞧还能看见牛身上断掉的轴辕,呦,这谁家的耕牛呀!

    可能是累死过一匹马,枭白对这种动物充满了同情心。拔下头上的发簪,发力一甩,用发簪将马尾巴上的红布射落订在了地上,心道,“小马儿,我也就帮你到这了。”

    已经摆脱追赶的马匹一拐跑向了一边,直直地撞在墙上,晕了过去。马是解脱了,可是那五头牛还在到处乱跑。

    当然,重头戏在后面。

    只见一个模样俏丽的女子一袭浅色粉衣,手持三米多长的银鞭,另一只手扯着一个男子,一脸嚣张。反观被扯住的男子,眼睛弱弱的四处求助,活像被非礼的小姑娘。

    俏丽的女子自然也是看到男子泫然欲涕的模样,不满道,“擦,跟被非礼的人是你似的,你非礼别人的时候怎么不想想!”

    额,还真是非礼啊……

    但是听到这句话,集市里的人不淡定了,纷纷小声交谈起来。

    “王起是疯了吧,非礼谁不好非礼小霸王?”

    “这你就不懂了,小霸王虽然人嚣张跋扈了点,模样可是百里挑一的。”

    “屁,就知道你们男子没什么好心,非礼别人还有理了,我们圣女就是给我们女子伸张正义的!”

    ……

    只是叫做王起的当事人是已经哭了,嚎道,“圣女大人,我真不是非礼,我就是看我老婆!”

    俏丽的女子高贵冷艳的瞥了他一眼,“我记得你上个月写了和离书,并且交予我爹爹公正了,现下可是单身啊,哪来什么老婆,何况,看老婆用得着爬人墙头?”

    此话一出,集市里的人默了,甚至还有有个人替王起说话。

    “那个,圣女,这应该是误会,小王这不是年轻不懂事嘛,一冲动就跟他老婆和离了,这不是一心求和,这才爬墙的啊……”

    没等和事佬说完,圣女小姐银鞭一挥,在空气中打了个响,这下,连着奔腾的牛也安静下来了。

    “你把我姐姐当什么了,把女子当什么了?喜欢了就捆在身边,不喜欢就弃之如敝屐?我姐姐不是随便的人!除非她打开正门想见你,否则爬一次墙头我揍一次!哼!”

    说完,甩下王起,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背影潇洒凌厉,丝毫不拖泥带水。

    只是留下的王起,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衣服已经被扯的凌乱,再加上哭哭啼啼的样子,若不是有之前的对话,枭白还以为他才是被负心女子蹂躏后始乱终弃的那个呢。

    枭白见集市里的人同情的看了看王起,有的还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淡定的将收起的摊位再次摆好,连那五头牛的主人也很冷静的将各自的牛牵了回去,像是已经经历过很多次一般,不由心生好奇,低头看了眼抱住自己的人袖子上黑黑的爪印,不老实起来,转头道,“秋扬,放我下去吧~”

    觉出手臂中那不盈一握的腰肢不安分的扭动着,方秋扬别开视线,放开了枭白,率先跳了下去,然后站在树下朝着枭白微微一笑,张开双臂,吐出一个字。

    “跳。”

    枭白应了一声跳了下去,稳稳地落在方秋扬的面前,让方秋扬摆好的准备接住她的手臂收也不是,放也不是。奈何枭白根本没在意,跑到刚才卖樱桃的小贩那打听。

    徒留方秋扬一人在树下扶额叹息,不着急,不着急,这种人就是天生情商低……

    很快,枭白亮着眼睛跑过来跟方秋扬说八卦。

    那个手持银鞭的俏丽女子便是这一届的圣女甘怡,是个热情似火的女子,这个热情大部分表现在对女子的关心上,这成了浔江畔的女子的福音,男子的噩梦。凡是有点不规矩的行为都会被她手中的银鞭惩罚。甘怡本身便是族长的女儿,又成了圣女,在浔江是横着走都没人说一个不字,性子又直爽,好吧,说得好听叫嫉恶如仇,不好听就叫……多管闲事。

