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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特训代号,我是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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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经历的几天,是庄汉最不愿意去回忆的艰难时光。

    时光碎片的核心意识苏醒之后,曾经的秘咏森林和周边地区被重新整合为一方小小的天地,方圆大约只有十平方公里。精灵营地位于正中,德鲁伊石环、牧树人庇护所、半人马部落和魔化兽人兵营围绕四周。这片区域的自然魔力极为丰沛,物产丰富,植被茂密,各个种族和谐相处,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景色。

    距离精灵营地最远的边缘区域,矗立着一座喷吐烈焰的活火山,火山口终日被硫磺毒云所笼罩,山腹隆隆作响,不时升起一根橙黄色的火柱,伴随着剧烈的爆炸声,将大量岩浆抛入天空。

    这里是深渊恶魔的苦役营,数量巨大的地精生活在这里,被深渊恶魔所奴役,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劳作耕种,建造石屋,苦苦挣扎。偶尔能够看到被锁链牢牢捆绑的食人魔和半巨人拖着步子,在滚烫的黑曜石上蹒跚行走。

    真正的深渊恶魔生活在高温高热的火山口旁边,数量最多的是宛如剥皮婴儿的小恶魔,大多数双手空空,少数精锐手里紧握着秽恶的钢叉。更高阶级的巨角魔、焚烧魔和翼魔很少出现,在时光碎片核心意识的刻意压制下,这些实力较强的中阶恶魔都傻呆呆的留在巢穴里面,如果没有受到召唤,根本不会踏出火山口一步。

    庄汉的训练,就从攻打这座活火山开始。

    既然是训练,当然不能没有难度。庄汉得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单枪匹马击败50只地精,而且不能骑着黑神驹布赛法洛斯,而是骑着一匹秘咏森林特产的矮种马。

    矮种马是精灵一族老人和儿童最常用的代步工具,说是战马实在是抬举了它们,在庄汉看来,简直和驴子没什么两样。他竭尽所能的选择了一匹最为高大健壮的矮种马,但是当全副武装跨上马背的时候,这匹可怜的畜生还是哀鸣一声,四肢一撑,被高大魁梧的庄汉活生生的压趴下了。

    “这就是种族差异了吧。”庄汉苦笑着连连摇头,放弃了重选一匹坐骑的打算。矮种马已经习惯了身体轻盈纤细的精灵一族骑乘,换成连同装备重达一百公斤的庄汉,显然没办法很快适应。

    无奈的庄汉只好背起装备徒步行军,好在缩小之后的时光碎片面积有限,如果换成当初广袤无垠的绿色树海,怕是要跋涉十多天时间,才有可能接近秘咏森林的外围。

    越接近森林的边缘,空气之中硫磺的呛鼻气息就越浓厚。橡树宽厚的叶片上落了厚厚一层火山灰,以至于冷眼看去,整个树冠都呈现出灰白的颜色。生性平和的鸟儿和小兽已经见不到任何踪迹,只有低垂着头的座狼和步履轻盈的大山猫偶尔现身,光芒四色的锐利眸子给寂静的森林平添了几分恐怖气氛。

    庄汉有点紧张,右手几乎一刻都不离开塞普鲁特之剑的剑柄,每个最细微的响动,都让他下意识的停下脚步,仔细观察。这番举动让隐去身形跟随身旁的赫麦尔·日陨不禁连连摇头,心里盘算着如何有针对性的给予这位盟友最合适的训练。

    脚下的湿润柔软的青绿草地逐渐变成了坚硬滚烫的黑曜石,只有生命力最顽强的杂草还能从岩石的缝隙里面探出头来。活火山犹如一个邪恶的影子,顶天立地的屹立前方,滚滚浓烟和不时闪烁的橙黄色火柱让庄汉感到有些头皮发麻。

    “明知山有火,偏向火山行……我这也能算是作死界的代表行为了吧?”庄汉在心里默默吐槽,然后双手在胸前交击一下,“打起精神来,汉革雷·伊斯坎达尔,你是战无不胜的征服王!”

    “咕哗来,就是那个,那个人类。”

    随着粗鲁尖利的吼叫声,一群武装地精像是从地里刨出来的土豆一样,十分突兀的出现在了庄汉的面前,领头的那个家伙身材格外高大——当然是以地精的标准而言,几乎达到了庄汉胸口的位置。头上顶着满是火山灰的皮盔,手里挥舞着一把锈迹斑斑的大弯刀。

    “杀了他,有肉吃!咕哗来!”一阵参差不齐的吼叫声应和着地精头领。庄汉发现自己已经被四五十个丑陋矮小、散发着浓重臭气的地精给团团包围了。这些家伙的装备出奇简陋,斧头和长矛锈迹斑斑,皮甲和头盔破碎零乱,与其说是一群强盗,不如说是一群难民,

    通常而言,身材矮小的类人生物都会带来无害、温和的感觉,但是地精完全不会给人以这种错觉,因为他们的眼神实在是太贪婪、太恶毒,仿佛对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抱有强烈的憎恨和占有的欲望。

    “训练这就开始啦?”庄汉有点意外,“同时面对五十个地精吗?我还以为有个循序渐进的步骤呢。或者潜行进去,一个一个的杀掉他们也不错。”

    “你想要成为有勇气面对一切挑战的强者,还是喜欢生活在阴影与黑暗之间,行动鬼鬼祟祟的刺客?”赫麦尔·日陨的声音从庄汉耳边响起,“如果是后者,你的名字就不该是汉革雷·伊斯坎达尔,而应该是汉革雷·本·哈桑!”

    “能成为山中老人其实也不错啊。”庄汉咕哝一句,然后活动了一下肩膀,把碍事的毛领披风甩落在地,反手抽出塞普鲁特之剑。“来吧,你们这群肮脏卑鄙的小家伙,有位朋友曾经告诉过我,死掉的地精才是好的地精!”

