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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润城,姜州城街道上仍旧是熙攘的人群,商户小贩的叫卖声,人们的讨价还价声,鸡鸣狗叫声,不绝于耳。
“呼……嗨!”
城中心一处大院内,传来一声声练功的叫喊声。这是个素雅的院落,如果实在要找个形容词的话,那就是一个字——大!四进的院子,青砖黛瓦,铁门铜锁,恐怕得两人合力才能推得动,一进处便是一座砖雕影壁,上刻着喜鹊登梅,须弥座却是石料雕刻而成,可见这院落的主人是一个十分考究之人。二进便来到了大院之内,两棵梅树分别栽种在大院的两侧。梅树之间,两名少年,在细雨中舞剑,他们的不远处,站立着一个表情严肃的中年男子。
“余重,剑走轻灵,你的脚步太沉了。”中年男子大声呵斥道。
“是,二叔”,这名叫余重的年轻人并未停下自己的身形,反而更加轻盈起来。
“余戎,我们余家的三一剑法源自道家,讲究虚虚无无,重意不重形,你这样拘泥于招式,临敌只会应变不足,忙中生乱。”中年男子又对另一名少年呵斥道。
“爹,我就这天赋,不及堂兄,你说一百遍我也是这样啊!”只见这名叫余戎的少年停下了身形,收剑入鞘,脸上来不及擦去的汗水与雨水混在了一起。
中年男子听罢,恼怒之色立现,欲言又止,因为他发现另一个白衣男子不知何时,已经站到了他的身后。他来了,已经不用在多言了。
白衣男子背负着双手,缓缓的从中年男人背后走到了前方,没有一点脚步声,神采奕奕的脸上有着些许岁月的痕迹,看起来比中年男人还略长几岁。
“余煌,不必过于苛求戎儿,三一剑法本就难练,心意形神合一方能初窥门径,如若要达到三三归一的境界,那更是需要岁月的磨砺,不必急于一时。”
“是,大哥。”中年人回答道。
“哈哈哈,今日我正好有空,我来指点重儿和戎儿几招。”白衣男子笑声未落,剑已出鞘。余重和余戎根本没看清他是怎么出剑,从何处出剑的,只是这一招起式便已惊讶的张大了嘴,呆呆的看着。
“三一者,乃一身灵宗,百神之命源。”白衣人的声音不断的从剑雨中传出, “一练精气神,乃练身法。”只见白衣人的身法及其精妙,细雨绵绵,竟然无一沾身,“二练天地人,乃练剑气。”此时只见白衣人身法暴涨,剑法招式忽然变得凌厉无比,整个院落其他三人仿佛都被笼罩在剑气之下,“三练虚无空,乃练剑意。”此时只见白衣人剑招忽快忽慢,但却变得更加无法预测,带来的压力更是让在场的三人感觉到呼吸加重,心跳加速,“三三归一,可得大道。”话音未落,白衣人已然收剑,脸色呼吸一如往常,仿佛刚刚什么都没发生过,可现场观看的三人早已大汗淋漓。
“这最后的归一,只能你们自己去领悟了。哈哈哈!”说完白衣人便已大笑着踱步进了内堂,余煌也跟了进去,只剩余重和余戎瞪大了眼睛,呆站在原地……。
“你爹这还是人吗……”过了好一会儿,余戎才会过神来。
“呸,我爹那是你大伯,你能不能说人话。”余重话音未落,一剑刺出,余戎拔剑迎了上去,两人又嘻嘻哈哈的打了起来。
曾经,余氏不过是姜州城一户普通的人家,余氏剑法在江湖上也没有什么名气,但这一切,因为一个人改变了——余梅雪,姜州城余氏家族现任掌舵人,他是余重的爹。十八岁从戎,数年后正逢汉宁大战,余梅雪的队伍,是少数能从那场大战中活下来的南汉国军人,也是唯一一只全身而退的队伍,百人去,百人回,因为余梅雪是这只队伍的都尉。这除了需要自身的勇气和武艺,更考验的是他对团队的把控和指挥能力。战场上,可不是个人英雄主义的地方。
后来新帝继位,对这些战场上幸存归来的优秀武官们要进行封赏,余梅雪拒绝了高官,但拿了赏钱。他离开了军营,回到了姜州,分了一部分赏钱给他认识的部分牺牲士兵的家人,然后拿着剩下的钱,开了个铁匠铺,当了一个铁匠,没错,铁匠!