    久而久之,成了女子中的女神,男人中的小霸王。

    额……这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总之,像今天这种大闹市集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前不久是某个小子跑到喜欢的姑娘房里表白,那姑娘刚好要洗澡……还有是小乞丐偷了隔壁独居大娘的鸡蛋吃……

    每个被甘怡教育过的人倒是都得到了不错的结果,例如那个小子喜欢的姑娘正好也对他有感觉,经过一闹,两人也算是正式交往了;小乞丐为了还鸡蛋钱在大娘那帮忙打下手,大娘一个人住也闷,觉得小乞丐倒是乖巧,收了他当孙子养……

    因此,甘怡胡闹的性子,还真是让人该死的讨厌不起来。可不讨厌是一回事,成为被教育的对象是另一回事,是以,众人对王起报以同情。

    谈回王起,王起今年二十八岁,模样清秀,能识文断字,虽然家室普通但也是顶好的人,所以才有人在小霸王面前帮他说话,但是好人也是人,总有各种各样的毛病,而王起的毛病就是爱唠叨。嘛,话多而已,偶尔听听也无伤大雅。但是王起的老婆是天天听,是个人都得被折磨疯,可王起的老婆温琦这么多年都坚持下去了,想来也是很坚强。

    然而再坚强,也是有坚强不起来的时候。

    一个多月前,王起的老婆切菜不小心切到了手,王起心疼的跳起来,一边包药一边唠叨,从切菜专心致志,到做事要一心一意,好不容易说完为人处世,又对包扎的讲究,金创药的药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那天温琦心情不好,本是觉得切到手,流点血也没什么,经过王起这么唠叨突然觉得委屈,然后哭了出来,驳了王起一句,二人一言不合吵了起来,一个激动把和离书写了递给了族长。

    但是和离书一交,行李一打包,王起就后悔了,想方设法找温琦求复合,可温琦避而不见,这不,为了见温琦一面,王起跑到她家院墙那打算爬进去和温琦好好谈谈,怎料刚巧被甘怡看见,银鞭一甩,把王起拽了下来。王起一见是甘怡,顾不得解释什么就夺路而逃,由于他是骑马来的,倒是比靠两条腿的甘怡快许多。

    可很快,王起就轻松不起来了,不知什么时候他的马屁股上缠了块大红布,身后响亮的鞭声刚落,几头牛就朝他追来,吓得他都快哭了。

    嘤嘤嘤,不就是想来追老婆嘛!

    被甘怡银鞭召唤来的耕牛可不管王起心里想什么,只是追赶那块布,最为崩溃的想必就是那匹马,它招谁惹谁了?

    在一路鸡飞狗跳下,王起一个不稳摔在地上,这才被甘怡扯住出现在人群面前。

    温琦是甘怡奶娘的女儿,平时以姐妹相称,本就对男子欺负女子看不过眼的小霸王,你还当着她面翻她姐姐家墙?得知真相的众人也只能给王起在心里默默点蜡。

    根据圣女前几次教育别人的经验,你也很快可以得偿所愿的,恩。

    讲完八卦,枭白笑道,“秋扬,你好不好奇,为什么被圣女教训的人都得到好的结果?要不要去看看甘怡?”

    方秋扬发现他爱上了枭白叫他名字的样子,眼睛泛着狡洁的光芒,巴掌大的脸满是跃跃欲试却又一副但凭你做主的样子,尤其是那清冽却不失少女的娇憨,柔柔的喊道,“秋扬~”

    生动,可爱。

    好奇,怎么会不好奇。

    只要她想,他乐意满足她任何事。

    即便她并不知。

    在她去打听八卦的时候,方秋扬已经将她射出去的发簪捡了回来。

    将捡起的发簪帮她重新戴在头上,方秋扬缓缓道,“我很好奇,去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