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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温蹄华的印度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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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热到底是狂热,在许下了“下次遇到困难一定寻求你的帮助”的承诺后总算是让暮光闪闪的脸上多云转晴了。反正小马利亚的许多难题都是可以靠友谊解决的,但真要是遇到了那之外的危险,狂热可不会信守承诺。他可不想像那个异世界的自己一样,永远的失去心爱之物。

    终于是到了下车的时候,延误了一整夜的火车总算是到达了温蹄华,音韵公主成长的城市——虽然那是温蹄华附属的一个偏远村庄。

    这里的前S.M.I.L.E.组织早已收到了塞拉斯蒂娅公主的指令,已经派出了几名特工在此等候多时了。希望他们没有因为火车延误一个晚上而被火车站的寒风冻感冒,不过从他们的气色来看,他们应该还是非常健康,毕竟没有那批小马会在生病的时候还吃那么多冰激凌。

    “哦,是你们吧?狂热先生和暮光闪闪小姐,”为首的一匹小马随意地把冰淇淋扔进垃圾桶里便迎了上来,伸出一只蹄子就要和两马握蹄,“在下叫印度杉是负责迎接你们的小马,在下们可是等候多时了。”

    “你好,”狂热把一只蹄子递给了这匹穿白色短袖衫小马握了握,“现在情况如何?我希望那些精灵飞蝇还没有蔓延到这里。”

    “哇哦,哇哦,你可真是匹正经小马!”叫做印度杉的小马又和暮光闪闪握了握蹄,“但那事儿你可别担心,一旦监测到那些小虫子的出现我等会立刻采取相应的措施的。至于现在,两位一路舟车劳顿还是要在下先送两位去下塌之处休息片刻吧。

    听到这,狂热看了一眼身旁的暮光闪闪。连续几日的火车,再加上照顾后面几节车厢的伤患,让她的脸上已经挂满了疲惫,休息一下再好不过了。

    “那么出发吧。”

    “好——的——!”印度杉突然就兴奋了起来,他搂着两匹小马的脖子就上了火车站外的一辆四轮马车,没错,马拉马车。“二位的下榻之所就在温蹄华皇家酒店,你们知道的,那就在市中心,旁边就是温蹄华公共图书馆。”

    他一面说着,还一面朝暮光闪闪眨了眨眼睛:“在下听以前在坎特洛特的同事说过,塞拉斯蒂娅公主收了一位特别爱看书的学生。”

    “啊,是这样吗?“”暮光有些不好意思,她没想到她的名声就连温蹄华的小马都知道了,谁让她总是自己父母的影响力和公主学生的重要性呢?“我正打算这几天空闲的时候去那儿逛逛呢。”

    “只是逛逛?那儿有整整21间分馆的藏书,你确定只是逛一逛?”印度杉挤眉弄眼地说道。

    “事实上,”暮光闪闪从她的行李中翻出了那张音韵的借书证,“我也许可以多借一些书带回小马谷。”

    “噢!”印度杉有一种夸张的表情说道,“那张借书证是音韵公主的吧?只有她的借书证才能借书不还。在下的意思是,你要把书带到其他地方,那肯定就来不及还上了。”

    “嗯,没错,她就快成我的嫂子啦!”

    “是吗?印度杉嘴角带着一丝不知可否的微笑,并且打开窗,指向了窗外一栋最高最显眼的建筑,“瞧,就是那儿——温蹄华皇家酒店,知道他为什么要叫皇家酒店吗?”

    “为什么?”暮光闪闪非常配合地问道。

    “因为音韵公主。她原本可是住在温蹄华附近的一座小村庄里的,直到成为公主之后才搬去了坎特洛特。但她总得回来看看过去的亲人朋友吧,然而他已经成为了公主,怎么能继续住在那样没有档次的小村庄里。于是我等S.M.I.L.E.分部,就为她建造了那座80米高的建筑。”

    “我倒是觉得她应该更想住在一座小村庄里,”暮光闪闪提出了不同意见,“如果她住在那住那么高的酒店里,还怎么见她的朋友呢?”

