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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恶徒兰斯 贝黑莱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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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喂……格斯,是你小子吗?”

    “……是……谁……”

    牢房的铁窗中传来一个干涩微弱的声音,冷冽的嗓音中还带几分未成年人特有的青涩,兰斯立即确定里面正是格斯那小子。没有再说话,兰斯用事先准备好衣服包住铁栅栏,用他那把双手重剑用力一撬,铛铛的两声,栅栏断裂。

    动静不大,应该不会被发现,兰斯稍微松了一口气,再接再厉,又弄断剩余两根,扔了一根绳子进去,很快拉出一名少年来,正是兰斯要营救的对象格斯。

    “兰斯……是你1格斯有些吃惊,他完全没有想到会有人来救自己。

    “别废话,赶紧吃点,补充点体力,跟我走1

    格斯的状态比预想的好不少,没有缺胳膊少腿,兰斯也没多话,扔了一把剑,还有一些干粮、水给他。兰斯可是冒了一些风险来救格斯这个小子,如果不是欠了他一份人情,他才懒得管他的死活,兰斯最讨厌欠谁人情了!

    两人一路避开岗哨,和巡逻的士兵总算是摸到城墙附近,就在此时,城堡中突然响起警讯,许多火把亮起,城墙上嘈杂起来,人头火光晃动。

    兰斯当机立断,从背后抽出他那把双手大剑,径直向冲向城门,城门守卫有一个小队,有八个人,都手持精钢长枪,本来听到警讯就凝神戒备,见到有人,立刻枪头对准人来处,一边问询。

    “什么人!?”

    兰斯根本不答,几把飞刀射出,也没管中没中,本来就是随手而发,转移注意力的。

    嚯——嚯——嚯——

    那些士兵中有两人被飞刀射伤,都愣了一下,紧接着只听一个什么物体飞快旋转的物体呼啸声,一道黑影进入他们的视线,然后只觉着身体一麻,就是天旋地转。

    却是兰斯将手中的大剑当暗器扔出,长一米五六,重达六七十公斤的大剑,回旋镖一样飞旋,八个守卫当即有五个人被巨大的力道杀死,如果不是盔甲保护,恐怕都得被砍成两截,剩下的三个有两个重伤,一个运气好的躲过大剑,但也吓得面色苍白,瘫倒在地,身下一滩水渍。

    兰斯跑上前没管那几人,只是拿回剑,直接冲上通往城门楼的石阶,躲过两根弩箭,上到石阶顶层,城门楼内的守卫想要关门,却被兰斯一剑将木门劈得粉碎,连带两人被砍死。

    冲进房间,兰斯大剑横扫,砍掉仅剩的一个守卫的脑袋,鲜血喷涌,溅了他满脸,滚烫而粘稠。随手一抹脸上的血,往衣服上擦了擦,发现也是黏糊糊的,全都是人血。

    “我守住门口,你去把吊桥放下,再把铁门拉起来。”兰斯对身后的格斯说道,抓起一具尸体快步走到门外。

    这时,支援的士兵已经到了,并上到了石阶的一半位置。兰斯将尸体砸下去,他的力量超乎常人,石阶上的士兵被撞下去大半,不过,后面的士兵很快又冲上来。

    又把剩下的尸体抛出,士兵根本上不了城楼,不过,他们的人越来越多。

    没了尸体,兰斯双手握剑,摆开一个架势,不慌不忙地看着冲上来的士兵。

    等到手中大剑发出如同蜂鸣一样的鸣动,那些士兵也近在咫尺,兰斯一声大喝,一个急速横劈。

    剑刃以肉眼难以分辨的速度划开空气,发出如同女子哭泣般的呜咽声,剑刃没有砍到任何东西,却上飞出一道几不可见的气纹,月牙状,长达两米多。

    铮啦——!

    短促而尖锐的金属切割声,冲到石阶上的士兵,连人带盔甲,几乎全部被腰斩,他们的上半身保持着先前的姿势,一齐飞到半空,鲜血混杂着内脏,哗哗地四处喷涌飞溅,之后,才是临死的惊恐惨叫声。

    魔剑技——风斩

    如此凶残可怖的一幕,后面其余士兵完全被吓呆,不敢上前,哗哗哗地退开一大圈,留下那些垂死的士兵在那哀嚎**。兰斯可没有发呆,紧接着投出一颗自制手榴弹。

    轰——!

