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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干自己的眼泪,木婉清看着秦九可怜的说道:“秦郎,如果你说的是真的的话,那你就再给我讲一个吧!”。
秦九一脸懵逼的看着木婉清,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难道告诉他刚刚自己说的那些,都是自己瞎说的?
但是看着木婉清可怜的眼神,秦九的心情不自禁的软了下来,轻声说道:“当然还可以在说,只要你愿意听的话,我什么都可以告诉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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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那只野猫又发情似地乱叫,它的爪子似乎在挠着隔壁住户的床,这只猫已经好几次沿着窗外的墙壁爬入隔壁那个男人的屋里了,我从早上出门,一直到傍晚回到家里,都没有看到那个男人从他的房间里出来,他的作息很像中世纪欧洲某些贵族家庭墙上壁画里的吸血鬼。我是一个作家,喜欢深居简出,但是最近我尤其喜欢出门,因为隔壁的那只鹦鹉,它叫得我心烦,我甚至无法在白天正常写作,我犯有严重的耳鸣,一旦听到刺耳的鸟叫,我的耳朵就会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在不停地“恩恩”的作响,那种感觉就像是看到了晴天霹雳,一道带着刺眼的光从你眼前打下,啄瞎你的眼睛。
巴蜀的古代有一个谣言:男不养猫,女不养狗。
但我实在不能理解一个男人养鸟是什么意思,难道人类退化到只能和鸟一起交流了。说实话,我隔着窗户看到那只色彩斑斓的鹦鹉就感到恶心,它那尖尖的喙每天吃着蛆虫一样的食物,难免会染上细菌,甚至会带来寄生虫,然后传染病,反正一切都是糟透了。
这天傍晚,我回家了。
将钥匙插入锁孔转动的时候,我细心地注意到那只母猫,正从隔壁男人的窗户里跳下去,尤其引我注意的是那只猫的尾巴,它像是被火烧着了一样乌黑的黏在猫的屁股上,我甚至能看到那只猫扭动着恶心的排泄器官纵身从窗户上跳了下去。
接着,就在我走进房间,想要打开笔记本写作的时候,那只猫没有习惯性地传来叫声,我想它今天或许是太累了,以至于嗓子都打了结,所以就干脆不叫了吧。
“咚,咚,咚。”
敲门声,我细心地数着,总共三下,隔壁的房门被打开了,我好奇地从书桌旁移开,视线也从笔记本的屏幕上转移到猫眼上,我真想细细地观察隔壁的男人,他到底张什么样?披着斗篷,只习惯夜晚出入的吸血鬼?还是一副病怏怏像是马上要死的肺痨鬼。
可惜短促的开关门只让我看到了和隔壁男人交谈的女人,这是一个从背影上判断大概在五十岁左右的老女人,她那蹭着地板发出的撕裂声足以表明她的体重超标了,我不想听他们的交谈内容,我只想看下隔壁男人的面貌,可是这时该死的鹦鹉却叫了,我的耳朵像是被塞了定时炸弹,在嗡嗡地走着秒。
我愤愤地穿着睡衣踱步回到书桌旁,这时我正看到一只七星瓢虫待在我书桌的右侧,正是打开抽屉就会掉下去的间隙旁边,它那恶心的四肢与漂亮的外壳很不相称,我想起了某夜和我度过的女人,她那乌鸦嗓子可真够难听的,我实在不想回忆起那个招摇的女人,所以我轻轻地用手指按住这只七星瓢虫,等待着它将恶心的四肢收回去,就像是那个女人在妩媚地朝我笑,我按了下去,五脏六腑都粘在了我的书桌上。
等我兴奋地喝着某种麻痹神经的药物,惊喜地写完小说第四部分的时候,隔壁又传来了敲门声,这次不是三声,也不是老妇女,而是五声,两个uniform。
发生了什么?我瞄了眼手表:瞧,夜里11点了,还不让人睡觉。
隔壁的男人呢,还是没有露出真面目,这时我恍惚间又听到那只该死的鹦鹉在叫了,不过我知趣地戴上了耳机,猫眼里的人眼可真大,我的房门也响了,好像有人在呼喊着我的名字,我真想拍死他,没看到我正在文思泉涌的时候吗?