    “咕哗耶!”地精头领怒吼着,但是没有亲自冲上去,而是挥了挥手,十多只地精立刻没头没脑的冲了上去,他们的动作毫无章法,彼此冲锋路线重叠在一起,推推撞撞,看上去颇有几分滑稽。

    庄汉可没有想笑的冲动,这还是他第一次进行单枪匹马的战斗。身边有没有战友的差距非常大,塞普鲁特之剑的第一次出击就收割了三只地精的性命,但是在转为防护之前,一把锈迹斑斑的干草叉就刺了过来,在庄汉的右肋留下了一道浅浅的划痕。

    刺痛感提醒着庄汉,如果不是地精力量较小,武器又很差劲,刚才他已经身负重伤了。塞普鲁特之剑猛然回旋,剑光逼退了身后的地精,然后再次出击。

    这次出击的战果很小,只砍断了一只地精的手臂,但是露出的空隙也非常小。另外一只地精打算重复刚才偷袭的成果,结果被及时回防的塞普鲁特之剑挡住,剑刃顺势向前延伸,砍破了地精手中粗劣的木盾,然后把它从头顶一直劈到胸腔。

    剑刃脱离,浊血奔流,空气之中的恶臭气息顿时浓烈了许多。庄汉咬紧牙关,克服着胸膛里面翻滚的不适感,大步跨过尸体,朝着地精头领冲了过去。

    “克哈,克哈!围上去杀啊,他只是一个人!”地精头领连连后退,同时挥舞着双臂怒吼起来。

    地精从来都不是什么勇气十足的战士,一连好几个同伴溅血倒地,已经让它们的士气大大跌落。不过它们简单的头脑也很难做出合理的判断,“对方只有一个”,对于地精来说,这是非常有利的局面,足以让它们坚信一定会胜利,心底只剩下嗜血的欲望。

    短暂的骚动之后,伴随着一阵“咕哗耶”的怒吼,地精们像是被捅了巢穴的蚂蚁一样一拥而上,木棒、干草叉、手斧、锈蚀刀剑和短柄镰刀乱糟糟的朝着庄汉猛烈进攻。

    庄汉毕竟缺乏战斗经验,顿时手忙脚乱起来。塞普鲁特之剑向前猛劈,然后左右横扫,跑在最前面的几只地精惨叫着倒了下去,但是更多的地精已经冲到了庄汉的身边,激烈的痛楚感从背后,肋下和肩头传来,让庄汉忍不住大喊一声,塞普鲁特之剑也失手跌落。

    这是个不可饶恕的失误,因为地精们的武器十分简陋,力气更是不够,只在庄汉身上留下了几道微不足道的擦伤,但是失手跌落塞普鲁特之剑让他失去了转败为胜的机会。

    如果地精头领能够稍微聪明一点的话。

    地精一族向来以贪婪、愚蠢和嗜血著称,眼看着可怕的巨人——对于普遍身高不足一米四的地精来说——没有了趁手的武器,部族里面最为勇敢、聪明和凶狠的地精头领喝止了想要一拥而上的部下,踏着雄赳赳的步子走到庄汉面前。

    “俺是残暴的格力投赤将军!抢光光地精部落的首领!”这只地精头领极力挺直脊背,踮起脚尖,让自己的头顶勉强超过了庄汉的肩膀,“人类的勇者!记住是谁砍下了你的脑袋!”

    “格力投赤!格力投赤!”地精们挥舞着简陋的武器,开始例行公事的咋咋呼呼。“残暴的格力投赤将军,让弱小的人类品尝您的可怕吧!”

    地精的语言通常都很含混凌乱,词不达意,但是这番话显然经过精心准备和严格训练,叫喊起来居然连个结巴都没有。庄汉脸上的神色显得很不好看,“真是抱歉,赫麦尔·日陨阁下,居然这么难看的被一群地精打败,我让您看笑话了。”

    “你小看了这群地精,高估了自己第一次面对围攻的能力。”赫麦尔·日陨丝毫没有保留情面的指出,“不过还好,这只是训练。汉革雷阁下,要不要重新开始一次?”

    “再等一下。”庄汉吸了口气,猛然抬起头。

    下一瞬间,地精头领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脑袋被两只有力的大手抓住,然后高高举到了半空。庄汉咬紧牙关,任由胳膊被地精头领胡乱挥舞的手斧切割得鲜血直流,把这只散发着秽恶气息的家伙举过头顶,然后用力投掷出去。

    地精头领的身体飞过了足足二十米的距离,如果不是被一块滚烫的黑曜石挡住,说不定还会飞出更远。撞击带来的骨折肉裂声让人感到头皮发麻,对于失去了头领的地精们来说,无异于奏响了死亡的丧钟。

    伴随着阵阵惊恐的尖叫,地精们丢下重伤倒地的同伴,像是被吓破了胆子的野狗一样一哄而散。庄汉捡起塞普鲁特之剑,勉强追出两步,然后停了下来,高高昂起头,发出一声宣泄性的怒吼。

    “很好,第一次就能做到这种程度,看来可以计入训练的总成绩了。”

    在庄汉身后不远处,隐形的赫麦尔·日陨满意的点了点头,处于随时激活状态的高等恐惧术化作无数光点从指尖消失。“一位性格坚韧、潜力无限的盟友,总比软弱无力的家伙要好得多。”

    时光碎片的核心意识一面说,一面转过头,对着恭恭敬敬站在身后的具现化孽魔吩咐说,“塞巴斯蒂安管家,为你的主人包扎伤口,弄些补充体力的东西吃,真正的训练在两个小时之后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