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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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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三儿煮了三碗炸酱面出来,放到桌上,“宋姑娘,我让厨房给你们煮了一碗面。”

    “多谢小哥。”宋新桐正是饿了,原本想着直接卖掉便去外面的面铺子吃早饭,但哪想到还得拖这么久的时间。

    茶盏功夫后,宋掌柜毕恭毕敬的领着一位二十四岁的公子哥走了下来,公子哥应当是才被人从床上唤醒,一直呵欠连天的。

    “东家,这就是之前供货的宋姑娘。”宋掌柜简单介绍着,“那两位一模一样的小公子是宋姑娘的胞弟。”

    “这是我们东家,东家姓许。”

    宋新桐打量了这位年轻的东家一眼,长得倒是俊秀,一身奢贵的锦绣华服,腰间坠着一只透绿的翡翠玉佩,周身透着慵懒而随意的气质,和她想象的大腹便便的东家不一样,她朝着这位东家简单的点头行礼,没有卑躬屈膝,“见过许公子。”

    许明安打了个哈欠点了点头,拿着手指的折扇扇了扇,“你就是那个卖新鲜菜式给我们酒楼的宋姑娘?”

    宋新桐无意间瞧见这位许公子惺忪的凤眸里隐约透着精光,便知他不像表面显露出的一般慵懒随意温和,听他问起也只是点了头,应了一声是。

    “你哪来的这么多新鲜菜式,说来听听?”许明安坐到方桌的一旁,伸手拿了一块紫薯糕放进嘴里,一边吃一边和大宝二人对视着。

    宋新桐不知他是何意,但也不敢怠慢,“家中贫穷,便去山上发掘了这些能吃的菜。”

    许明安听了微微挑眉看了他一眼,也不知是信了还是没信。

    只是对一旁正在收拾桌子的朱三儿说道:“也给我煮一碗面来。”

    “好的,东家。”朱三儿忙将空碗撤下。

    “姑娘是想要一百文一斤?”许明安问道。

    宋新桐摸不准他的意思,只是解释道:“实乃难寻,而且数量稀少。”

    许明安看了满满一背篓的灰孢,没说话。

    大宝见这个年轻好看的东家,不由说道:“阿姐找了好些天才找到这么多。”

    许明安看着这个口齿伶俐的小孩,忍不住伸手捏了捏他的脸颊肉。

    大宝被捏的嘟着嘴巴,想打他,可阿姐还要和他的酒楼做生意。

    宋新桐忙将弟弟护到身后,高声说道:“许公子这是何意,为何欺负我家弟弟?我弟弟只是实话实说罢了,怎就得罪了许公子?”

    “我觉得你两弟弟可爱罢了。”许明安就是觉得捏的舒服罢了,“而我家小儿一般可爱。”

    宋新桐脸色不太好看,“乡野小子,比不得东家家中的贵公子。”

    从许公子到客气的东家,表明了宋新桐心情不爽快,“既然贵酒楼无意买下我家的灰孢,那我便告辞了。”

    “宋姑娘且慢。”宋掌柜急急的唤住,朝东家说道:“东家以为呢?”

    “依宋姑娘所言便是。”许明安微微虚着眼看着两个浑身上下崩得紧紧的小子,全都戒备的盯着他,心底不由好笑。

    宋掌柜立即招呼了伙计过来称灰孢,“姑娘稍坐一会儿。”

    很快伙计就过来报斤数了,“掌柜,一共二十六斤。”

    “这是二两六钱银子,姑娘收好。”宋掌柜递给宋新桐,“姑娘若是还能找到,或是还有新鲜食材都可以送到我们酒楼里,我们一定会给姑娘满意的价格的。”

    宋新桐接过银钱,然后看了许明安一眼,不知为何她觉得这个人表面像树懒,实则是一条毒蛇,一不注意就咬人的那一种。

    “告辞了。”宋新桐将两个弟弟牵着就往外走,连桌上剩下的紫薯糕都没有拿就跑了。

    宋掌柜看着宋新桐姐弟走远的身影,对着还慵懒得很的东家说道:“东家,这才可好了?你把人家吓跑了,以后没了新菜可怎么办?”

    他这个东家最大的嗜好就是吃,吃山珍海味,吃各种怪味儿,其二就是喜欢睡懒觉,刚才一定是因为没睡醒被叫起来发脾气,结果发到了人家宋姑娘的弟弟脸上。

    许明安困顿的眨了眨眼,还有些不太清醒,“那天的鱼还不错,你在哪里买来着?”

    宋掌柜愣了愣,他就知道说的什么东家都没有听进去。

    吃了一碗炸酱面后,许明安终于从头到脚都醒了过来了,负手站在柜台边和掌柜说道:“那位宋姑娘家住何处?”

    宋掌柜一诧:“东家是想?”

    “那位宋姑娘一定还会寻到新菜的,我们得空去走一遭。”许明安说道。

    “东家说的是,那这些灰孢当如何?是留在县里卖还是?”宋掌柜问。

    “我今日带回岭南城,想来那些暴发户一定会喜欢的。”许明安露出一道精明的笑意。

    走出酒楼的姐弟三人不知道她们只值一百文一斤的灰孢,转眼就会变成岭南城大酒楼里几十两一盘的珍馐美食,若是知道的话,宋新桐一定亲自背去岭南城贩卖。

    “卖煎饼咯,买甜果子咯。”

    “卖珠花咯,卖水粉咯。”

    大街上叫卖声不断,大宝和小宝一人拿着一串糖葫芦,边走边舔,还不忘看周边的稀奇,还不时的品头论足的:

    “阿姐,这个好看。”

    “阿姐,这个好香。”

    宋新桐先是带着两个小子去了上次她去过的布店,买了两匹细棉布,一匹白色的,一匹青蓝色,老板娘给了优惠,一两二钱银子就拿了下来。

    “姑娘不该总穿这种靛青色的,这种粉色、黄色的布料都适合像姑娘这般年纪大小的喘,穿上会很好看的。”老板娘不忘推荐着。

    宋新桐倒是想穿鲜艳一点,可这种布料如果不绣花纹就不好看,她没有闲功夫去做衣服,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选了这种青蓝色,“不用了,家里要干农活,穿深色的耐脏。”

    村子里的人都穿青色的衣服,只有不干农活儿的才会做鲜艳的颜色。

    “多谢了。”宋新桐牵着两个弟弟走了出去,然后才往县城书院的方向走去,老板娘说那边有半条街都是卖笔墨纸砚的,其中有一间叫作墨轩的店是所有店中最便宜的,老板娘的儿子就是从那里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