    土制手榴弹威力不大,对身披全身甲的士兵更谈不上多大的伤害,只是巨大的声响和浓烟,足以让那些士兵手忙脚乱一阵子。

    趁着兰斯争取的时间,格斯已经将城门吊桥放下,那道全铁打造的栅栏铁门重达两千多斤,即使有绞盘滑轮可以省不少力,格斯毕竟年纪不大,力气虽大但也有限,加上身上有伤,一个人转动绞盘十分吃力。

    下面的士兵一下子冲不上城楼,兰斯立刻进入房间与格斯一起转动绞盘,只听哗哗哗的铁链滑动声,绞盘飞转,接着,传来一阵欢呼嚎叫,大量骑着战马的佣兵佣兵,如狼似虎的冲入城中。

    最先遭遇的自然是城门口的那些士兵,眨眼间被砍死砍伤大半,剩下的溃逃往城内,城门楼上也就安全了。

    兰斯长吐了一口气,回头一看,只见格斯正呆呆地望着手中一根光秃秃的的铃铛草,以及一个散发微光的小人。

    确切说那是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小女孩,只是她的状态可不怎么好,躺在格斯手心一动不动,身上的光亮越来越微弱,身体似乎在消散。

    “这是什么?”兰斯问道,这种生物兰斯还是第一次见,不禁好奇。

    “花精……?”格斯回道,情绪十分低落,自言自语地说着,“……笨蛋,所以小鬼总是这样,不管后果,先做了再说……把自己全部搭进去了么?”

    “书记系统。”

    兰斯心中默念,视野中,再看向花精的视野中,出现一串文字,那不是兰斯已知的任何文字,甚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字,无法形容,兰斯偏偏明白其含义:花精——幽界生物,具有较高解析价值,鉴于目标处于频死状态,建议进行修复。

    “给我看看吧,或许我有办法救她。”

    格斯小心翼翼地将花精交给兰斯,眼中带了一些期许。

    兰斯将花精拿到手中,这时,他的手心涌出一股雾气一样的荧光,仔细看的话,可以在他手心看到一个黑色的“o”型符号。

    荧光注入花精体内,那花精的身体顿时稳定下来。同时,兰斯眼中的文字一阵变换,同时出现一个进度条。

    ……目标生命能源缺失,选择可匹配生命能源,匹配成功……生命能量源替换开始……替换完成,因生命能源替换,目标发生未知变异,建议进一步观察……修复完成,解析完毕。

    过了大约一分钟左右,进度条消失,表示解析完毕。

    花精生命无碍,但仍然处于昏迷,兰斯将她交还给格斯。

    “你怎么做到的?”格斯略微一愕,问道。

    “呃……一点小把戏而已。”兰斯随口敷衍道。

    格斯知道兰斯一向神秘,也没多问。

    “走,我们发财去1

    兰斯说道,格斯这小子这次被俘虏,全身都给搜得清洁溜溜,不趁此机会捞一笔,就得过一阵子穷日子。兰斯可以直接给钱给他,不过,以这小子倔强的脾气,一定不会接受。

    等到天亮的时候,兰斯领着佣兵们已经将整座城堡搜刮一空,并将肥猪一样的城主一家杀了个精光。

    期间,又有一波什么垃圾骑士团来捡便宜,偏偏冠冕堂皇,装出正义之师的模样,大骂佣兵们不讲规矩,所作所为完全是盗贼的行径云云,总之,非常臭屁。

    其实,这个年月,佣兵客串盗贼再正常不过,那些骑士团也偶尔会洗劫村落啥的,大家心知肚明,但是明面上,装作不知。

    说来说去,这个骑士团其实就是想分赃,顺便捞点战功,问题在于领头的那个骑士嘴太臭,搞得兰斯十分不爽快,结果……结果就是城门口添了一堆剥得精光的尸体。

    若是平时,佣兵们也得按照规矩来,骑士老爷、贵族之类的一般是不能杀的,可以在战后赎回。不过,兰斯带队则完全不一样,佣兵们就完全没有了顾忌,反正这些恶行都会算到兰斯的头上,让他的凶名再添上一笔。

    兰斯一点也不在乎,正所谓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他还怕这点恶名吗?如今兰斯的名头,不说吓得小孩止哭,那样档次太低,许多贵族老爷听到兰斯的名号,也只会钻到**底下瑟瑟发抖。

    话说,也就在五年以前,兰斯也是个文明人来着,无意伤害青蛙、小鸟之类小动物,都要愧疚一阵子的纯洁善良人士。只是一个恍惚,似乎被什么东西砸中,再次醒来,已经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这个世界真的很糟糕,诸侯林立、战乱不休也就不说了,瘟疫、饥荒,还有随时可能从路边冒出来杀人夺物的强盗、想要吃掉你的难民……如此种种,死亡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跟吃饭喝水一样平常。

