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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黑暗之躯 第八章 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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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风不平执教生涯中,他没有见过余饶这样的学生,家境贫寒罢了,居然还天天旷课,跑到街上去当什么叫花子,活生生丢尽了问道学院的脸面。众生如蝼蚁不假,可是你自己明明有向上的机会,却只想着当蝼蚁,这不仅不是珍惜生命,反而是浪费了大好的生命。

    看着学院里林欢欢、贾有富等人越来越强了,而余饶等穷后生却越来越弱了,风不平不禁问一句,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难道蝼蚁就真的没有翻身的机会了吗?

    风不平不想承认,但是不得不承认,目前平阳三虎的后代是新一辈的翘楚,他们很有可能成为新的平阳三虎,而像余饶这样的穷人子弟,一辈子只能在贫民窟里挣扎,他们的儿子女儿也只能在平民窟里挣扎。

    风不平想要找余饶的父亲谈谈,那一天,他来到了余饶的屋子前,见到了余枭。余枭那糟糕的模样,令人摇头的状态,一瞬间,就让风不平觉得没有讨论下去的必要了,这个当父亲的,简直比儿子还要糟糕。事情的结果果然如同风不平所料,谈论没有任何的意义。余饶的父亲这辈子算是完了,余饶也跟着完了。

    看着余饶蹑手蹑脚地从树后面走了出来,脸上还挂着无耻的笑容,风不平摇了摇头,叹了口气,道:“余饶,这个人是你的朋友吗,也是咱们书院的学生?”

    问道学院的学生很多,风不平不可能个个都记住,但是风不平隐隐觉得怀中的少女不像是问道学院的学生。他虽然不知道,但是他知道余饶肯定知道。

    风不平本来在书院执教,发现了后山的异动才连忙御剑赶了过来。那时候他就看到了余饶盘腿坐在鹅暖石上,仿佛等着什么人,他就猜到了,准是这条疯狗带着伙伴闯了禁地。想到上一次被上古元灵斩杀的孩子,风不平加快了脚步,幸亏救下了殷落落。

    等到回来的时候,见余饶又躲在了树后,他就肯定了,余饶这家伙肯定是和怀里的少女串通好了的。

    其实,也正是这样才隐瞒住了殷落落的身份,因为少女孤身一人上禁地,很容易让人想到她的不良企图,可是若说她和余饶一起胡闹,误闯了禁地,谁都会相信了。因为是余饶的朋友,肯定脑子也不正常。

    余饶自认不会告诉院长殷落落的魔族身份,而是说殷落落是他的表妹。院长低头扫了一眼少女傲人的胸庭,皱了皱眉头,“当真?”

    余饶连忙改口,说他说错了,殷落落其实是他的表姐。

    这一次风不平才相信了余饶的鬼话。风不平把殷落落交给了余饶,并嘱咐余饶赶紧下山去,终生不得再踏入禁地,否则就把他开除!

    看着余饶抱着殷落落一溜烟的跑了,风不平无奈摇了摇头,颇有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气势。

    ……

    余饶回到了家里,把殷落落放在了他的床上,看着殷落落一件衣服也没有穿,余饶心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便把院长的袍子给掀了,心里念叨着“落落,你可别怪我啊,可别怪我啊。”说着找出自己的衣服,准备给她换上。

    这时候家门突然被框哧一声打开,余饶回头望去,居然是自己的父亲,父亲拿着酒瓶,满脸的通红,看样子又喝了不少的酒。余饶慌了,心想这该怎么向父亲解释啊。

    谁料余枭就假装没有看见一般,又连忙把余饶的房间大门给关上了,嘴里还喃喃念叨着“孩子他娘,娃娃长大了,哈哈哈……”

    原来看不穿衣服的女人就叫长大,余饶害羞地笑了出来。

    这时候殷落落忽然醒了过来,只是她四肢乏力,感觉体内有一股不明的力量在吞噬她的身体,搅乱了她的五脏六腑。殷落落准备把这股力量逼出来,却“噗嗤”一声,口吐鲜血,又乏力地瘫倒在了床上。

