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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七章 锦衣暗卫

作者:大明测字天师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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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丐帮众人沉默的放下了手中的竹棍,漂浮在洞庭湖上的竹棍几乎都可以组成竹排了,这些竹棍代表了他们的身份,他们的过去。

    萧风没有燃放烟花,因为烟花是进攻的信号。群丐一批批地乘船上岸,在那一千火枪兵的押送下,被胡宗宪的大军看押起来。

    本着优待俘虏的原则,群丐没有受到打骂。跟在大军营帐里的海瑞现场办公,分门别类,统一洗澡换衣服,该带镣铐的带上镣铐,昏迷中的福建团头带了两副。

    渐渐变得空静的君山主峰上,史君山一直呆呆地坐在石椅上,看着无数的船只往来押送,一切看起来都很平静。

    萧风带着召平安来到台上:“你还不下去吗?等什么呢?”

    史君山茫然地看着萧风:“我?我也要去西伯利亚吗?我是首犯,那些对抗朝廷的命令都是我下的。朝廷还容我活下去?”

    萧风点点头:“朝廷的命令是,无论有罪与否,都要去西伯利亚。你的罪既然最重,镣铐重一点就是了。”

    史君山苦笑道:“连同无罪的乞丐,这次丐帮有上百万人要被迁徙到西伯利亚。你们放我过去,就不怕我揭竿而起?”

    萧风笑了笑:“你要敢揭竿而起,在哪里都能。你在这里不反,到了西伯利亚也不会反的。

    退一步说,如果你早晚是要反的,那么让你从西伯利亚反起,对朝廷来说,总比在君山反要好得多。”

    史君山一愣,之后缓缓点头:“祸起边疆,手足之疾;变生肘腋,心腹大患,不错,是这个理儿。”

    史君山站起身来,刚才和萧风硬碰硬的对了十几掌,他受的伤也很重,只是一直硬撑着。

    “萧天师,有件事儿,我不太明白。你功夫虽高,但比武拼命,本就是存在变数的。万一你输了,你真的打算兑现承诺吗?”

    萧风笑了笑:“如果我输了,我会想办法变通的。今天赦免丐帮,难道你们就都变成良民了?

    只要丐帮还在,后面收拾你们的办法还多着呢,无非是缓急不同罢了。

    可我肯答应和你的赌局,却是因为我知道,这一战纵然凶险,可我不会输,所以我才同意的。”

    史君山的目光看向召平安:“你测召钦差今天不会死,就能保证你不会输吗?”

    萧风点点头:“我输了就得签赦免书,我签了赦免书召平安必死。所以他今天不会死,我自然就不会输。”

    史君山绕了好一阵子才绕明白,不禁苦笑道:“钦差恨丐帮入骨,若是天师敢签赦免书,他确实会自尽的。”

    召平安冷冷道:“若不是娘子禁止我自杀,我踏上君山的那一天,就已经自尽了。

    我一死,只怕你和朝廷论理的机会都没有。可若是萧大人赦免了你们,我自然会立刻自尽!”

    史君山苦笑道:“我还奇怪呢,你一心激怒我们,想让我们杀了你,好让丐帮坐实谋反大罪。

    可你明明可以自尽却又不自行了断,我本来还以为千古艰难唯一死,想不到却是尊夫人之命。

    罢了,罢了,你的事儿我知道,今天丐帮是败在萧天师手下,也是间接败在了尊夫人手下,也算恩怨两清了。”

    史君山举步要走,忽然又回头看向萧风:“萧天师,你对武学的领悟,我生平从未见过。

    只看了一遍,就能将‘飞龙在天’使出来,虽有生涩,但用的时机,发挥的威力都毫不逊色于我。

    这套掌法本是丐帮帮主之间的不传之秘,因为到我爷爷一辈,丐帮没有帮主了,爷爷才把掌法传给我父亲。

    我父亲又传给了我,我凭此掌法对敌,从未败过。今日输在天师手下,却是心服口服。”

    萧风笑了笑:“这套掌法至刚至阳,和俞大猷的功夫路数很像。因为攻击性太强了,所以根本不需要防守。

    我尝试了几次变招,都无法保证在不先受伤的情况下攻击你。最后能赢你,一是靠内力比你深厚,二是靠学你的掌法。

    所以你也不必沮丧,降龙十八掌仍然无招可破,能破它的,只有它自身而已。”

    史君山眼中重新焕发了神采:“萧天师,你顷刻间就能领悟‘飞龙在天’,不单是武学造诣高,我觉得,你与这套掌法有缘。

    我就要去西伯利亚了,以我的罪行,此生再难回中原了。这套掌法是中原的功夫,我不想它随着我消失在边陲之地。

    如果天师不弃,我想将这套掌法传给天师。史君山一生无所建树,还亲手葬送了丐帮,能把这套掌法流传下去,也算没白活一回。”

    萧风笑了笑:“既然是丐帮的不传之秘,你传给我,合适吗?”

