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中文网 > 点鸿文集 > 阅读的幸福征文—读书自供状

阅读的幸福征文—读书自供状

一零中文网 www.10zw.com,最快更新点鸿文集 !

      一个有精神追求的人,不可能让他的日常生活一天又一天沉闷地推进,像不断逼近城市的沙漠,一天天把人生终于变成埋葬自己的沙漠。

    一个自甘平庸的人,当然有其平庸的快乐,可在一个追求生活质量、思想品味的人眼里,今天重复昨天的生活与不曾生活过没有两样,尽管这其中,孩子一天天长大,父母一天天老去,自己也青丝变白发,没有思想的虫子从生到死也是一生,可那终不过是虫子的一生。

    阅读的魅力就在于,把单调的生活变得纷繁,把直线一根的日常生活不断打断,出现一个又一个有意思的间歇。读书的人在这些间歇里沉思、遐想、调整自己,然后像歇好了的赶路人,继续遥远的行程。读书的人通过阅读把日子拉长,把生活的空间扩大,把生存的土壤一层层加肥、变厚,直到用书中的养份把自己饲养成一棵枝繁叶茂、果实丰硕的大树,再也分不清他是书的荣幸,还是书是他的荣幸。

    所以,喜爱阅读的人,不可一日无书。有人担心随着网络的不断铺展,书籍会一天天失去市场。担心者不无道理,好奇心决定了人总是想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方式了解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可对读书有瘾的人,拿着一本实实在在、装帧精美、内容有趣的书阅读的感觉绝对胜过面对荧光闪亮的电脑屏幕。这就像在饮茶和喝咖啡、品味古典音乐与感受摇滚乐之间的选择。读书的人或许也喜欢咖啡和摇滚乐,但读书的人对书籍的那种热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到现在也不习惯电脑阅读,总觉得在网络上无法读出文章的好歹来,面对屏幕,似乎与作者之间多了一重隔阂,无法像面对书本那样走进读者的心灵。

    我的阅读生活是在极压抑的环境中开始的。小学三年级时,父亲开始给我订阅少年报、少年文艺。那时父亲工资不多,三年间一直穿着一件用黑色粗纱布缝制的对襟棉袄,吃九分钱一包的大公鸡牌香烟,可父亲却舍得花钱给我订书。记得刚搬家的那年冬天,除了父母,我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同学、熟人,从刀耕火种的深山老林来到早已开化的小镇,我天天蜷在生产队禾场上的麦草堆里,怯怯地打量着陌生的世界。这里的孩子一有机会就跟在我身后学我的长阳口音,喊我“cáng(长)阳én(人)”这时父亲给我拿回了新到的少年报,我在散发着腐烂味的麦草堆里,晒着冬天的太阳,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阅读。

    那年我八岁,八岁的山村小女孩一下子被文字的世界摄去了魂魄,与文学一见衷情了。冬天的寒冷,搬家带来的孤独,对陌生环境的恐惧一下子都远去了,麦草堆成了阅读的天堂。十几份少年报翻烂了,冬天也过去了,山村小女孩骨子里已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谁也不知道这个变化的发生,连小女孩自己也不知道。直到二十多年过去,直到这个小女孩长成用文字延续生命的成熟的女人,直到现在回想过去,我才看到了那个变化,才终于弄清楚,一个从荒蛮之地走出来的山村小姑娘,何以变成了哲学、文学和女性的奇异混合体——在那个冬天,为排遣少年的孤寂而开始的第一次阅读就是一切的缘起。我非常感谢父亲,他没有能力给予我物质上的满足,但他给了我阅读的机会和幸福,对我的一生来说,这是多么难得、多么重要的给予啊。

    父亲替学校保管着一柜子书,四大名著,都是繁体字的,鲁迅的书,字小得看起来很吃力,还有托尔斯泰,莫泊桑,契诃夫我像小老鼠一样偷啃着那些书,一次只拿一本,看完再偷偷放回去。小学毕业,那一柜子书也被我偷着啃完了,说啃,是因为看不大懂,大多数书是连蒙带猜看完的。这样做的直接后果便是没有考上重点初中。要面子的我在上普中与留级之间选择了后者,但好书“恶习”依旧难改,有时竟和父亲争起书来。

    父亲一直是十月、收获、当代这些大型文学期刊的忠实读者,是父亲的阅读水准从一开始便培养了我的纯文学品味。八十年代,正是文学复苏、并逐步走向繁荣的时期,写爱情、写性,已不足为怪,我的性启蒙,就是从阅读八十年代的文学作品开始的,是这些优秀的文学作品,给我上了人生性教育的第一课。现在的父母担心这样的阅读会让孩子变坏,我的父亲似乎不曾有过这些担心,因为他把书交给我时是那么坦然,他似乎相信自己的女儿有分辨、承受的能力。我想父亲也是有过担心的,他只是想以这种方式把父亲不好对女儿讲的话告诉我吧?