    殷落落惊讶地发现自己一件衣服都没有穿,而余饶拿着衣服站在自己的跟前。这下子余饶再也解释不清了。

    殷落落恨得咬了咬牙,骂道:“你真是活脱脱一个畜生啊,我帮你得到了林欢欢,你居然还这样对我。枉我把你当做朋友……”

    “朋友”二字出口的时候,殷落落才意识到,自己从小到大都没有朋友,而什么时候把余饶当做朋友了呢。

    余饶解释道:“大哥,你在后山禁地晕了,是我把你扛回来,那时候你就没穿衣服。我总不能让你一直不穿衣服吧,我这是准备把我的衣服给你披上。”

    记忆在殷落落脑子里复苏,她这才想起来,自己是被小凤凰打的衣衫尽无了。这样看来,余饶这家伙还真没有轻薄自己的意思。这时候殷落落又暗自想到,余饶真不是一个男人,女人在他面前他都能忍得住。

    殷落落让余饶把衣服拿过来,她自己穿,可是殷落落连抬胳膊都费力气,别说穿衣服,她只好无辜地看着余饶,那眼神明显是在说:“你过来,帮我穿。”

    余饶无奈地叹了口气,走过去,拿起衣服,同时尽量把目光移开,不看落落敏感的地方,可是好奇心驱使他总得瞄上一眼。这时候殷落落就会警告他,若是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回头就挖了他的眼睛,喂狗。

    余饶的指尖每次碰到殷落落牛奶般肌肤的时候,他的心都小鹿一样,扑通扑通的跳。可是余饶发现,林欢欢每次都会一颤,显然她比自己还要紧张。余饶像玩游戏一般,轻轻碰到殷落落的肌肤,然后殷落落一颤,一直循环下去。

    到了后来,余饶居然忍不住笑了出来,而殷落落早知道了余饶这家伙在干什么,自己也哈哈笑了出来。她说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余饶这么傻的人,活像一条傻狗。

    殷落落以为自己的伤只是外伤,几天之后便好了,可是随着时间的逝去,殷落落的嘴唇泛白,双眼空洞,身体越加的虚弱了。她体内被注入的力量,也越来越膨胀,简直要撕碎了她的身子。这时候殷落落才知道,原来那凤凰给她体内种了神秘力量,类似定时炸弹,看来自己活不了多久了。

    余饶为殷落落操碎了心,花光了所有藏在墙洞里的钱,甚至偷拿了一部分父亲的钱,为殷落落请到了当地的名医,可医生说他活了七十年,从来没有见过,甚至是听过这么奇怪的病。当余饶再拿钱给那位名医的时候,叫他无论如何也要治好殷落落,那位名医却说:“你把这些钱留着买棺材,准备后事吧。”

    余饶惊了,他没有想过有一天,宣判生命死亡的不是剑,而是一名医生。在殷落落的眼睛里,余饶看到了不甘,同时,也看到了信任。不知道为什么,余饶觉得殷落落信任自己,而自己也信任殷落落。为了对得起这份信任,余饶几乎整天陪在了殷落落的身边。

    殷落落说,余饶更像他的家人,这时候余饶也说,殷落落更像他的家人。两个素未谋面的人,因为不同的目的,最终走在了一起。只可惜了那时候,余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殷落落。

    余枭发现了儿子这几天都不太对劲,询问过后才知道原来是他的好朋友殷落落患了奇怪的病。余枭本来不以为然,可是听说医生都治不好,余枭倒起了好奇心,他只是过去看了一眼,就惊讶地问了出来:“你们是不是去了问道学院后山的禁地?”

