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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孟,你有没有发现,你这些时间变了很多?”
方孟心头一惊,难道这小子发现了什么?
他与金阳一同长大,相处时间比方若臻还要多好几倍。
确实会更容易发觉自己的不同之处。
就在他忐忑之时,金阳接着说道:“好像你变得更聪明更有才华了。”
原来是这样,害得他白担心一场,方孟顿时松了一口气,淡然道:“这不是很好吗?以前的我木讷,不喜说话,如今想来,却是没有必要。”
二人说笑间,回到了书院。
早已等候多时的同窗纷纷接过二人手中的食盒。
“方兄仁义,今日我等可以大饱口福了。”
“苦日子终于熬到头了,一想到日后不用吃膳堂的饭菜,好似心情都好了不少。”
“没想到有朝一日,我竟然能在书院吃到秦家食肆的美食,真是恍如梦中。”
“既然是梦中,那就让我沉浸其中,永远不要醒来吧。”
“方兄,虽然食肆是你家的,但若是日后日日如此,我们岂不是成为了吃白饭的了?”
有人提出了疑问。
方孟笑道:“放心吧,就是这几天解馋罢了,日后不会如此频繁,最多三四天吃一顿。”
“啊?方兄万万不可。”
有人急了。
“是啊方兄,你这一旦断了,我们可就更馋了,若是饭资的原因,方兄放心,我们可以付钱,即便是比食肆更贵,想必大家也不会有异议。”
书院实行封闭式管理,是一个有钱都花不出去的地方,他们这些人虽然身上有不少钱,但只能看不能用,有人甚至用银子当做石头玩,可见银子在书院究竟是一个什么地位。
若是有机会用银子换一顿美味可口的食物,他们不踊跃才怪。
方孟却摇头道:“诸位,院长教导我们作为同一座书院的学子,要做到一视同仁,不可搞特殊化,若是我们每顿都吃这些,那其他人会怎么想?你们倒无所谓,只是我就惨了,需要承受千夫所指,万般指责,我这瘦弱的身躯可扛不住,所以此事还是作罢。”
这几天他先养一养,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等到他们自己忍不住,然后自己就可以反客为主,让这群家伙自己着急。
最后再求到自己头上。
这样,主动权就在方孟的手上。
到时候他不是想提什么要求就提什么要求?
安逸。
经过中午的口口相传,晚膳时,分食的学子猛然增加了一倍。
五六十人将四个食盒全部扫光。
如此接连两天,已经发展到了一百多人。
这些人全部是权贵之后,因为家庭环境的影响,他们生性开朗活泼外向。
相比之下,寒门学子能有这个性格的却不多。
傍晚,方孟回到院子。
第一眼就看到一个瘦高个男生在洗衣服。
“罗兄,今天是什么日子,这么早就回来了?”
书院有免费的蜡烛使用,但每个人每个月限量五根,一旦用完,就不能再领取,而学堂内,则是无限使用,只要最后一人将蜡烛吹灭便可,所以很多寒门学子都喜欢在学堂看书到很晚。
罗攀并不是明京城人,而是霈县人。
他是一个典型的寒门学子,他的父母都是农民。
按理说,这样的家境是供养不起一个读书人的,尤其是在罗攀还有几个弟弟妹妹的情况下。
但是在罗攀舅舅的大力资助下,他如愿成为了一名文人。
霈县距离明京城非常近,不足三十里。
为了他,荀南麟院长亲自去了一趟霈县,这才将他带到了长月书院。
这是一个低调内敛的人,平日里沉默寡言,一心扑在学业上。
罗攀面无表情的点头:“嗯,今日是我爷爷的忌日,我早早收拾好睡觉,说不定能与我爷爷在梦中相见。”
二人住在一个院子里已经好几年,虽然平时交流不多,但对对方都非常相熟。
整个书院,也只有面对方孟的时候,罗攀才会一次性说这么多话。
什么玩意还玩托梦这一套,迷信要不得啊。
方孟心中暗自吐槽。
“你的衣物我从你房中拿了出来,”罗攀说道:“刚才一起洗了。”
“多谢了。”
并非罗攀擅自闯入方孟的屋子,而是二人以前便是如此。
罗攀比方孟大两岁,刚入学的时候,方孟才十二三岁,连自己都照顾不了,洗衣打扫这些,他更是根本没有做过。
他的窘境被罗攀看在眼里,对方没有二话,花了一个多时辰,才将方孟积攒下来的衣服全部洗了一遍。
自此以后,方孟的衣物都由罗攀包圆了。
对于这位年长两岁的同窗,方孟心中非常感激,他一直以来都在想报答对方。
但或许是自小就家境不好,养成了他一身的傲骨,无论方孟如何想方设法帮助他,他却从未接受过方孟的好意。
也许对于罗攀来说,不过是洗衣而已,那是举手之劳罢了。
方孟如此大力推动秦家食肆入驻书院,也有一定罗攀的原因在内。
如果不这样做,以罗攀的性子,除非日后走上了仕途,否则的话,他能不能吃上这些美食还是另说。
“罗兄,”方孟看了一眼屋内,见蜡烛积攒了不少,他拿出四根,放在了罗攀的屋里:“这些蜡烛你用着。”
这是罗攀唯一不会拒绝方孟的一点了。
方孟很少在夜间看书,所以蜡烛用的不像罗攀那样频繁。
“多谢。”
第二天,经过这些天的观察和商讨,参与文会的名额新鲜出炉。
这五人分别是罗攀、陈安、高岳松、焦末、熊策。
其中前两个与方孟有所交集。
此次长月书院可谓是大丰收,如果加上方孟和金阳,那长月书院便有七人入围了文会的名单。
是三大书院之最。
也难怪一向严苛的荀南麟竟然大手一挥,放了半天的假期。
午间,膳堂。
“你乃是外夷,竟敢如此羞辱我等……”
“此前我听闻蛮戎不懂礼仪,却不想,原是如此粗鄙。”
“这是方孟的饭食,你不经他的同意,便擅自动手抢食,岂不知不请自拿,是无礼至极之举。”
饭桌旁,一个身材魁梧的青年正在疯狂吃着食盒之中的美味,无论是着装和行为举止,都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他身着一身兽皮,露出好几道伤痕的粗壮双臂,头发未曾束起而是披散开来,加之脸上的两道疤痕看起来非常凶悍。
此人吃起饭来,并未用碗筷,而是不顾烫与不烫便直接上手,并且在进食的时候,一直在胡吃海塞,饭菜将干净桌面撒的到处都是。
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是,他竟然没有清洗双手,便将手伸进了食盒。
其野蛮行径令人作呕。
青年进食的动作并未因为书院学子的声讨而有半分停顿。
他一直生活在荒凉的草原上,虽然不缺肉食,但这些肉食的做法千篇一律,他早已吃腻了,如今来到了大风,初次品尝到如此美味,在本能驱使下,他根本停不下来。
但因文化的差异,他的无礼举动和野蛮行径,遭到了学子们的嫌弃。
这原本是众人的食物,他们都不敢多吃,此刻竟然被一个蛮戎糟蹋了,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充满了愤怒。
但是此人身强体壮,一看就不好对付,所以众人只能是谴责一番,并没有真正动手。
正是因为看出了这一点,这蛮戎人才有恃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