为什么是铁匠,不是木匠和泥瓦匠?
一些退伍老兵也这样问他,他没有回答。
他在姜州城外十五里,包下了一座铁矿山,这不是普通的铁矿,是整个南汉国独一无二的铁矿山,这里出产的铁矿石,与其他处矿山的铁矿石完全不同,将此处的铁矿磨成铁精粉后,以一成半的比例混合入其他的精粉,炼造出的钢铁如面中有筋,濯尽柔面,则面筋乃见,坚固性远胜其他,这里炼造出来的钢铁,被命名为余氏真钢,仅供军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便是当一个铁匠的理由,战场上的失利,有各种原因,作为一个曾经的军人,余梅雪只能做到这么多了。
不到十年,姜州余氏,已经成为南汉国最大的铁器生产者,掌控了南汉国近半的炼铁业,而余家,也成为了南汉国朝内所倚重的家族,南汉明帝亲书牌匾,“国之重器”,悬挂于余家大堂之上。若不是余梅雪行事低调,军用炼钢从来收本不逐利,许多事不为外人道,恐怕余氏一族,早已成为南汉国举国闻名的豪门大族。
“哎呀,两位哥哥,你们怎么还在这打作一团呢,这已经晌午了,你们不饿人家小飞燕都饿了!”
一阵清脆婉转的女声传来,犹如黄莺出谷,悠扬动听。余重余戎二人闻声收剑。一黄杉少女出现在二人面前,蛾眉皓齿,杏脸桃腮,虽稚气未脱却已是亭亭玉立。
“你若是饿了自己去吃便是,莫来打扰我们!”余重悻悻的说道,还在回味刚刚父亲给自己二人展示的三一剑法精髓中。
“我可没说是我饿了,我说的是它它它它它,我的小飞燕饿了。”女孩故作嗔怒状,一边撅着嘴,一边举了举自己怀里的一头小香猪。
“哼,哪有人给猪取和自己一样的名字的,来让我炖了它!”余重一边碎碎念,一边真的要去抢夺小香猪。“抓到我就给你,哈哈!”话音未落,女孩轻盈的身形已然飞出三丈开外。
“余戎,来,帮我抓住飞燕和小飞燕!”
“哥,还是算了吧,小妹的轻功,我也就能跟着吃吃土了。”
“哈哈,两位哥哥,比剑我不如你们,比跑的快,你们这中饭我看是吃不上咯!”瞬间,少女已随着笑声翻墙远去,余重也一跃而起,追了出去。
“得,你俩这中饭又不用吃了,我自己吃。”余戎拍了拍身上的雨水,收拾了一下进了屋。
余家下一代中,天资独一份者,自然是余重,十六岁的年纪便尽得余氏剑法真传,当然以他目前的境界,余煌让一只手他也未必能赢,更遑论父亲余梅雪的造诣了,余戎性格直爽,本就天资愚钝,但好在勤奋苦练,江湖上年轻一辈也算是佼佼者了,但他们都有共同的缺点,轻功不如他们的小妹,余飞燕——余梅雪的独女,这个小妹古灵精怪,自幼学其他的不行,学这脚底抹油的功夫,那是一点就通。
那又有人问了,余梅雪的武功到底有多高,这应该只能去问他的敌人了,但是他的敌人,好像没有活下来的。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这小城的细雨,还在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