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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杀了我我也不喝,喝酒是这天下最没用的疗伤方式,能治一时,治不了一世,总不能醒来又继续喝。”
颓废无力靠在船舷上的年轻渔夫如此说道,但少年人却不以为然,他淡淡道:“倘若连一时都过不去,又何来一世?”
他伸出右臂将年轻渔夫按在船舷上用缆绳捆住,又打开酒壶塞进年轻渔夫嘴巴,后者不喝,他便一脚踢至渔夫胸口,渔夫张开嘴,最为廉价却最是浓烈的酒一口一口灌进嘴里,一壶少有一二斤的烈酒一滴不剩全都被喝光。
“舒服吗?”
“不舒服,难受,胃里翻滚。”
“难受就对了,只有活人才觉得难受,舒服是留给死人的,今天晚上你就在这里好好呆着,这酒很烈,不久之后你就会上吐下泻,到时候我再给你好好洗洗。”
说是不久之后,但其实少年人不过才转身而已,年轻渔夫便哇的一声吐了出来,恶臭无比,但少年人却全然不嫌弃,因为他觉得这味道最起码比起有些味道来舒服多了,比如那些战死沙场无处掩埋,被蛆虫啃食的尸体。
吐了半个时辰,直至再也吐不出来任何东西,少年人将绳索解开,一把将其丢进了三四月份的姜水之中,此水从天山而下,即便已入春依旧寒冷,年轻渔夫挣扎着想爬上船,只是他手每碰到船舷便被少年人重新一脚踢飞。
那一日,渔夫浑身湿透之后大病一场,高烧三日不退,迷迷糊糊中他倒只记得自己对这“心狠手辣”的少年人说过这么一句话。
“我真后悔当初救了你。”
“是吗?可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不过知道后悔了就行,知道后悔就还有救,你现在孑然一身,想活下去,说容易也容易,说麻烦也麻烦,我准备给你找个差事做做。”
“做什么差事?”
“杀人的差事,你敢吗?”
“我有什么不敢?又不是没杀过。”
“可是你杀的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那不能算是杀人,跟杀鸡没什么区别,我要给你介绍的这笔买卖,可能比杀鸡难一点,不过我得提醒你,走了这一条路就没有回头路了,其实我们早就没了回头路,不是吗?”
“这笔买卖,我接。”
不会一点武功的年轻渔夫带着楚刀出发了,他要杀的人是一个屠夫,一个孔武有力的屠夫,但他还是杀了,屠夫死于毫无防备甚至有些轻敌,他得了二十两银子酬劳,二十两他只得了十两。
“这种买卖是不是比你打渔来的划算多了?随随便便就能赚二十两银子。”
小镇发生命案官差来的快,但官差快却比不过这二人跑路来的块,少年人在买卖做成前就已经准备好了庆祝用的酒菜,此刻他二人正在船上对饮。
“你买了两只杯子,你怎么知道我就会活着回来?毕竟我一点儿武功就不会。”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活着回来,但如果没有活着回来的话我会找下一个肯赚这种钱的人。”
“你是谁?你究竟想做什么?”
“我跟你说了我也不知道我是谁,不过我大概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我想创造一个组织,一个专门赚快钱的组织。”
“你想做杀手?”
“我不做杀手,我做杀手的老板,毕竟你也看到了我的左臂暂时还不能动。”
“不明白你要做杀手做什么。”
“当然是杀人,不过也说不定,说不定除了杀人之外还会接别的买卖,比如杀一些阿猫阿狗,比如杀猪也行。”
“杀猪的是屠夫。”
“你说的对,不过屠夫也有很多种,比如屠夫也能屠掉天上的神仙你信不信!”
“天上有神仙?”
年轻渔夫抬起头看了一眼点点繁星的夜空。
“如果天上真有神仙,我落得这样一个下场,神仙为何不来救我?”
