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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有趣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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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莫关掉了电脑和空调,毕竟还要两个小时以后才直播,他属于怕冷不怕热的体质,原本没有开空调的习惯,只是连续玩两个小时的游戏,手机发烫的厉害。

    把只有一半电量的手机连接上充电器,放在电脑桌上,顾莫把房间门带上,这样至少还能留一些冷气在里面,等晚上温度降下来,也就不用开空调了。

    对于顾莫这种大夏天不喜欢开空调的毛病,顾双霜坚定的认为他是抠,不舍得那些电费。

    但是顾莫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古代思想家说过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天热就少穿点一副,冷了就加件被子,四时轮转自然规律,为什么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的身体越来越孱弱,亚健康的人越来越多,就是因为像空调这样的科技产品强行改变了自然规律。

    顾双霜觉得顾莫这种人,就应该丢到西伯利亚去感受一下大自然的规律,让冷冽的寒风告诉他什么叫道法自然,天人合一。

    当然顾莫的所谓的理论纯属扯淡,古代先贤如果能有空调暖气,估计也会很嗨皮,不过空调吹多了对身体不好,总归是没错的。

    他关好门看到客厅的电视开着,而顾双霜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扒在沙发上睡着了,小脸枕在手臂上,都压的变形了,可惜手机在充电,不然又是一张美照。

    顾莫过去把电视关掉,伸手把她抱起来准备送回她的房间,客厅空调开的太久了凉飕飕的,顾双霜都快团成一个球了,他的动作很轻。

    但是睡眠很浅的顾双霜还是醒了,眯着眼睛看到顾莫的脸,把脑袋往他怀里钻了钻,感受到他的体温,感觉舒服了,迷迷糊糊的说:“天亮了吗?我要吃糯米饭。”

    顾莫一头黑线,早上吃糯米饭没有分给她,现在半梦半醒还惦记着呢,顾双霜你怕不是猪。

    “天都没黑,我看你是睡觉的时候,口水倒流灌坏了脑子。”顾双霜现在双手穿过他的腋下,紧紧的搂着他的腰背,脑袋贴着他的胸膛,顾莫一呼吸就能闻到一股子洗发水的味道,让他很不自在。

    “醒了就给我放手,我还要出去买菜,不然晚上没得吃了。”顾莫觉得自己声音都有点僵硬了。

    关系到吃饭这种大事,顾双霜还是很乖的,立马松手,顾莫急忙把她扔到沙发上,如果是平时,顾莫这种粗暴的行为一定会让她发发小脾气。

    但是现在顾双霜一点都不生气,乖乖的自己坐起来,掰着手指头,说道:“我要吃嫩姜牛柳,猪肝汤,可乐鸡翅。”

    顾莫无奈的说道:“我脑子不好的姐姐,现在是下午,这些肉类都不新鲜的,特别是猪肝,还有你挑食的毛病,都这么大了能不能改一改。”

    顾双霜打小不爱吃菜。

    “就是因为挑食才这么大的呀。”顾双霜一脸无辜的看着他。

    顾莫觉的两个人不在一个频道上,根本没办法沟通,伸手狠狠的把她的头发搓成鸡窝,在她发飙之前跑出了门。

    平江地方不大,人口不少,所以菜市场从早开到晚,而且距离清江小区步行不过十分钟的路程。

    现在是下午四点多,市场里还算热闹,都是一些结伴的阿姨在挑选晚上的食材。

    顾莫这样的半大小伙显得有点特别,他也习惯了,因为父母上班,所以只要他放假的时候,家里的家务都由他承包,买菜自然也不例外。

    菜市场入口位置好,显眼的摊位都是肉类和水产品,位置越好的摊位卖的东西利润越高,无论放在哪种市场都是一个道理。

    现在这个点猪肝这种东西还真的有点不好找,顾莫逛了好几家,这才看到一块不大的摆在案头上,光看色泽他就不是很满意。

    顾莫小时候奶奶家里是有养猪的,开年的时候爷爷带回来一只小猪仔,一直养到年尾。

    到快过年的时候,准备杀猪的头天晚上,爷爷出门和村里的杀猪匠商量好猪肉的价钱,还有需要留下的部位,许诺好把下水当做工钱,然后就把杀猪用的床运了回来。

    再拜托周围几个比较壮实的邻居凌晨两三点钟起来,杀猪师傅上门的时候,几位就一起帮忙,将知道自己即将归西奋力挣扎的猪,抬上杀猪床。

    一张竖起来像梯子黑里透着红的实木架子。

    听到爷爷说要杀猪,小顾莫还以为是什么好玩的事情,至少大人们看起来都挺高兴,于是他兴奋的一夜睡不着,闹着让他爹带他去看。

    那个时候顾莫才几岁,一直把爷爷家的猪当成像隔壁阿黄一样的宠物,认为猪又大又白,虽然有点臭臭的还不听话,但还是比阿黄威风多了,所以给起了名字叫将军。

    然后那个凌晨就看到将军被人给宰了,流了一大盆子血。

    于是惊慌失措的狠狠哭了一鼻子,奶奶在旁边一边安慰,一边埋怨顾莫他爹,这种事情怎么能让小孩子过来看。

    他爹顾毅大手一挥,将顾莫抱起来,说道:没事,一会就不哭了。

    大概半个小时后,顾莫不哭了,红着眼睛挂着鼻涕泡,抱着小半碗猪头肉啃的可开心了。

    等他啃完之后,这才想起来将军没了,然后又接着哭,奶奶很贴心的又给他递过来一小碗刚刚出锅的鲜嫩猪血,上面淋了些酱油,还有切碎的香菜。

    小小年纪的顾莫纠结了,我是吃还是不吃?一时也就忘了哭这回事了。

    帮忙的几位邻居,现在正聚在一起就着猪头肉还有猪血喝酒,看到顾莫的样子,都笑的不行。

    顾莫想到这里觉得,如果以后有机会给自己写一个回忆录什么的,一定要把这一段写在前面,而且要用第三人称显得有逼格,开头就写:

    多年以后,顾莫面对菜场里的一块猪肝,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杀猪的那个遥远的凌晨。

    等顾莫从胡思乱想中清醒过来的时候,看到卖肉的大叔正一脸惊恐的看着他。

    顾莫急忙把手里的猪肝放下,一扭头故作淡定的走了。

    这小后生虽然人长的俊,但是看他拿着猪肝傻笑的样子,脑子应该是有点问题。

    真是可惜了,不然可以把自己的女儿介绍给他认识一下,虽然两百来斤,但是却有着一个有趣的灵魂,一顿能吃两个大肘子。

    大叔看着顾莫挺拔的背影,暗叹可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