    兰斯根本没有时间去抱怨什么的,唯一能做的就是竭尽所能的求生。

    本来,兰斯也打算做个老实人,平平常常过日子,设法融入这个世界。只是,世事无常,许多事不是自己能掌控的,往往出乎意料,仔细想想,这一切是偶然,也是必然。

    作为异界来客,来到相对落后的世界,许多落后的知识,放到这个世界就是大杀器一般的存在,不说知识,单单以往养成的思维方式、思维方法,就能带来相当的优势。

    当然,前提是熬过最开始的阶段,兰斯成功了,流浪了几个月,他在学会了基本用语,并在一个村子安顿下来。

    数月后,靠着制作黑火药,兰斯迅速发迹。黑火药这个世界其实也有,配方也不是秘密,不过,因为比例工序的关系,不如兰斯掌握的威力大。

    兰斯富裕了,也没吃独食,教会了村民制造火药,在村子中开设作坊。托战争的福,火药需求量很大,村子很快富裕起来。

    不久之后,兰斯也攒了一些身家,正当他准备进一步发展,并安安稳稳地过下去的时候,倒霉的事接踵而至。

    首先是村子遭到几次盗贼团的侵袭,幸好,兰斯搞出了手榴弹这样的利器,将盗贼打退。之后事情的发展证明,一切都是那些贪心的贵族在后面捣鬼,他们想将村子的作坊收做私产。刚开始说要收兰斯做家臣,兰斯自然不肯给人当下人,几番威逼利诱不成,后来索性撕破脸皮,直接强行抢夺。

    眼看这些贪得无厌、脑满肠肥的家伙步步紧逼,将自己努力的成果夺走,兰斯一怒之下炸死了几个贵族。

    兰斯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贵族什么的,他可一点不在乎,他自信以自己掌握的知识,知道火药武器的发展,努力一下,迟早将这些渣滓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他被出卖了,而出卖他的就是村子中那些村民,出卖得十分干脆,毫不犹豫,他们直接把绑了交给贵族处置。

    那真是畜生不如的待遇,兰斯算是理解了人命如狗的含义,那种生死掌握在别人手里的感觉,等死的感觉,真的非常不好,地牢中的阴暗、以及那些血淋淋的刑具,现在想起来还记忆犹新。

    同时,他也明白过来,自己毕竟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不清楚这个世界规则,不了解这里的人,以前的想法实在太天真了。

    来到这个世界两年,兰斯再次孑然一身,无牵无挂。

    不过,正所谓福祸相依,这一切对于兰斯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让他看清了一些事情。更重要的是,在他以为自己必死的时候,他的身体发生变化。

    **之间,兰斯拥有了超乎常人的体质、五感,他可以徒手扯断粗大的铁链,可以跑得比猎豹还快,听到更多,看得更远……凭借这些,兰斯一路冲杀,逃脱牢狱。

    后来,兰斯成为了一名佣兵,充分利用身体素质上的优势,使用巨大沉重的武器,三年多的时间的刀头舔血的生涯,闯出了“大剑兰斯”的名号。

    兰斯最初也是无奈,作为毫无战斗经验的菜鸟,除了以力压人,他还真想不到其他更直接有效的战斗方式。不过,随着一场场战斗,兰斯已经成为一名合格的雇佣兵,一个真正的战士。

    坦白说,作为一个原本世界的普通人,习惯了和平的日子,兰斯非常怕死。但是,这个混乱的世界,做一个普通人,兰斯感觉就像做一个缩头乌龟,一只待宰羔羊……与其畏缩不前,不如拼一把!

    其实,比起“大剑兰斯”这个名号,“恶徒兰斯”更广为人知,这,是那些贵族给他的称号,代表着着他们无数的咒骂和恐惧。

    原本兰斯还打算融入这个世界,现在他可不这么想。人与人之间的规则,最根本的都建立在力量之上,拥有足够的力量,就可以打破一切规则。

    本来,原有的价值观,并不是那么容易改变,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干嘛去迎合这个世界。没有力量的话还可以忍受,有了力量,就要按自己的想法活着。

    正因为如此,兰斯对于这个世界的人们来说可谓特立独行,他无视社会等级,无视种种规则,管你贵族还是其他什么的,在他眼里没有区别,杀起来没有丝毫顾忌,也从不手软。

    好些大贵族悬赏捉拿兰斯,不过,那些敢悬赏捉拿他的贵族,无一例外的,兰斯都采取极端的报复手段,利用远程狙击,炸弹袭击,甚至下毒之类的手段,想法设法将他们干掉,甚至杀光全家,还十分嚣张地留下名字。

