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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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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7章

    家里人倒是都知道了这事儿是宁氏干的, 确切的说, 她才是幕后主使。

    可问题是,光老朱家的人知道这个事儿没用啊!外头人会怎么想?怎么说?还不照旧将矛头对准了弱小可怜又无助的朱六郎?

    因为宁氏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朱母哪怕是她婆婆, 也一样没辙儿。

    其实, 这也是因为老朱家已经分家单过的缘故, 就算是当婆婆的,也不能插手太多。再说了,宁氏怕啥?她最怕的是发不了财, 别的才不在乎呢, 朱母又不可能为了这个事儿真叫二郎休了她。再说了,朱母私底下琢磨着,怕只怕今个儿二郎真的休妻了,宁氏还是不会改的。

    用宁氏的话来说, 只要还能喘气,那就要发财!

    摊上这么个儿媳妇, 朱母也是无奈了。

    第n场战役, 宁氏依旧获胜。

    叫人没想到的是,就在朱母和王香芹退败后不久,有一个既出乎意外又在情理之中的人出现在了宁氏家门口。

    宁氏送走了人后, 就去了后院那头, 她是养了几只鸡的,为了吃蛋方便,结果才刚走到后院, 还没来得及喂鸡呢,就听到前头有人唤她。等她再度来到前院时,看到的却是有一阵子没见面的王大嫂。

    “你……”见着正主,宁氏心下闪过那么一丝丝的心虚。不过,对她而言,心虚不心虚的也就那么一回事儿,反正哪怕明知道自己做错了,只要能发财那就不叫个事儿。

    很快,宁氏恢复了正常,笑眯眯的领着王大嫂往里头坐,又是沏茶又是拿糕点果子的,殷勤得不得了。这要是换做温氏,被宁氏这般热情的招待,一早就心里发毛防备起来了。可王大嫂嘛,她跟宁氏的以前没太多交集,也就是几个月前因为刘神仙的缘故,才熟悉了起来,而且一开始的熟悉……那还真不是啥好话。

    宁氏是因为拿人家当了小说里的女主角,天然的心虚,只是她脸皮厚绷住了而已。

    王大嫂则是对刘神仙有些犯怵,连带看到刘神仙的狗腿子时,也会带上一些客气。

    俩人互相谦让了一会儿,又说了一些客套话,再接着就沉默了。

    乡下地头妇人们聊天说嘴,多半都是跟地里的收成、家养的牲畜、男人、孩子、公婆等等,就是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偏宁氏和王大嫂其实没有太多的共同语言可讲,谁让宁氏打小就吃好穿好的,嫁到老朱家以后日子过得也不错,之后更是连着发了好几笔财。而王大嫂呢?她命是好的,可真要说享福,起码到目前为止,还没享受到太多的福,王举人那头倒是托管家带了银票来,可银票是捏在她公婆手里的,再说她也舍不得大手大脚的花销。

    一时间,堂屋内的气氛略有些尴尬。

    总这么尴尬下去也不是法子,宁氏是真的不想开口,她生怕王大嫂是来找她麻烦的,更怕的则是王大嫂会管她要钱。因此,她索性打定了主意先叫王大嫂开口,这样才能见招拆招。

    又好一会儿,王大嫂大概是意识到宁氏不可能主动开口,她无奈的扯了个话题:“二郎媳妇,你最近听没听说过,县里有个听出名的话本子?”

    宁氏瞬间明了,可正因为她听明白了,才更加不能揽事上身,可装傻充愣也得有个限度,这事儿明显整个村子都知道了,哪怕宁氏眼下怀着身子,那怀孕又不代表足不出户,就算真的足不出户,还不兴人家上门来跟她聊天?

    略一迟疑,宁氏咬牙点了点头:“好像是有这事儿,咋了?”

    王大嫂拿眼上上下下的瞧她,却见她一脸的茫然无辜,仿佛真的跟这事儿无关似的:“刘神仙说你是个发财命,我原是不信的,可经了我自个儿这事儿,就再没了不信他的道理。可我寻思着,开饭馆子又能挣几个钱?别说石门镇了,就算是县城里,开酒楼饭馆的,赚钱肯定不少,可发财呢?啥叫发财命?”

