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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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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仲初瞪大眼,“你要去泾阳是为了元偁先生?”

    “是啊。”南书燕淡淡地道:“德容公主嫁妆里面添了红瓷,爹爹让我去请教先生看能不能找出做红瓷的方法。”

    归先生和元偁先生是做瓷器的大家,他们两人自然是熟识的。

    归先生的女儿去见元偁先生,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他将手中的肉饼塞进嘴里,含糊着道:“我对泾阳比较熟悉,我护送姑娘去泾阳。”

    兰若惊讶,“公子不用跟家里面说一声吗?”

    “不用。”霍仲初憨厚的笑笑,“到了泾阳我修书回家说一声便是。”

    南书燕便不再多话。

    雨过天晴,地面彻底褪去了暑气。

    薄薄的暮色中,整个世界如同被洗过一般清爽洁净。

    同善将马车套好,南书燕和兰若上了马车。霍仲初骑着马在马车前走着。

    此时行路,比在烈日下不知舒适了多少。

    一骑马,一辆车在暮色中行走,竟比刚出城时还快了许多。

    四日后,南书燕到了泾阳。

    霍仲初自告奋勇带路,“我去过元偁先生府上,你们跟着我便可。”

    南书燕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但这一路行来,他除了问一些做瓷方面的事,还真没有什么毛病。

    霍仲初熟门熟路来到前次来的小院,还没敲门,小院的门便从俩面拉开了,仍旧是那名小童。

    霍仲初笑着上前道:“我是前两次上门拜见先生的霍家三郎,不知元偁先生是否回来了。”

    “我家先生要见的不是什么霍家三郎,而是归先生的女儿归家二姑娘。“小童越过他,笑着朝身后的南书燕道:“姑娘请进,我家先生已经恭候多时了。”

    霍仲初尴尬的笑笑,跟着南书燕进了门。

    院子不大,除了一棵黄葛树,并没有其他花草。

    靠院墙随意摆放着各种瓷器,估计是烧制坏了不要随意丢弃的。

    小童将南书燕带进屋,“先生正在上釉,请姑娘稍等。”

    这是一间很大的正屋,屋内没有其他什么摆设,正中放着一张很大的桌案。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者正在用毛笔为一个笔筒上釉。

    他穿着褐色常服,袖子挽了几圈一直撸到手肘,赤脚穿着一双草鞋,有几处已经磨出毛边。

    见到元偁之前,南书燕一直以为元偁是一个跟爹爹一般儒雅斯文的读书人,等真见到了,才发现居然是一个和远山伯一般的老者。

    南青瓷北白瓷。

    青瓷以归以中烧制的影青为最,白瓷中成就最高的便是元偁烧制的甜白瓷。

    霍仲初走到元偁身边,仔细看他上釉。

    元偁突然用笔指向他,“小子,我的技艺岂能容你偷学。”

    霍仲初略有些讪讪道:“先生,我仰慕你已经很久,前两次来都没能见到你,这次也还是沾了归二姑娘的光才得以见一面。先生可不可以看在我如此虔诚的份上,指点我一二。”

    “不可以。”元偁瞪着眼,一字一顿说完,转身看向南书燕,“归家丫头,上次我等你良久你却没来,这次来了你要如何补偿我?”

    南书燕拿出信递给元偁,“先生,上次是我施礼,我给先生当面赔罪。”

    元偁哼了一声,接过书信很快的展开看了,递给身边的小童,道:“你父亲和我的交情是我们之间的事,既然你有求于我,便要让我看到你的诚意。”

    “我听说先生别的爱好没有,就是喜欢美食。”南书燕浅笑道:“来泾阳之前,我专门学会烧制了几道菜,先生有没有兴趣尝尝。”

    兰若站在旁边疑惑,姑娘每日早出晚归,哪里学会做什么菜。莫不是在云县的时候学会的。

    霍仲初一听,暗暗懊恼,早知道先生好这一口,自己便应该去学学厨艺,说不定他能因此将自己留下来。

    元偁眼珠转了转,突然用毛笔朝她一指,“好,我倒要看看你做的菜能不能让我满意。”

    南书燕点了点头。

    霍仲初苦着脸,正想着如何央求元偁让他也留下。

    元偁又一指他道:“小子,我这里缺少一个杂工,你愿不愿意做。”

    霍仲初一愣,赶紧道:“愿意愿意,只要先生能够让我留在这里,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元偁便不不再理会他们,继续拿了笔上着釉,“我晚上想吃鸭,小子,你先去买一只鸭杀好打理干净,交给归家丫头。”

    小童便笑着将她们带出了正屋。

    这是一个二进的院子,她们刚才所在的地方是外院。从角门进去,里面还有三间房,小童道:“今后姑娘就住在这里。”

    霍仲初赶紧道:“小哥,我住在哪里?”

    “你?先生没有安排。”小童道:“只说了车夫哥哥和我一起住倒座房。”

    霍仲初便道:“先生让我做杂役,总要给我一个住的地方。”

    小童挠挠头,“等会我再去问先生。”

    兰若和同善已经将马车上的东西搬进了最靠里那间屋。

    屋子和外面的正房一样,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根本没有多余的物品。

    兰若将东西放好,南书燕把随身带着的蓝布包袱放到枕边,放出来,便见小童带着霍仲初走了过来。

    看到南书燕,霍仲初一脸兴奋,“归二姑娘,先生将我安置在正房左边那间屋子,现在我跟北言去集市买鸭子。”

    北言是小童的名字。

    才不过一会的时间,他便与小童很熟识了。

    兰若道:“真没想到,这一路走来,霍家四公子一点架子都没有。姑娘,你是什么时候学会的厨艺。”

    厨艺,还用学吗?

    从她还够不到灶台开始,她便开始垫着矮凳做饭了。

    不到十岁,南家一家人的饭食全部都交给她做。

    做饭,真还难不倒她。

    南书燕笑笑,“以前做过一些,也不知入不入得了先生的口。”

    等霍仲初买回鸭子并打整干净,南书燕将鸭子下水放上香料煮熟,再放到炉上烤香。

    熬好的鸭汤内放入酸瓜煮一会。

    又用素油炒了一大盘时蔬。

    菜出锅时,兰若赞叹道:“姑娘的手艺当真比张妈做的还要好。”

    南书燕净手,兰若帮着她将菜端上桌。

    元偁从正屋内出来,直接走到桌前,耸了耸鼻子,“闻着不错,就不知道吃起来怎样?”

    兰若双手递上筷子,“先生请尝尝。”

    元偁夹了一筷子鸭肉放到嘴里,又舀了一碗汤喝了一口,“不错,有这样的手艺不如就在泾阳,何苦去平江为归家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