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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章

作者:万字旗下的大清帝国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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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岛上,果然有一些打造军器的厂棚,炉子什么一应俱全,毛仲仔细打量了那些器具,暗暗叹息,“香桂,我看事情全靠你了。你在岛上住了很久,知道根底,也知道军中有工匠,只要你能给我找些能工巧匠来,我们的事情就成了。保证给你爹,也是我爹解决大问题!”

    “真的?就找几个能工巧匠?”香桂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要干什么?莫非是制作更多的*罐子?”

    “不忙,你去找人吧。”

    “好!”香桂在毛仲的手心里掐了一下,欢欢喜喜的去了。

    毛仲又询问佛郎第,西班牙国内的火绳枪是怎样制作的。佛郎第知道大概,讲了。毛仲将船上现有的西式火绳枪拿来,拆解了两支,观察其形式。他发现,西班牙已经有了制作钢铁机械的手工式机床,尽管非常粗糙。

    不多时,香桂带了陈为国来,游击陈为国居然是香桂的近本家,说来说去,还是香桂的哥哥,听说毛仲有了主意,立刻在军中搜罗了火器制作的铁匠工匠二十几人来应景,“说吧,毛仲,你要他们干什么,也说来让我听听。”

    这时候,黄参军和陈继勋也听了这里的热闹,骑马跟来,还有一些将官,听说毛仲有非常新奇的想法,都来凑热闹:“说吧,是不是要*罐*?还迸说,真厉害!就是扔不远!”

    毛仲笑嘻嘻地说:“今天我们招诸位工匠先生们来,当然不是*罐*,那是临时采用的方案,太笨拙了,我们将要制造世界上第一批步枪。”

    “步枪?”许多人竖立起了耳朵。

    毛仲将步枪的基本结构讲述了一遍,顿时,很多将官们泄了气:“就是铜铳呀?”

    黄参军也很失望:“铜铳之法,我朝从葡郎牙学习了火器之后,已经制作数千数万之多,在军中已经装备上百年,与金贼军作战,多次使用,并不见玄妙。虽然铜铳威力惊人,奈何射程太小,装药麻烦,金贼军凶猛强悍,往往不等我军将士装第二弹,就冲杀过来,一到近战,铜铳之法,就形同废物。”

    黄参军所说的葡郎牙,就是葡萄牙,中国的火器,最早是从西方学来的,南宋之年发明的突火枪,也就一直保持在玩具的水平。当中国正统的朝廷,明军开始大量使用铜铳时,人家西方殖民主义者,已经将火器发展进化到了现代的长条枪形状。所谓早期毛燧枪,从枪前膛装入*,以细铁棍前端的杵捣实,埋火线点燃,瞄准前端目标射击。

    “我们今天制作的步枪,和铜铳自然是有关系,有相似地方的,但是,又根本不同!”毛仲说道。对于武器装备的熟悉,在他脑海里可以随时随地取出某种装备的模型。以及每一个零部件的形状。特种兵在这一方面,已经达到了专家级水准。“步枪造成之后,其射击的距离,是铜铳的五倍到十倍,射击的速度,也将是铜铳的十倍!如果将这两项综合累计起来,我要说,制作的一支新式步枪,其效能将是一个铜铳的一百倍!”

    “一百倍?”黄参军翻着白眼儿,哪里肯信。

    “你是说,你的一支步枪,可以顶一百杆铜铳使用?”

    “不错,一支铜铳,在五十米以内才能发射成功,攻击目标,而这段距离,对于飞驰而来的骑兵来说,实在太过短暂了,虽然敌军的前锋可能因此死伤一批,但是,敌人的铁骑排山倒海冲来,铜铳的效率,根本不足以阻挡敌人。”毛仲的话,让所有的将官们都连连点头,以往太多的战例都表明,装备了铜铳的明军,似乎没有任何优势,反而因此让士兵产生了畏惧心理,不敢凭借刀枪马力而战。

    “但是,步枪制作成功以后,射程普遍在五百米到一千米之间,敌人就是大规模的骑兵来袭击,我军完全可以在敌人冲击的时候,以密集的火力将其歼灭许多,最大限度地削减其威力。如果敌人死伤太多,要么,有可能产生心理恐惧,慌忙撤退,要么,将因为大量扑倒的人马而相互牵扯,使其冲击速度大大降低,这反过来又给我军的射击制造了更多的机会!”

    “能打五百米?一千米?什么是米?”好几个将官都迷惑不解。

    毛仲解释,米是西方国家使用的长度标准,一米等于三尺,也就是说,最普通的步枪,射程在五百米,一千五百尺,一百五十丈。

    “一百五十丈?”黄参军砰地跳起来:“你吹什么牛?”

    陈继勋也连连摇头:“这哪里能呢!顶多打出五十步就不错了!”

    陈继勋说的五十步,不过是二十五丈。

    因为将官的议论声太高,实际上也可能是香桂太过兴奋,将这消息泄露了,结果,苏泰和他的侄子苏烈文等人也来了,再不久,竟然连冰梅也来了,陈继盛都急急忙忙地赶来了。

    “能打一百五十丈的铜铳?”陈继盛笑容可掬地讥讽道:“香桂啊,你们两人开玩笑,怎么把这么多人都忽悠来了?”

    香桂看着毛仲,低下了头不敢吭声。倒是陈继盛愧疚偷梁换柱,以香桂取代香雪,已经真相大白,人家毛仲也坦然自若接受,没有半点儿不敬,也不好意思深究。“都散了吧。”

    可是,没有人肯散,大家对毛仲的为人非常信任,很好奇他这样靠谱的人怎么做这样不靠谱的事情。一定有蹊跷。结果,只有陈继盛自己带着卫队走开了。

    黄参军笑嘻嘻地说:“毛仲,你做吧,我们要看着你把东西做出来!我相信你!”

    “对,对,赶紧把东西做出来瞧瞧啊。”大家一起催促。

    “一时半会儿也做不出来,今天先要制作的是,工作母机,简易机床,或者说一个工作台。”毛仲给那些工匠们讲了半天,又给佛郎第讲了一会儿,大家都迷迷瞪瞪,有的工匠先还能够耐着性子听,听着听着就将脑袋摇成了拨郎鼓:“不懂,不懂。”

    工匠们走了一半,留下来十个还有些眉目,反正听毛仲说得这样玄妙,大家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决定努力一把。佛郎第忽然点头:“知道了!知道了!”

    毛仲从头开始,指导这些人制作工具,奠定基础,准备一步步地开发步枪零部件,然后制作批量步枪,在他看来,凭借这时候的科技水平和知识,能够勉强做成的,就是步枪而已。他更认为,农耕文明的大明朝,要战胜内外敌人,单单强调士兵的素质和体能,军官的忠诚什么的,很难做到,必须在武器技术上取得优势。铜铳等老一代火器的优势,并不明显。如果明军有一支现代步枪装备的千人军队,就可以横扫东北女真叛乱势力,即使在对外战争中,也可以轻易地获得胜利。不是不想立刻制作机枪或者*,而是技术上更多难题,边儿都沾不上。

    工匠们首先打开了炉子,寻找木炭开始生火,接着,寻找些铁片来熔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