    “嘿嘿,王大嫂你有话就直说呗。”

    其实,她俩的年岁相差无几的,王大嫂是因为娘家穷且不靠谱,这才被耽搁了好几年,最后不得不嫁了个外来户王家。真要算起来,王大嫂、宁氏、温氏,这仨都是同龄人。

    可同龄人嘛,其实不需要这般尊重的,一般称呼都是随夫家走。像王大嫂就喊温氏为大郎媳妇,喊宁氏为二郎媳妇。而私底下,温氏也好宁氏也罢,都是管王大嫂叫王家的。

    称呼这玩意儿挺神奇的,有时候什么都不用说,光品位一下称呼,大概就能猜到对方在附近一带的地位了。只是,王家到底起来得晚,又不知道啥时候就会搬出去,哪怕他们家日后真的不一样了,村里人的感触其实并不深。也因此,背后大家提起王家就觉得他们家走了狗屎运,只是当面又不得不忍着酸劲儿捧着他们。

    宁氏倒是不酸,原先她还羡慕过王大嫂,觉得这人命是好,啥都不用做就能享福。不像她,天天为了发大财,那叫一个累死累活的。

    俩人一来一往的又说了一会儿话,宁氏明摆着是不愿意说出实话的,王大嫂见她实在是难缠,索性敞开天窗说亮话。

    “我就问你,那书其实是你写的吧?秀水居士也是你吧?”

    听到这话,宁氏心里一个咯噔,她是真没想到,王大嫂的直觉那么灵?这要不是直觉太灵,难道还能是太了解她了?不等她想出说辞来,王大嫂又是一叠声的发问,语气是笃笃定的,一副你瞒不过我的模样。

    末了,王大嫂又道:“我特地来找你,可不是为了跟你闲话家常的,更不是来找你算账的。这事儿吧,你承认不承认对我来说也没差的。就是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前些日子,你没少找我聊天,还缠着我问了不少事儿。我敢说,整个秀水村除了我们老王家,也就只有你对清楚家里的事儿了。”

    宁氏眼神里透着虚,往左瞄瞄往右瞧瞧,就是不看王大嫂。

    “你不用怕,我真的不是来找你算账的。我去过县城里,还特地去了茶馆里点了一壶茶,仔细的听那说书人说了故事。你写的挺好的,不过还是不够好,你要听听我说吗?”

    王大嫂还真就不是来找宁氏算账的,她跟王香芹不同,她完全没有隐私观念,再说了,宁氏既然要将她写成女主角,就必须捧着她。在茶馆里,当她听说书人说,那汪大嫂肤若凝脂、面带桃花、秀发乌亮、身段窈窕……

    她那感觉啊,那可真的是太舒坦了,从小到大都没人这么夸过她啊!

    宁氏是接受了王香芹的小说套路,觉得男主负责事业线,女主负责美美美,当然,因为才刚开了头,事业线尚未起来,可女主角的美丽却已经征服了大众。

    当然,也征服了王大嫂本人。

    王大嫂是头一回经历这种事儿,被人从头到尾仔仔细细且不重样的夸赞了一番。不单在书里被夸奖,人家说书人还是要自己加不少词的,这么一来,她这心里就更痛快了。

    太舒坦了,简直比喝了蜜都甜!

    所以,她不生气,她真的一点儿都不生气。

    非但不生气,她还想好好感谢一下秀水居士,谢谢对方能这么昧着良心夸赞她。

    宁氏目瞪口呆。

    在意识到王大嫂真的不是来找她算账或者想要分钱后,宁氏立马承认了自己就是秀水居士,保证接下来会好好写他们一家子,尤其关于女主角的戏份,一定好好写,认真夸,变着法子不重样的赞美她。

    王大嫂猛点头:“咱们家就算到时候搬到了邻县,也还会再回来的。你别忘了,我们家爷奶的坟还在这里呢。迁坟麻烦得很,今年肯定办不成了,估摸着起码也得等到来年清明了,兴许更晚也说不准。”

    “那到时候碰面了,咱们再好好聊聊?你给我说说你在本家那头过得啥好日子,我给你再写到书里去?”

    “成啊!再不然你也可以去邻县找我啊!我回头问王管家要咱们家的地址,实在不行你还可以打听,可容易打听了,你就说县学里的王学官。”

    “没事儿的,我大不了去县学门口打听,我说我是王学官侄儿媳的朋友!成不?”