    史君山慨然道:“丐帮都已经没了,还有什么不传之秘。只要是好东西,就该传下去,弄没了才真是罪人呢。”

    就在君山的主峰顶上,史君山将降龙十八掌完整的又打了一遍,慢慢拆解,讲给萧风听。

    萧风悟性极高,一通百通,一个时辰之后,已经大概弄懂了这套掌法的精髓。当然若要融会贯通,还需要更多时间来练。

    眼看天色要黑了,萧风带着张无心、召平安和史君山同坐一条船,离开了君山,向岸边划去。

    八百里洞庭湖,波光粼粼,水天一色,让人心胸为之一敞,史君山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君山。

    “在这里住了半辈子了,平时没有感觉,今天才发现,这君山,这洞庭,真是天下最美之地啊。”

    萧风淡淡一笑,他了解这种心情。任何东西,在知道今后再也见不到时,总会让人生出许多感慨,甚至连讨厌的人也是一样。

    更何况,这里真的是很美,美得就像初恋一样,此后经年,它的美会一直出现在史君山的梦里吧……

    “史君山,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儿来。嗯,近十年不算,十年前到五十年前这段时间里,是否有过高手向丐帮寻仇?”

    史君山一愣:“我今年还不到五十岁,五十年前的事儿我说不好。不过四十年前,确实有过一次。

    那一次,丐帮死伤惨重,北直隶从省到府到县,所有的团头都被人杀了,乞丐也被杀了不少,那是大明朝以来丐帮最大的一次惨案。

    当时各地丐帮哗然,请我父亲带队前去处理此事。当时我还年少,并没有跟着父亲前去。

    一个多月后,父亲回到家里,召开了一次省级和府级的团头大会,告诉他们,北直隶的事儿到此为止,谁也不许再提起了。

    父亲提名,大家从山东选了一个能干的府级团头,升任为北直隶的团头,去主持大局。

    各省又把一些还没当上团头,但很有能力的人派到北直隶当各级团头,重新吸纳帮众,稳住了局面。”

    萧风眼睛亮了起来:“发生这么大的事儿,却静悄悄地处理了,明显不合常理。你父亲没跟你说起过原因吗?”

    史君山点点头:“人多时我没敢问,等会议结束了,我才偷偷询问父亲,父亲叹了口气,却不说话。

    我当时年少气盛,对父亲说,丐帮传承千载,高手如云,父亲的功夫,更是天下数得着的。

    何况丐帮人多势众,自古以来那么多厉害的高手,也没谁敢往死里得罪丐帮的。

    如今对方杀了丐帮一个省的团头,究竟对方功夫高成什么样,吓得丐帮都不敢再去追查了?”

    萧风目光闪动,微微点头:“问得有理,你父亲怎么说的?”

    史君山苦笑道:“我父亲这才告诉我,他这次带人到北直隶,其实查出了杀人的凶手。

    不但查出来了,他还和对方动了手。那人功夫虽高,却也不至于就吓倒了丐帮,可那人并非江湖中人。

    那人是锦衣卫的暗卫,虽然不是锦衣卫中的高官,但极受皇帝宠信,权利很大。

    北直隶的团头和乞丐们,其实是他带着手下一起杀的,否则以他一人之力,也难以做到。

    他告诉我父亲,若不是皇帝命令他适可而止,他还会继续杀。既然有了命令,此事也就到此为止了。

    父亲知道此事牵涉宫中,所以不敢再继续追查,对方既然说了到此为止,他也只能偃旗息鼓。

    我问父亲那人是谁,父亲却死活不肯告诉我。他说丐帮从根儿上就已经烂了,发生此事也是罪有应得。

    我明白,父亲怕我年轻气盛,以后会去寻仇。对手既武功高强,又是宫中近卫,我可能会死,丐帮也会惹上更大的麻烦。”

    史君山说到这里,忽然问道:“萧天师何以知道此事?这件事当时虽然颇为轰动,但也只是在丐帮内部才知道内情。

    后来丐帮各团头,严格保密,这件事很快就被遗忘了,这么多年之后,更是无人知晓了。

    萧天师不过二十多岁,按理说无论如何不该知道此事,莫非天师的父辈祖辈,与此事有关?”

    萧风摇了摇头,不再提起这个话题。当船靠岸边,史君山被人披枷带锁押走之后,萧风才淡然一笑。

    “果然,若你真是被人残害才变成那样的,以你这种睚眦必报的性格,肯定是不会放过丐帮的。

    原来,你是锦衣卫啊。四十年前,那就是先帝的锦衣卫了,也只有他那样的人,才会放任你如此嚣张的复仇吧……”

    丐帮之事已了,萧风凯旋回京。白天入宫汇报,晚上四处轮流赏月,忙个不停。

    张天赐过来吃了顿饭,就火烧屁股似的跑了。因为他娘子有了,一下就从女强人变成了林黛玉,天天躺在床上找事儿。

    一会儿嫌菜咸了,一会儿嫌汤凉了,把张天赐折腾得睡觉都睁着一只眼睛,胖乎乎的脸也瘦了一圈儿。

    水姑娘有心替张天赐伺候,但张天赐坚持亲力亲为,表示自己服侍娘子是心甘情愿的,痛并快乐着。

    萧风既替张天赐开心,也隐隐觉得有些抬不起头来。

    别人还好说,柳如云盼孩子盼得望眼欲穿,天天拜送子娘娘,咋就没动静呢,差哪儿呢?