    如今,胆敢悬赏兰斯的也就几个国家的国王和法王厅,那些国王完全不用鸟他们,他们也就是说说,自己不出兵出力,让手下的贵族去执行的,而那些贵族已经被兰斯吓破了胆。

    法王厅是一个宗教组织,势力很大,具体是怎么样的,兰斯也没心思去了解,不过,老是遇到那些教士在审判异教徒、对魔女施以火刑啥的,反正不是什么好鸟。

    作为一个来自相对文明社会的人,就算经历了一些磨难,观念不是轻易能改变的,对于这些事情兰斯自然看不惯,几次忍不住出手宰掉几个教士,以及他们的狗腿子。

    兰斯也算是做了好事,救了不少人,不过,得不到任何感谢之类的,只有畏惧和敌视的目光。

    经历几次,兰斯的想法也在有些转变,懒得多管闲事了,一帮子愚民,难怪被教士叫做白羊,一点不值得同情,活该像畜生一样被压榨、杀死。

    不过,偶尔还是会出手,不是为了救人什么了,只是单纯的看着不爽而已。

    不久后,法王厅正式下文悬赏通缉,兰斯又多了个恶名——邪恶异教徒兰斯。

    以兰斯现在的实力,以一当十完全没压力,来几十个也不怕,但是,法王厅总是发动一帮子被洗脑的愚民,拿着粪叉、木棍,成百上千,甚至上万,追得他鸡飞狗跳,好几次连吃饭、上厕所都不得安生。

    等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把那啥法王绑在火刑柱上,让他尝尝火刑的味道,兰斯每每心中发狠。

    兰斯不是异想天开,而是他觉得自己真有那能力,因为他获得的力量不只是超乎常人的体质和五感。

    内气,兰斯这么称呼它,这股力量起初很微弱,直到某一天被他感知,在体内循环,不断增强,它很像武侠小说中的内力,具体来说,目前,他的内气可以将力量、速度增幅两倍左右,灌注到武器上,破坏了大增,此外还有一些治愈身体伤势的效果。

    元素精灵感知,地火水风,四大元素精灵,组成这个世界的四大要素,以前还有崇拜元素精灵的神殿,不过,随着岁月的流逝,人们都认为那是传说而已,当不得真。

    兰斯却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四大元素精灵的存在,透明的小虫子一样的东西,元素精灵让兰斯有了更多,也更强的攻击手段,兰斯自创的魔剑技,也只是对元素精灵的简单的运用,凝聚某一种元素,压缩之后,以剑气的形式释放出去,即便如此,威力已经相当不俗。

    当然,魔剑技也不是没有缺点,现在兰斯只能施展三次,三次之后,筋疲力尽,战力跌落至一般水准。

    内气和元素精灵感知两种力量,都可以通过不断修炼而增强,每一天修炼之后,兰斯都能清楚地感觉到自身的进步,他甚至有些沉迷于修炼。

    不过,比起修炼,兰斯更想解开他被送到这个世界来的这一谜团,究竟是谁?又是为什么?怎么样能回去?

    书记系统,就是那些浮现在兰斯眼前的文字,只是兰斯自己的命名,算起来也是他自己搞出来的。

    如果他将注意力集中到眉心,他可以调出成千上万,难以计数的书页,每个页面,顶部都有一根进度条,进度不一,兰斯也不明白含义。页面上的文字如电脑演算数据般不断变换滚动,全部是那种奇怪的文字,没见过,却认识。

    但,认识并不代表看得懂,更别说理解,如果是一个超级天才一类的人物,大约可以解读一些。无奈兰斯并不是那些妖孽般的天才,只是一个普通人,还是思维比较迟钝,一些简单问题都要想半天的那种。看到这无数的页面、文字,如同面对上亿本的习题集,还是从没有学过的学科的,兰斯脑子直发晕。

    不过,几年的时间下来,兰斯也不是没有发现。在所有这些书页中,他其实可以单独调阅,目前,他找到唯一一个比较有用的页面,它应该是记录兰斯遇到的当前一些状况的页面,只是忠实地记录一切,死板、僵硬,但比起其他页面,他最大的优点就是简单、直白,还会给出一些建议,兰斯将它命名为书记系统。

    通过阅读书记系统的记述,兰斯认为,他被送到这个世界,大约就是为了做搜集情报一类的工作。

    如同被某个老板看中,然后派去做某项工作,只是这么不负责,这么霸道的老板,恐怕谁也没遇到过。什么都不说,就把他扔过来,又完全不管不顾。

    兰斯要说不生气,不气恼,那是假的,是个泥人也有火性,那个世界还有他的亲人。不过,该对谁发火?兰斯有种相当无力的感觉,况且,能将他从一个世界扔到另外一个世界的存在,是他可以发火

    对象吗?!