    “你是这样想的?”印度杉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又指向了皇家酒店旁的一所大楼,这座椭圆形的大楼由弧型螺线连接而成,为一种不对称结构,外立面饰以暗红色的花岗岩,增加了许多岁月的沧桑感。

    “你知道吗?其实温蹄华最初的中央图书馆并不在这里,而是在市中心东端西斯廷大街和缅街交界处的卡内基中心,小马利亚钢铁大亨卡内基一百年前为温蹄华捐献了中央图书馆,后来由于图书馆规模不敷使用,便另辟新址建成了现在的图书馆。”

    “听上去你对那很了解?”暮光闪闪好奇的问,“也许你可以成为在我们的导游!”

    “导游?那可算了吧,在下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再说了,比起死气沉沉的图书馆,在下更喜欢TheGranvilleStrip那样的地方。”说着他瞥了一眼狂热,“更何况,仅仅和你说了几句话,你的小男朋友都已经吃醋了。”

    “呃,我们还没走到那一步,”暮光这才注意到身旁的狂热脸色有些阴沉,“嗯,狂热,你不会真的这样就吃醋了吧?”

    “讽刺钱袋,”狂热嘴里吐出了一匹小马的名字,“你和那匹小马是什么关系?”

    “什么?”印度杉一脸无辜的样子,“你在说什么?”

    暮光闪闪也是一脸好奇,她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不,等等,好像在梦里的时候,那个叫周的家伙提到过这个名字。那匹雌驹偷走了狂热的镜子,才导致了列车上这次事件的发生。可是当他们全都从梦境中醒来后,那批雌驹却在列车上消失的无影无踪,哪怕是他和狂热用魔法多次扫描也都一无所获。

    值得一提的是,狂热当初和暮光闪闪说起讽刺钱袋的原因:那匹雌驹有着灰绿色的皮毛,深海绿的卷发和尾巴用两颗廉价的发带随意扎在一起,亮海绿色的眸子时刻注意着周围的风吹草动。就这么说吧,她就是反色的糖蓓儿/舒歌贝,能迷倒麦托什,战胜车厘子和大理石/玉琪的容貌可不是开玩笑的。

    “我看到她了,就在你说‘好吧’然后把在我们带上车的时候。”狂热的眼睛紧紧的盯着印度杉。

    “就这?”印度杉一脸不屑,“我等可是在火车站那里的,小马多了去了。”

    “那跟着你的几匹小马刻意挡住她的身影是为什么呢?”

    这回印度杉说不出话来了,好半晌他才叹出一口气:“好,好,在下坦白,在下确实认识她,也是在给她打掩护。”

    “继续说。”狂热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但她却完全不知道我在帮她,”印度杉接下来的话让狂热也有了一丝好奇,“在下和她在很小的时候曾经是朋友,但是之后发生了一些事,让他搬离了市中心。当在下再次遇到她的时候,他已经成了这个样子:偷窃、诈骗,她用尽一切方法挣钱,无论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

    “但我看你好像挺有钱的呀,为什么不接济她呢?”暮光闪闪好奇的问道。

    “在下曾经试过,但她,完全不想接受这样子,”印度杉耸耸肩膀,“所以在下每次都只能像这样给她擦屁股。”

    “可你不能一直这样干,”暮光劝解道,“她做的这些事早晚会被警察抓住的。”

    “呵,你知道她这么做几年了吗?”印度杉用一种疑惑的眼神望着暮光,他完全没想到这位出生高贵的贵族小姐竟是如此的不谙世事,“7年!这中间总有些时候,她会被逮到或者被温蹄华警察局查到。而每当这种时候,在下都会用钱摆平——要么是直接补偿钱财,要么是高价买回被窃或者被骗的物品再还回去。所,开个价吧,那面镜子值多少?”

    “一颗能量充盈到仿佛在流动的蓝宝石。”狂热没有丝毫犹豫,就说出了自己的价码。那面镜子上的宝石虽然都很不错,但在魔法一途上价值并不高。而要是得到一颗那样珍贵的蓝宝石,就能让狂热随意的开启通往其他世界的传送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