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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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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下半晌的时候,原本万里无云的天空,泛起了又细又白的小鳞片。

    涟漪微波,十分好看。

    南书燕皱了皱眉。

    她从小在云县长大,自然知道天空出现这样的云片,是大雨欲来的征兆。

    同善也有些心急,他出门时石贻专门给了他一张从平江到云县的舆图,上面详细的记录了可供歇脚的驿站。

    现在这里离最近的驿站还有几十里。

    马车行走在旷野中,最怕雷雨天气。

    夏日的雨本就来的急,若是再找不到地方躲雨,恐怕就只有冒雨赶路到驿站才能歇脚了。

    他将手中鞭子狠狠在空中甩出一声脆响,只盼着马车能再快一些。

    但担心什么偏偏就来什么,没过一阵,那片片细鳞状的白云渐渐堆积起来,颜色也由白色慢慢变成了黑色。

    有了山雨欲来的架势。

    两匹马低头疾驰,得得的马蹄声撞在地面上,也撞进同善心中,让他感到急躁。

    又走了一阵,远处传来隐隐的雷声,南书燕卷起帘子看了看外面,“同善,暴雨就快来了,先找地方先避雨。”

    同善看了看四周,空旷的原野中,哪里有可以避雨之处。

    正驾着马车疾驰,一匹白马从后面飞驰而来,越过她们时,大声道:“不能再往前面走了,赶紧找地方避雨。”

    同善看他驾着马往前面疾驰而去,似乎对这里很熟的样子,便大声问道:“公子可知这附近哪里有避雨的地方?”

    “跟我来!”

    前面的声音很快掩盖在风中。

    同善也不管了,驾着马车疾驰跟上。

    转过一个弯,白马跑出官道,朝着山坡踏蹄奔去。

    同善看着越来越近的雷鸣闪电,咬着牙将马车赶出官道跟上。

    山坡并不陡峭,翻过山坡,便见前面一间土舍。

    白马停了下来,上面的男子翻身下马,似乎在屋舍前等她们。

    同善松了口气。

    刚将马车赶到土舍前,豆大的雨混着指头大小的冰雹便密密匝匝的落了下来。

    同善将马牵到土舍前的棚子里,才朝骑马男子道谢,“多谢公子,咦,霍公子?”

    南书燕抬起头来,这才看到面前男子正是霍仲初。

    他穿着黑色劲装,裤腿和靴子上沾着泥土,形容略有些狼狈。

    看到南书燕,他略有些尴尬的抻着袖子往脸上一擦,刚刚还只有一层薄汗的脸上立刻便多了一道灰痕。

    他尬笑道:“归二姑娘,我们又见面了。”

    上次见面还是在云县到泾阳的驿站,这次见面居然又是在路上。

    南书燕伸手理了理鬓边散落的几根发丝,道:“今日多亏了霍公子,这场暴雨我们便只有生生受了。”

    霍仲初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也只是凑巧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罢了。”他放下手时,突然触碰到袖中的火石。

    他眼睛一亮,道:“这雨估计要下一个时辰不止,我这里正好带了些肉馒头,可以烧堆火烤了吃。”

    刚才还是大滴大滴的雨,转眼已经变成了雨幕。

    雷声过处,一道道闪电将雨幕撕开,转眼又成了更厚重的雨幕。

    南书燕朝同善道:“你也将我们带的吃食拿下来,让霍公子也尝尝我家厨娘的手艺。”

    同善便去马车上拿了烤好的羊肉和肉饼过来。

    出门时,石贻专门嘱咐同善,路上行走什么样的意外都可能发生,吃的喝的一定要带足,所以出发前,光是吃的,便带了满满一提篮。

    同善拿着提篮过来,霍仲初已经从土舍角落里抱了一大抱柴禾出来,用火石点燃。

    有了火,便有了温暖和希望。

    四人围坐在火边,听着哗哗的雨声,倒觉得人与人之间的堤防和壁垒不知不觉消减了许多。

    “归二姑娘刚到平江,难道又要急着回云县去?”霍仲初从火上取下烤好的肉饼,递给南书燕。

    南书燕接过肉饼,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掰开一块递给兰若,“我不回云县,我去泾阳。”

    “泾阳?”霍仲初道:“姑娘在泾阳有亲戚?”

    “算是吧!”南书燕掰下一小块肉饼放到口中。肉饼被火烤过,外皮焦香,内里鲜美,是平日没有的味道。

    “看霍公子的模样,不像是来游山玩水,也不知你独自一人到这旷野又是为何?”南书燕道。

    霍仲初有些沮丧,“你大概也听说我,我是长辈口中不成器的楷模。”

    “未曾听说。”南书燕认真道:“我刚到平江,并不知道别人怎样评论霍公子。”

    霍仲初怅惘道:“我出生将门,原本该像哥哥们一样带兵杀敌,但我小时候身体孱弱,祖母不忍让我受苦,对我宠溺有加,并没让我习武。

    等长大了,我便对带兵杀敌丝毫不感兴趣,却一心想要做出世上最好的瓷器。”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似乎这样喜好让他难以启齿,说到最后一句如同是在耳语。

    “做瓷没什么不好。”南书燕道:“我也想做出世间最美的瓷器。”

    “真的。”霍仲初听她这样说,蓦然抬起头来。在霍广的映衬下,他的眼中也燃着一团火苗,“你也想学做瓷?”

    “我爹爹掌管着十二御窑,在他手中烧制出了许许多多精美的瓷器。”南书燕道:“世人只道匠人身份低微,可是他们却不明白,做瓷比起做学问并不容易。”

    霍仲初坐正身子,正色道:“果真便是如姑娘说的这般。

    我当初学做瓷器只是想做着玩,没想到越做才发现这里面的学问越深。

    要做出一个好的瓷器,不仅需要好的瓷土,还要仔细沉淀,要拉胚成型,还要掌握火候,就算是七十二般工艺全部用上,你做成的瓷器都还是存在不期然。

    在瓷器出窑那一刻,你永远猜不到它究竟会以何种面目出现在你面前。

    是惊喜大一些,还是失望多一些。”

    兰若听他一说起瓷器便止不住,终于明白别人为何会说霍将军家最小的公子是瓷痴了。只怕他比起老爷年轻时候,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霍公子既然这么喜欢做瓷,在做瓷方面定然也有不一般的造诣。”南书燕吃完最后一块肉饼,接过兰若手中青瓷扁壶喝了口水。

    霍仲初拿着手中一块肉饼,苦着脸道:“如今各大瓷窑烧制的瓷器只是白黑青三色,可世间万物色彩繁多,各有各的不同。若是能将各种颜色都烧制在瓷器上,相映争辉该是多么美。”

    南书燕心中一动。

    “我尝试过在釉色上下功夫,可是烧制出来始终差强人意。”他有些郁闷的大大咬了一口肉饼,咀嚼了两下鼓着腮帮道:“今日我到这里,便是想进山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瓷土。

    结果仍旧无功而返。

    “上次去泾阳,我便是专程去拜访元偁先生,只可惜先生进山找瓷土没能见到,若是有机会,我一定再去泾阳拜访元偁先生。”霍仲初突然想起什么,问,“姑娘知道泾阳的元偁先生吗?就是跟归先生齐名,烧制出甜白瓷的元偁先生。”

    南书燕低头拾了一根木棍拨了拨火,“我此次去泾阳便是为了见元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