    几乎一无所知,一切都是谜。

    终有一天,自己能解开谜团,兰斯如此想,这是自我鼓励,可能也算是对自己的安慰。不然还能怎么样,总不能就这么认命吧!人生总是需要希望,哪怕只有非常渺茫的一点点。

    当然,那可能是很遥远的事情了,兰斯眼前最重要的事情,他认为还是提升实力。

    如今,一般人类中,兰斯几乎是无敌的存在,不过,只是限于一般人类,前阵子的一次遭遇,让他见识了这个世界的另一面,也认识到自己还远远不够强。

    因为元素精灵的存在,兰斯早猜到这个世界并不普通,猜测肯定存在魔法什么的,但也没有想到会有怪物的存在,完全打破了这几年他对这个世界的所有认知。

    那一次,他就遇到这么一个家伙,一个会变成巨大妖魔的人类,大战一场,拼尽全力,使尽浑身解数,最终惨胜,险些丢掉性命。

    那时候冲上垂死,幸好遇到的是格斯这家伙,如果是其他人,说不定被割下脑袋领赏去了。所以,兰斯才来救格斯,也是托他如今的恶名的福,一天之内,便召集了一千多名实力不错的佣兵。

    当然,兰斯与佣兵们都是互相利用的关系,如今战事结束,佣兵们带着掠夺来的财物四散而去。

    兰斯收拾好行囊,也准备离开的时候,格斯找上他。

    格斯换了一身行头,盔甲还不错,只是背上那把与其身高差不多的双手大剑,还有一个松垮垮的大挎包,两者完全不配,有些滑稽,只是这份滑稽被他冷毅的表情完全冲散。

    从兰斯第一次遇到格斯起,这小子就一直这样一副生人勿进的臭臭表情。

    格斯将手掌摊到兰斯眼前,只见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头上攅着十几朵白色的小花,还有几根翘起的花萼,四片翠绿的叶子下垂便构成一件可爱的连衣裙,正是那个花精。只见小花精琪琪握着双手,双眼闪闪发亮地道:“人类兰斯救了琪琪,让琪琪可以离开花,琪琪谢谢人类兰斯1

    “哦,没什么。你感觉怎么样?”兰斯记得书记系统说过花精变异了,不禁问道,想来应该不是坏事。

    “琪琪可以离开花了,琪琪好高兴,琪琪邀请寻找同伴1琪琪已经兴奋不已地说着:

    “人类格斯要带琪琪去找同伴!去那个有很多很多花的山坡1小花精无比幸福地捂着脸蛋,大约是太用力,脸蛋挤成一个很搞笑的鬼脸。

    “同伴吗……祝你好运1兰斯摸了摸小花精的脑袋,笑道。

    “人类兰斯的手好热热哦,人类兰斯不和人类格斯一起吗?人类兰斯救了人类格斯,大家是朋友1小花精不解地问道。

    兰斯一愣,看了一眼同样愕然的格斯,道:“不了,跟我一起,那会很麻烦的。”

    麻烦就在于兰斯恶名太盛,佣兵团根本不敢招募他,他也不会去加入盗贼团。同伴的话,一般人不会想和他一起整天被追杀吧。

    格斯这个家伙倒是不错,年纪虽小,战力却相当惊人,不过,想想还是算了,以这样的天赋,格斯加入正经的佣兵团才是出路,说不定能混个出身,而不是朝不保夕的独行佣兵。

    兰斯哈哈笑道:“过几年,如果你还活着,而且没什么好名声的话,我倒不介意多一个同伙。好了,我该走了,我有些事情要办。”

    格斯点了一下头,似乎在想些什么。之后,如同以往一般,背好武器行囊,两人各奔前程。

    …………

    夜里,某处隐秘的山林中,兰斯独自守着一堆篝火。

    同样的夜晚,兰斯已经度过差不多上千个,每每会回想起以前的一些事情,他努力让自己不去忘却那个世界的一切,至于将来,兰斯很少去想,那太茫然了,想也白想,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此时,兰斯手中把玩着一颗造型诡异的石头,大小和小一号的鸡蛋一般,上面有着一个人的口、眼、鼻,不过完全是很随意的分布,很有抽象艺术的风格。

    这是那一次斩杀妖魔所得的,看着它,兰斯有种熟悉感,但是又确实是第一次看到,他努力在记忆中搜寻线索。终于,一个画面在他脑际闪现!

    “贝黑莱特……剑风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