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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李伟一行凯旋而归。
同去时相比,三个人的神态都有了明显的变化,尤其是李伟,眉宇间一扫之前的懦弱,眼神中浮动的满是洋洋自得和一丝冷漠。
简单地说,就是没那么有人情味了。
丧尸都是人变得,幸存者们害怕的同时又难免缩手缩脚,生怕自己担上一个杀人犯的罪名。
毕竟谁也不知道那怪物能不能治好,万一好了呢。
然而其中又有一小部分人——大多是平日不怎么有本事被人高看一眼的男性,因为各种原因一再动手杀了那些算是半个同胞的怪物,心中骤然体会到可以掌控他人生死的感觉,立刻觉得自己高高在上起来。
李伟显然是其中的一员。
他哪里不知道前后楼不知有多少户人家躲在窗帘后面偷看他们呢,一个上步走在高家兄弟前面,挥动手里不知从哪儿找来的杀猪刀,一个手起刀落,杀了小区前一只闻声而来的丧尸。
一时间,仿佛感受到了四面八方投注而来的目光,钦佩,羡慕,恐惧......
他心中大为得意,昂起干瘦的胸膛,哼笑了一声,和高家兄弟打了声招呼后,三人一起搬了大包米面和桶装水上楼。
在一层的水泥平台上,三人还故意在一层咳嗽两声,跺了跺脚,生怕有人没听见一样,放重脚步上去了。
可笑。
林安在屋里听得真真切切,哪儿能不明白对方的心思,心中不由好笑,却是真心懒得搭理他们。
躺在床上左右没事,他脑子转转悠悠想到了李伟家的车——十几万的家用小轿车,性能一般,底盘太低,平常开开还行,赶路就有点费劲了。
但是人家好歹是有车一族,有车省力这一点在末世里更明显的凸现出来了。
他不是没想过也去弄辆车,马路上停着不少没主的不假,但不好弄,那些车子不是关着丧尸就是出了障碍,不然也不能停着把路堵死了。
即便是从路上找到合适的,开出来也不容易,还是那句话,路堵死了。
小区前后停着的车,先不说有主没主,没有钥匙就白搭,他不是电影里那种弄几个线连一连就能把车开走的神人。即便是开走了,人家原主找来也是麻烦。
认是不认,还是不还?就算现在世道乱了,林安也做不出光天化日抢有主东西的缺德事。
况且他对自己的车技心里没谱,从前他哪儿舍不得花大几千快去学车,勉强和酒店后厨进货的同事学过一阵,学的是小面包,开倒是能开,人家没敢让他上过路。
要是旁人能活两辈子,上辈子就应该在末世练就一番好车技才正常。可惜林安不是一般人,异能团的头头防着他,怕移动仓库自己开着车跑了,硬是没让他摸过一次方向盘。
有时候缘分到了,不管你要不要,老天爷都会给安排好。
就是在林安弄不弄辆车,怎么弄来一事心烦时,旁边二室的邻居霍先生正开着不知从哪儿弄来的路虎,停到了六号楼三门的门口。下车关门,男人极富成熟男人味的脸板着,惯常严肃正经的模样,对车玻璃上的血迹熟视无睹,目不斜视抱起三大桶矿泉水进了楼道。
甭管皮子底下的馅儿是芝麻还是白糖,反正馅儿外面的皮子就是一副假正经。
夜晚,林安休息够了,吃完晚饭拎着自己的砍刀出门,正巧碰到打开大门出来的霍城。
对方见了他,严肃的俊脸一贯板着,生来有些薄,抿起来就更锐利的嘴角松了松,一本正经打了个招呼。
“出去?”