“也许神仙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少年人与年轻渔夫碰杯。
“毕竟神仙也是从人上去的,既然是人,那就有各种纷争,没那么大公无私的神仙。”
“你知道的好像挺多。”
“不算多,只是隐隐这么觉得而已,我要睡了,咱们在青牛镇犯下那么大的命案,官府说不定早就在沿江两岸下了告示,不过那些青牛镇的村民应该不敢说出我们长什么样子,他们也许连我们的特征都不敢说出来,因为他们害怕我的刀,所以告示上最多只会说两个杀人犯,一个少年人,一个年轻人,其实我现在也不能算是少年,我今年应该十七岁,差不多到了及冠之年,你也不过才二十五岁而已。”
“才十七岁就对杀人如此轻车熟路,你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我从来都没说过我是什么好人,从你把我救起来那一天起,你就注定被我拉下水,我也说了这世上没有后悔药,你可以走回头路,不过那只会是一个死,倒不如直接跟着我,最起码我会让你活,我知道你前几天想死,不过你现在肯定不想死,因为你已经尝过了以前许多没有尝过的东西,比如烈酒,比如呕吐的滋味,也比如差不多快被冻死的滋味。”
“你很能说,我说不过你。”
“因为你压根儿就没打算跟我辩解。”
少年人进了船舱。
“今天晚上是我们在姜水的最后一夜,明日里我们就上岸,上岸之后去找那么一只商旅队伍混进去,一来能拿到不少报酬,二来也能掩人耳目。”
第二日他们贱卖了渔船,上岸之后到了一处小镇,这小镇看起来比青牛镇大了不少,不过也没有特别显眼的建筑,倒是一如既往差不多都以打渔为生,客商很多,有在此歇息的,有在此路过的,也有在此雇佣厉害的打手作为保镖的,毕竟这行商之事谁也说不好究竟是否会一帆风顺,往来路程打劫的悍匪强盗多的是,每支商队在出发前都会雇佣不少好手,但其实真正能跟商队走到底的人却是寥寥无几,有旅途吃不了苦半途而废的,也有路上遭遇了强盗丢了命的,这天下人都说商人赚钱,其实看到的不过是最顶尖的那几位经常露脸的,比如温家堡温不亏,其实大多数商旅赚钱都是将脑袋别在腰上,血本无归比比皆是,若是一趟能活着命回来并且赚到了那么两三成纯利润都笑的乐开花了。
毕竟这天下从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百姓苦,但乐在安稳,不用担心随时被山贼强盗光顾,商人苦,苦在一路上都苦,真正能在激流涌动中活下来的才能称为商人。
还是有许多愿意赌上自己性命与商队走一趟的,但这一行也有自己规则,商人不会一次性雇佣很多同一个地方的人,因为怕别人落井下石趁火打劫,所以脖子上挂着一块小牌匾的年轻渔夫自然成了商队首选。
“看你的模样不像是江湖中人,你敢接这么一趟镖?”
说这话的是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胖子,这胖子与其他风餐露宿的客商老板倒不是怎么相同,最起码他的衣裳很干净,质地很好,他是一个很讲究的胖子。
“为何不敢?”
年轻渔夫笑了笑,他悄悄趴在胖子商人肩头说了那么一句话,胖子脸色立变,但随即便展颜欢笑。
“行,就是你了,做完了这一趟二十两银子,走。”
“等等,我还要带上一个人。”
年轻渔夫直白道,他将少年人拉了过来。
“这一趟镖咱们两个人一起接。”
“可他只不过是个少年人,他能干这种活儿?”
胖子有些不相信,他没明说,但他的意思也很清楚,因为这少年人多半是个半残废。
“他能干,相信我,最起码他不会成为累赘。”
“是的,我不会成为累赘。”
清秀少年人淡淡一笑。
“如果我成为累赘的时候,我会自杀,不会拖累你们。”
“那就好,就你们两个了,咱们走。”
这支商队挺大,最起码在这小镇的商队来说足够大了,七八十辆马车,一百来匹健马,人数更是最起码有四五百人,再加上小镇上补充的人手,差不多有六百人,胖子果然很讲究,他不骑马,而是坐在了一辆豪华马车里面,赶马的车夫也是老当益壮。
这一行人中有女子,虽然不多,也有五六个,但五六个也都是丫鬟打扮模样,这样长途跋涉的队伍当中出现女子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总有那么一些富家小姐对外面的世界好奇想出来看看,倒也无可厚非,也不需要担心,因为这支队伍人多,替死鬼也多,就算是一伙山贼倾巢而出也得掂量掂量是否有本事整个吃下。
那中间一辆带着女儿家脂粉气的马车门帘始终不曾掀开,这倒让走在队伍最后骑马而行的年轻渔夫有些不解。
“这位小姐该不会吃喝拉撒都在马车上吧。”
“谁知道呢?不管别人怎样,我们干我们的活儿,拿我们的钱就行了。”
“那倒也是,你猜猜方才我与那胖子说了什么话他才允许你与我一起的?”
年轻渔夫问了一个他很想问的问题,他觉得自己不过一个区区小老百姓能说出来这么一句话已经很值得炫耀了,可少年人却没有丁点儿奇怪的意思,他淡淡道。
“你一定是与那胖子说了你杀过人对不对?其实这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杀过人的多了去了,光是这队伍里面就不下于五十个,不然谁会冒着生命危险来吃这碗饭?都是走投无路被逼的。”
“那胖子为什么面色变化那么大。”
“因为你杀过人,杀过人的人通常也随时准备被杀,所以他才带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