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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出一个苹果和唯一的雨衣塞给女人,凌志看看四周:“这里离官平院也远,距洞天山出口最近,咱俩就从洞天山这边出去吧。”
啃着苹果,李璇美毫不谦让地将雨衣穿戴整齐,而后静静凝视凌志。
见她凝望,男人以为是因着那唯一的雨衣感动着呢,于是他伸出手,替女人将雨衣帽罩在头上,并将绳子紧上一紧栓好她的小脑袋。
凌志:“穿着雨衣,一会儿还是要湿透的。下这样的雨在林子里穿行,身上难有干地儿啊。”顿顿,他又自作多情的补充:“我没事。”
李璇美想笑,其实并不是怕他淋湿,于她看来,男人存在的全部意义无外乎是对她好。价值便是能为她所用,持续听命待她好。
她只是想表示:我的小命就交给你了。只是想要传达这个意思而已!至于其他,只有一件雨衣,男人又没所谓,当然是该让女人穿了。谁让这么巧,他居然遇上她了呢。
深脚浅脚,有凌志带领,李璇美不担心迷路,也暂时不操那么些心,信心百倍跟着走就得。
大约走了两个多小时,以为胜利在望,却发现本来就很狭僻的山间小路突然断掉一大截。这一段还是最关键无可绕道替代的一段,除却退路,其余三面全是笔直的石峰。
很怕女人挺不住,凌志却也不得不将实情相告。
经过昨天傍晚一个人在山林里象瞎了眼的小兽独独恐惧,有男人相伴后,李璇美自觉什么都不怕,没所谓道:“有什么啊,你出来露营,食物一定储备得够充足吧。这水嘛,天就象是拧开的水龙头似的更不缺了。不成,咱们就在山里再呆一晚。”
雨毫无弱势,凌志立时否决掉女人的提议:“你出来0个小时了,手机信号又不通,知道你上山又不知道你具体方位的人会很担心。我所带食品,本来也只备了一人份。这雨水能喝吗,走不出去再病撂于此可就玩大了。”
李璇美:“那你说怎么办?”
凌志:“眼下咱们只有从你的入口处出去。官平院出口更远,路也更险,这雨下得,恐怕走那边更白费力。”
女人这才傻了眼,她可以接受滞留在这山里,同凌志侃一天,总之有他陪着就不怕,就好!所有方案中,最无法忍受的就是继续行军,况且还倍增上一段不短的回头路。
走过山路的人都知道,山路难走,甚至于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其实都是由于路况崎岖或地质不好,消耗掉许多力。地形多变,人正用劲儿的同时又不得不加小心慢行。
耍赖往旁边草丛一坐,李璇美表示自己不走了。反正虽然穿着雨衣,身上也早湿透了。浑身冰冷居然有雨也有汗,不在乎于地上再盘腾这两下。
凌志一瞧,哎哟,不仅仅是拖了条小尾巴,简直是个大包袱嘛!
此地不宜久留,这么简单的道理还用再对着这女人做思想工作吗?他没有废话,直接上手,一把将李璇美从地上薅起来,动作凶狠,语气却不容商榷:再坚持五个小时。
不提具体时间还好,一提五个小时,女人就预备嚎啕大哭。如果面前是熟之更熟的沈彦胆敢这样相待,她说不定会毫不留情的边埋怨边破口大骂。如果是景朝阳,就把鼻涕眼泪全抹到他的西装上。
偏偏眼前这个人是刚结识,熟悉陌生着的凌志。李璇美全然选择性忘记昨夜是谁收留了她,相伴于这深山老林夜雨中,给了她一顶温暖遮蔽的帐篷和果腹维持生命的食物。
女人一边不让人省心地跟着凌志上路,一边恶狠狠地在心中给男人记上这一笔。
两人又行一个多小时,无话。
宽大军用绿皮雨衣下,哭丧着个花脸,不配合却又不得不踢踢拖拖跟着走的李璇美。凌志属兔,骨子里善良,看在眼里渐渐有些不忍。
昨晚虽然没详说,男人其实一直在猜测她上山是来做什么。刚遇见时李璇美那副倒霉催的狼狈样,凌志以为这女人如此光景跑到山里来,莫不是寻短见有什么想不开?
