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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里的春草鲜嫩细长,掩住了整片土地,一片碧绿,看不清哪里是路,哪里是草场,当然,草原上本来也没有什么路,马儿踩的多了,也自然有了路。
在莴伯万的营帐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土坡,不高也不低,只是微微隆起,覆盖着碧绿的嫩草,空气中弥漫着青草和泥土的混合气息。
此地平时没什么人回来,所以安静无比,春日低垂,却也有一些肃杀之意。
那名从小帐中走出的女子,一个人默默的从碧草间穿过,走上了小土坡,然后她看见了对面的那个年轻男子。
脸上带着笑,眼中带着浓浓失望之意的年轻男子。
赢玄看着眼前这个消失了数月的女子,看着她的面容,看着她那双依然如湖水一般的双眼,开口说道:“你瘦了。”
悄然离去数月之久的乔怜雪,如今已经变成了莴伯万部中的一位贵人,她望着赢玄,没有开口说话,清湛的眼眸里,不知在无声述说着怎样的语句。
赢玄盯着她的双眼说道:“我在这里等了你七天。”
赢玄清楚,这个女人是自己的,无论她在哪里,总有一天她还会遇见自己,就像那句话说的,有缘的人就算天涯海角两人还是会相遇,没了缘分的人就算近在咫尺,也终将不会再见。
显然,乔怜雪和赢玄是有缘的,因为他曾牵过她的手,触碰过她的心。
只是赢玄没有想到,失踪了的乔怜雪,竟然会在莴伯万部的草原上出现,而且在这里身份显贵,这也确实,乔怜雪长得如此娇艳动人,就算已经年过半百的莴伯万自然也是没有什么抵抗力的。
想到此处,赢玄的心中顿时一阵悸动,仿佛心脏上被人生生撕下了一块似的。
“你没有什么需要对我解释的吗?”
赢玄看着她的双眼,心尖阵阵抽痛,缓缓开口说道:“比如你为什么在这里,比如你和莴伯万的关系。”
这些话从赢玄的唇里说出来,带着一股莫名的讥讽味道,这味道并不浓重,却格外刺心。乔怜雪微微一怔,旋即抬起头来,轻轻拨动额角的乱发,说道:“既然你对一切都有定论了,又何必再来问我?”
赢玄的语气依然是那般的冰冷:“有些事情,我知道是一回事。你亲口告诉我,又是另一回事。”
“我们走一走吧。”
乔怜雪轻舒了一口气,没有解释她为什么会来到草原,以及她和莴伯万的关系,只是很自然地提议二人在这茫茫草原上走上一走。
赢玄突然觉得,如今的乔怜雪似乎已经有些不一样了,似乎和以前的乔怜雪有些不一样了,他沉默了片刻后,说道:“好。“
二人离开小土坡,向着荒无人烟的草原深处行去。此时太阳依然高悬在空中,但却只能人感到丝丝温暖,却没有半点燥热之感。
四野依然一片安静,这一男一女二人,就像是天地间地两个小点,在碧绿的草海中缓慢的行进着。
和洵的春风拂过两人的脸颊之时,乔怜雪停住了脚步,她长长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又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张开双手,仿佛融入了整个自然之中似的,良久,她才轻声说道:“你感受过置身于浩瀚的草海之中,任由青草拍身,春风拂面的感觉吗?这个时候你就会觉得,这天地之间就剩你一个人,任你翱翔,那种感觉叫做自由。”
赢玄沉默,认真倾听着。
乔怜雪放下手臂,缓缓走着,看着远方的日头,眯眼说道:“三年前我随着义父,来到了这里,然后莴伯万首领就一直希望我能来这里定居,或者呆上一些时候。”
乔怜雪微微一笑,那张平实的面容上骤然现出几丝有趣,看着赢玄问道:“你是不是以为我成了莴伯万的女人?”
赢玄一窒,不知如何接话。他早已发现,莴伯万夜入乔怜雪的小帐蓬不止一次,而且他明显对乔怜雪有某种情绪存在。
一种莫名的情绪充斥了赢玄的内心,此时,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冲动,赢玄张开双臂,强行将乔怜雪拥入了怀中,乔怜雪的身体也有些僵硬,有些无力的挣扎着,但很快,赢玄的火热就将她融化在了怀中,犹如一只温顺的波斯猫一般。
“你是不是吃醋了?”