    “对对,就这么办。你还可以在去找我之前,先往石门镇孙家去一趟。你不是会写字吗?不行就让小妹自个儿想法子,你叫她写个信,正好你要去邻县可以帮她捎过去。”

    俩人你一言我一语,说的热火朝天,完全不复之前的尴尬氛围。

    等宁氏送王大嫂离开时,还一脸的恋恋不舍,站在院坝上一直目送王大嫂走远,走得彻底看不见了,这才准备转身回屋。

    偏就在这时,温氏冷笑着出现了。

    “咋了?人家正主儿上门找你算账,你还挺舍不得的?看来是骂你骂得不够惨。”

    “你说啥?”宁氏一脸的警惕,面对温氏时,她的防备值瞬间飙升到最高点。

    “说啥?我能说啥?早先娘和四弟妹过来找你,你以为我没瞧见?你们说话的声儿那么大,我就算想听不见都不成。啧啧,真没想到啊,你居然还能想出写书赚钱这种歪点子来。怎么着,饭馆子开不下去了?刘神仙没跟你说以后咋发财?”

    “有你啥事儿啊?”宁氏很是不高兴,“反正刘神仙说我肯定能发大财的,只是这段时间有些不顺罢了。等回头过中秋时,我再去找找他,说不定到那会儿我就顺利了。”

    “你就是白丢钱!”

    “那丢的也不是你的钱!”

    眼看再这么吵下去也没啥意义,况且温氏有句话没说错,她是听到了朱母和王香芹跟宁氏的对话,却不是因为对方声音大,而是她故意听的壁角。然而,王大嫂和宁氏究竟说了什么,她却真的没能耐听到了,只知道没吵没闹,更没打起来,让她颇为失望。

    最终,温氏只恨恨的瞪了宁氏一眼,转身走了。

    她不是回屋去的,而是径自去了朱家老屋,找朱母等人挑拨去了。

    可问题在于,眼下朱母压根就不需要她挑拨,宁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一跃成为了朱母最厌烦的儿媳妇。跟宁氏比起来,连温氏都瞧着要顺眼太多了。

    挑拨的效果几乎没有,温氏是想借朱母的手去教训宁氏,偏朱母也毫无办法。

    说了一大通的话,结果啥效果都没有,温氏气急:“娘啊!您可是二弟妹的婆婆啊!这年头,哪儿有收拾不了儿媳妇的婆婆?你还这么年轻,这就叫宁氏骑到头上来了,那往后?往后等你和爹年岁大了,那还有什么指望?再不济,你倒是让二郎收拾她啊!”

    朱母看向温氏,一脸的冷漠:“我要是真的收拾得了儿媳,当初就不会由着你瞎折腾了。找二郎有啥用?二郎跟大郎完全一个样儿!”

    “那咋一样呢?我那会儿不就是以次充好吗?算个啥事儿啊?要不是四弟妹……算了算了,过去的事情就不说了,反正这回不一样了。再说了,我坑的是别人,我坑过咱们自家人吗?”

    这话……还是有那么一点道理的。

    问题在于,眼下不是朱母不想收拾宁氏,而是真的没法子收拾她。

    一般婆媳关系里,婆婆之所以能够站在上风,是因为绝大多数人家都是父母在不分家的。身为一家之主,要收拾家里的小辈儿,任谁去说都是占理的。其次,多数当儿子的还是怕爹娘的,或者是敬着爹娘的,当娘跟媳妇闹了意见,也是让媳妇忍着憋着,千万不能气坏了老人。再然后,还要顾忌到媳妇的娘家姐妹,像姐姐名声不好,必然会影响到未出阁的妹妹,身为姐姐多少也要收敛些。最后,还有一招,休妻。

    可宁氏不怕的!

    老朱家已经分家了,管天管地也管不着早就分家单过的儿媳妇。除非儿媳妇不给孝敬钱,可宁氏给了的,她不单给足了孝敬钱,逢年过节都会拉上一车东西,浩浩荡荡的给送到朱家老屋这边来。

    别家当儿子的怕父母,可朱二郎更怕媳妇,尤其他跟宁氏成为夫妻快十年了,他已经习惯了服从媳妇。

    还有怕耽搁娘家妹子婚事的,宁氏有哥有弟,独独没有妹妹。她倒是有堂妹,就是她二叔宁二河家的闺女,可毕竟又隔了一房,再说宁家很早就分家了,没的说早就分家单过并且出嫁十年的堂姐还能影响到娘家隔房的堂妹。这有点儿太远了,犯不着。

    至于最后的休妻……

    朱母深以为,真要是走到了那一步,宁氏会不会退让她实在是没有把握,但朱二郎绝对能被吓死,还有灶台,一准儿的给她上演一哭二闹三上吊。

    惹不起惹不起。

    这些个道理,王香芹其实已经猜到了。说白了,在古代父母的权利是很大,可真正要算下来,还是要看男人自己的决断。要是朱二郎死也要跟宁氏在一块儿,就算是父母都没法子。要不然,给你来一出孔雀东南飞咋办?更别提还有个灶台,以及宁氏现在怀着身子呢,真要闹出大事来,别的不说,六郎是彻底凉了,哪个敢嫁到这般狠心的婆家?