此后在交谈中,联系篝火晚会第一次邂逅留给男人的印象,凌志就完全推翻关于她自杀的猜想。
象李璇美这样的女人,除非是鬼有什么想不开预备死,否则一定会长留她在人间。不勾她到阴冥祸害,扰鬼清幽。
男人虽有体力,却负担着露营工具。本来路就艰辛,没同伴还好可以静思,有同伴无趣则更糟糕。
凌志眼下的问题,也有同伴,且还挺有趣,可就是这个有趣的小伙伴眼下正哭丧着个脸不发一言。
李璇美就是这样,一般人难抵挡她的尖牙利齿。然,待她真正闭嘴之时,你才会发现多嘴多舌才是她的天使做派。
不想和一个举着小钢叉的母撒旦同行,男人宁肯她忽扇着天使的小翅膀,于左右惹人生厌地叽喳。
雨连着线,顺天而来。沉寂中人的嗅觉格外敏感,闻着雨水过势的清新潮湿味道,混合了土地青草,甚至还有身边这除了脚步声,再无任何动静,女人的味道···凌志突然觉得,其实李璇美的提议也并无不可,再呆一晚出去。
按照常理,人间始终是安置肉身的妥帖之处。灵魂呢,灵魂该寄予何处?莫非到了肉身死亡的那一刻,灵身才真正可以合二为一?
倘真如此,多么悲哀!出得这座山,又将有大量公务工作,民情世故,权衡机变随时蓄势挑战精神底限。
不愿意,却又必须找到路出山。就如同人生来一遭不是为了赴一场同死亡的约会,仍然不得不朝夕相赶奔着死亡那个最终目标去,无奈。
回头望望刻意不正眼相瞧的李璇美,也许出去后两人即刻分道扬镳,天涯···凌志多么希望这个山上拣来的女人最后留于他的即便不是廊桥遗梦,也不要是一张臭烘烘被雨水泡出一股牛粪味的长脸。
或许是为了打破僵局,更有可能想稍放轻松一些,凌志唱起一首歌。几次回头,似想面对着李璇美唱,然,由于女人没有回应,再者山路泥泞湿滑曲折,不允许频频回顾,于是男人干脆不再回头,放声而歌。唱予山林时节,唱给自己听。
唱功实在一般,也没什么技巧。但不得不承认,凌志,唱得很动人。至少是很深情地让李璇美将此时,之后,他唱得每一首歌都记上了一辈子。
慢慢吹轻轻松人生路你就走就当我俩没有明天就当我俩只剩眼前就当我都不曾离开还仍占满你心怀你的眼神充满期待我的心中尽是未来空气之中弥漫着恋和爱发现感觉已经不再默默的你却不肯说只是低头寻找一种解脱面前的你是我的最爱我怎会不明白逝去的年代已经变成伤害我也更加熟悉许多无奈不愿意看到你朦胧泪眼我就变成那晚风慢慢吹轻轻送人生路你就走…
一支李璇美从前未曾听到过的歌,后来依据歌词搜素到演唱者和歌名:伍佰《晚风》。
特别情景下,特殊相遇,特意唱起来的歌,深深打动了女人。她为之缓颊,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打破僵局。
《晚风》也给了凌志力量,他越唱越低声,沉浸在自我营造的小氛围之中,仿佛忘记身后的李璇美和眼前的泥泞跋涉。
雨水滴滴顺着女人雨衣帽檐蜿蜒悠然滑落,有些从天来,入地去,有些路过她年轻的面庞跌进衣领。全身早已湿透,再也无法入微惊挛每一滴清凉,雨衣也只不过是雨水和身体之间的桥梁。
不说话,也好,这样保存了不少体力。两人走了多久,不精确,五个小时,亦或者更多。
凌志李璇美象两片湿漉漉霉透了的叶子在山里穿行,并最终千疮百孔飘到田伟国视野不足百米之处时,第一时间,田伟国竟没能立时认出他们。
也许是人数迷惑了田伟国一时,他只当是带队来寻援李璇美,没想到是两个人,居然还一男一女。
终于走出来,走到底儿了···李璇美不知道凌志说什么话没有,反正她是没来得及说任何话,就眼一黑,脚一软,晕过去了…
*
醒,安静,已是第二日清晨。这期间没有任何人打扰。只是让李璇美睡过来体力。
睁开眼,有长相甜美的护士偎过来把探她的身体。护士总是甜美的,大约因着她们职业装扮之余一双美丽的眼睛,更有可能因着我们对生命的敬畏。
春兰嫂手捧热腾腾的粥碗同尹玉书关切的站在一旁。
李璇美饿得自觉如纸人儿一般轻薄,闻到空气中仿似不仅仅有粥的清甜味儿,还有咸香能补充力量一样的味道。
眼睛四下瞟瞟,李璇美精准的发现春兰嫂,粥碗身旁还立着敞口的保温桶。
胃部没有食物,血液现实的不在消化系统停留,全部涌入大脑认真思考,得出结论,应该是鸡汤。
于一个屋檐下同吃同住些日子,春兰嫂迅速明白了李璇美的意思,还没来得及答,尹玉书也没来得及问许多问题,护士先放了话,大意就是醒来后的第一顿勿食过饱,循序渐进的唤醒消化系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