乔怜雪半靠在赢玄的肩膀上,二人紧紧的相拥在一起,似乎都怕对方忽然间的消失。
“我吃什么醋。”赢玄确实有些不是滋味,但依然倔强地说道:“那个糟老头绝不是你要的自由,没理由我这个英俊少年你不要而要那个糟老头。”
“你终究还是吃醋了。”乔怜雪微笑着说道,脸上浮现出一个小女子的得意。
不等赢玄开口,乔怜雪将头依靠在他的肩膀上,她也不过是个小女子,她也希望有一个可以倚靠的肩膀。
就如此时,距离这片草地不远的莴伯万的大帐前,数百莴伯万族的勇士正拱卫着他们的首领,冷漠地看着远处犹如黑点一般的两人。
乔怜雪离开了,莴伯万有些担心,担心她一去不再回来了,
带着勇士跟了上来,不知为何,莴伯万的心中总是感觉到有人正要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带走。
这个女子长的美丽动人,其他部落里贡献来的美女,和她一比根本就是狗尾巴花儿和雪莲的区别,这个女人高贵,这个女人高傲,她不仅给部落带来了安定,让部落的人不再因为疾病而苦恼,更重要的,她让年过半百的莴伯万带来了一种年轻时才有的征服感,他想征服她,他想占有她,但他只想让她乖乖顺从,所以每一晚他都彬彬有礼,绝不作出任何逾越的事情,虽然至今连她的小手都未曾碰过,但只要那个女人她在自己的身边,莴伯万就十分的满足了。
每一次见到这个女人,莴伯万便觉得那是自己生命中最欢喜的时刻,哪怕只是面对面坐着,对望着,也欢喜无比。
若将来能够横扫草原,骏马之旁,王帐之侧,如果能有她坐在身旁,这个天下一定会美丽许多。
但她,如今却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那男人是谁?
近了,更近了,看得也更清楚了,莴伯万看到那个男子正可恶地轻薄着他地珍宝,所以他无法在平静了。
“首领,我们冲过去杀了他。”莴伯万身边的勇士的脸上阴云密布,大声说道:“我们为首领杀了他!”
“跟着他们,不要去打扰。”莴伯万闭上了眼睛,岁月的沉淀让他比其他人更加的隐忍,他和缓说着,但话语里却隐藏着令人心悸的寒意。
如果此时,这数勇士冲将过去,赢玄便是有天大的本事,在这苍茫草原上,只怕也难逃一死。但他很好奇,那个能让乔怜雪如此动容的人究竟是谁,难道是传闻中拐走大汗王妃的汉人角斗士?
似乎,那个角斗士,就是出身乌太图的无极馆。
莴伯万那双握拳的手愈来愈紧,表情却依然是一片平静,他是要角逐草原的男人,,但他也不会让那个年轻的男人来到了这片草原,还能活着回去。
就这样,在草原上,一对男女在草原上手牵着手漫步着,在他们的后面不远处,数百勇士在他们首领的带领下,光明正大的跟着。
而所有人不知道的是,在莴伯万等人的后面不远,还跟着一骑,一个孤独的武士,背着弓,挎着马。悄然的跟随在莴伯万的大队人马之后,他便是皇普俊。
这一跟,便是三天,赢玄和乔怜雪两个人在草原上漫步,一走便是三天,期间在某个部落买了两匹好马,走走骑骑,骑骑走走,第三天的夜里,两人停驻了在一处较大的部落里。
而这个部落,离完颜初雪等人的驻地却也相聚不远。
乔怜雪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傻乎乎的陪着赢玄逛了三天,只是,不自觉的想留在他的身边,幸福、快乐,还有无尽的安全感。
围着火堆,与那些胡人吃着牛羊肉,喝着烧刀子酒知道凌晨,部落里的胡人渐渐睡去,火堆边就只剩下了赢玄与乔怜雪二人,二人似乎都感受到了些什么事情,都没有丝毫睡意,安静地等等着黎明的到来。
“马上天就要亮了,你也该离去了。”
乔怜雪倚靠在赢玄的肩膀上,幽幽说着,这名女子到了离别的时刻,终于透露出了一位姑娘家应有的情思。
赢玄沉默片刻后,忽然说道:“我想带你一起走。”
乔怜雪痴痴一笑,伸手轻轻在赢玄额前一指:“你这个坏蛋,有了完颜姐姐还不够?”
“没有你,就永远不够。”
“你个贪心鬼,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如果我和你走了,恐怕还没走出草原,你就已经被碎尸万段了。”
过了三天,赢玄两人自然清楚在身后不远处,这片草原的主人,正强行压抑着怒气,等待着给赢玄最致命的一击。
“我是男人,我不习惯让女人来处理事情。”
赢玄突然笑了起来,火光映照着他的笑容,显得格外亲切与自信,“我会带你回中原的。”
乔怜雪坐直了身子,静静地看着他,:“我会去找你,但不是现在。等我把这里的一切处理完,不管天涯海角,我都会找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