    王香芹都能猜到的事情,温氏咋可能想不到呢?

    论人情世故,温氏比王香芹要通透多了。可越是这般,她越是咽不下这口气。

    告状这事儿过去了没几日工夫,温氏又往老屋这边来了,她还知道挑饭点来,一准将全家人都堵在堂屋里。只是,等她真的进了堂屋,随意的一扫视,顿时到了嘴边的话临时转了个弯儿,问道:“六郎呢?”

    “又被宁氏喊去了。”朱母没好气的应了一句,虽说宁氏包饭,且吃的也很不错,可老朱家如今又不缺钱,哪怕大笔的钱都是捏在王香芹手里的,可家里的田产都是朱父朱母管着的,光田里的收入就足够家里人吃香的喝辣的,更别提王香芹还会每月交一笔生活费给朱母使用。

    不差钱,就不稀罕六郎省下的那一顿。朱母只要一想到秃了的小儿子,就满肚子火气无处发泄。

    温氏大概意识到自己提了个不太讨喜的话题,立马改口:“娘啊,我给你说个事儿,王家他们过几日就要走了。”

    “啥?”

    不止朱母惊了,在座的其他人也是一脸的惊疑不定。

    王家要搬家至邻县一事,是整个秀水村都知道的。可他们早就说要搬要搬,结果几个月过去了,还没搬。就有人打听了一下,问是咋回事儿,得到的回答也挺搞笑的,不过也算是在情理之中。

    老王家的人舍不得田里的出产和自家的牲畜。

    因为王管家来时,春耕早就结束了,要收庄稼就必须等到秋收之后。而家里养的牲畜,一般都是算好了日子养的,有些会等到秋后卖,赶上别人家办喜事收猪,还能多卖几十文钱。还有些是算好了入冬后出栏的,每年的年关里,肉价都会上涨一些。

    王家也是这么想的,他们家养的猪,最早最早也要等到秋收以后才能卖。半大猪崽卖了太划不来了,苦了半辈子的老俩口是决计舍不得的。

    所以,眼下秋收已经到了,好些户人家都已经开始收割庄稼了,这个时候走?

    温氏知晓自己这话必然会引来好奇心,她还特地卖了个关子,等朱母问她时,她才帮着解惑,却开口就是捅了宁氏一刀子:“还不是二弟妹!一点儿人情味都没有,胳膊肘往外拐,居然帮着那王家的设局算计人,真能耐啊!”

    “等等,你说清楚。”王香芹懵了,她感觉这话拆开来每个字她都听得懂,合在一起却懂不起了,“二嫂跟我娘家大嫂设局算计人?算计谁?”

    “算计你娘家爹娘啊!”

    王香芹:…………

    这确实像是宁氏能干出来的事儿,问题是王大嫂为啥要配合她?有病?

    温氏大概也意识到自己这话不清不楚的,忙又补充道:“就是吧,王家的老早就想搬去邻县享福了,偏你爹娘死活不肯,舍不得地里的粮食家里的牲口。所以,宁氏就帮了她一把,设了个局,在那王管家跟前演了一出戏,生生的说服了王管家。再让王管家出面,将你娘家所有的家产都赠给了亲家!”

    “是你娘家大嫂的娘家!可不是咱们家!”

    王香芹当然知道这个亲家不可能是老朱家,王家要是真的增产给她,那还能不是疯魔了?况且她也不敢收的,谁知道会不会有后招。不过,听说是王大嫂的娘家,王香芹倒是点了点头,赞同道:“也好啊,她娘家挺穷的,是山民,家里没啥恒产,就几间破屋。眼下有房舍有田产,还有牲畜,慢慢的也能将日子过好。”

    温氏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王香芹:“人家谋夺你娘家的产业,你还觉得挺好的?”

    “你都说了那是我娘家,只要我娘家父母同意,我有啥好不乐意的?”

    “那也是你娘家啊!这闺女是赶不上儿子,那也比媳妇来得亲啊!哪有将家产给亲家翁的道理?这给嫁出去的闺女,起码是花在外孙、外孙女身上的,再不济也是花在女婿身上的。给了亲家翁,给谁花?那不都是外人吗?”