“啊,是啊,你也出去?”林安略微不自在的笑笑回了一声。
想起之前的事,心里有点不自在,但也知道就是误会一场,不能放在心上。
真正让他站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的原因,还是不知怎么的,猛地面对这人,他竟然生出了小混混出门打群架,被下班在家的邻居警察逮个正着的神奇感觉,莫名尴尬,走也不是,停也不是。
眼前这个男人身上总带了些掩饰不住的威严压迫,起初刚看两眼,能给人类似于军人或是警官的错觉,仔细探究起来又不像了。
前两者身上充斥的正气,林安在霍城身上并没有看出来一星半点,但霍城就能让他有一种“这个人很不好惹”的直觉。
这种直觉在他上辈子偶然看见首京基地的一些大佬时,有过几次,同样是危险,又和眼前男人的危险不太一样,具体也说不清楚。
通俗来讲,前者即便脸上笑眯眯,实际上仍是有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威严,林安只需瞄上一眼,就知道自己最好是躲得远远的。后者板着一张天生就带点严肃正经的脸,不爱说话不常笑,看着不好相处,实际上又没做出什么特意危吓人的事。
至少林安没生出看见对方就躲远点的心思。
“嗯,出去。”霍城点了点头回了一声,错过林安向前走了两步,突然想到什么停住了,回头问他:“去哪儿,我捎你。”
语气平淡的,像是平时开车在马路上碰到了一个认识的人,随手停车要捎对方走一段。然而在末世,顺风车却是最难搭的,极少有人会不问目的地,不计较浪费汽油去捎一个跟自己不相干的人。
即便是客气一声没想真正稍他,林安也觉得霍城这人还算可以。
林安心里对霍城的印象瞬间好了一些,笑笑拒绝道:“不用了,我去超市找些吃的。”
人家客气客气,他也不能没有眼色地啥都当真。
况且两人不一定顺路。
超市又不远,也就李伟那样的怂人才会十来分钟的路都要开车,声音大吸引丧尸不说,还浪费汽油。
霍城并没有如他想的那样客气过后就各自离去,站在原地想了两秒,一顿不顿看他:“上车吧,顺路。”
林安:......真这么巧,骗人的吧?
可他脑子转了一圈,也实在想不出眼前的男人有什么可骗他的。
之后,林安还是上车了。人家都这么说了,他也不好不上。
世上就是有这么一种人,像林安这样,面上厉害,实则很好攻破。
别人不怀好意的要求他能一点面子都不给留,嘴巴跟刀子似的干脆利落地拒绝掉。一旦确定别人是心怀好意的,又立刻软了下来,既不会拒绝,又心中感激,总惦记着什么时候把人情还回来。
这种人天生性子不圆滑,不乐意学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处处逢迎那一套,凭着自己的心情过日子,却永远不用担心他们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讨厌了直接摆在脸上,不用留着背后去说。
霍城眼睛毒辣,见过几面就能大致把人在心里摸清一遍。
林安这样的性格,他之前没碰到过,他身边都是人精,高兴不高兴,只要不愿意,就甭想让外人看出来。霍城自己就是这样的人,常年摆着严肃的表情何尝不是一种保护色,他不愿意,就谁也别想在他脸上看出心思来。
物以类聚,却并不表示他们会喜欢同类。
脑子里划过之前关于副驾驶座位上青年的片段,二十来岁的年龄在他眼里还算半个孩子,小动作也幼稚的可爱。尴尬时眼睛不自在地往下看,一副心虚又可怜的模样,生气时本来就不小的眼睛立刻瞪起来,里面像燃着小火苗,软下来的时候,那火苗又化成一汪水......哪儿能不引人多看几眼。
副驾驶的小青年显然不知道身旁面色如常开车的男人脑子里正过他
呢,颇为兴奋地坐在原本一辈子都坐不上的路虎副驾驶上,在环境压制下被收起来的那点子青年人的活泼就有点冒头。
他不着痕迹动了动屁股,眼神晶亮,心中感叹了一番豪车就是豪车,连座椅都这么舒服,真皮的。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霍城,心里嘀咕,也不知道这男人是打哪儿弄得车,不过绝不是他自己的就对了。
男人平淡又深沉的眼神透过后视镜,恰巧对上青年亮亮看过来的眼睛。
林安尴尬一顿,随即面色如常移开视线,平静的目视前方,像是一直安静在坐车想事一样。忽略他浑然不觉放在腿上敲动的右手小拇指,表情淡定的真看不出哪儿有不对劲儿来。
透过镜面的视线飞快从青年状若无事的脸上划过,滑到那只小拇指动来动去的手上,大约和遗传有关系,人虽高高瘦瘦的,手掌却是是男人里少见的小,手指略短,形状倒是好看,手掌白皙,圆润带肉,手掌和实时,连指缝间没有缝隙。
握起来大约也是软中带硬,十分有手感的。
目光在那双手上短暂听了两秒,又重新转回前方看路。林安却被那犹如实质打量的目光看得有些不自在,一刻不转就难受的脑袋瓜转来转去,最终得出结论,觉得霍城是故意让他察觉,想透过这个眼神暗示他什么。
暗示什么呢?
联系这次的“顺路”,对方很有可能是不顺路的,却特意捎他一程,这就是明摆的示好了。
他又有什么是值得对方示好的?
空间不可能暴露,余下的便是他是锦市本地人,熟悉路线,身手不错,光明磊落没有害人的心思,之前也明显没表现出责任心爆棚和圣父救世倾向。
总的来说,林安自认在末世里是个再好不过的组队对象。
所以霍城在观望能不能和自己临时组个队,一起行动,或是干脆他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