    察觉到自己太激动了,余枭连忙背过身去,解释说:“咳咳咳……前几年有个家伙去了后山,也患了同样的病。”

    见到有希望,余饶便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全盘拖了出来。余枭听完摇了摇头,说余饶疯了,说再有下一次的话,就不再认余饶这个儿子。余饶头一次见到父亲发那么大的火,不过父亲发完怒以后,就说让余饶出去,他能够治好殷落落的病。

    那一天,殷落落忽然觉得余饶的这个废物老爹不废物了,她觉得余枭和后山山顶的小木匣似乎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小木匣就像一股神秘的力量,把所有人统统都扯了进去。当然,殷落落最后否定了这些想法,她觉得是自己多疑了。可能自己真的病的不轻了。

    殷落落穿着余饶的衣服,十分宽松。衣服下的娇躯若隐若现……

    余枭散漫的目光刚好一眼看到了殷落落背后的那朵紫荆花瓣,一瞬间,余枭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

    紫荆花开满山的地方,神农一族永远不死……

    余枭连忙问殷落落是什么人。

    狡猾的殷落落给余枭胡诌了一圈。

    余枭知道殷落落说了谎话,感叹了一句“这就是宿命吧。”

    当又听到“宿命”二字的时候,殷落落想起了父亲,父亲也同样说过“宿命”二字。而且两人在说“宿命”二字的时候,绝不是一般的感叹,而是仿佛亲身经历过一般,“宿命”二字带着浓浓的感情色彩。

    这一切究竟是机缘巧合,还是命中注定?

    余枭让殷落落坐下,他准备运功了。

    看到余枭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金光,金光里仿佛藏着一柄剑,殷落落下意识地呢喃了出来,“轩辕剑。”

    这时余枭的双手停在了空中,他尴尬地挠了挠头,笑道:“哎呀,前几年学过的手艺,都已经忘的一干而尽了。这病,没法治。”说着余枭走出了门,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又说了一句:“真把她当朋友,就准备棺材吧。钱不够自己想办法去,老子这一个子也没有。”

    废物!

    那是余饶第一次当着父亲的面骂他是废物,得亏声音很小,余枭没有听到。

    躺在床上的殷落落看着余饶,轻声呼唤道:“余饶,我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余饶不理解了,都到了这个时候了,殷落落还藏着掖着,也太不把自己当朋友了。

    殷落落说:“出了城,找父亲救我。可是城外是魔族的领地,我害怕他们知道你是武国人以后,把你吊死。”

    原来她是为了保护我。

    余饶的心里流过一丝暖流。从小到大,还没有人这么关心过余饶的安危。余饶很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就像毒药一样,让人疯狂。余饶立马握紧了拳头,道:“走,出去找人救你,就算被吊死了我也不怕。只要你告诉你的魔族同胞们,让他们用剑把我杀死就好了。”

    “用剑?”殷落落睁着大大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余饶。他不明白余饶为什么突然提到“用剑”,难不成他又想讲什么蹩脚的笑话?

    余饶已经把殷落落背在了背上,淡淡地说:“因为我的母亲是死在剑下,所以我也想死在剑下。我不怕死,但是害怕不是死在剑下。吊死,呵,那一定很难受吧……”

    疯狗,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殷落落的心里感叹到,双手抱着余饶更加紧了。是呀,倘若余饶不是一条疯狗,又怎么会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跑出城去找魔族救自己呢。

    武国人救魔族人,这在整个平阳城的历史上,好像还是第一次。只不过像余饶这样的小角色,即使救活了魔族人,也登不上历史的舞台。

    城门附近,熙熙攘攘的人群络绎不绝,可是每到了城门口,都会自觉的回来,原因倒是很简单,平阳城外除了一条宽阔的商旅道路,皆是丛林密布的山川,高耸的断崖,和一条条深浅不一的河流。没准河流里就冒出一个魔族人,把你的脖子按住,捂进水里活生生淹死……

    况且城门口还站着身着武国军装的长矛战士,这些战士,都是些二十到三十岁之间的青年人。

    这些士兵们大都归平阳三虎之一的宋成管理,也就是宋美玉的父亲;常年不征战,他们战甲已经破了,长矛都生了锈,杀自己人可以,可若魔族真的打了过来,还得看风不平那样的顶尖战力。

    士兵们每天要做的事情很简单,除非有了宋家的通行令,否则一概人等不准去平阳城半步;违者,以魔族人同处,斩立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