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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钟略加思量之后,迅速启动了机关。
他没有像昨晚一样把马留下外边,而是骑着马直接冲进秘道。
谁知在失去光线、面对无尽黑暗后,马儿吓得浑身哆嗦,停足不前。
无奈之下,成钟只好跳下马背,牵着马摸黑向前走。
进来过一次之后,成钟的心态变得十分放松。
他发现“飞龙帮”极少有人外出,迎面遭遇的可能性很小。
既使碰上,他也有一百种办法可以摆脱。
出于对黑暗未知的本能畏惧,手中牵着的马儿还是战战兢兢,有时向前两步,又猛地后退,扯得成钟小手生疼。
这匹灵知不够发达的牲口,终于让成钟丧失了最后的耐心。
他将它牵出了通道之外,原本想栓在林中,又恐自己不能及时出来,害得马儿挨饿,索性取下鞍笼,任它自由离去。
“唉”
成钟长叹一声,返回秘道,也不点备用的火炬蜡烛,摸着黑跑步向前……
小混混大清早就起了身,离开了自己用马厩改造而成的宿舍,到养马场最老的饲养员张爷爷家里去了。
张爷爷放了一辈子马,已过了四百五十岁,身体每况愈下,已经到了风烛残年。
他得了一种怪病,眼睛红肿,口腔和咽喉溃烂,还动不动惊厥抽搐,用了许多疗治之法都不见明显效果。
小混混多方打听,有人说只有“牛黄”可治。
“牛黄”由牛身上的一种病变生成,就是牛胆中的结石。
隐秘部落并不养牛,当然没有人见过“牛黄”,多数人闻所未闻。
游牧部落大量养牛,有心人宰牛后会有意在内脏中搜寻,宰的牛多了,便会得到“牛黄”。
要找到牛黄,只有离开深山老林,到外面的草原上去。
小混混这一回离开隐秘部落,费尽周折,终于在蒙人部落找来了两块小儿拳头大小的“牛黄”,现在便是送给张爷爷去。
小混混是被亲生父母遗弃的。
他记忆中的第一个人便是张爷爷,是张爷爷和几位牧马人一道,你家一口,我家一口,拉扯小混混长大成人。
张爷爷得了难缠的病,子孙们虽然想尽办法,但终归无效。
小混混不哼不哈,出门半个多月,带着“牛黄”回来了。
前文讲到,狼域的大部分地方,仍处于原始部落时代,任何人离开自己的部落都会万分危险,若被人抓住,轻则沦为奴隶,重则生命不保。
所以,即使带着明玉币,也不敢进入其他部落去买东西。
部落之间的贸易,一般在特定的区域(比如大船上)进行,双方协商之后,再约定时间地点以物易物或交款付货。
如此社会情形,小混混弄到两块“牛黄”有多难,可想而知。
但小混混有他的办法去偷。
这是他闯荡外面世界的唯一办法,不论走到哪里,吃的喝的都靠这个。
他会在靠近某个部落的森林边缘歇脚,耐心等待夜幕降临。
游牧民族基本都是以恒星的时间作息,天黑下来牛羊进圈,人们匆匆吃完晚饭便睡觉。
这时候便是小混混的天下。
他身体小、动作像野猫一般灵敏,进入帐篷不会引起牧人的注意。
吃饱喝足之后,蹿进马厩,牵走一匹马是他最长干的事情。
连夜骑马奔跑数百里,在天亮前连人带马藏进森林,找块舒服的地方睡大觉,再等夜晚来临出发。
要说这也算是一种天意吧,如同任何大小动物总有适宜生存的办法一样,任何人也总有适宜自己生存的办法。
偷便是小混混在隐秘部落之外适宜的生存办法。
他的身手敏捷,是自小命贱又无人管束,在悬崖峭壁和参天大树上练出来的。
正因为命贱,他的胆量也比隐秘部落的普通人大出数倍。
正因为命贱,在别人被牢牢禁固在深山老林之中,不敢奢望看看外面的世界时,小混混早早就溜出秘道,在满世界瞎混了。