我合上笔记本,抿了口最后的咖啡,咖啡贯入我食道的时候,传来一种温热感,肚子却在咕咕地叫,我捂着肚子,好像是吃坏东西了。
我瞅着饭桌上的肉和汤,只剩下一小半了,那肉泡在汤里,漂着油渍,浮上来一些骇人听闻的指甲盖,我捂着嘴,愤怒地咒骂着自己,我一定是在吃饭的时候剪指甲了。
第二天早上,那只猫造访了我的房间。
它似乎意料到隔壁的男人是一个冷板凳,它不应该用热屁股去贴,让自己的尾巴都烧着了。
我盯着这只猫的眼睛,褐色的眼瞳被装饰地像是玛瑙,隔着玻璃看还有一层水晕过,真漂亮,我想这一定是上帝的杰作。
最后我在强调一遍:这是个母猫。
第三天夜晚。
我发誓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个地方,尽管它装饰地如此令人难堪。
粉饰成白色的墙壁,甚至一捅下去就软了,这种质感简直比不上人的脸蛋。
我再也不能隔着猫眼看人了,只能以脖子顶端的水平线四十五度角观察那个被条条框框束缚住的窗户,真够令人沮丧的。
第四天中午。
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走进了我的领地,他骄傲地像只雄孔雀,以为伸展一下翅膀就能博得别人的同情,我发现他是一个左撇子,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因为他递给我打火机就是用的左手,真可怕。
我曾经玩过一款网络游戏,那是一款射击游戏,或者也可以说是角色扮演类游戏,它可以让你身临其境,拿着不管是机关枪还是手枪,“碰碰”地打死那些罪犯,然后解救你的人质,当然如果你不小心打爆了油桶,结果就会像我眼前一样,有个全身着着火的男人在你面前跳。
……
说完,秦九尝尝的呼出一口气,看着还在怀里面苦思冥想的木婉清。
木婉清抬起已经干涸的眼睛,冲着秦九温柔的笑了一下,说道:“秦郎,我没事了现在已经好多了,我是开心的,师傅可以找到好的归宿”。
说到这,木婉清破涕为笑,看着秦九。
小脸惨兮兮的,还挂着眼泪的印痕,秦九叹了口气,轻轻的拍了下木婉清的肩膀,说道:“好了起床吧,咱们回去吧,该去见你的师傅和段王爷了”。
说到这,木婉清看了一眼衣衫凌乱的秦九,娇嗔一声,自己独自开始整理起自己的衣服。
秦九笑了下,木婉清整理完自己的衣服,开始整理起来秦九的衣服。
两人穿戴完毕,开始朝着镇南王的大堂走去。
路上,木婉清的脸色还是有些差,秦九笑着说道:“怎么还是没有放松吗,要不要我再给你讲一个故事?”。
木婉清撅着自己的小嘴,看着秦九呵呵一笑,说道:“好啊,你讲吧,虽然我好多都听不懂,但是我还是觉得挺有意思的”。
这么一想也是,毕竟自己讲的都是现代的故事,秦九看着木婉清,温柔的说道:”那我开始了啊“。
……
早上六点钟,我醒了,他背对着我,我从窗外透进来的阳光注视着眼前这个男人的轮廓,还记得昨晚他在阳台打电话的模样,那个时候的他似乎气急败坏,我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我只是他生活的参与者。
我自从嫁给他之后就有了帮他收拾书房的习惯,书桌上摆放着的烟灰缸里在每一晚过后都会盛满很多烟头,我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他如此的焦躁不安。
七点钟的时候,他起床吃饭,连一句问候也没有,他只是简单地抱抱我然后走了出去,随后就是把门关上,给我留下了一个糟糕闭塞的世界,我们已经结婚两年了,还没有孩子。
从家到他公司的路程只需要30分钟,他是七点十分出的门,七点四十应该到了,也许会迟一点,比如说等个红绿灯什么,在八点半左右的时候,他的秘书康小姐会准时给他递上一杯咖啡,并送上一早的工作日程,那是我在一次偶然中去他公司送手机时得知的,我似乎还想起在康小姐的桌上会贴着一张黄色便签纸,上面会写着不同日期他喜欢喝的咖啡。