    好像也有点儿道理……

    然而,道理归道理,王香芹完全不在乎。

    她上辈子还见过老人不将家产给儿女,而是让家里的狗子继承遗产的,还有全副身家都捐赠出去的,啥情况没听说过?就给亲家,这个操作还是合乎常理的。尤其吧,王家眼下有钱了,所谓的全部家产,王香芹估算了一下,撑死了也不会超过二十两银子的。

    这么一想,她就更淡定了。

    “家产是他们置办下的,跟我有啥关系?别说给亲家了,他们就是一把火都烧完了,也不干我的事儿。”

    温氏气得直打哆嗦,半晌才挤出一句话:“你就不气宁氏?她算计了你娘家啊!”

    “那她算计的也不是我啊……”王香芹迷茫的望着温氏,“再说了,你不是说她跟我娘家大嫂合谋吗?”

    “对呀对呀,她跟你娘家大嫂联手算计了你娘家!!全部的家产啊!!”

    王香芹:…………

    关我屁事→_→

    反正给谁都不会给她的,况且真要是给了她,她才要吓死呢!!

    温氏气得不行,偏生她跟王香芹的三观差得太多太多了。这要是她娘家嫂子联合她的妯娌,坑了她娘家所有的家产,她一定会跟那人拼了的!!

    “不对啊,我娘家父母不蠢的,而且他们那么小气,为啥会松口同意赠产?就因为二嫂在王管家跟前演了一出戏?”王香芹纳闷了,她本能的想去找宁氏打听一下,临时想起宁氏如今不跟她玩了,非但不跟她玩了,还躲她跟躲瘟疫似的。

    好在,没有宁氏还有温氏。

    “哼!她多能耐啊!你都不知道她咋能想出这么缺德的主意来!她说你是白眼狼,嫁了人就翻脸不认娘家了!还说王家就不同了,发达了也不忘亲家。又说搬去县城里住,咋可能连老旧的被褥衣裳都带走呢?不如赠儿媳妇的娘家,结个善缘。还说啊,城里人不吃粗粮的,要是能把粗粮也留下,那就是十里八乡传颂的厚道人了!!”

    读书人好颜面,当然要是吃不起饭了,那肯定啥都顾不上了。

    可王举人家境富裕,王管家也深知自家主子的为人。要是送上一些破衣烂袄外加几袋子粗粮就能留下个好名声,那自然没有不干的道理。这笔买卖太划算了。

    宁氏算准了王管家的心态,故意找了几个托儿,在他跟前假装闲聊,几句下来就将她的想法全盘托出了。她本就好八卦,善洗脑,更何况这些乡下人眼里的好东西,在王管家看来真的是一文不值。甚至于,在回禀了王举人后,王管家又来传话,让把一切东西都给亲家,说那头啥都准备好了,还说王老太爷念叨好久了,王举人出私房钱,早一日赶到邻县,就多给一百两银子的红包。

    当然,人家没说的那么直接,王管家还带来了两个绣花荷包,里面装的全都是沉甸甸的金银锞子,王家大小俩孙子一人一个,说是王夫人给的,盼着早日亲手抱一抱自家的小孩儿。

    都这么说了,王家肯定得走。

    其实吧,就王管家陆续给的银子,还有那两个荷包的金银锞子,就价值好几百两银子了。

    而王家老俩口之前一直不想走,一方面确实是丢不下家里的老物件,另一方面也是近乡情怯。那头亲大伯是还在,当家做主的却是堂弟。偏生无论是大伯还是堂弟,都是素未谋面的。他们也担心将人家的客气当成了福气,就下意识的拖时间,想着人家能拉拔一把就好了,别求那么多。

    直到宁氏布局在后面推了一把。

    有时候,真的就只是差那么临门一脚。

    之前磨磨唧唧每天嘴皮子上说着要走却毫无任何实际行动的老王家,这回却是行动力惊人。不过他们还是比不上王大嫂的娘家人,王大嫂亲自回了一趟娘家,告诉他们这个大好消息,说好了,王家那几间大屋、屋内的家舍、屋后的猪圈鸡舍包括里头的肥猪和二十来只鸡,以及最重要的几亩地和地里待收的庄稼,就全部赠给了她娘家人。

    庄稼需要他们自个儿找人去收割,秋收显然易见是非常辛苦的,但王大嫂的娘家人太开心了,听到消息当天就过来核实,问清楚后,二话不说下地收割粮食,高兴得就跟天降横财一般。

    与此同时,王家人只拣了几样留作纪念的小东西,泪别村里人,坐上马车往石门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