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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大荒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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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嘘,别出声!”

    昊凡一巴掌拍在咬着自己的狗尾巴在原地转圈圈的憨憨的狗头上。

    他匍匐着身体,头上戴着杂草,紧张地盯着前方。

    在他的前方,一只山鸡正在亦步亦趋地步入他布置的陷阱之中。

    咕咕咕

    眼见山鸡已经掉入陷阱,昊凡立马扯掉头上的杂草,跳起身来,喝道:“动手!”

    只见他一个健步,跨越荆棘的树丛,一把扑身下去,就把山鸡压到在地上。

    “哈哈哈哈。”

    昊凡不由得发出一声舒畅的笑声。这些天,他风餐露宿,吃的尽是些菌菇野果,嘴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今天好不容易逮住一只山鸡,时隔多日终于可以再次品尝到肉味,怎么能不让他笑逐颜开呢。

    昊凡抱着大山鸡,用力的闻了闻,然后一脸享受的模样。

    好像山鸡在他的眼里,就已经烤好散发着肉香,可以大快朵颐一般。

    他不由得咽了下口水,强忍住现在就想咬一口的冲动,兴高采烈的返回临时歇脚的地方。

    “哼哈哼哈,我是大荒之子,感激大荒恩赐。我的要求不多,一天一只鸡啊,三天一只鸭,吃到肚子里呀,天天长才华。我是大荒之子……”

    昊凡大摇大摆地走着,自封为大荒之子,嘴里哼着自己瞎编的山歌,好像忘却了身处大荒之中,处处充满着危险。

    汪汪汪

    这个时候,憨憨的狗吠声打断了他的自娱自乐。

    昊凡不满地瞅了憨憨一眼,再一次准备哼起小曲。

    突然,一只全身长满尖刺和嘴里露着尖锐獠牙的野猪出现在他的面前。

    野猪的前蹄踏着地,嘴里呼着气,一双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正准备伺机而动!

    咕噜,昊凡不由得咽下口水,额头上冒出冷汗。

    “我靠……蠢狗,你干嘛不早点提醒我。”

    昊凡无视着憨憨一脸委屈和不满的样子,强势地把锅甩给它。

    然后看着前面虎视眈眈的野猪,脸上浮现一个友善的微笑。

    “嗨,猪哥,你好呀。今日风和日丽,阳光明媚,吃饭没?初次见面,请勿关照。”

    跑!

    昊凡随手就把山鸡向野猪甩去,然后像一道风一般向后匆匆逃走,完全没有了刚才的意气风发,身为大荒之子的姿态。

    这大概就是乐极生悲吧。

    前一秒他还在哼着小曲,笑逐颜开,后一秒就犹如丧家之犬,仓皇逃窜。

    吼!

    野猪眼看着昊凡逃走,不禁发怒,看都没看一眼被扔过来的山鸡,向着前方一声怒吼,踏着大地追赶而去。

    ……

    时间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大荒的枯藤老树之间。

    转瞬间昊凡徒步在莽莽大荒之中,已经有一月有余。

    他身上的衣服早已破破烂烂。蓬头垢面,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沿街乞讨的乞丐。

    他背着一根比自身还高还粗的中空木桩,双眼环顾四周,时刻警惕着。

    木桩是他晚上用来睡觉的,可以打开合上,只留几个孔洞,用来通风和观察情况。

    在踏上征程的最开始几天,虽然危险,但碰见的不过是一些寻常的山虎野猪黑熊。只要溜得快,他还是能够有惊无险。

    然而当他穿过一片迷蒙的光雾,一股原始洪荒之气扑面而来。

    他知道,他已经离开村子活动的范围。

    光雾是村子的结界,用来隔绝村子和大荒的。至于光雾何时存在着,他不知道甚至牛角村上下都不知道。

    恒古悠悠,岁月濯濯,在牛角村的过去之中,有太多的东西被历史埋葬。以至于繁衍至此,先贤留下的传承已然所剩无几。

    穿过结界,便可以到达真正的大荒!

    大荒,多少修士梦寐以求的地方。

    据说这里有太古部族的遗迹,这里有上古修士的洞天福地,这里有皇朝皇主、宗门宗主的陵墓,这里有无数的天材地宝,机缘奇遇。

    无数年来,恒河沙数般修士来到这里,留下一个又一个可歌可泣的故事。

    然而大荒,又是不知多少英雄豪杰的埋骨之地。

    这里有许多实力强大的荒兽(又称灵兽),这里有能够腐蚀法力的瘴气,这里有迷人心神的不详秘境。

    大荒,就像镶嵌在大地之上的一粒沾满毒药的黑珍珠,让修士们向往的同时又惊惧着。

    即使是人族里最强大的几位都不愿轻易涉足。

    就在这一个来月,昊凡见到过无数未曾见过的荒兽。

    以前他读村里自古流传下来的《大荒志》时,总觉得书里记载的奇珍异兽太过荒诞,不过是志怪野史里杜撰出来的。

    如今当他经历了种种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以前的认识是多么的大错特错。

    比如他见过身形有土狗那么大,长着翅膀的飞天灵鼠。

    长约数丈,口中喷火的七彩金冠蛇。

    宛如小山般大小,獠牙锋利如刀的剑齿虎。

    甚至他还亲眼见过一只不知名的荒兽在黑夜中吞吐着月光,身上泛着一层层白光。

    每次看见这些荒兽,他都远远地躲开,不敢靠近。

    所幸这样的荒兽在大荒之中并不是菜地里的白菜,俯拾皆是。

    不然他估摸着走不出两天,就会被这些荒兽啃得骨头都不剩。

    “嘶”

    昊凡走动时牵动了肩膀上的伤口,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个多月的路程,他还是遭遇过许多荒兽,视他为入侵者或者是盘中餐。

    他被浑身带着火焰的探地兽撵过,被身披肉甲的黑甲熊追过,还被口吐电芒的紫灵风鸟驱逐过,可谓险象环生。

    好在这些荒兽都有领地意识,一般不会轻易踏出领地,所以才能够让他化险为夷、死里逃生。

    “靠,那只死鸟,早晚一天我要回来,把你宰了做成红烧乳鸽!”

    昊凡舒展了下肩膀,龇着牙忍着痛心里恨恨地想着。

    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甚至在莽莽大荒之中,他根本不辨方向。

    他只能够凭着感觉朝着日出的方向前行,好在有小土狗憨憨陪着他,一路上还不至于太过孤独。

    说到憨憨,昊凡还是有点欣慰的。

    他发现憨憨虽然傻不拉几的,但是嗅觉灵敏,能够提前感知危险,还能够分辨出那些东西能吃那些不能吃,实在是居家出行必备之良品。

    咦,而憨憨呢?

    它此刻就蹲在昊凡背上的木桩上,舔着个舌头,环顾着四周,任凭风吹乱它的毛发,一股威风凛凛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