    但万恶的帝国主义并没有给萧风太多思考“差哪儿呢”的时间,萧风刚赏过两圈月而已,藏区的求救信就送到了朝廷。

    嘉靖看完信后,半晌无语,最后无奈地叹了口气,砸断了一根拂尘杆儿。

    “树欲静而风不止啊,这些海外蛮夷究竟要干什么?好好管理自己的弹丸之地不好吗?

    非要千行百里地跑来跟朕作对?大明究竟有什么值得他们窥伺的呀?

    不就是土地广阔了一点儿,物产丰富了一点,历史悠久了一点,文化博大精深了一点。

    丝绸瓷器精美了一点,武器先进了一点,人长得好看一点,除此之外,大明还有什么呀?”

    黄锦认真地答道:“万岁圣明,大明联邦属国,久受大明熏陶沐浴,逐渐脱离了蛮夷习性,与大明风月同天。

    那些距离大明太远的国家,蛮夷之性不改,野蛮不化,不思进取,只以抢夺他人之物为乐,实在无耻至极。”

    嘉靖叹了口气:“只是藏区活佛来的信中说起,不丹使者说不列颠人的火枪犀利,所统领的傻三部队人多势众,只靠藏区很难抵挡。

    朕这几年来,都没时间和师弟好好探讨修道之事。他在外面打仗,又徒增杀孽,我真是不想让他再出去了。”

    黄锦低头没有出声,他知道,嘉靖虽然这么说,可这仗除非不打,否则大概率还得是萧风带队,因为确实没人比他更合适。

    萧风与藏区的措钦活佛情谊深厚,而措钦活佛自从成功出使大明后,在拉萨的地位直线上升。

    因为自从俺答汗被萧风击杀,大明收服草原之后,藏区和大明再次实质性地接壤了,而且藏区很清楚,大明要打下藏区,易如反掌。

    道理很简单,俺答汗当初打下藏区就不太难,如今大明击败了俺答汗,那按照不等式来看,结果十分明显。

    大明大于俺答汗大于藏区,大明和藏区的武力值之间,至少差一个俺答汗,没得打。

    所以这时措钦活佛和萧风的友情就显得很重要了,经过双方友好磋商,藏区随着草原,也回归了大明的实际统治之下。

    虽然藏区仍有较高的自治权利,但就像苗疆一样,也设置了一些流官和学宫,开始传播大明文化了。

    这就是当初萧风和措钦活佛论道之时所说的:让人们有选择信仰的机会,这样的信仰才是真正的信仰。

    所以萧风带队前去藏区,一来不会让藏区活佛们心生疑虑,二来藏区太远,行军也极难,这一仗并不好打。

    若是派遣十万大军,一路从中原开往藏区,再开到不丹去迎战,大军一来一回,先别管输赢,光粮食补给军饷,那就是金山银海。

    所以这一仗和打罗刹一样,最好是兵贵精而不贵多,以精兵和武器击败对手,而不是靠人海战术往上怼。

    大明在海外也不是毫无情报来源的,据情报说,不列颠人已经打败了佛朗机人,成了欧罗巴的新霸主。

    那么面对这样的对手,只有萧风带队,才最有把握。戚继光和李成梁虽然都经过了与罗刹的战斗,但在新武器的利用上,还在揣摩中。

    所以嘉靖长叹之后,还是召开了朝会,让萧风参会议事。

    会议的主题是究竟要不要援救不丹,是真的援救,还是做做样子,派兵进入藏区,保住拉萨即可。

    高拱认为藏区本就是苦寒之地,不丹更是藏区边缘的弹丸之地,距离遥远,难以管辖,只是名义上的属国而已。

    “胜则仅得虚名,而损真金白银,虚耗国库;败则名利双失,一蹶不振。此等风险大而回报小之事,智者不为!”

    高拱挺身而出,实在是因为一直作为主力一辩的徐璠,今天的状态十分颓废,一直保持沉默。

    徐璠的精神状态很不好,萧风回京时,他才刚从床上爬起来,脸颊消瘦,眼睛抠娄着,一副脱水过度的样子。

    众人都知道徐璠乐极生悲,幸亏请井御医去得及时,才保住了一条命,此时状态不佳也可以理解。

    但仍忍不住窃窃私语,探讨徐璠肾虚的问题,徐璠偶尔能听到只言片语,却也无法发作,只好忍气吞声。

    他更不敢在此时当棒槌来砸萧风,萧风虽然没拉他去君山先啥后啥,但给他来了一下百发百中马上风,也是让他苦不堪言。

    萧风沉吟片刻:“高次辅,有些事儿可以算风险和回报,有些事儿却不能算,这就是可为之事和必为之事的区别。”

    高拱今天倒不是为了反对萧风而反对,他也是真心的觉得去救不丹,并不划算。

    因此他心平气和地看着萧风:“那就请萧大人给说说,什么是可为之事,什么是必为之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