七天前的星期一,是在九点钟的时候,我打了一个电话给他,他在电话那头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后来才提及正在和客户谈话,声音里并无气急败坏,我打电话给他是因为他的包落在了家里,二十分钟后,我从窗户里看到了他烦躁皱眉的模样,走路的速度很平缓,这和他在车里抽烟的模样很不像。
上周二的中午,他第一次回来家吃饭,告诉我说是和客户谈合同顺便回来,我早已经准备好了饭菜,不过有些凉了,应该给热一下,今天中午应该不会回来了,我点了外卖,有他喜欢吃的麻辣鸡块,这顿饭花了我120块钱,比他上次生日送我的口红还要贵20块钱。
下午开始工作了,我收拾了下房间,把以前没洗的床单枕套一起丢进了洗衣机的滚筒里,等着它们恢复本该有的颜色,或许不应该洗,这些东西用久了会生霉虫的。
两点钟的时候,他给我连续打了三个电话,我都没有听到,就像上次的情况一样,他回来给我道了歉,我知道其实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钟的时候,我给他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晚上需要去娘家一趟,可能会晚一点回来,他在电话那头嗯了一声,我感觉他似乎有些虚弱,好像咳嗽了几声,幸好之前我在他包里装了纸巾,这些细节他的秘书应该考虑不到。
四点十分的时候,我靠在椅子上睡着了,桌上还放着没有喝完的红酒,等待的时间太长了,我想着干脆把电脑关上。
醒来的时候是六点钟,我又给他打了三个电话,确认他没接之后,走到客厅里拿好准备的包离开了家,去了律师所,之前草拟好的一份合同还没有取,离开之前我特地站在镜子前仔细地端详了自己,显得有些庄重。
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看了下手机是八点钟,上面显示了五个未接电话,都是他打来的,“应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凌晨两点钟的时候,书房里的电脑还没关,画面一直是静止的,没有任何的波动,我从噩梦中惊醒,跑到卫生间里一阵呕吐,从旁边的垃圾桶里拣出前几天扔进去该死的纸,摸着肚子躺在地上,默默地哭了,拿出手机拨通了他的号码,对面响了很长时间的盲音,直到里面传来一个陌生人紧急的声音。
解脱了
……
木婉清听完秦九讲的故事,深深的打了个寒颤,看着秦九无趣的说道:“真的是越来越没有意思了,不过我也想要去那种世界去看看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看着木婉清向往的眼神,秦九呵呵一笑,说道:“说不定有机会呢,到时候我一定带你去看看”。
木婉清扭过头看着后面正在微笑的秦九,看着秦九那饶有兴趣的面孔,木婉清伸出手说道:“好啊,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秦九看着宛如孩童的木婉清,笑着伸出了自己的双手,和木婉清微微一握,就握住了木婉清柔弱无骨的小手。
比起来小青的手,木婉清的手因为练过手上功夫,所以比较粗糙一点,但是秦九一点也不介意。
相反,秦九还是感觉和木婉清的小手比起来,自己的手才叫做石头般的手掌。
笑着拉起木婉清,两人朝着大堂走去。
刚刚走到哪里,就看见了依偎在段正淳身旁一左一右的两个女人,秦红棉和刀白凤,两个年级三四十的女人倒是和段正淳爱的火热。
心中感叹一声,段正淳也算是好运气,秦九朝着段正淳说道:“段王爷,在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