既便如此,寻找稀罕药物“牛黄”还是让小混混费尽了心机。
他一路昼伏夜出,希望碰到部落的庆典活动。
庆典活动人山人海,他可以直接混进人堆,他个头小,一般不会引人注目,即使有人注意到,凭他的本领完全可以轻松逃脱,普通人要抓到野猫一般的他,也是痴心妄想。
最关键的是,庆典活动要宰牛,小混混可以观察到谁是宰牛的匠人,然后跟踪到他的帐篷,便有望找到宝贝“牛黄”。
就这样一路流浪,直到靠近距离遥远的蒙人部落,才让小混混如愿以偿。
乌孙人是汉朝时期进入狼域的,蒙人晚了一千年,在元末明初进入狼域。
考虑到蒙人对狼族的友好,在汉人击败蒙人,一路追杀的过程中,“哮天王”心生怜悯,将其一部带入了狼域。
得到“牛黄”的小混混返回隐秘部落,没想到在秘道中遭遇成钟,被他一举抓获。
这是小混混第一次尝到被人抓住的滋味,也说不定是他卑微人生最大的机缘和转折点。
人生在世,什么皆有可能。
这是小混混昨晚想了半夜的问题。
他认识不少“飞龙帮”的人,他也算是隐秘部落见多识广的人,自见到成钟,他便有一种以往没有过的新奇感觉。
他的直感告诉他,似乎是,这是一位狼域世界少有的人物。
虽然对方自称是“飞龙帮”的人,但小混混的内心深处并不相信“飞龙帮”有这样一号人物。
他心想,只要对方今天真的来找他,就说明他在乎自己,他便会毫不犹豫跟他走。
至于他是不是“飞龙帮”的人,根本不在小混混的考虑之中。
“我自小被父母弃养,本就命贱,难道还会更贱吗?”
小混混这么想着,他的心思愈加坚定。
他不想听那些反反复复又毫无意义的感谢话,所以拒绝了张爷爷家人挽留吃饭的好意,只是叮嘱老人按时服药,便告辞出来。
害怕昨晚结交的朋友来了找不着自己,他早早便来到了养马场的大门口。
这座养马场养着上万匹马,占居了几座山头,面积几乎是隐秘部落的一半。
隐秘部落进入狼域最晚,是在华夏国的明朝末年。
加之全是汉人,所以社会形态堪称是狼域世界最先进的形态。
虽然外界人比照自己将其称为隐秘部落,其实他们根本不是一个部落。
他们继承了主世界封建社会的主要形态,由不同的大家族统治着整个社会。
各大家族周围,是没有或者少有财产但有人身自由的老百姓。
老百姓大多依附于各大家族,靠给大家族干活打工为生。
各大家族各有其势力范围。
最大的家族,也是各大家族的代表,便是柳乾坤的家族。
柳乾坤抢到“飞龙帮”帮主之位后,同时成为了隐秘部落的最高首领,原帮主宋承宗名下的产业尽数归于柳乾坤。
从那时起,这座宏大的养马场,便由柳乾坤的弟弟接手。
不管谁当主子,对于数千牧马人来说都一样,一样不停地劳作,一样过着勉强养家糊口的日子。
养马场门口附近,有一间竹子搭建的简易房子,算是诺大养马场唯一的饭馆。
虽然只此一家,仍然生意冷清。
因为这里的人们根本没有在外面吃饭的习惯。
只有前来养马场挑选军马的“飞龙帮”成员,有时会在馆子里吃上一顿。
不过,小混混倒是这里的常客。
他在家在外都是一个人,加上口袋里不缺明玉币,所以动不动会来饭馆“嘬”一顿,有时还会喝上几怀。
今天,他便准备在饭馆里请新朋友好好喝上一场。
馆子的小二名字刚好叫作小二,是小混混的老熟人。
他刚起身在饭馆内外打扫忙碌,见小混混在那里转悠,便大声招呼道:
“小混混,好久不见,到哪里混去了,是不是找了个小媳妇,‘倒插门’去啦?”
“嘿嘿,你才‘倒插门’呢!
我今日有朋友来,你别光说废话,趁早准备好酒好肉,到时别要啥没啥!”
小混混一边笑着,一边大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