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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圣手书生(赠花留香,先谢为敬)

作者:家在半岛中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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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手书生崔承之接到洛阳卢家的邀请,大喜,即日启程,就来到了洛阳东门的卢家。

    卢家刚收了一幅王献之的字,请圣手书生去鉴别一下,那是一幅王献之的清明雨后贴,挂在书房里,行书体,字体灵动俊逸,风韵穿越历史的厚重仍在纸面流动,崔承之手上端着一杯酒,以指代笔,在空中虚画,写了几笔,道:“好字。”咂一口酒,道:“好酒。”又看了下酒杯,道:“好杯。”摇头晃脑满怀惬意道:“这葡萄美酒石榴红,色如美女醉酒,盛在这碧玺杯中,如荷花仙子栖息于荷叶上,风来也,香韵如霰,风吹荷动,碧波凝韵,这王子敬在天地清明之日,追思先父,微酣之际,写下此贴,洒脱中略蕴伤情,有杏花之明,也有雨丝之忧,布局错落有致,行文风行水上,神作矣,神作矣。”

    卢笛在旁笑意盈盈,面露敬佩之色,道:“正是正是,先生所言极是,如此说来,此贴是真品?”

    “真品真品,当然是真品,贤弟好眼力,这楷书正,草书癫,行书秀媚,赏草书得饮西凤,楷书得饮龙井,行书正好品这葡萄美酒。”

    圣手书生比卢笛大了好多,但是不肯以长辈自居,所以两人一个称先生,一个称贤弟。

    “先生这赏墨配酒之论,只怕也是妙绝天下,不亏是圣手书生,小弟何来好眼力,先生才是慧眼如炬,真伪难逃,小弟只是机缘凑巧,得此宝贝,运气好而已。”

    “机缘凑巧?哈哈哈,以后有这样的机缘,也让老哥来凑巧一下,哈哈哈。”崔承之重重在卢笛肩上拍了一下,卢笛啊呦一声,面露痛苦之色。

    圣手书生奇道:“咦,贤弟身上有伤?”

    “唉,日前与人交手,修为不及他人,故此受伤,说来惭愧。”

    “哦,贤弟人中之杰,年轻一辈之佼佼者,能令贤弟受伤者,倒让愚兄想听听是何方神圣?”

    “说起来丑事一件,是小弟不自量力,先生可曾听闻前些日子有人夜闯大内,行刺皇上,当今皇上乃千古圣贤明君,难得的好天子,黎民的洪福,行刺者是个胡儿异族,身边还有个白猿做帮凶,小弟得到信息,想悄悄地杀了此人,未曾想技不如人,不奏其功,反遭其辱,可恨可恨。”说完在桌上重重一拍。

    “行刺之事我也听说了,想不到竟是个胡人,我堂堂大唐中华,怎容一异族猖獗,必除此獠,贤弟想暗中为武林为国家做件大好事,虽然没做成,也是令人敬佩之举,何来丑事一说,那贤弟下一步有何打算,若需差遣,定当效劳。”

    “我思来想去,此事还得请庄家出手,国事为重。”

    “唔,那贤弟已经通报了庄家?”

    “正为此事犯难,武林皆传我卢家想取庄家而代之,由小弟出面说此事,只怕庄家不信,狐疑不决耽误事情,小弟确实也拉不下这个脸,承认技不如人,去求助庄家,你看……”

    看来拉不下脸才是真的。

    “哈哈,贤弟心思愚兄明白,此事我来代劳即可,我即刻就去一趟逍遥山庄。”

    “先生侠义。”卢笛深深一揖。

    “可惜可惜,可惜官奴墨宝,才看了几眼,又要作别,可惜啊可惜。”连讲了五个可惜,数学不好的人还数不过来。王子敬和官奴说的都是王献之。

    卢笛道:“先生,可否这样?先生先修书一封,我派人送去庄家,先生在敝处盘桓几日,临摹够了,再去庄家亲临说明,那胡儿说过段日子要去四明,正好在那里设伏,先生晚几天去庄家也不迟,先生看怎样?”

    崔承之沉吟片刻,道:“庄家认得我的字,我的字谅也无人能模仿,平素我的为人庄家也信,既然不会误大事,愚兄就多留几天,多喝些美酒,免得日后干想,哈哈哈。”

    “好,好,那就有劳先生,先生在信中可不必提及卢家。”

    “行,就依贤弟之意。”

    崔承之当即修书一封,言辞华丽,笔法雄健,言明忽孙之事,并在信中说自己临时有事耽搁,数天后当亲临逍遥山庄详说此事。

    二天后,圣手书生离开卢家前往庄家,顺途回家住了一宿,放了临摹的帖子,隔日,崔承之在去庄家途中被截杀,一击致命,伤在喉咙处,伤口薄而深,不同于常见的刀剑伤,似是被圆弧的锋刃切割所致。

    有一个答案很靠谱,凶器就是忽孙的银月弯刀,杀人动机:灭口或者报复。

    忽孙最终决定放弃复仇,放下仇恨的人,就如卸下了心头的一座山、一条毒蛇,心情很好,健康又轻松,忽孙把随身其他东西留在山洞,和心头人在夜色中万般不舍的道别,一人一刀一猿昼伏夜行,前往四明,忽孙让宝贝好好在家里呆着,自己快去快回,回来后就一起悄悄离开大唐,做一对比翼双飞的天涯同命鸟。

    数天后,忽孙抵达四明山,寻找白猿群,通过问询山民和自行寻觅,确定了大致方位,那日他到了一个风景绝佳之处,但见崇山峻岭茂林修竹深涧清溪,山洞掩映,绿草离离,走兽飞禽,飘香花果,殊是人间胜景,若是能和杨妙玉在一起,于此处结庐,寄情山水,与小白为邻,亦乃人生乐事,不枉余生。

    然后他看到了五个男人。

    五人都佩戴着剑,等候在路旁,好像不允许他继续欣赏风景。

    第一个上前施礼的是个书生,脑门上刻着两个字:满腹经纶。后脑勺又刻着四个字:桃李要满天下。书生微笑道:“见过忽孙阁下,在下春秋门大弟子文中子。”

    第二个来施礼的像个农民,穿着麻衣,光着小腿穿着草鞋,面无表情,道:“见过忽孙阁下,在下黑白门大弟子翟白。”

    第三个明明穿得像乞丐,却气宇轩昂的仿佛财神爷是他的管家,上前大刺刺道:“丐帮长老洪国能见过忽孙阁下。”

    第四个胖乎乎,若孩童装束,似笑非笑,道:“见过忽孙阁下,小人是逍遥山庄书僮庄臣,这位是我家少庄主。”

    第五个气度沉稳,举止之间王者气象隐现,道:“见过忽孙阁下,我乃逍遥山庄少庄主庄南,今日我们特在此恭候,想请教阁下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