    好的阅读是不会让孩子变坏的,健康的性爱描写对一本好书来说犹如锦上添花。父亲宽容地让他的女儿读着这些少儿不宜的东西,正是这些阅读让我比同龄人显得成熟。思想上的成熟培养了情感上的冷静和理智,也让我变成了一个清高、傲慢的女孩子,对胸无大志的卿卿我我不屑一顾,高处不胜寒地编织着一个又一个伟大的梦想。我骄傲地认为,我比所有的人站得高、看得远。这份骄傲的底气,来自那一本本从我的心灵上走过去的书。少年的傲气其实是很可贵的,这决定了一个人开始他的人生时站立的起点是高还是低。

    母亲反对我看“闲书”没能上学读书,是她一生最大的遗憾,掌着家庭大权的舅舅不允许她和小姨上学,为此挨了不少骂,流了不少泪,所以母亲发誓,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自己的女儿培养成一个读书人,她认为读“闲书”于学业不利。再者,父亲在外工作,哥哥长期寄学,我是她唯一的家庭帮手,她希望我能在学习之余帮她做一些家务事。我却想方设法偷着看书,打猪草时,小说藏在篮子里,太阳落山了,篮子还是空的,用几根木棍支在篮子底,上面虚虚地放着几把胡乱扯来的猪草。猪们饿得跳墙,母亲只好到菜园随便扯点什么敷衍一顿。但母亲从没为此骂过我,唯其如此,我努力克制着自己,可却屡屡经受不住书本的诱惑,那种备受煎熬的情景,以及沉浸于阅读中的快乐,恐怕现在的孩子再也体会不到了。

    除了父亲,我要感谢的第二个人是我的高中语文老师。是他对我的宽容,让我在阅读中平安度过了高中阶段这条人生的暗河。他对我宽容到什么程度呢?我可以在他的课堂上堂而皇之地看小说,写日记,听不听课随我的便。在唯分数是务的岁月,他“放纵”我的原因是什么?是我“好”的语文成绩?“好”的作文?还是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位诗人?他在我身上看到了什么吗?他在高压如炼狱的学生生涯里给了我一片呼吸顺畅、自由的天地,特别是黑暗的高三,繁重的学业让人神经衰弱、精神崩溃,可我却能在语文课上拥有一份悠游的心境,拥有着阅读的幸福。就是在那时,我读了尼采、弗洛伊德、老子、庄子、唐诗宋词,在青年人中流行的关于人生、爱情、理想的五角丛书,一些简略的有关文学评论、美学理论方面的书籍。还有三毛!是她开拓了我的视野,了解到原来人可以那样生活那样爱;是她激发了我关于人生的梦想,让我感觉到,做一个作家并不是难事,只要有真情和努力,作家梦就不难实现!尼采的书是整个高中阶段看得最认真的书,我的孤独响应着他的孤独,他的苦闷排解着我的苦闷,他的狂妄点燃了我的狂妄,他几乎就是我心中的神,是我的激情和勇气的源泉,是渡我心灵高翔的明灯。

    后来,老师曾对我说,我真担心你考不上呀。以我在他课堂上的学习态度,理所当然是考不上的。我想对老师说,如果没有他的宽容,他的语文课,没有那些忘我的阅读释放内心的压力,不断修炼我粗糙无知的灵魂,我有可能早崩溃了,我可能真的考不上。我只有感动,还有怀念,除此,我能说什么呢?

    上了大学,终于摆脱了学习的魔影,当然要读它个天昏地暗,四脚朝天。第一个目标,外国名著。不仅读,还做了大量的读书笔记,这时的阅读,是一种饥不择食的读,只要是名著,便读之没商量。朋友嘲笑我,鼻子里呼出的是名著气息,血液里流动着名著的分子。

    喜欢的作家很多,真正爱上的,却是标准的时尚人物三毛,这似乎与我的阅读品味相去甚远。是的,三毛的作品,有一定的写作功底,有她那样的经历,谁都可以写一把,可三毛这样的人,却只有一个。她的古怪精灵,她的博大爱心,她的挚着真诚,她的透明率真,她敢爱敢恨敢作敢当的一切,深深吸引了我。我希望自己也能像她那样活着,做一个干净、纯粹、自由而尊严的人。我爱上了她的性情和生存处世的方式,她成了我心中的一个梦,盼望某一天唱着橄榄树追随她的足迹去流浪天涯。我搜集着关于她的一切出版物,在她的书上写满了反驳或赞成的评语,觉得唯其如此,才能做到与她心神相通。三毛去的那天,我在寒冷的旷野里迎风流泪,孤独地看如血的残阳坠落天际。黑暗来临了,我爱的人死了,梦灭了。这是阅读带给我的第一次深痛的伤害。现在来看,这其实也是一份难得的幸福,爱一个人,爱的过程就是幸福的过程啊。

    读书的人,常因书中人物的命运或悲或喜。黛玉葬花时,简爱听到千里之外的罗切斯特深情地呼唤她时,郝思佳在大雾里找到白瑞德,对他说她爱他,白瑞德却说他已厌倦时,都是我大放悲声时。现代人的神经越来越坚硬,一副刀枪不入的模样,读书的人能常常流下感动的泪水,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阅读,能不断丰富一个人的内心世界,锻造一个人的灵魂。

    一路读下来,读书终于成了一生的功课,一天不读书,一天没有书读,生活的趣味便大打折扣。即使没有时间读,我也会把想读的书堆在桌上、枕边,就像离不开阳光的花草,书是照耀我的阳光,没有它们,我的生活便会陷入沉闷的黑暗之中。

    就这样读着,就这样长大了,今后,还会这样读着,慢慢地老去。

    学生时代的傲气已被生活彻底埋葬,梦想的泡沫随着青春的流水已漂得无影无踪,人生难以预料,但阅读的幸福一定会终生伴随着我,这是人世间我唯一能自主决定的纯粹的幸福。